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玄幻奇幻>路人捡到白月光后>第十一章

  回三清川,算贡献点,方恪这队果然是第一。

  这一月,方恪再没见到述归,阮行也是;至于秦珩,出乎意料,也没找他麻烦,也许是嫌五沌川脏吧。

  五沌川中仙比魔恶,方恪又没打算留在上界,成天呆在杂役屋里,没事出去晒晒太阳、撸猫逗狗,自在。

  直到他从黑市救回的猫死了。

  它品阶不高,被修士抛弃多次,肯定是活不长的。方恪烧了猫的尸骨,再度明白——有些缘分像火,看似烈,烧完了,只剩灰;有些缘分像水,看着淡,总是难断。

  后者,譬如他与阮行。

  一周后,阮行总算来了五沌川。

  带来的第一个消息是——“阿恪,我的结契大典定下了。”

  方恪茫然:“之前不就定了吗?”

  阮行的笑像雾,和人总隔一层,“之前是两族初议。前几日,长明神君用圣兽骨卜筮,敬问上天——天道回‘吉’。”

  “竞仙赛后若无大事,我与述归便要结契了。”阮行望向方恪,“到时你一定要来。”

  当然得去,去了,也就该彻底死心。方恪关注点奇特:“上界结契,新婚道侣也要穿红衣吗?”

  上界没这个婚俗,阮行一怔,旋即调侃:“若你想,我可以穿。”

  “别,还是白衣好,素净,红色太扎眼了。”

  说来也奇怪,阮行不跟述归腻在一起,几乎隔几天就来找他。为了招待阮行,方恪的屋里莫名其妙添置好多东西,到后边,他又养了一只猫——阮行送的。

  只是没添床褥,方恪不准阮行留宿。

  阮行边挑顺灵猫的毛,边和方恪一起晒太阳,“还是和你一起自在。”

  方恪睨他一眼,“大少爷,吃你的松子吧。”

  阮行感慨,说,方恪天生就会照料人,处处考虑。阮行很忙,经常只能晚上来,方恪摸不准他到的时间,哪怕睡了,也会留一盏灯。

  阮行说自己是仙人,会用法术。方恪问,仙人不能怕黑?

  阮行神色一僵。因为他真的怕黑,不过也习惯了。

  “你会一直给我剥松子吗?”阮行的眼睛很亮,柔和月光忽而灼目,方恪觉察到某种不可言说的暗流。

  方恪望着阮行,像望遥远的月亮:“只要你喜欢。”

  “倘若我不喜欢了呢?”

  方恪把头埋进猫身,含糊的笑,“你有什么不喜欢的?行止,你最擅长装喜欢。”

  *

  四人又下了凡界。

  第二次任务与先前有点像——与随即抽选的另一小队合作,捉拿通缉榜中一堕仙。

  入魔与堕凡不同。前者只是修了魔道功法,修为不受影响;后者却是被天道贬下凡,修为所剩无几。

  “入魔者尚可度化,但堕仙不可能。”述归罕见的多话,“遇到可直接击杀。”

  阮行接着他分析,两人交谈间,怎样找堕仙、分贡献点,都定下来。

  方恪偶尔插一句,秦珩几乎不说话。

  他不再无视方恪,可也不扔符咒,每次方恪背上发寒,回过头,就见秦珩错开视线——恶劣还是恶意,方恪分不大清。

  只能离秦珩更远些。

  与另一只队伍会合后,他们一路追查,到了一处镇上。

  小镇看起来普通,男女老少,怡然自乐……唯一特殊的——它被周围的百姓称作“仙镇”。

  *

  客栈掌柜说:“客官想多了,我们镇风平浪静,哪来失踪的人?”

  “掌柜有意隐瞒。”

  走出客栈,阮行笑容淡了些——他们用过追魂术,如果没死人,怎会有几千怨魂盘踞镇上?

  只是到镇上后不好再用法术,怕打草惊蛇。

  又去拦镇上人,问镇名来历,要么说不知道,要么迟疑半天;又有性子急的仙君问堕仙,更是一问三不知。

  “肯定是堕仙使法术,操纵了这些凡人!”陈理——搭档队伍中一人——笃定道。

  方恪说:“未必。”

  陈理也是某仙族的少主,只关注述归和阮行,没怎么在意方恪。这是他第一次听方恪主动开口。

  陈理怀疑方恪是想出风头,胡乱发言,“怎么说?”

  “我与镇民攀谈,跟着他找到镇上唯一的寺庙,可里头供的不是佛。”

  有仙君明白了:“是堕仙?”

  方恪问:“面容相似,应该是。可那镇民虔诚无比——谁会真心供奉伤自己的人?”

  “若堕仙在帮凡人,亡魂又是怎么回事?”

  “仙君,不是只有术法能杀人的,”方恪视线飘远,“诱骗也能,甚至更叫人死心塌地。”

  两队商议,既然百姓敬“仙”,那他们也跳出来,说自己是凡界的修士,获得镇民信任。

  人散后,陈理别别扭扭,问方恪怎么接触镇民的,“我一接近,他们就躲开,好像我是洪水猛兽,啧。”

  “仙君,你看不见他们,他们自然也看不见你。”

  陈理一怒:“我还要对凡人卑躬屈膝吗?”

