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综英美]不努力就得回家当反派>第172章 异体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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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3

  月光如水。

  提姆正扶着废墟上的残垣断壁在一旁干呕。

  而康倒在乱七八糟的建筑垃圾里,双目放空地看着天空之中高悬的明月,感觉一根指头都不想动。

  穿越位面空洞的过程比之前的要让人难受多了,系统对空洞的评级自有它的道理。

  提姆甩了甩头,让自己清醒一点。

  “你可没说过位面空洞之中还有精神攻击。”

  “你现在知道了。”

  康有气无力地说。

  在穿越空洞的过程之中他将提姆完全地护在怀里,心灵遥感运转到最大来保证对方在那样扭曲的空间之中毫发无伤,对体力是一种消耗。

  结果到这边来还是晚上,看不见太阳让他恢复地格外缓慢。

  他累得只能倒在建筑垃圾里装死。

  而提姆已经开始探查周围的环境了,哪怕他身体还在不适,但是他必须要对这个新来到的平行世界开始侦查、进行了解。

  他们在一处废墟之上——

  提姆看着手腕上的屏幕。

  “我放出去的纳米机器人告诉我这下面更深的地下还有建筑群……就像是卡德摩斯。”

  他思考起来。

  “或许就是呢。”

  康找回了点力气——他最主要还是心理上的疲惫——从那堆靠着的建筑垃圾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沾上的灰尘。

  “落点说不定就是这样的,从那边的卡德摩斯,到这边的卡德摩斯——听上去很合理。”

  他耸了耸肩:“虽然两个世界的连接点不常一致,但是一致也不是多奇怪的事情。”

  “很好。”提姆收起了手腕上的电脑:“那么我们需要尽快离开这里了,这里很可能在被二十四小时的监视着。”

  “哪怕这看起来就是个废墟?”

  “哪怕它就是个废墟,地下还有东西的,记得吗。”

  “好吧。”康打起精神来,他去拉提姆的手,主动担任了交通工具。

  “我们去哪?”

  “——去哥谭看看。”

  “你们哥谭人是不是都对哥谭有点什么情节?”

  拉着提姆从地上起飞的时候康不解地询问。

  当然,他们并没有就这样直接前往哥谭,而是换上了平民装束作为伪装。

  康穿着普通的T恤牛仔裤和皮外套,手腕上绑着一些装饰用的皮绳,他用随身的现金在街角买了两杯奶昔,走回街边公园外。提姆正穿着看上去就有什么极客宅属性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坐在这里,拿着手机在上面捣鼓着什么。

  怎么提姆一到平行世界就能很快地用他的设备连接上网络?这能算是超能力吗?

  康将奶昔递过去一杯,提姆接过,喝了一口,然后随意地放在了一边,注意力仍旧在他的手机上。

  “你查到什么了吗?”

  康问。

  有提姆在他就不需要自己绞尽脑汁地到处找信息了,只需要带着空空的大脑跟着行动就好。

  “你知道这个世界的时间要比我们的世界的时间更早十多年吗?”

  提姆说,以一种赞叹的语气。

  “我随身的科技几乎能在这里横行,真美好。”

  他放下手机,做了一个深呼吸。

  “熟悉的哥谭,但是它闻起来像是自由。”

  康拿着自己的那杯奶昔在提姆坐着的长椅空的地方坐下。“自由?你不要告诉我你想跟着我穿越位面空洞的原因是因为你想远离你家里。”

  康干巴巴地说:“搞得好像我拐骗你离家出走了一样。”

  “非要说的话是我拐骗你带我离家出走——”提姆吐出深吸的气:“说真的,你不能让我呆在家里承受那些。”

  在康知道他的身份、和他复杂家庭情况的前提条件下,很多事情提姆就不需要含混不清地模糊过去了。

  “让我回去面对两个可能想杀死我的兄弟?嗯哼,算了吧。”提姆握着手机伸了个懒腰,就像他来到这个平行世界之中是真的想要度假一样放松:“还是等他们打完了我再回去,那不是最好的方式吗。”

  正在韦恩家登堂入室,然后将整个新闻界闹得人仰马翻的布鲁斯·韦恩亲生子达米安先不提,康在平行世界了解过那个小恶魔崽子,那是真的不怎么讨人喜欢。

  “但我还以为你和杰森和好了。”康喝了一口奶昔。

  “我在你眼里那么大度吗,在他把我打了个半死之后?”提姆歪过头来。

  “谁知道呢,”康咕嘟咕嘟地灌着手里的草莓奶昔,草莓味有点淡,但是奶昔的奶味挺足,甜丝丝冰凉凉的,很可口。

  “也许你们家里表达爱意的方式就是这样?”

