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窗帘缝隙内已经透进来一抹微白,显然已经天亮了。

李想国推门出去,才发现天刚破晓。

初升的朝阳挂在天边,隔着稀薄的朝霞,看上去一点也不刺眼,反倒像个咸蛋黄一般。

入眼处一片银装素裹,李想国才知道昨夜下雪了。

用脚踢了下门前地上的雪,松软的雪花只在地面上覆盖上差不多一指厚。

难得没有风,阳光也正好。

偶尔传来不知名的鸟鸣声,反倒愈加显得寂静。

李想国伸个懒腰,然后就在院子里巡视了一圈。

新雪在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呻吟,在背后留下一串脚印。

听到脚步声,鸡舍内的家禽也都躁动起来,不时传出翅膀拍打声,以及叫声。

院子里的雪地上能看到各种脚印,比较容易分辨的是排列细密的老鼠脚印,还有些不知名的小鸟的脚印。

所幸的是,没看到有什么大型动物留下来的痕迹。

李想国去拿了扫帚,没一会儿就把院子里的雪全都扫到院门口,在路上堆成一堆。

去仓房拿来木锨,把雪铲起来扔向路对面的荒地。

扬起的飞雪徐徐散落,在阳光下,犹如一块银色的薄纱。

偶尔有飘落到脸上的雪沫子,还带来丝丝的微凉。

里面夹杂的那些石块以及鸡屎什么的飞出很远,划出一条抛物线落下来,砸进雪地,随后消失不见。

铲完雪,李想国也再接再厉,一口气把门前这段路上的雪也扫到了路边。

当然扫到的,其实是之前已经被踩实的雪地,真正的路面还在这雪层的下面。

路面上这层雪壳被来回踩踏以后,已经跟冰差不多了。

就算想挖个坑都得费上一把子力气。

哪儿那么容易清理掉。

也根本没有清理的必要。

大半个冬天,不是风就是雪,村里的路上最多也就是结成个雪壳子。

村外的路上,最高的雪岗子甚至会比人还高。

忙活这么一大气,李想国浑身发热。

不过没戴手套,两只手粘上了雪,早已经冻得通红。

放下扫帚,把冻得发红的双手合拢送到嘴边呵了几口气。

直到手指不再僵硬,他才扛着扫帚往家走去。

视线所及路尽头的远山,也在这晨光中,呈现着淡淡的灰,犹如一张水墨画。

昨天晚上吃的黏饼子,所以一直到现在也不怎么饿。

李想国干脆也先把家禽放出来,再把牛喂好,这才去洗漱一番,开始不紧不慢地准备自己的早饭。

确认过那团汤子面已经化开,李想国在锅里添上两瓢清水,开始烧起来。

等到水开以后,他从汤面上扒下来两块拳头大的汤子面,用手搓成团放进锅里。

毕竟只有一个人,所以他也只搓了两团就停下来。

汤子还是现吃现做的更好吃,做起来也不麻烦。

这么两团就足够自己吃一顿的。

浅黄色的面团进入开水锅,表面很快就被烫熟,变成了金黄色,犹如一块半透明的蜜蜡。

面团烫了两分钟左右,李想国就把它们用筷子扎住捞到边上一个空盆里。

用筷子把面团捣碎并搅拌着,让外表烫熟的面和里面的生面均匀地混合起来。

李想国再拿着勺子从锅里舀了开水浇到面上,并且不断地搅拌着。

直到汤子面达到合适的稠度才停下来。

生的玉米粉基本没什么黏性,哪怕水磨磨出来的汤子面也一样。

直接用它攥汤子,很难形成长条,不等下锅就都断了。

即便下锅以后也往往不等定型,就化到开水里。

做出的就只能是一锅面糊糊。

烫过的汤子面,部分淀粉因为受热会糊化,黏性增大。

这样才能保证攥出的汤子绵长顺滑,不容易断裂。

下锅的汤子也更坚韧耐煮,吃起来口感也更好。

毕竟不经过多次尝试,也很难掌握内里的各种细节。

即便李想国也是经历了几次失败,外加向着邻居的婶子、伯母们请教,再多做了几次掌握了这些关窍。

毕竟,即便脑子里有相关的记忆,也不是什么东西只靠着看就能学会的。

不像上辈子时候,很多人已经放弃使用纯手工的方法制作汤子。

都是使用类似手持饸络床之类的工具来制作汤子。

外加着每年因为吃汤子之类的酵面食物中毒的事情也屡见不鲜。

所以也不乏避之不及,干脆不再吃汤子的。

这个年代,攥汤子需要使用汤子套。

汤子套是个一节手指长,两端开口的圆锥体。

一般是用剪成扇面形的铁皮或者铜皮卷起来制成的。

样子有些像蛋糕店的裱花嘴。

攥出的汤子粗细,是由汤子套较细一端的开口粗细决定的。

李想国向灶里添了两根木柴,保证了灶里的火势旺盛。

等到锅里的水再沸腾起来,把汤套夹到右手虎口里边,双手交合搂起一团汤子面,摆在胸前。

双掌用力,手掌间的汤子面受压,就从汤套前面的细孔被挤出来。

同时合抱的双臂在身前划了个半圆形。

这样挤出的汤子就被甩出去,犹如一条黄色的彩带直接落入他身前的开水锅中。

反复重复操作,再用锅铲把不小心甩到锅壁上的汤子条铲到锅里。

还要轻轻搅动锅里的汤子,避免它们聚成一团,粘在一起。

没一会儿,把汤面全都攥好,李想国舀了点水,把盆子里残留的汤子面都洗干净,搅拌一下,看盆里没了结块的汤面,就把水倒进锅里。

再搅拌几下,煮了一会儿。

锅里的汤汁也变得有些粘稠起来,就像够勾芡的羹汤一样。

这才把锅里的汤子盛到盆子里,端进了屋里。

锅里添上两瓢水,李想国也端着炕桌进了屋子准备吃饭。

早上没再热什么干粮,他是就着昨天晚上炒的咸菜吃的这顿饭。

不吃干的容易饿,他倒不太在意。

东北冬天只吃两顿饭是懒得做,外加着天太短省得一天光围着锅台转。

真的到了抢种抢收的季节,半夜起火做饭吃宵夜也是常有的事儿。

又不是法律规定的,只允许吃两顿饭。

自己一孤家寡人,家里又不缺吃的。

又是要长身体的年纪,管它两顿三顿,只要饿了就开火做饭。

毕竟,就算要躺平,也得有个好身体吧。

外加着自己一天闲的都五脊六兽了,做个饭不是还能打发时间吗。

李想国装了满满一大碗汤子。

能看出来,现在的汤子已经做得不错了,至少品相看上去就很不错。

用筷子随便夹起一根,提起筷子,能看到这汤条比筷子还长。

夹在筷子上,颤颤巍巍的弹性十足。

吸到嘴里,软糯弹牙,带着微微的酸味。

再吃口咸菜,又是一番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