吉奇小说>都市情感>不定年龄差>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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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晃说,自己第一次遇见程忻然,就是在驻唱的酒吧。

  那时候程忻然是音乐院校专业的学生,是酒吧老板的熟人,来的第一天,就跟宁晃完全是两个极端的样子。

  秀气,白净,带着稚气未脱的学生气,和科班出身的一点傲气。

  出来驻唱说是为了历练自己,曲库也都是些阳春白雪,人家连点了三四首烂大街的口水歌,他都不会唱。

  那酒吧本就不是什么有档次的地方,点歌的人当时就嘲讽他,说你什么都不会,出来唱个屁。

  程忻然脸都涨红了,说这些歌太俗。

  被人推搡了两把,眼看就要骂起来。

  宁晃正倚在后台边儿上抽烟,见两边推推搡搡、要吵起来了,只好把烟碾灭了,过去解围。

  说:“什么歌?我唱行么?”

  酒吧里的灯光恍惚闪烁。

  他穿得乌漆抹黑,头发被发胶黏得像是刺猬,越发显得一张脸俊俏漂亮,嘴唇红得柔软。

  那人见了他的脸,怔了一下,又故意挑衅:“唱可以,这小子说我点的歌俗,你有种,你得唱个不俗的给我听听。”

  宁晃说:“行。”

  “唱到你满意了算。”

  当天晚上,同一首歌,他眼睛都不眨,就改了五六个版本,还每一版都是好听的,酒吧那破麦克,唱出了原声的味儿的。

  唱得那群人喝酒的不喝了,打架得也不打了,就盯着他看。

  有人低声问,说这是哪儿来的,看着年纪不大。

  另一个说,这阵子在这片四处驻唱的,另一个酒吧我也见过,唱得挺好的。

  唱到第六版,那找茬的也钦佩他,甚至还拍了拍他的肩,说这小帅哥长得漂亮,人也厉害。

  宁晃仍是那副不逊的样子,点了点头,说:“那我下班了。”

  拎着吉他就出门去,背影瘦而修长,厚重的靴子踩在地上,咯吱咯吱响。

  程忻然三步并做两步,追着他屁股说:“你是叫宁晃么,你哪个学校毕业的。”

  宁晃说:“长海市第六中学三年十六班。”

  程忻然傻了眼。

  宁晃嗤笑一声,说:“多听点歌再出来驻唱吧,大学生。”

  程忻然追着他屁股说:“你改歌这么厉害,自己写过歌没有。”

  宁晃说,写过,没人听,一唱下面就骂街,说要听《老公老婆》,要听《流着眼泪在床边》。

  冷不防被轻轻拽住了衣服的一角。

  程忻然注视别人的时候,眼神很真诚,说:“那我能听听么?”

  宁晃抬了抬眉,终于拿正眼看他了,半天说:“行。”

  说这些的时候,宁晃忽然想起了什么,拧着眉毛看向陆忱,两只眼戒备谨慎:

  “陆忱,你不会这也吃醋吧?”

  “我明天不会接着吃土豆吧?”

  这个老流氓酸得很,连夏子竽都吃醋。

  陆忱轻轻笑了一声,说不会,你接着说。

  “也没什么了,之后他就经常来酒吧。”宁晃思索着,那些记忆的碎片,也一一捡起。

  大都是晦暗不清的酒吧后台和房间,交换着的曲谱和轮流响起的乐声,程忻然的眼睛亮闪闪,说以后有机会组个乐队吧。

  你做吉他手,我是键盘手,再招两个人。

  我们到处演出去。

  宁晃表面不是很感兴趣,眼睛却亮了,低头调试着吉他,说:“好。”

  心里却又忍不住打小算盘。

  那年头乐队也不赚钱。到处商演要路费,又要有场地排练,晚上排练还耽误驻唱赚钱的时间。

  他还要把钱寄回家一些,乐队只会让他生活越来越艰难。

  但是,都可以忍一忍。

  “程忻然……这人一看就是小少爷脾气,家境其实还不错,起码父母应该对他很好,被我骂了也不怎么生气。”

  “他一直说我写的歌好,但其实也只有他觉得好,我平时在酒吧连一首都唱不完,就有人嫌难听。”

  所以,也许是有几分感激,又也许是有几分嫉妒和羡慕。

  宁晃在贫瘠的日子里做着白日梦。

  “他那所学校,我读中学的时候,想都不敢想。”

  “有时候我看见他就想,凭什么有人生下来就什么都有啊,也太不公平了。”

  “不过……”

  “不过什么?”

