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笙觉得自己整个人都麻了。
谢逢歌刚刚说什么?
演戏?
演赫蒙洛夫??
他自己想演?????
兰笙瞪大了眼睛,原本还一副把脸埋在胳膊里装鸵鸟的模样,现在一下“腾”地坐起来,激动地抓住谢逢歌的肩膀。
那双眼睛过分流光溢彩的好看了,瞪大的时候仿佛闪着星子,因为惊讶和难以置信,而将眼中闪光的部分逐渐扩大开。
“你再说一遍?”
兰笙说不清是兴奋还是不敢相信,总之模样笑得很好看。
谢逢歌一看他这模样,心底又软下来几分,浅笑着重复了句:“我是说,校话剧团联合文学社和摄影社出品的《伟大艺术家》,我想演男主赫蒙洛夫。”
兰笙不可置信地张了张嘴。
因为注意力过分关注在谢逢歌脸上,他一下没稳住,压过来的整个身子都往谢逢歌身上倒。
兰笙:“!!”
谢逢歌手臂被兰笙紧紧抓住,护佑不得,索性顺势仰倒在沙发上,怀里又和兰笙整个撞在一起。
月匈膛相贴的状态下,兰笙仿佛感受到谢逢歌的心脏就在自己的胸腔里跳动。
砰、砰砰。
很热。
兰笙浑身僵住,觉得这氛围诡异又和谐。
大概是刚刚吃过土豆浓汤的缘故,兰笙现在浑身散发着一股奶气,凑近过来,奶香气更是浓郁。
谢逢歌侧眸看了眼,只觉得皮肤细腻雪白,仿佛一团要化掉的土豆泥冰淇凌。
只有脸上是红的,像抹了一层浅浅的草莓酱。
压下来的人还不安分,愣在怀里两秒后,就挣扎着想要赶紧起来,结果刚一松开谢逢歌双臂想要支起身来——
谢逢歌笑着抬手,腕部发力向下。
兰笙:“!”
谢逢歌半支起身子,见兰笙一副脸红耳热的模样,又是忍不住逗他:“你脸红什么?”
刚刚才被狠狠一拽的兰笙:……
盯着谢逢歌看了两秒,浑身奶香气的青年人磨了磨牙,控诉:“什么脸红?你拽我都弄疼我了!是你先拽我我才压倒你的,你可别想赖我。”
兰笙骂骂咧咧的端正坐好,一边整理刚刚弄得凌乱的睡衣,一边又忍不住偷偷瞟两眼谢逢歌。
可恶的谢逢歌,刚刚那是什么语气??
还逗人?
是调戏吧??那么大力气拽回去,绝对算得上是调戏吧???
兰笙一想就被气得不行,以前都是他调戏别人,把别人逗得面红耳赤,怎么到了谢逢歌这里,回回都是他处下风?
这不行!
兰笙决定自己一定要在谢逢歌这里讨回赢头,才不能像个黄毛小子一样,被逗一下就不行了。
于是他憋了两秒,口中愤愤挤出两个字:“变……态!”
谢逢歌闻言一顿,忽地,喉咙里溢出一丝低低的浅笑。
这下又把兰笙气得磨牙了。
可恶的谢逢歌!居然还敢嘲笑他!!
兰笙扭过头“哼”了声,演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不就是和路时遥那个大变态一样,喜欢我想和我贴贴做天下第一好吗?”
谢逢歌一默,两秒后笑道:“嗯,差不多。”
兰笙抱臂:“呵,男人,我看你是在玩火,想求本副导演给你主角的戏份,好啊,你求求我我就给你。”
兰笙昂着脑袋不看谢逢歌,坐在沙发一侧,就等着看好戏。
既然演都演了,他倒要看看,谢逢歌要怎么求他。
但是等了半天,谢逢歌却缓缓开口:“我是摄影社的人,这件事你知道的。”
语气平淡,半点没有求人的样子。
兰笙:“你继续说,直到我听到我所满意的为止。”
谢逢歌继续他平缓的陈述,脸上锐利的棱角仿佛变得更加柔和,像是回溯到一段柔软的记忆。
“那是我高中时期掌握的技能,或者说,摄影艺术。我很喜欢拍摄一些画面。一开始我只是在拍摄的过程中,注意要怎么调整视角,调节焦距。”
“但是随着接触摄影这门艺术的深入,我开始在生活中学会更加细致入微的观察,我发现如果把自己代入到既定的角色中,会更容易捕捉到拍摄的灵感。”
“我以前尝试过拍摄很多风景,其实回到最初衷、我学习摄影的起源,我是为了拍人。”
谢逢歌的陈述带有一种近乎文质彬彬的美感,兰笙听的耳根一动,扭头看他,眼睛里满是藏不住的好奇,问:“拍人?”
“嗯,不错。一开始是为了拍我祖母……我的奶奶。”
兰笙:“欸???”
这下兰笙更好奇了,之前听管家啊不…司机大叔的描述,他一直以为谢逢歌和郑老太太关系不好,谢逢歌会怕她来着,原来谢逢歌和他奶奶关系这么要好的嘛?
