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少爷回来后专宠我>第56章 番外:瞎阎王篇

  “你说我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去做土匪;我说我喜欢谁不好,偏偏爱上了你。”

  勤劳致富这句话我从来不信,那年我才十几岁,身强体壮,每日在漕运的码头上卸货,累的腰都直不起来,拼了命挣钱,可是日子仍旧越过越穷。

  因为我爹生了病,挣多少钱也不够造的,全都堆在看病上,那时要凑钱做个手术,逼得没办法,我便借了高利贷,可惜了,人到底还是死在手术台上。

  他入了土,高利贷却没放过我,今天明天,日日都要来催债,我还不起,便是一顿毒打,随着利滚利越来越多,已经到了我绝对还不起的数额,实在没法,我便想着干脆往北面投奔土匪去吧,反正在杭州城也只剩下我自己,孤家寡人一个。

  趁着冬夜,我悄悄准备溜出城,却被债主逮个正着,原来他早派人看着我,自然是一顿毒打,债主知道我该是还不上钱了,恨得牙痒,亮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划瞎了我一只眼睛,血涌出来,我的眼前便只剩下黑暗。晃晃悠悠的,我感觉自己被人吊了起来,整个人泡在冰冷刺骨的运河里。

  我以为必死无疑。

  醒来的时候,我只能睁开一直眼睛,脸上火辣辣的疼,缓了半天才看清四周的景象,我竟是躺在一间干净的卧室,炭火劈里啪啦烧着,温暖而惬意。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文羽,他留着西洋人的发型,头发已经很长,看来剪掉辫子已经有些时日了。他凑过来问我还有哪里疼,我用那仅剩的眼睛看清了恩人的长相。

  是个很可爱的人,眼睛圆圆的,大大的,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皮肤白的亮眼。起初我以为他比我小,后来才知道,他竟比我年长五岁,只是看起来显小罢了。

  后来我得知,这年轻人是文记的老板。从前在运河边上卸货的时候,我总能闻到文记传来的香味,肚子咕噜咕噜叫,那时我便咽咽口水,想着将来哪天有钱了,我也要去文记吃一顿,看看这百年字号究竟有多美味。

  他已经结婚了,他的妻子似乎并不喜欢我,这也难怪,在这世道下收留一个浑身臭泥,脸上还有一道狰狞疤痕的人,谁都不愿意。

  我说多谢老板相救,不多打扰就此别过了。文羽一把拉住我,责怪我满身是伤,怎么能瞎跑。我说,我还欠着高利贷,他沉思一会儿,仍旧坚持让我留下养伤。

  第二日,我稍微能下地走动了,看见文嫂子坐在文记大厅里嗑瓜子,她身子不太好,见不得风,终日只能坐在店里,从一扇小门望望外面的运河。

  她白我一眼,说:“伤好了就赶紧干活吧,文羽给你还了高利贷,有良心就别偷懒。”

  我走到外面,见文羽坐在摇椅上晒着太阳,他舒服的眯着眼睛,和煦的风从发丝穿过。

  我道谢,问他为什么要救我,他摇头说不为什么,见不得我可怜。我转身走了,想了想又拐回来,我说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他哪救得过来。文羽笑了,脸上竟还有浅浅的酒窝,他说救不过来,能救下你就够了。

  从那日起,我便留在了文记,给他做短工,怕文嫂子责怪,也没敢等伤好利索,我便开始干活。我做不了伙计的精细活,脸上这道疤会吓着客人,于是我便去后厨帮忙采买卸货,天没亮就去菜市场采购,晚上很晚才能回来。

  回来的时候店里伙计们已经收餐了,一点剩饭都没给我留,我只好自己去厨房找找吃的,我是个糙汉子,煮碗面条还能糊了一大块,那也没办法,只好就这么蹲在角落里吃。比起从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哪怕吃这碗糊面条,我都觉得很幸福。

  就在这时厨房门被推开,文羽披着外套,只穿着睡衣,睡眼惺忪的端着水壶进来。他看见我碗里黑黢黢的东西,说:“这东西你也能吃?”

