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了口气,尽管脑袋和心口处都相当疼,但还是赶紧利落地道了歉,“小叔,对不起啊,我刚才唐突了。”

  段景先被这样的眼神盯着,面容冷淡,语气波澜不惊,“唐突?”

  池又青点点头,慢慢舔了下嘴唇,目光灼灼道:“就是……做了个梦,梦见了意中人,没忍住。”

  这话一出口,他就感觉到病房里的温度又低了至少三度。

  夏岚要不是打工人职业素养在线,都要忍不住了,大、少、爷!咱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这虎狼之词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看着表情乖觉、笑容明朗的池又青,段景先顿住了,垂在身侧的手慢慢蜷起,是抑制不住的颤抖。

  但不是因为生气。

  他微微抿起唇,压了压嗓音,“脑子撞坏了就治,别胡说八道些不着边际的话,出去给你父母丢人不值得沾沾自喜。”

  池又青继续点头,接受穿越的事实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他轻轻碰了下脑袋上的纱布,清晰的痛感传来,比麻木的感觉不知道要好多少。

  他眼一眨,抛了个低调的wink过去,略沙哑的声音都带上些微的笑意,“小叔放心,在治了在治了~”

  段景先觉得自己这一瞬间好像被小星星砸到了。

  当然不疼,触感微妙。

  他定了定神,没再搭理动手动脚还出言不逊的人,示意医生查看情况,确认没大碍只需要休养之后,他叮嘱了池又青好好休息就离开了病房。

  在关门声后,他停下了脚步。

  跟在段景先身后半步的夏岚有些不明所以,看着对方愈发冷然疏离的背影,只当老板是受了冒犯心情不好,安安静静地等着,任谁遇到了这样的事……心情都好不了。

  说起来池家那大少爷是真没一丝丝的自知之明。

  关系都紧张成一点就炸的火药桶了,还来今天这一出,不是火上浇油是什么。

  她老板看在两家世交的面子上照看这几年已经仁至义尽,收拾了多少烂摊子,偏偏那满脑子废渣的蠢蛋还不领情,总觉得这位小叔叔是在打池家公司的主意。

  一个亲吻,这事儿不大不小,却是踩在了段景先的底线上,老板虽然刚才没翻脸,但也该以此为契机下定决心甩开这拖后腿的了吧?

  段景先沉默着,面上不显,心里却并不平静。

  只能尽量压抑自己起伏的情绪。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十二年了,随着等待时间的拉长,重逢的希望越发渺茫,得知池又青在酒吧跟人起冲突,意外撞到头下了病危通知书时,他都有些无望,怕一点可能都没有。

  好在给救了回来。

  而且他心心念念惦记着的人也一并回来了。

  一个睡糊涂了才会有的吻?不重要;那些乱七八糟不太对劲的话?不重要;显然一点都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也没那么重要。

  最重要的是他的小少年终于回到了他的身边,自己从十五岁等到二十七岁,分别了足足有十二年。

  是久别重逢啊。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想到这里,他微勾起嘴角,无波的古井终于泛起了微澜。

  他叮嘱助理道:“医院这边你多留意,从现在开始我要知道这里的一切情况,事无巨细。”

  夏岚先是答应,随后就陷入了迷惑。

  什么情况这是,她怎么从段景先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丝……这个时候根本不该出现的堪称愉悦的情绪?老板该不会被气糊涂了吧?既然那大少爷没什么问题,后续护工照看着不就行了?

  她总有奇怪的预感。

  病房里,池又青让护工去给他拿笔记本和手机,趁着这点时间,他靠在床头闭上眼接着梳理脑子里的一团乱麻。

  眼下的处境算不上多好。

  原主对主角受死心塌地,恋爱脑一点没瞎说,明知道人家不喜欢,还非要没皮没脸地贴上去,把烦人演绎得入木三分,说白了就是欠。

  这次酒吧打架也是因为有人说主角受不自爱,跟渣在明面上的主角攻还能相亲相爱,结果在冲突中直接撞到头昏死过去,在手术台上心脏停跳,心肺复苏好半天才给救回来。

  只是,再度醒来的是他。

  继承了这个身份,该担的责任他不会躲,但怎么过这一辈子他自己说了算,走剧情是不可能走的,远离渣攻贱受就是第一步,然后要想办法跟段景先拉近关系,改变两人的结局。

  两家本身是世交,对方辈分比他高,说是小叔,实际就比他大五岁。

  原主在主角攻受挑拨下以为小叔管理池家公司是要图谋利益——公司由段景先代为打理,同时代持股权,这是池父临终前定下的,什么时候归还全看段景先自己的判断。

  而在酒吧出事之前,原主正闹着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股权,还有总裁的位置。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公司这些事儿已经有了主意,他志不在此,交给合适的人来管才是切实的负责任。

  拿到手机后,看着原主跟主角受的聊天记录,那简直是没眼看,舔狗本狗了属于是,人家都不稀得搭理,还硬凑,连昵称都是亲亲宝贝小甜心,又没交往,腻歪成这样!

  他发了个简短又彻底的绝交声明过去,紧接着把人拉黑,眼不见为净。

  不跟主角受接触,自然不会跟主角攻有纠葛,他对这些不感兴趣,爱闹腾闹腾去呗,从现在起跟他没关系了。

  搞定这些破事儿,他开始思考下一步。

  段景先对原主是有点关心的,他不会看错,不过十之八九只是看在两家交情的份上,但毕竟是一份牵绊,这么好的小叔叔,干嘛不喜欢、抗拒?他就很稀罕,既然原主不愿意好好当这个侄子,他来。

  不懂事的小屁孩子才玩儿叛逆那一套,他要当小叔叔的贴心小棉袄!冬暖夏凉那种。

  写作成为叔叔的贴心小棉袄,读作正儿八经的追人。第一步先同个居?离得远了不利于“小棉袄”充分发挥作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