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Alpha对Beta的心动几率>第三十三章

  准姐夫宿舍有空调,但乐乐洗完冷水澡躺床上半天了也还是睡不着,明明没出汗也觉得热。虽然今晚过得愉快,但跟他去的路上想象的完全不同,如果来的是阿恒,不说别的,好歹也能亲亲嘴吧?

  都这么晚了,阿恒干完活儿了吧,咋还不打电话来,哦打电话不行,宿舍都关灯了,那短信总能发一个吧?

  他忍不住了,发了条短信过去——哥睡没?

  乐乐拼音很糟糕,幸好琢磨了几下就会用笔画打字了。

  过了几分钟小灵通震动了下,他连忙拿起来一看,阿恒给他回复了——没。今晚没来对不起

  想起今晚吃的东西,乐乐舔了舔嘴唇——没事儿我跟一帆哥去吃刨冰了一点都不无聊~

  ——嗯睡吧,喜欢下次再带你去吃。

  ——好好!我来之前给你发短信~

  他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了个“^3^”,要是打电话他说不出什么肉麻话,但发短信就不同了,说起来,他还是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跟阿恒交流呢。

  那边很快回复了——晚安宝宝。

  噗!乐乐被宝宝那俩字弄得笑出了声,阿恒鲜少这么叫他,在他记忆中,只有两人干那啥事儿的时候阿恒才那样称呼他呢!乐乐本来有点失眠的,但他边笑边盯着阿恒发来的几个字,想着阿恒说这句话的语气,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另外一边的阿恒却没心情笑,他按按眉心,将短信加密后退出到桌面,将壁纸换成了某篮球运动员。要是知道会有今晚这样的意外,他下午就该把壁纸换掉。

  想起沈一帆把手机还给他时,说着“小乐乐真可爱”、“恒仔的名字也超cute”之类的那张欠揍的笑脸,他烦躁地把手机重重扣在床边,双眼几乎要瞪穿天花板。下午给号码填备注的时候他犹豫了下,最后为免被旁人看到乐乐名字便输入了小陈二字,但那蠢蛋竟然自己把名儿给说了。

  还有他也不愿承认的是,乐乐的到来多少让他有点儿措手不及,毕竟他从未试过在溯村以外的地方跟乐乐见面,在溯村与在羊城,对阿恒来说其实是天差地别。

    不知不觉就到了十一黄金周,爷爷第二场小手术做完了,后遗症虽有,但大体还是算成功。医生说这时候可以补补病人的体虚血亏了,准姐夫便买回了个小功率的电饭煲,大概就能盛五碗水那么小,不过煲出三四碗汤倒也不成问题。

  当天晚上大姐本想大展身手,可惜实习公司要她去补回下午请的假,准姐夫又有课题要跟人讨论,乐乐便担当起了煲汤这一任务。乐乐捣蛋归捣蛋,煲汤还是会的,被逼着帮忙看火的经历可没少有,溯村人有不会干农活喂牲畜的,不会煲汤的却鲜少。乐乐开始总没耐心,但后来发现尝头啖汤的极美滋味了,也就没看着看着火跑去玩儿了。

  他盘腿坐在地上剥着栗子皮儿,一时有些无聊,看看时间七点不到,溪高晚修还没开始,便打电话给金老师——半个月不见,他有些想念他那几个伙伴了。他用肩膀夹着小灵通,听见金老师温柔的声音:“乐乐,在城里还习惯吗?”

  “嗯!一切都好,就有些想溯村,我从小到大没试过离它那么久呢。”

  又说了几句,金老师说:“你要找钟仁几个说话吗,我找到他们了,都在课室里准备今晚的国庆文艺表演呢。”

  “哇,我都忘了这个了,之前还准备耍耍剑给你们看的。”“元旦回来了吧,到时候再……”那边似乎到了个熙熙攘攘的地方,好多杂音一起传来,乐乐认出了黑钟的声音,连忙放大了音量问道:“喂喂,黑钟!听见我说话吗?”

  一阵哄闹之后,他终于听到黑钟清晰答道:“死乐乐,今天刚月考完,你就好了,不用考试。”

  人在外头,嘚瑟一把也没人打,乐乐得意洋洋道:“慢慢羡慕吧你,下礼拜成绩出来了你才要愁呢!除了考试你们最近有啥新鲜的没?”

  “切,等你回来补课时你就知死。我们就读书啊,还能干嘛,谁来炸掉学校就有新鲜的了。你爷爷还好吧?”

  “好多了,不过我一时半刻还回不来,”听到那边熟悉的乡音,乐乐忍不住叫道,“我想死你们啦!”“我想死你们了……”金老师的手机应该开了免提,他听到白苗拿腔捏调地学他说话,刚要回嘴,又听到同宿舍的问:“乐乐,在城里有啥大见闻啊,妞儿是不是都特美啊?”

