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进来的小可爱注意咯,这本是双男主,甜宠文,双洁。】

  叶听晚在一阵头疼之中醒来,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洁白的天花板。

  他并不意外自己在病房,他还以为自己被抢救过来了,只是痛的地方不应该是脑袋而是心脏才对,难道是倒地的时候磕着脑袋了?也不是不可能。

  叶听晚缓缓从病床坐起,感觉心脏在隐隐作痛,那种痛到生不如死的感觉,他真的不想再体会一次。

  他想伸手去捂住自己的心脏,这才发现自己手上在打吊瓶,抬眼四处打量,这根本不是他能够住得起的病房。

  病房很宽,比他住的那个病房大了起码三倍不止,床也是两米宽的大床,彩电冰箱沙发一应俱全,不像病房,倒像是一个小公寓一样。

  但是房内传来的消毒水的味道和墙上贴的标识都在告诉他,这里确实是病房。

  他非常确定,这不是他住的病房,他住不起这么好的病房,就连他住的房子都没有这么好。

  叶听晚刚想起床看看,却没注意手上还在吊针,顿时手上传来一阵刺痛。

  “嘶!”

  “你别动!”

  在叶听晚出声的同时有人大喊一声,把叶听晚吓了一大跳。

  叶听晚抬头,正好看见护士手上端着药品快步进来。

  护士快速放下手里的东西,帮叶听晚处理刚刚被他不小心扯到的针。

  “叶小少爷,不要乱动啊,这都回血了。”

  护士心里也带着怨气,这滨城谁不知道叶家叶小少爷从小被宠得无法无天,嚣张跋扈。

  先前还因为和别人打架住院,嫌弃护士帮他包扎太难看了而投诉。

  现在又是这样乱来,针头差点都扯出来了,再怎么样也不能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吧!

  叶听晚有些愧疚,他是真没注意:“很抱歉,护士姐姐,我想换病房可以吗?这里看起来太贵了。”

  话刚说完,叶听晚就发现声音不太一样。

  他平常的声音应该更加低和轻,听起来比较温柔,这个声音却是带着少年特有的软和清润。

  护士帮叶听晚处理好了,面对长相精致艳丽又带着苍白的小脸儿,加上叶听晚又特意放软了声音,不免让人心生怜爱,护士也不自觉改变了态度。

  虽然心中奇怪叶听晚一个不缺钱的主儿为什么会说这里贵,还是轻声安慰:“这里已经付了钱了,你不用担心。”

  叶听晚没来得及想声音的事情,又得知已经付了钱,眉头不由得皱起来。

  他根本没有亲人,怎么会有人帮他付钱?是送他来的路人帮垫的吗?那这也太贵了,想想自己的存款,再大概猜想一下这间病房的价格,不由得肉疼。

  叶听晚张开了手指,两只手都细嫩白皙,手指上没有任何的茧子,一看就是娇生惯养。

  他的手不是这样的,他长期写作,手上有茧子,他的手也没这么嫩。

  可是为什么?他一觉醒来变了这么多?

  叶听晚正低头想原因的时候,护士看见病房门口出现一个人。

  仔细看清来人的面貌后,护士赶紧低头问好顺便汇报叶听晚的情况。

  “纪总好,叶少爷的身体没有什么大问题,再休息两天就可以了。”

  护士说话,叶听晚也抬头看向来人。

  房间很亮,可以很清楚的看清男人的相貌。

  男人身高一米九,浓眉大眼,俊美无双,眼里满是冷漠,身上的气势仿佛帝王一般。

  身上穿着裁剪得体的西装,很好的展现他的优势,宽肩窄腰,身高腿长。

  面对拥有强大气场的男人,洛止不止不害怕,对于强者的崇拜甚至让他兴奋。

  但是他不认识男人,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男人会来,难道是这个男人送他来医院的?

  男人走过来,在距离病床大概一米的地方停下,居高临下的看着叶听晚。

  看见叶听晚苍白的脸,男人生不起一起怜悯,甚至有些厌恶。

  “不管你在闹什么,我都不会对你有任何兴趣。”

  叶听晚心中掀起波澜,面儿上装得柔柔弱弱,低垂着眼眸不看男人。

  “我没有闹,先生,我不认识您,如果是您把我送来医院的,我会把医药费还给您的。”

  男人冷眼看着叶听晚,还以为他在装失忆,既然人没事,他不打算在这里停留,抬脚就走了出去。

  男人一出去,护士仿佛劫后余生般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太吓人了。”

  叶听晚在男人出去后,伸手轻轻扯了扯护士的衣服。

  “护士姐姐,他是谁啊?”

  护士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奇怪:“纪霆啊!你不记得了?”

  他应该记得吗?他真的不记得纪霆啊,不过纪霆这名字好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护士出去后,叶听晚放空了几分钟才拿起吊瓶去厕所,里面有镜子,他心中有一个猜测,

  当看到镜子里面的人时,叶听晚倒吸一口凉气。

  这像他又不是他。

  镜子中的人,苍白也掩饰不住容貌昳丽,脸上带着稚气,满脸的的胶原蛋白。

  主要是还打了耳洞,中长发,显得有几分女气了。

  他本人比较清瘦,脸上也没多少肉,因为怕疼,不会去打耳洞,他知道自己长得不错,但是不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而后他终于想起了纪霆,这不就是他的一个朋友写的小说《霸总追我一百次》里面的男主爸爸的名字吗?

  虽然纪霆出场不算多,但是令人印象深刻。

  所以,他是穿书了?

  叶听晚慢慢走出卫生间,又坐回床上,仔细回想。

  《霸总追我一百次》这本小说以狗血著称,当时他朋友写的时候就说了,怎么狗血就怎么写。

  男主富可敌国,心狠手辣,唯独对女主情有独钟,女主每天戴着眼镜,摘下就是绝世美人,圣母白莲花。

  两人经历了被各种人拆散感情,被针对,有嘴不解释,长了耳朵不听,失忆,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最后女主原谅所有人,和男主HE。

  他的名字,生日,年龄和书中的反派都一样,当初他的朋友说,因为他是反派,给他超多的出场。

  他朋友说,让他在小说中把男女主虐个爽。

  回想书中的内容,他的出场确实多,男主的每个年龄阶段都有他,不然也不能说他是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