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钦舟喜欢秦越。

  这是林钦舟从前不敢想、也不会想的问题。或者说,他知道自己喜欢秦越,但他以为的那份喜欢和此刻所意识到的喜欢截然不同。

  他以为的喜欢就是弟弟对哥哥的喜欢,是亲人、是朋友间的喜欢,就像他喜欢姥姥那样。

  可不知不觉间,这份喜欢变了性质,他在自己也不知道的时候,喜欢上了他哥。

  像男人对女人的喜欢。

  想亲吻、拥抱、想做更多亲密事情的喜欢。

  是对爱人的喜欢。

  想独占、想拥有。

  情窦初开的小少年躺在床上彻夜未眠,将几年里两人相处的点滴回忆了个透彻,他还是无法判断自己是从哪一天、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哥产生了那样“大逆不道”的念头,但那似乎深埋已久。

  所以才会无时无刻想缠着他,才会见不得他哥跟别人亲近,才会看林骢格外不顺眼,也才会看着他哥就心跳加速,感觉自己就跟得了心脏病一样。

  这一切的一切,所有的不对劲,全都是因为他喜欢秦越。

  可秦越不会喜欢他,甚至对此相当抵触。

  ——但我怎么会喜欢秦越,怎么会喜欢男人,我是同性恋吗,是变态吗?

  少年的世界被彻底颠覆了,他的心动来的不知不觉又经难持久,然后在一部片子、一场梦里惶惶不安,而邻居哥哥的离经叛道更是将本就摇摇欲坠的他推入了深渊之下。

  林钦舟将自己埋在枕头里,一边怕得要死,一边又伤心得要命。

  ——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办。

  他一遍遍地问自己,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但少年人或许都是勇敢而无畏的,天快亮的时候,林钦舟忽然想起在他很小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他可能五岁,也可能六岁,反正当时他还住在岛上。那天是清明,他跟着姥姥上山祭拜,结束后恰巧碰到同样过来祭扫的林默,两个孩子便把大人丢在身后,自己先跑了。

  到山脚下时看见北区的郝奶奶,腕子上挎着一只竹篮,里面放着祭拜要用的蜡烛和纸钱,郝奶奶也看见了他俩,和善地朝两人笑笑,然后拐向另一座山头。

  林钦舟有点怕她,躲在林默背后,直到郝奶奶走远了他才敢出来。

  林默就笑他:“你躲什么,害怕?”

  林钦舟很诚实地点头:“嗯。”

  “怕郝奶奶?为什么怕?”

  “因为……”林钦舟想了想,学着从大人们那里听来的话,说,“因为她是个怪人,她不结婚。”

  林默当时也才十多岁,不知道有没有上初中,但离经叛道的性格早在那时就初见端倪,他问林钦舟:“可为什么不结婚就是怪人,和大多数人不一样就是错的?”

  “我不知道……”林钦舟那时候还太小了,理解不了林默的意思,后者也没指望能和一个五六岁的小屁孩讨论什么人生哲理,这个话题便断在这里。

  后来林默领着他去吃沙冰,林钦舟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之后看见郝奶奶仍旧怕、仍旧躲。

  但这一晚,那段往事忽然被唤醒,林钦舟想起当时的自己、和当时的林默,在第一声雄鸡的啼鸣中下了一个决心——

  他要他哥。他要秦越。

  不管这份喜欢是对是错,不管秦越会不会有所回应、会不会因此厌恶他,不管他是否会因此成为其他小孩躲避、害怕的怪人,他都想试一试。

  他不想后悔。

  七点一刻,林钦舟下楼吃早餐,当时秦越正在给一对赶早班的房客办理退房,看见从楼梯上走下来的人,直接傻眼了:“外面没下雪吧?”

  林钦舟哪里听不出来这人是在损他,跑过去挂人身上:“你笑我。”

  身体软软的、声音也很软,是很明显的撒娇。

  “下来,别闹。”两个客人已经离开,秦越拍了拍小少爷的屁股,“今天怎么这么早?”

  林钦舟不仅不下来,反倒抱得更紧,两条腿跳起来,缠在秦越腿上,胳膊很用力地勒住秦越脖子。

  秦越被他闹得快喘不上气,只能托着人屁股,把他背自己背上。林钦舟这才老实了,乖乖地把脸贴在他哥背上。

  秦越不知道小少爷这是又在闹什么,当着一大厅客人的面,把林钦舟背进厨房,带着他转了一圈:“想吃哪个,少爷您吩咐。”

  林钦舟笑得不行,但就是不说吃哪个,只一个劲地叫他的名字。

  秦越烦他,往他屁股上拍了一下:“不吃就下来。”

  “不要。”林钦舟晃了两下腿,嘴唇贴在他哥耳边,奶狗似的撒娇,“我要你背我。”

  秦越不惯着他:“我还有衣服没洗呢,快下来,别闹。”

  林钦舟不答应:“不要,你背我去。”

  “你太重了,背不动。”

  “我不管,反正我不下来。”

  “你可真是个祖宗。”不知道这祖宗今天吃错什么药了,比平时更黏人,秦越简直又气又好笑,认命地背着人转去洗衣房。

  他把换下来的床单被套一批批丢洗衣机里洗,林钦舟就待在他背上看着,不说话也不闹,乖得要命,跟个挂件似的。

  窦晓花从门口路过,探进来半个身体:“哟,这什么情况,腿终于被人打断了?”