  “不用仰视,平视便可。”方恪笑,“仙君,鼻孔朝天可不好看。”

  陈理似懂非懂,觉得他说话真是奇怪。

  转机出现在一妇人身上。

  她儿子失踪已三周,绝望之下,死马当活马医,来找方恪这群不知真假的修士。

  妇人带来一本她儿子随笔,外观普通,草纸粗糙,可竟无法打开,仙君查验后才发现,封皮处竟有个简易的法阵!

  妇人之子名为吴光,虚岁十六,随笔横跨五年。

  前四年并无特殊,只是些“尿床”“鸡蛋流血了”“翠花打落我牙齿,她不打别人,定是喜欢我”的琐碎语。到今年,才有了变化。

  ——红到发黑的字迹,很粗。

  述归:“是血。”

  妇人惊恐地看着述归。

  阮行去握她冰凉的手,轻轻说:“阿婶,别怕,瞧这颜色,应该是妖蛇的血。”青年人面若冠玉,嗓音柔和,妇人被他安抚几句,手掌擦完眼角,“多谢小仙君。”

  妇人走后,阮行笑意顿消:“是人血,看数量,吴光凶多吉少。”

  少年们全无惊恐,先是惊讶,再兴奋地说:“找几千亡魂动静大,找一个总不会了吧?我们去招吴光的魂,顺着他,肯定能找到堕仙!”

  眼见随笔被抛到一边,方恪说:“等等,看完再说。”

  众仙君觉得有理,围着随笔继续看。

  随笔最后,吴光只讲了一个故事。

  齐天大圣孙悟空的故事,却不是大闹天宫、西天取经,而是悟空成佛后。

  【斗战胜佛回了五指山,见到一老翁,是当年五指山下放牛的孩童,曾予过他野桃。一人一猴欣喜重逢,相伴三日。

  临别前,老翁慨叹曰:“大圣此次西去,怕是永不得见了。”

  “您老福泽深厚,旅途才刚开始呀。”

  “大圣,我年幼时去山上放牛,得以遇见你,是我最开心的事。老朽此生不曾见过什么神仙,可在我看来,大圣你一定是神仙的。如今光阴斗转,我须发尽白,而大圣风采依旧啊……咳咳,咳。”

  悟空忙递去一仙桃,“老人家,润喉咙。”

  老翁笑,露出掉光的牙,旋即再咳,“今日见吾友,小子无憾。大圣,大圣——珍重啊!”】

  随笔最后一页,吴光笔迹凌乱——

  【归来少童成老翁,吾为老翁,谁是大圣?】

  仙君读完,相视无言。

  方恪合上随笔,低声道:“痴儿。”

  金乌西沉,阴气蔓延,队员便打算问魂。才准备完,当夜,吴光回家了。

  *

  吴光安然无恙,修为已筑基。

  他身旁站着一修士,慈眉善目,仙力澄澈。吴光说,这是带他求仙的师傅。

  妇人大哭,悲喜交加。

  有人疑惑道;“我们找错了人,还是……堕仙改邪归正了?”

  方恪:“都不是。”

  众人不解,等他解释,下一瞬,方恪的剑竟洞穿了掌门的胸膛!

  妇人尖叫,被方恪一掌敲晕;她儿子正欲反抗,却被述归一剑制住。述归的手放上吴光的头,神色发冷,却不是对方恪:“果然。”

  “神魂是空的,吴光早就死了。”

  就在这话说出的刹那,天幕坍塌。

  吴光、妇人,还是掌门的尸体,忽然爆裂开,血水飞溅,腥味扑鼻。有仙君下意识闭眼,识眼还没开,脚下发空。

  ——地也裂开了。

  在这仙君掉进窟窿前,方恪抓住了他。

  方恪剑上、脸上都有血渍,笑几乎凌厉,“走!”

  “地都塌了,还能去哪?!”

  “去寺庙——那是幻境唯一的真东西。”

  大地一路塌陷,最后一刻,他们扑进寺庙。

  有仙君回头,又立马转回来。

  他看见——成百上千双红眼睛,血一般,快糊到他脸上。

  找寻许久的亡魂就在眼前,而他们一无所知。

  亡魂后边,不见小镇,只剩虚无。

  立结界、堵住门,仍有眼珠从缝隙流进,缓缓的,舌头一样鲜红、黏腻,触到禁制,血喷出几束,“噗嗤噗嗤”,眼珠又缩回去。

  众人坐下调息。

  阮行若有所思:“阿恪,你是何时察觉不对的?”

  “堕仙要真是好人,不会诱惑凡人成仙。”

  最开始,方恪是觉得太顺利——一看就奇怪的镇名,找上门的妇人,轻松解开的随笔……但也只是直觉。

  直到他发现,吴光没有灵根。

  没有灵根,如何修炼?那掌门又为何要找一个没灵根的凡人?

  方恪一剑朝掌门刺去,为免误杀只用了三成力,却没有刺穿的实感,仿佛扎到空气。

  幻境——脑海浮现这个词。

  “不可能,堕仙修为尽失,凡界灵力也少,如何维持这样巨大的境?”

  方恪看向上方:“那就得亲自问他了。”

  寺庙空空,只一尊高大的佛像,黑暗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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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规矩,过渡章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