  我说穷惯了,是吃的就行,文羽放下壶,说我来给你做。

  哪有文记老板给伙计下厨的道理,我忙说不用,他圆圆的大眼睛瞪我一眼,说我正是身强力壮要吃饭的年纪,怎么能这么对付,当心落下胃病。

  他手脚麻利的生火,厨房里就剩下一个鸡蛋,一个番茄,他为我做了一碗番茄鸡蛋面,捧着那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面条,我觉得这辈子都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东西。

  吃面时他偏头看着我,遗憾道:“多俊的小伙子,可惜了。”

  我说不可惜,我又不靠脸吃饭,有手有脚就能养活自己。他又絮絮叨叨的跟我说了一大堆事,他总是这样,跟谁都喜欢聊天,天南地北的说。

  我打断他,我问他一开始端着水壶来干什么的,他这才一拍脑袋,说自己忘了是来打热水的。我笑了,这世上还有这么迷糊的人。

  从那天以后,他每晚都来找我,非要给我做饭不可,他说自己这辈子就喜欢做饭,看见别人吃的满足,他就觉得幸福。我也只好随他去,文嫂子的病开了中药,每晚都要用文火煎好久,文羽这人迷糊,经常看着看着就忘了时间,扇着扇着风自己都快睡着了,我便接下这活,每晚替他看着药罐子。我俩坐在厨房的小马扎上,一聊就是半宿。

  我对他了解越深,便越觉得这人单纯的有些蠢,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能像他这样,无条件的相信人心,相信这世上有真情,有良善,傻的可以。

  我的生活一下子平静起来,每天就是运货卸货,晚上熬中药,跟文羽聊天,有时候他白天累了,晚上话就不多,往我身上一靠,呼呼大睡。每到这时候就得我把药给文嫂子送去,再把他背回屋里。

  文嫂子没再刁难我,她和丈夫一样,菩萨心肠,见我不是偷奸耍滑的人,也就默许了文羽收留我。我很喜欢他们夫妻俩,都是好人。

  还记得那日,文羽说要回文家旧宅收拾收拾,文嫂子身体不方便,又担心她那迷糊的丈夫丢三落四,便托我陪着他去。

  文家老宅在杭州城中,百年家业,处处都是古董,墙边插干花的瓶子也说是老佛爷赏的,我不敢动,站在门口。

  文羽已经走进去了,见我没跟上来,奇怪回头道:“怎么不进来啊?”

  我说算了吧,我粗手笨脚的,再给弄坏了,文羽笑起来,酒窝更深,大眼睛弯弯的,他说不碍事,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他一点也不在乎。他还说,想带我看看他长大的地方。

  我俩收拾了一上午,扫扫灰擦擦地,大部分都是我来干,文羽这人生活自理能力几乎没有,他找了本书盘腿坐在桌子上,一边嘴不停的跟我说这说那,一边看着我干活。他说,我也该学学这些了,不能一直当个废人,我说算了吧,你能被自己的拖把绊倒。

  他笑嘻嘻地对我说:“还好我有你。”我一愣,看向他时,他已经开始低头看书,丝毫没觉得刚才的话有什么不妥。

  下午的时候,我出去倒了次垃圾,回来的时候就听见文羽在书房着急的喊我。我跑过去一看,他竟整个人爬在几层高的书架上,怀里抱着个盒子,哭着脸说自己下不来了。

  我被他气笑了,真是没见过比他还笨的人。我张开胳膊,仰着脸对他说,跳吧,我接着你。

  文羽把怀里的盒子扔下来,闭着眼睛往下一跳,正好落进我的怀里。那好像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这么抱他,明明是两个男人,我却莫名觉得脸发烫。

  我责怪他爬那么高,说没我你可怎么办,文羽一阵傻乐。

  从老宅回来,文羽便疯狂的开始研究那盒子里的东西,过了几日,眼睛都发光,跑过来告诉我什么荷丝,还神秘兮兮的拿着一张破旧的纸,我说这种假方子去古玩市场能淘换到千百张,都是假的,他不信,偏说要试试。

  我觉得他蠢得可以,要是这方子是真的,文家老祖宗就不会试一试吗,怎么会束之高阁呢。

  他愿意研究,就随他去,我不识字,也帮不上什么忙,每天的差事就是听文羽倒苦水,他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要跟我说。他说今天上街被石子绊了一跤,差点磕破脑门,我瞥他一眼,无话可说,他又说今天在天桥底下给了个乞丐钱,我问他是不是个胳膊断了的老头,他说是,我说那是个骗子,家里富裕着呢,仗着天生残疾,出来骗钱好久了,也就他这个傻子还颠颠的送钱去。

