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耸了耸肩:“虽然两个世界的连接点不常一致,但是一致也不是多奇怪的事情。”

  “很好。”提姆收起了手腕上的电脑:“那么我们需要尽快离开这里了,这里很可能在被二十四小时的监视着。”

  “哪怕这看起来就是个废墟?”

  “哪怕它就是个废墟,地下还有东西的,记得吗。”

  “好吧。”康打起精神来,他去拉提姆的手,主动担任了交通工具。

  “我们去哪?”

  “——去哥谭看看。”

  “你们哥谭人是不是都对哥谭有点什么情节?”

  拉着提姆从地上起飞的时候康不解地询问。

  当然,他们并没有就这样直接前往哥谭,而是换上了平民装束作为伪装。

  康穿着普通的T恤牛仔裤和皮外套,手腕上绑着一些装饰用的皮绳,他用随身的现金在街角买了两杯奶昔,走回街边公园外。提姆正穿着看上去就有什么极客宅属性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坐在这里,拿着手机在上面捣鼓着什么。

  怎么提姆一到平行世界就能很快地用他的设备连接上网络?这能算是超能力吗?

  康将奶昔递过去一杯,提姆接过,喝了一口,然后随意地放在了一边,注意力仍旧在他的手机上。

  “你查到什么了吗?”

  康问。

  有提姆在他就不需要自己绞尽脑汁地到处找信息了,只需要带着空空的大脑跟着行动就好。

  “你知道这个世界的时间要比我们的世界的时间更早十多年吗?”

  提姆说,以一种赞叹的语气。

  “我随身的科技几乎能在这里横行,真美好。”

  他放下手机,做了一个深呼吸。

  “熟悉的哥谭,但是它闻起来像是自由。”

  康拿着自己的那杯奶昔在提姆坐着的长椅空的地方坐下。“自由?你不要告诉我你想跟着我穿越位面空洞的原因是因为你想远离你家里。”

  康干巴巴地说:“搞得好像我拐骗你离家出走了一样。”

  “非要说的话是我拐骗你带我离家出走——”提姆吐出深吸的气:“说真的,你不能让我呆在家里承受那些。”

  在康知道他的身份、和他复杂家庭情况的前提条件下,很多事情提姆就不需要含混不清地模糊过去了。

  “让我回去面对两个可能想杀死我的兄弟?嗯哼,算了吧。”提姆握着手机伸了个懒腰,就像他来到这个平行世界之中是真的想要度假一样放松:“还是等他们打完了我再回去,那不是最好的方式吗。”

  正在韦恩家登堂入室,然后将整个新闻界闹得人仰马翻的布鲁斯·韦恩亲生子达米安先不提,康在平行世界了解过那个小恶魔崽子,那是真的不怎么讨人喜欢。

  “但我还以为你和杰森和好了。”康喝了一口奶昔。

  “我在你眼里那么大度吗,在他把我打了个半死之后?”提姆歪过头来。

  “谁知道呢,”康咕嘟咕嘟地灌着手里的草莓奶昔,草莓味有点淡,但是奶昔的奶味挺足,甜丝丝冰凉凉的,很可口。

  “也许你们家里表达爱意的方式就是这样?”

  忽然他们两人在同一时间警惕起来,仰起头看向不远处。

  那里的植物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开始……蠕动。

  不需要思考提姆都能知道答案,毒藤女艾薇。在哥谭操纵植物,她是不二的人选。

  介于他们两个目前都没有穿制服,而且这也不是他们的世界,在情况还不明确的时候提姆选择了观望一下。

  而下一刻他们的观望取得了成效——一道身影从天而降地落下,在树冠上一个轻巧地跳跃,留下一片灵动的笑声,几乎是在植物还没有开始表露出攻击性之前,就将除草剂喷洒在了那些诡异的藤蔓上。

  是罗宾。

  这个世界的罗宾。

  提姆腾地一下从公园的长椅上站了起来。

  “提姆?”康不解。

  这个世界的罗宾来了,那按理说就没他们什么事情了,他们只需要当一个无辜的路人就好。

  “我要去买个东西,你身上有多少现金?”

  提姆说。

  “买什么?”康眨了眨眼睛。

  “相机。”

  “……手机不能拍照吗?”康迷惑了。

  “你不懂。”

  提姆的眼神落在不远处,落在那正在植物之间跳跃腾挪的身影之上。

  十多年前的哥谭,十三四岁的罗宾。

  联系到他在这个世界的互联网上收集到的资料来看……那个罗宾是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