兰笙:
“我高中的时候,其实家里并不太平——因为一些事情。”
兰笙皱了皱眉毛,好像听说豪门家庭是容易出现很多矛盾的。
他有点好奇是什么矛盾,但是这次他礼貌地没有打岔,点点头继续乖巧地听谢逢歌讲。
“那时候奶奶的身体并不太好,经常出入医院,有时候一住就是三五个月。我对她的身体感到十分担忧,同时也希望她能在养病之余心情舒畅一些。所以,在某次她从医院回来,我约了摄影师到家里来给她拍一组照片。”
兰笙感觉到谢逢歌讲这些的时候,好像心情不是特别好,就想安慰安慰,原本都挪远了的身子,又蹭到了谢逢歌身边。
他软软地蹭了蹭谢逢歌,小声:“然后你们拍了合照嘛?”
谢逢歌摇头:“没有。”
“欸?”兰笙眼睫一颤,又凑近了一点:“为什么没有拍呀?”
他怕谢逢歌是有什么伤心事,毕竟司机大叔说他以前就没怎么笑过,该不会就是因为和奶奶的事情吧?
谢逢歌垂眸,他视线落到兰笙鼻尖,整个人的气质安静而温柔。
“老人说,没有必要。如果以后离世,睹物思人,多一张照片也要多一些眼泪。她不肯拍。”
客厅一片安静,沙发对面的摆钟发出“嗒嗒嗒”的轻而厚的声音。
兰笙哑然地张了张嘴,现在好像说什么安慰都显得有点多余。
人好像天生对死亡带有一种悲观的想法。
死是永别,是再也没有重逢之日,是“人生无大事生死除外”其中最大事。
所以这世上有那么多人恐惧死亡,提起亲人朋友的死亡,也总是心怀忧伤。
客厅里的静默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刚刚从沙发上逃走的小猫又跳跃着扑在兰笙的脚上。
兰笙低头,勾了勾脚背,然后弯腰被小猫抱起来放在腿上。
小猫又开始“喵喵”叫着要去找谢逢歌了。
兰笙怕它又给谢逢歌抓伤了,抱着小猫屁股拍拍,它马上又舒服地抬起屁屁,喉咙里呼噜呼噜。
谢逢歌轻笑:“现在不嫌弃它不会埋,把排泄物蹭德到处都是?”
兰笙皱眉闻了闻:“没有,小笨刚刚没去猫砂盆。”
“嗯。”谢逢歌垂眸看着兰笙撸猫。
又问:“喜欢小笨么?”
“喜欢,小笨很可爱。他还特别粘人,真神奇,明明它是第一次见我,小猫居然不怕人。这么黏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才是主人呢。”
谢逢歌又是失笑,笑声很温柔。
兰笙也很奇怪,他怀疑谢逢歌是不是从出生就叠满了buff,长得好看也就算了,声音也好听,像泠泠松音,冷得很高雅。
他踩着奥特曼拖鞋,脚靠过去碰了碰谢逢歌的脚。
谢逢歌重新撩起眼皮,目光和兰笙对视。
兰笙轻轻说:“我也会死的,谢逢歌。”
谢逢歌:“……嗯。”
“你也会死,小笨也会死。”兰笙安静地说完,抿嘴。
“我的意思是说,既然知道一切的结局都要通向死亡的话,我希望在结局之前可以更精彩些。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狄兰托马斯写给他重病的父亲说的。不要平静地接受死亡。”
“所以如果你想给我拍照的话,我会很开心的。如果有一天我比你先死的话,你就当我是去新世界布置了我的新家。等时候到了,我就邀请你来我家里做客了。”
兰笙弯了弯眼睛,一双桃花眼像是种满了多情泪,怎么看都是风华绝代。
谢逢歌皱眉,他发现自己不但不爱看兰笙在舞台上表演死者的戏码,也不太爱听兰笙谈论这些关于死亡的话题。
兰笙看他一副皱眉的样子,就也学着皱了皱。
还问:“你不相信?”
谢逢歌深深注视着兰笙。
兰笙信誓旦旦的举手:“真的!我发誓!我肯定会邀请你去我家玩的,时候不到就说明是我还没布置好,可不是我小气不邀请你去……”
“兰笙。”
兰笙没说完的话被谢逢歌打断。
他三根手指还举在半空,目光落到谢逢歌脸上。
“……”他觉得谢逢歌好像生气了。
兰笙讪讪地收手,又是一副可怜卖乖样,他吃准了谢逢歌就吃自己这一套。
软着嗓子说:“唔……我妈妈走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想的。所以要好好生活,等有一天她布置好新家,我就开开心心地去找她。”
谢逢歌一阵郁结,他是想不通眼前的人怎么做到这样坦然地谈论生死。
嬉皮笑脸可恶得很,说出来每一个字都惹得他不高兴。
可是想到一场暗恋,只能继续深沉的注视。
要比他先去布置新家,还要高高兴兴地去找妈妈。
有一瞬间他很想粗暴地用吻堵住他的嘴。
可是看到兰笙忽地不笑,抬手要去擦眼睛,谢逢歌心下一跳。
附身去看:“怎么了?”
兰笙鼻翼翕动:“想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