  他丝毫不因为自己被骗而难过,缺心眼一样笑笑,他说宁可遇上九十九个骗子,也不能不救那一个真可怜人。

  我不记得当时听见这句话是什么感觉,五味杂陈,笑他傻,也打心底里敬佩他的善。

  也许是傻人有傻福,那荷丝还真让他研究出来了,老祖宗估计也不信那东西是真的,所以一直没动过,这世上大概只有文羽这一根筋的,才能一门心思钻研进去。他傻里傻气的凑过来跟我显摆,说你看吧,这世上真的有荷丝,方子是真的,我无奈点头,见他得意忘形的样子,真是可爱。

  那段时间生意不景气,文记不得已要辞退些伙计,我想是我离开的时候了,毕竟这些人都是老人,干了不知道多少年,只我一个人是新来的。我收拾好东西,做好要告别他的准备,我做过很多份短工,告别过很多老板,却没从来没觉得这么难受过,想一想再也见不到他那傻乎乎的表情,便觉得怪可惜的。

  文羽没有让我走,听文嫂子说,他宁可把老宅的古董卖了,也不愿意辞退一个伙计。他说这念头讨生活难,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我问文羽,这值得吗,他说只要人安安稳稳的,什么都好说,他还说,幸好老祖宗留下些值钱东西,要不然就留不住我了。

  我说你留我干什么,他反问我:“不是你说的吗,没你我可怎么活?”

  他总是这样,眨巴着眼睛,说着最要命的话。我不太记得当时是怎么回答他的,只是在心里,我决定要一直照顾这傻子,直到他不需要我为止。

  文羽跟文嫂子的感情很好,他们是青梅竹马,自小就在一起,文羽在我面前傻里傻气的,在自己妻子面前却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疼老婆,连一点粗活累活都舍不得她做。本来是文嫂子要洗的衣服,他都抢着洗。

  我看他蹲在运河边愁眉苦脸,笨手笨脚的搓洗着,手被河水泡的通红,我叹口气走过去,要帮他洗。他嘴上说着这怎么好意思呢,身体却诚实的迅速闪开,我一阵无语,我说你坐在这,陪我说说话就行。

  文羽最擅长动嘴,叭叭个不停,我喜欢听他说话,更喜欢替他做活,每当看他笨手笨脚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就觉得他还是需要我的,离了我就不行,这样的想法总能让我感到很愉悦。于是那时的我们,坐在运河边上,看着巨大的货运船川流不息,耳边是水声号子声,还有他絮絮叨叨的说话声。

  或许是他太傻,这么多年我只在文记,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举足轻重的人,原来我这孤单惯了的人,有朝一日还能成为别人的依靠。文羽确实离了我一天就不能活,那日我出远门拉货,回来就见他愁苦着脸,一问才知道,今天来了一帮吃霸王餐的混混,他怕打起来伤了人,便让伙计不要动手,就这么让人跑了,亏损不少。我戳他脑袋,恨铁不成钢,他拿大眼睛瞪我,还怪我不早回来。

  于是我也不再出远门了,日日守着这个傻子,生怕他被人欺负了。我真乐意一直陪着他才好,我愿意见他那傻乎乎不谙世事的样子,这世道太脏,他那样干净的人,千万碰不得。

  我打听了吃霸王餐的混混,听说在这片混的猖獗,专挑软柿子捏,趁着文羽没注意,我便一个人前去找了他们,混混说,关你什么事,又没亏你的钱,我边把他们按在地上揍,边说:“你们吓到我家老板了,这就不行。”

  文记有一位常客,听说是北平城的一位老板,叫王满洲,估计是在杭州城有生意,来文记的次数也多,文羽是那样爱热闹的性子,常跟那老板喝酒。他说王满洲老板挺好的,为人风趣,我却不这么觉得,王满洲一脸贼相,说起话来不显山不露水,城府极深,我生怕我这傻老板吃亏。我提醒文羽小心些,他却怪我多疑,我也不好多说什么,那时我想着,反正我陪着他,出不了什么事,便随他了。

  文嫂子的身体稍微好了些,夫妻俩便想着要个孩子,从前我见他们伉俪情深,心里有点难受,却也坦然,最近不知道怎么,每每见到文羽揽着妻子说笑的样子,便觉得一阵气闷,有时候一天都郁郁寡欢。文羽问我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也回答不上来。

  文嫂子去看了医生,被告知不能生育,我知道消息后竟生出些邪恶的快意来,我竟想着让文羽快点休了她才好,反正是不下蛋的鸡,我自私地想,或许这样文羽就能有那么一小段时间,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当我意识到我竟有这样混蛋的念头时,抬手便狠狠抡了自己两巴掌。文嫂子待我也很好,收留我这么久没有一点怨言,我怎么能如此自私?