  这一打断他就忘了白苗的使坏了,想象着那边好几号人挤在一台小手机前喊话,他心情好的呀,连栗子都分不出神剥皮儿了,专心拿着小灵通跟人吹牛皮,能往夸张里说就往夸张里说。

  “这儿啥都高科技,高科技懂不,那地铁快得不得了,那飞机……飞机我没坐,我看见在头顶飞了,离得特近,羊城就有个飞机场……汽车满世界跑,大马路比汶村的还要宽好几倍,一条桥上边儿还搭着一条桥,你们绝对没见过……你就知道妞儿,当然是漂亮,但人家又不是你的,你还看都看不着呢!话说混子好像就交上女朋友了,前两天恒哥带我去他学校探他,有个妞儿陪他一起在校门口等,叫李欣羽?不晓得是不是这几个字,可好看了,跟马小妮不差上下。”他完全忘了黑钟也在听,舍友一直问他就一直说,直到后来隐约间听到有人说“黑钟你干嘛去啊”才意识到又说了不该说的话了,顿时心虚得说不下去,因为小混混其实压根儿没说那女孩儿是女朋友,据他所言只是同班同学,刚好都在校门口等人便聊了起来。

  草草收线后,乐乐继续把精力投在煲汤上面,剥好栗子后又备了红枣、枸杞和姜,最后把乌鸡腿拿出来,材料就都准备好了。用电饭煲煲出来的汤其实味道远不如高压锅之类出来的好,但胜在方便,乐乐按下开关后就奔去拿小灵通发短信了——哥,我煲了乌鸡栗子汤从医院回来就去找你顺便带汤给你喝^q^

  过了一会儿,那边回复道——好

  自从有了第一回跟阿恒发短信后,乐乐要爱上这种沟通方式了,他见到什么想到什么都能第一时间跟阿恒分享,而且还不像打电话一样可能会打扰到人。乘机跟人又发了几条短信后,乐乐美滋滋的洗头去了,每次见阿恒前他都要洗头,羊城烟尘有点大、头发容易脏,而且洗完头后头发会柔顺很多,反正他头发不长,洗起来方便,干得也快。阿恒个个同学看起来都光鲜亮丽的,他衣服是穿不出花样了,清爽干净还是能办到的。

  不知是不是错觉,乐乐觉得阿恒在城里的穿着打扮比在溯村要讲究,鞋子有好多双,每天的配饰虽然不繁复,而在溯村里,阿恒从来不戴帽子项链之类,耳钉都只戴透明的。他猜测,大概是因为阿恒要顾着顾家爷爷奶奶的喜好,虽然他觉得阿恒这样子好看极了,但按上上一辈那充满铁锈味的审美可就不一定了。

  说实话,乐乐在羊城第一回见到阿恒时,跟他八岁那年在车门外第一回看见阿恒一模一样。八岁那年他大着胆子靠近了第一次开进溯村的那辆车,却怯生生的连一句哥哥都没主动叫——要是同村的他老远就叫了,但阿恒不仅训斥了朝自己翻白眼的小混混,还温柔地问他名字。八岁的他抬起头,给了阿恒一个最灿烂的笑容,是他们二人故事篇章的开始。

  而那天是乐乐认识阿恒表哥的第二天,阿恒可能是从大姐那儿问来了病房,然后如同他当年毫无预警地出现溯村一样,毫无预警地出现在了午间时分、打着盹儿快要靠在椅背上睡着的乐乐面前,半蹲着身揉他的发顶,对着揉着眼睛的他轻声说:“辛苦了。”他蓦地清醒,呆呆地看着右边眉毛末梢竟然削了两道的阿恒,一时间因震惊和这一点点的陌生感说不出话,阿恒笑着敲了敲他脑门,他才像重新上条的闹钟一样惊喜地喊了声哥。这是他们二人在溯村以外故事篇章的开始。

    从医院回来,乐乐便提着保温壶熟门熟路的直奔阿恒宿舍。汤熬出来有三碗,本来他打算爷爷一碗、准姐夫一碗、阿恒一碗,但出门之前准姐夫的同学回来了,乐乐心想人家任他在这儿住他也没啥报答人家,便非要人家喝一碗。准姐夫那同学是北方人,没怎么推托就干干脆脆的喝了,完了还夸赞乐乐煲得好。去医院的路上乐乐给阿恒发短信——上次跟你说的欧阳哥还记得不就是告诉我啥是搓澡巾那个我刚请他喝汤了!然后小羊哥就没得喝了~——汤很少吗,不用给我带了

  乐乐哼了声,没回短信。开玩笑,准姐夫只是大姐的男朋友又不是他的,他当然要留给自己男朋友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