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玄幻奇幻>路人捡到白月光后>第二章

  千年前。

  方恪飞升上界的第一年。

  公乘仙艇上,人满为患,方恪半个身体贴在墙壁,觉得自己像个煎饼馃子,差点笑出声。

  旁边人看方恪神色仓皇,穿着普通,想必是家境贫寒、第一次乘仙艇,他很自来熟的说:“小兄弟,最俊那个,对对,就是你!两腿站开些,不然会摔倒的!”

  方恪施了个平衡咒:“……兄台经验丰富。”

  那人怒道:“你什么表情?仙人也有平衡力差的啊!”

  下个地又挤上大批仙人,方恪莫名其妙被挤到门口,安慰自己:“没事,还能第一个下船。”

  刚才提醒他的人噗嗤一笑,“兄弟,你挺有意思的,哪的人啊?”

  方恪一愣:“晋国,川兰一片的。”

  “凡界人,还不是皇城来的?”那人也愣,过了几秒,脸上的笑容真心了些,“我也是。”

  “我叫李平安,交个朋友?”

  “方恪,恪守的恪。”

  能成仙的凡人不多,也算他乡遇故知,方恪在山旮旯清修五百年,胆子也大,跟着那人下船,到了一处茶楼。

  这是方恪第一次品上界的茶。

  主要是因为没钱,也没品味,他喝了半天,也没喝出特别来。

  李平安看他连着喝几口,贱兮兮一笑,从兜里拽出一把草叶,黑乎乎的。

  “白水加草根,有这么好喝吗?”

  方恪眼皮一跳。

  “我本想请你喝好茶,但实在没钱,”李平安见他沉默,连忙解释,“下次,下次一定!”

  冲着这句“没钱”,方恪原谅了他。

  “所以你没有亲人在上界,也没什么背景,那干嘛到上界来?”李平安疑惑不解,喝了口草根水,吐出里头的渣子,“呸呸——呆在下界,做个神棍、啊呸神仙多好。”

  上界三千万仙人,万里挑一的天才,也有三千个,像方恪这样没钱没权,修了五百年才成仙的……不是李平安说话难听,着实不该到上界来。

  方恪:“修为到了,上界天梯开启,自然就来了。”

  他哪知道还能留在下界?

  李平安明显一愣:“也没事,仙梯还有四年就开,到时你回去就是了。”

  方恪苦笑:“实不相瞒,我怕我熬不到天梯开时。”

  仙界确实有趣,传音灵碟人手一块,他初来乍到,乡巴佬一样,被人一哄,花了身上一半灵石,换了块二手灵碟。

  他没有在仙界的长辈,也不认识什么朋友,不晓得仙界早不用金银、只收灵石,这样一来,他身上的灵石就不大够用了。

  何况他也没想到,仙人里头也有骗子。

  方恪人生地不熟,不愿与人起争执,又想这人兴许是有难处,于是坦然认栽。他研究起灵碟来,才把灵力注进去,只见灵坛新出热事。

  “神君”“道侣”“成婚”……

  方恪神思恍惚——满耳满眼都是“述归”“阮行”这两个名字。

  他连忙抽出灵力,关闭灵碟。

  灵石用光是小事,接下来一个月,方恪又遇一大难题——他天赋太差,五百年才成仙,没仙君殿愿意收留。

  简而言之,干不了活,赚不了灵石。

  方恪接受能力很强,坦然接受现实,去做了个高等杂役。

  又一个月,他认清一个现实——“我是个攒不下钱的穷光蛋。”

  方恪坦然总结。

  在凡界时,虽说他只是个山里门派的小掌门,但时不时下山除害,百姓感激,也愿意供奉,不缺吃穿。实在过糊涂了,还有一群弟子替他安排。

  到了仙界,无依无靠。

  衣服脏了,用净尘术;没灵石补了,忍着;冷的时候最难捱,因为他没学火灵咒,只能起来溜达几圈。

  仙人的灵力也是有限的,用得越多,人越疲累。

  越累越需要灵石。

  但灵石用完了。

  李平安听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旋即摆摆手:“没灵石了?哈,小事。”

  他神神秘秘地说:“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

  李平安带方恪去了黑市。

  后来一想,之后几千年的烂事、孽缘、恶债……可能都是从他去黑市那天开始的。

  但当时的方恪并不知晓。

  他到黑市接任务,从凡界升上来有个好处,没那么要脸,也没人识得,比较豁得出去。

  飞升上界的第二年。

  方恪交接完任务,揣着到手的灵石,挤进依旧人满为患的仙艇上,和昨天一样,想:等攒够了钱,就去买个李平安说的神兽坐骑。

  不是为炫耀,而是这么挤着,他已经有点发晕了。三年后天梯开,又会升上来一批仙人,到时飞艇怕是会更挤。

  方恪不怕死,但他最大的愿望是活着。

  他放空大脑,节省灵力消耗……听说因为上界仙人太多,神兽每日出行还限种类,一个月上旬限猪狗,中旬限牛马,下旬限人——有穷疯的人给仙君当坐骑。凤凰、龙还有圣兽不限,因为太少。

  听说哪两个仙君又成婚了,谁又逃婚了,谁写了休书、又跟休书的对象复婚了……

  听说……

  方恪是被人群挤出船的。

  下船后他回神,下意识去摸衣兜——就剩一颗灵石,卡在袋口。

  不是仙人变小偷了,是小偷成仙了。

  方恪自己逗乐了自己。

  这次任务是李平安介绍的,方恪得给他分成,他想了想,掏出兜里最后那颗灵石,又挤上了仙艇。

  天色渐晚。

  去黑市的路上,方恪遇到了一场刺杀。

  说来惭愧,他投去视线最大的原因是——被围住的人生得实在太俊了。

  他与人对战,使剑像在舞剑,骂人像在诵乐。

  按道理讲,方恪是没道理救人的。

  ——距离黑市闭市还有半个时辰,为节省灵力他选择走过去,至少花一刻钟,要是去救人,不仅要冒被人记恨的风险,还有可能变穷光蛋。

  可方恪循着本能、便出了手。

  上次凭本能还是在下界时,方恪剖了灵根,为他师弟、方不醒换上。

  后来回想,那日天色昏沉,偏偏几人混战之时,他一眼就看到了阮行,根本没想太多——与人隔空对视,不过是刹那的视线交错,方恪心念微动。

  想救便救了。

  看那青年的模样与天赋,想必也就百来岁,方不醒若投胎得早,也该这般年纪了。

  *

  [“世事须得机关算尽,凭本能做事,难道不是活该倒霉吗?”

  说书的讲到此处,忍不住多嘴一句。

  小孩听不懂,催他:“他救了人,然后呢?”

  说书人叹了口气:“然后两人成了好友,结识的经过太俗套,我就跳过了。”

  “真正有趣的啊,在这阮仙君的道侣……”

  “不要!”孩子摇头,“我们最喜欢交朋友,怎么会没意思呢?”

  说书的:“你们交的是真朋友,当然有意思。”

  “好吧,那我来讲讲这两个‘朋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