  文羽叹了口气,他说生不了就算了,是天意不强求,只是可惜了文记的手艺再也传不下去了,他说,要是能有一个可心的义子就好了。

  文嫂子觉得愧疚,跟丈夫提出要给他找个妾生儿子,文羽义正言辞拒绝了,说他只对自己的媳妇好,怎么能做出再娶的混事来?他就是这样的善良,却也如此的残忍,让我知道,原来我连一点机会都不配有。

  能这么陪着他就好,只看着他活得潇洒快活,活得单纯可爱,我便知足。

  还记得那是一年除夕,我到文记已经一年了。那日我陪着他出了趟远门,回来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我俩顺着运河边慢慢走回去,文嫂子包了饺子,正在家等着。家家户户都在团圆,街上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俩,那天格外冷,下着雨,还带着些雪花,文羽是南方长大的人,见到雪花便高兴,蹦蹦跳跳的去够,我生怕他滑倒,小心翼翼牵着他的手。

  路过一家帽子店,也不知道为什么除夕夜还没打烊,老板一个人靠在门边,看着运河发呆。文羽见他可怜,非要照顾一下生意,进去挑选了一顶厚厚的皮帽子。我问他买这么厚干什么,杭州城又用不上,他说怕人冻坏了,要买厚的好。

  我以为他要送人,便不再说,只继续牵着他走,快到家门口时,文羽停下来,将帽子戴在我的头上,因为身高比我矮些,他还得踮着脚,才帮我系好带子。

  “送你的,冬天拉货起的早,当心冻坏了。”

  往后的很多年,那一幕都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中,那是我最甜的美梦,文羽笑得灿烂,酒窝醉人,圆圆的大眼睛里,满满都是我。

  数数我这一生,好像只过过一次完完整整,热热闹闹的年,就是那一年,跟文羽一起。除夕第二天,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大串红鞭炮,非要拉着我出去放,文嫂子嫌烟呛,不爱去,让我看着点他,别炸了手。

  文羽拉着我到河边,将洋火和鞭炮郑重其事交给我,然后自己跑的老远堵着耳朵,我被他逗得肚子都疼,哪有自己不敢放还非要拉人出来放的。我点燃了那串火红的鞭炮,劈里啪啦响的热闹,燃尽了,却只剩下轻飘飘的烟,繁华到了极致,便只剩下悲凉。

  文羽告诉我他最爱放鞭炮,热闹的很,自己胆子小不敢点,还好有我在身边。我说以后我都陪着你,我来点火,让你看个够,他又是一阵傻乐。

  事情的转机在那年的春末,文羽靠在他的摇椅上,脸冲着运河,睡得香甜,我在他身边洗着衣服,好一阵没听见他说话,便抬头一看,眼前正是他的睡颜。也许是那天春意正浓,满城花开,我竟没有克制住,鬼使神差般在他额头轻轻一吻。

  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吻他。

  当我抬起头时,我看见文嫂子拿着一盘糕点,慌张失措的站在远处看着我,眼底满是惊恐和失望。我知道,这一次,真的该告别了。

  第二天我便提出要走,听到这句话时文羽失望的神情就像刀子刮在我的心上,疼的滴血。

  “你不是答应要陪我放鞭炮的吗?你不是说要一直陪着我吗?我有什么不好的吗,你说呀,我一定会改。”文羽委屈地扯着我的胳膊,“没你我可怎么办?我连自己的生活都料理不好。”

  看着他那可怜的表情,我差点脱口而出,我真想陪你一辈子。

  可是我看见旁边的文嫂子,她始终冷着脸,一言不发,眼神中是不由分说的驱逐。

  我知道我无法继续留下,狠下心来对他说:“这里讨生活太难了,我要去做土匪,那里自在些。”

  文羽快哭出来,说道:“是因为我太笨了吧,你照顾嫌烦了,我不使唤你了好不好。”

  我艰难的转过头,逼着自己忽略他的泪。

  文羽见劝不动我,又转头拉妻子,“你劝劝他呀,土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危险的很,不能去呀!”