  “现在已经不羡慕了。”宁晃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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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节目这事儿,一回生、二回熟。

  宁晃抓着自己刺猬似的头发,迷迷糊糊从楼上跑下来,跳进保姆车,却发现助理坐在前排。

  后排坐着的是陆忱。

  奶白色的高领毛衣、长外套、牛仔裤,还背了个旅行包,漂亮的眼睛越发晴朗温煦,忽闪忽闪得含着笑。

  脱了西装,就像是个男大学生。

  “你怎么在这儿?”宁晃一时语塞,他一早上没见到陆忱,还以为出去办事去了。

  “周末放假,”陆忱懒洋洋地倚在保姆车的抱枕上,“闲着也是闲着,出来陪你。”

  说着,拍了拍空座,笑着说:“坐,别客气。”

  宁晃嘀咕:“你这公司没倒闭,真是奇迹。”

  陆忱说,人也不能让资本异化的太彻底。

  偶尔还是要有点除了钱之外的追求。

  比如,小叔叔。

  节目的录像棚离市区有些远,走走停停的,临近晚秋,窗外微凉,车里开了空调,便越发催人昏然欲睡。

  宁晃迷迷糊糊有些犯困,跟陆忱挨得很近,嗅到了隐约一点的柑橘香。

  似乎是从那件奶白色高领的毛衣上沁出来的。

  这毛衣大约只有陆老板会乐意穿,娇贵不说、还容易弄脏,又只能送去干洗。

  但的确很适合陆忱,他皮肤白,人也修长,领口宽松,便有种毛茸茸的温暖感,显得颈项修长,格外的俊美温煦。

  宁晃嘀咕,说:“陆老板,你喷了香水吗?”

  陆忱说:“是家用熏香。”

  “到处都是一个香调?”

  陆忱说:“会有一种归属感。”

  比如小叔叔身上无声无息沁染的气息,就慢慢在与他同质。

  宁晃想了想,说:“领地意识?

  陆忱点了点头:“对。”

  宁晃打了个呵欠:“我在我家楼下看过,小狗撒尿才这样呢。”

  陆忱忍着笑说:“小叔叔,香是你选的。”

  ……

  那么问题来了。

  这算谁是撒尿小狗?

  叛逆期小叔叔给了他一肘子。

  陆忱笑,那笑时胸腔的震颤,又染到了宁晃的耳旁,无端端觉得,这笑声也柔和而清爽。

  “因为你说适合我。”陆忱说。

  宁晃这次倒说了实话,嘀咕了一声,说:“是挺适合你的。”

  领带他可以选。

  熏香也可以。

  忍不住就往外延伸。

  那他要是说很喜欢陆忱这件白毛衣,是不是也能经常穿给他看。又想,陆忱肌肉练得很好,被毛衣一盖,却整个人都软绒绒的。

  宁晃想着想着,就有些发昏。

  陆忱笑着问:“要不要枕腿?”

  宁晃说不要。

  过了一会儿,还是迷迷糊糊犯困,陆忱轻轻把头按到自己肩旁,

  宁晃就顺理成章地枕在陆忱肩上,陷进软绒绒的白毛衣里。

  梦见他被大狗圈在了自己肚皮下,压在腹部雪白的绒毛里。

  大狗嗷呜嗷呜地叫着,说睡吧,我会保护你。

  车外有鸣笛声,穿透了玻璃,变做了闷闷的钝响,睡梦中的人皱起眉来。

  陆忱一手轻轻横过小叔叔肩膀,捂住了他的耳朵。

  那眉头又消解开。

  车辆就这样穿过了隧道,光影交错间,浓密的睫毛盖住了陆忱眼底的神色,静静地注视了许久。

  前面小助理偷偷看了一眼后视镜。

  明明什么都没有。

  却莫名教人不敢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