  林钦舟拖长了调子撒娇:“没有——姥姥您就不能盼我点好嘛——”

  他以前是他姥姥的宝贝大孙子,但自从有了秦越,他地位就大不如从前,林钦舟为此还吃过醋,看秦越左右不顺眼。但那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恨不得姥姥能对秦越好一点、再好一点。

  “没断你挂小秦身上干嘛,他一天天的够忙的了,还得伺候你这个活祖宗是不是,多大个人了,害不害臊,赶紧给我下来!”

  林钦舟就不,他趴回秦越背上,朝他姥姥做了个鬼脸。

  窦晓花被他气了个够呛,作势要来打他,秦越转了个身,把人挡到后面:“没事姥姥,他也不重。”

  “你啊,就是惯着他。”窦晓花无语地走开了。

  秦越又拍拍背上人的屁股:“所以您打算什么时候下来,少爷?”

  林钦舟还真认真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再过十分钟。”

  他其实不想下来,想让他哥一直这么背着,但他哥已经背了他挺长时间,他舍不得他哥累。

  “要不三分钟吧。”他又说。

  “今天怎么这么黏人,不生气了?”

  因为我想通了,林钦舟想,我要对你好,要追你,要娶你。

  “本来也没生你的气,我是气我自己。”

  “嗯,”秦越不知想起什么,憋不住笑起来,“气自己18岁看个片还吓哭了。”

  林钦舟:“……”

  他用力含住秦越的耳朵,想咬却舍不得咬,只用牙齿在上面磨:“我没哭!”

  秦越被他弄得痒,想躲却躲不开,只好求饶:“好好好,没哭,是我错了,别咬、痒,哈哈哈哈……松嘴,哈、哈哈哈……”

  “哥,你知不知道我们岛上以前有个传统?”林钦舟伏到他背上,轻声说。秦越偏了下头,“嗯?”

  林钦舟心脏疯狂地跳动着,嗓子眼发紧:“岛上以前流行抢亲。如果你在路上看见一个喜欢的人,就可以把他抢回家住九天,九天之后他要是愿意留下来,那你就可以娶他当媳妇。”

  秦越从来没听说过这么奇怪的风俗:“那如果不愿意留下来呢?”

  “那就只能放他走。”

  “为什么是九天?”

  “不知道,反正就是九天。”

  两个洗衣机同时运作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吵,秦越将几个脸盆叠起来,放到一边,预备去厨房择菜。

  “所以怎么突然说这个,有想抢回家的姑娘了?”他又想起小少爷看片差点吓哭的事情,笑道。

  “哥,如果你是女生,你现在已经是我媳妇儿了。”林钦舟晃着两条腿,哈哈哈地笑,半真半假地说,“哥,你会愿意当我媳妇儿吗?”

  秦越压根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又往他屁股上拍了两下:“少胡说霸道,现在可以下去了吧,我得去厨房。”

  “嗯!”林钦舟从他身上跳下来,“哥,我帮你!”

  “别,你别给我添乱就成,一边玩儿去!”

  下午,秦越又去给莉莉姐当模特。

  “……好,头再低下来一点、再低一点,完美!”

  “看这边,对、就看我这跟手指,眼神冷一点,就那种……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那种感觉……”

  “对咯!太棒了宝贝儿!就这样,很好!”

  莉莉姐自从拍了一次秦越,就把他奉为了自己的“缪斯”,简直想把人从【浮白】拐了,成为自己的专属模特。

  而她今天这组照片,知道的是她要卖衣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拍什么时尚杂志。

  “嘿,你老盯着你哥看干嘛呢,他脸上长花啊?”

  李洋海是被她姐拉着做苦力的,上次那几套衣服因为秦越这个模特,销量巨好,尤其是那件睡袍,简直创下店内销量最高纪录。今天刚到了第一批,李洋海就负责打包。

  林钦舟闲着没事干,也帮他一起。但他其实没多少心思在这上面,眼睛时不时就定在秦越身上,连李洋海都看不下去了。

  “我哥比花好看。”林钦舟说。大头白眼快翻上天,“是是是,你哥好看,你哥比花好看,你哥全世界最好看,真是怕了你这个哥控!”

  “欸、小舟这话我赞同,我们秦越就是最好看。”这话落进莉莉姐耳朵里,她丝毫不给亲弟弟面子,甚至以打击他为乐,“哪像你啊,黑不溜秋跟只猴似的,要不然我还能白捡一模特。”

  大头快气死了,白眼翻得停不下来,而林钦舟已经跟他哥对上了视线,兄弟俩相互看着对方,都憋着笑。

  秦越现在身上穿的是件浅灰色的棉麻长衫,长发被编成了麻花辫垂在胸前,赤着脚踩在黑色长毛绒毯上,手中捧着一把蓝色的无尽夏。

  若不是明显凸起的喉结,真是漂亮到雌雄莫辨。

  也难过小矮子老跟着他,莉莉姐也想挖走他。全世界都想和林钦舟抢秦越。

  【作者有话说】

  这周还是1万字,不过五、六、二,三更~日常乞讨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