  文嫂子淡淡道:“人各有志,随他吧。”

  我终于还是走了,临走前我拜托文羽,能不能帮我把辫子剪了,大清朝的辫子还拖在身后,我知道他是个喜欢新式的人,我也想像他一样。

  文羽说好,拿着把剃刀刮得特别仔细,生怕他笨手笨脚的划伤了我。我看着身边的发丝一缕一缕落下,感慨大清朝是真的完了,世事无常,细想来,这岁月留给人的,从来都是满腹遗憾。

  他在我耳边叹道:“做什么不好,偏要去做土匪。”

  我在心里想:“看上谁不好,偏偏爱上你。”

  于是在遇见文羽的第二年,我剃了个光头,只带着那顶厚帽子,一个人从杭州辗转到东北,上了哨子岭。

  塞北风雪可比杭州城大的多,我头次见到如此大的雪,能积一人高,当时我还嫌文羽送的帽子太厚,用不上,到了东北竟是正好,想来,或许自有天意。

  我只有一只眼睛,阴差阳错间准头却不错,枪法好的人自然吃香,再加上我身强体壮,在哨子岭竟一直平步青云。还记得有一年,两个寨子火拼,枪子儿蹭着那顶帽子飞过,烧出一个窟窿,我最先的反应不是自己的脑袋差点被打穿,而是他送我的帽子竟破了一个洞,我气的发疯,后来那个寨子全部被端了,没留一点活口。我细细的将帽子补好,往后便不再拿出来戴,日日放在床头看着。

  我走的时候,文羽让我常联系,有空了也给他来一封信,回杭州了也记得来看看他。那该是我第一次骗他,我说我会回来,实际上,这么多年我都再也没回过杭州城。我没有脸面见文嫂子,更不忍心再见他。他的生活本是那样的平静美好,不应该被我这样的烂人打搅。

  离家太久了啊,曾经吴侬软语,江南的乡音尽数忘了,在这冰冻三尺,北风呼啸的大山里呆久了,也不记得那悠悠绵绵的运河了。只是坐在运河边上的那个人,我这辈子也没能忘了。

  很多年后,我在哨子岭混上了当家的,手底下的小兄弟们都认我做大哥,因为手段狠辣,江湖人还送了诨号“瞎阎王”。我给文羽写了一封信,因为不识字,特意去村里找了个教书先生帮忙,我在信里说了自己的景况,让他不要担心。

  在信的结尾,我说“文老板救了我一命,是我的大恩人,这辈子不忘,以后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就来哨子岭找我,就是刀山火海我也还你的恩”。信寄出去了,却没有回信,我猜想他该是怪我的,怪我出尔反尔,没有一直陪着他,甚至没回去看看他。

  日子过的也快,转眼间我竟也是一把胡子的人,这么多年我都不敢去打扰他,我甚至想,他身边若是再有一个能陪他放鞭炮的人也好,照顾着那傻子,别让人骗了去。

  我一直以为,离了我,他这样的人会一生幸福,直到那裹着棉被的孩子冒着风雪,只身一人来哨子岭找我。

  我没想到他的结局竟是在狱中病死,真想揪着老天爷的问问,那样善良了一辈子的人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而我这样杀人越货的土匪,凭什么还能活得好好的。我第一次觉得那么累,或许文羽走了,连活着都无聊。

  我曾以为我的离开是对他最好的保护,折磨了自己一辈子,到头来却得知心爱之人被王满洲骗得倾家荡产,病死狱中。

  我苦笑着对他儿子说:“当年我就说,没了我,你爹可怎么活。”

  文清竹那孩子我一看便知道,是文羽喜欢的人,跟他一个样子,正气凛然,有些固执的傻气。

  文清竹像是谈条件一样,要求我给他钱给他住所,给他侯光耀的合同作为证据,那傻小子还挺有胆量,拿枪指着我,让我答应他的要求。

  其实根本不必,从他证明自己是文羽的儿子开始,就是让我豁出命给他,我也乐意的很。等了这么多年,这是我家文老板唯一一次想起我来,他托付我的事情,我又怎么敢马虎。

  那小子告诉我说,义父教他做人要精明些,别给旁人骗了,我实在没能忍住笑,谁成想我这傻里傻气的文老板还能有教别人学精明的那一天呢。转念一想,离了我,他到底还是自己看清了人心险恶,虽然代价是他这半生孤苦。

  杀了王满洲报仇,我一个人走到他的墓碑前。

  对着墓碑絮絮叨叨好久,我说:“我不知道你还怪不怪我的离开,想不想见我,不过就让我自私一次好了,这一次我想一直陪着你,陪你放鞭炮,陪你在运河边聊天,陪你看雪,你仍旧那样单纯就好,不必被世俗所扰,因为有我在你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