  忽然他们两人在同一时间警惕起来,仰起头看向不远处。

  那里的植物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开始……蠕动。

  不需要思考提姆都能知道答案,毒藤女艾薇。在哥谭操纵植物,她是不二的人选。

  介于他们两个目前都没有穿制服,而且这也不是他们的世界,在情况还不明确的时候提姆选择了观望一下。

  而下一刻他们的观望取得了成效——一道身影从天而降地落下,在树冠上一个轻巧地跳跃,留下一片灵动的笑声,几乎是在植物还没有开始表露出攻击性之前,就将除草剂喷洒在了那些诡异的藤蔓上。

  是罗宾。

  这个世界的罗宾。

  提姆腾地一下从公园的长椅上站了起来。

  “提姆?”康不解。

  这个世界的罗宾来了,那按理说就没他们什么事情了,他们只需要当一个无辜的路人就好。

  “我要去买个东西,你身上有多少现金?”

  提姆说。

  “买什么?”康眨了眨眼睛。

  “相机。”

  “……手机不能拍照吗?”康迷惑了。

  “你不懂。”

  提姆的眼神落在不远处,落在那正在植物之间跳跃腾挪的身影之上。

  十多年前的哥谭,十三四岁的罗宾。

  联系到他在这个世界的互联网上收集到的资料来看……那个罗宾是迪克。

  他笑着,身姿灵动地在月光和阴影之中跳跃,他的身手有很多花哨的炫技,但那并没有让他的灵活性下降,反而行动轨迹多了几分莫测。

  在提姆的世界之中,他开始真正捧着相机追逐罗宾和蝙蝠侠的身影的时候,迪克已经长大了。

  只有杰森才是那个他从头追到尾见证了职业生涯的罗宾。

  他还没记录过十三四岁的迪克——

  虽然这个世界之中的迪克,他的制服是黑红二色的短袖长裤,不是那样经典的绿色小短裤。

  但这也很棒!

  他也是长裤制服的罗宾,四舍五入他和迪克贴贴!

  康还坐在长椅上,他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抬头看看眼神亮亮的提姆,又看看不远处正在战斗之中的罗宾。

  “你看上去……”康中肯地评价:“像个变态你知道吗。”

  康提醒他,你十六岁快十七岁了你还记得吗?那个罗宾看上去……有没有十三岁?不要用这种眼神盯着人家你真的好变态!变态到我想离你远点然后告诉每一个看过来的路人我不认识你这个人的程度。

  “你在家的时候怎么没见你那么喜欢你大哥?”

  康感到迷惑不解。他不是没见过提姆和迪克的相处,非要说的话康认定为在蝙蝠家几兄弟之间怪异的关系之中最为正常的一对兄弟关系。迪克性格很好,他几乎能和每一个人和平共处。

  但只见过那样平和的相处的他是绝对不会想象得到提姆现在看着远处战斗的罗宾那样亮亮的眼神的。

  他此刻的眼神就像是站在爱豆演唱会第一排VIP席位的脑残粉。

  康不确定这是一个合适的形容,因为提姆的表情看上去表现得有之过而无之不及。

  “走了走了。”康站起来拉着提姆的手往反方向走:“我们去给你买相机。”

  他不想把提姆放在这丢人。

  提姆走得一步三回头。

  想要相机。但是也不想错过初代罗宾战斗的英姿。

  康用了几分力气才拖走他。

  再不走,他们在发现了那边有战斗后就立马跑走的哥谭人之中就显得太突兀了。哪怕他们用“是从大都会过来旅游的”这种借口也显得突兀的程度。

  康身上的钱很显然是不够提姆购买一台符合他要求的相机的。

  从小富到大的提姆根本看不上配置不够的那些相机,理由是它们和手机有什么区别?

  而对康来说,不管是相机还是手机,拍出来的照片难道不都一个样子吗?照片就是照片,手机还能有滤镜功能呢,又不是说相机就能直接像是x光一样拍出人体骨骼了是吧。

  但是提姆的赚钱能力也是让康难以理解地强。

  他只是拿走了康的那些现金作为本金,然后在一番康完全看不懂发生了什么的操作之后他们忽然就有足够的钱购买一台提姆看得上的相机了。

  “韦恩企业就是在这样赚钱的吗?”康挠了挠头。

  “不。”提姆否认了:“大面积的那样操作是违法的。”

  康觉得自己还是不问了比较好。

  但是托提姆的福,康在穿越到平行世界的二十四小时内,又很快过上了不需要考虑钱的来源的被包养的生活。他从出生到现在,虽然经常出现在人生地不熟的平行世界,但是满打满算没过过一天自食其力的日子,康对此适应良好。

  【作者有话说】

  阳完之后真的很难集中精力……存稿在哗哗哗地消失q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