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红裙与痣>第26章 喜欢

  “我*!野哥你脸怎么了!”

  周一到校时,后桌看着我肿着的脸,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爆鸣,问我是不是出去*娼开房借高利*吸*被我爹发现往死里打。

  我没理他,也没理别的瞎起哄的同学,把所有要收的作业上交,又扭头把一摞稿纸拍在他面前:“我写完四稿了,距离截止日期还有一周多点,你随意。”

  他又开始尖锐地爆鸣。太智障的男的怎么可能讨女生喜欢,人家白芷连理都没理,不受干扰地坐直了读英语单词。他要是想追到人,可长点心吧。

  语文课上,叔叔又开始叫我回答问题,周君芙偷偷在底下补别的作业被抓,但是没有挨罚。

  她下课后过来找我叭叭,说她的建议是不是很好用,她博览群耽火葬场的最佳复合技巧就是1受伤自残虐身。

  哦,还说我的脸肿得很有艺术感,没破坏本身的颜值,非常适合卖惨撒娇得寸进尺等等。

  其实说得挺好,我深表赞同,但是她照例挨了白芷一脚。

  后者嫌弃地把她扯开,先是慰问了我的情况,待我说没事后,又和我讨论数学卷子最后一道大题。

  我给白芷讲完,她道了谢,问我征文写得怎么样。越邻近截止日期她越慌张,总觉得自己哪儿都写得不好。

  我用周六听到的信息安慰她:你江老师是当年作文大赛的国一,有他在,你怕啥。

  白芷更紧张了,她说我有基因她又没有,如果她是江老师的侄女,她也不怕写作文。

  其他几个人凑过来纷纷附和,说野哥获奖板上钉钉的事,说我和我叔叔基因都好。他们像蚊子一样嗡嗡地叫,白芷听了更焦虑,把人都骂走了。

  我发现她们很羡慕我。羡慕我和叔叔的血缘关系。羡慕我师承于他的文字感知,羡慕一个并非父母的人,却能够无条件地对我好。

  该的。我叔叔天下第一好,谁不羡慕我啊?

  白芷又把我的作文扒拉出来看了一遍,礼尚往来我也粗略浏览一遍她的。写得挺好,她也是我叔的得意门生,文字功底深厚。

  她吹我,我吹她,后桌插过来嗷嗷叫,被周君芙一个爆栗砸下去,委委屈屈地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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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课间,我把四稿上交给叔叔。他看了之后皱了皱眉,说我情感表达还是太充沛。既然是写对母亲的感情,就不该掺有太多爱情的色彩。

  书院杯固然是挑战新思维,打破旧观念的束缚,但这类擦边情感是不为世人所接受的,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他在说作文,又在说我,却好像在恍惚。我逼视着他的眼睛,他虽在与我对峙,眼底却好像透过我的窗,看曾经那个挣扎起伏的自己。

  当年,他写我父亲……不能说,不敢说,在心底慢慢回味变质腐烂重塑的情感,一旦暴露在阳光下,会剧变吧。

  他是如何隐藏自己的爱意?爱意是在文字里流水一般的存在,像溶于水的强电解质,静静地化为游动的离子与水分子交相融合。生活在地沟里的老鼠即使染上白漆,长长的尾巴也会暴露它们的卑贱。爱意,真的能被隐藏吗?**

  “小野,听明白了吗?作文先放我这儿,需要改的地方我给你圈起来,晚上放学给你。”

  班主任从旁边经过,顺道先夸了句我,说孩子已经很棒了别这么苛刻,又大声冲着别的老师晒了一遍我们班的成绩,美滋滋地走了。

  叔叔安静地看着我,我也没有说话,气氛是一种游离状态的沉默。可我看到他拿着作文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读得懂我写出的感情,他什么都懂。

  他曾经那么热烈地爱我父亲,他曾经在白炽灯和我的呼吸声的陪伴中,在征文里写下含蓄又绝望的、单向发展的爱意。他看得懂我的文字。

  他知道我写的是他,他知道我爱他。

  所以……那个十五的夜晚,在铺满落叶和月色的小径上,他看完我的初稿,知道了我的表白。他小心翼翼地维护了我的尊严、情感与爱意,却在同一时刻悄悄引导着我步入正轨。

  他以我为荣,他希望我能拥有一个完美的明亮的、与他不同的人生。

  我怎么能不爱他。

  ——

  在我们之间的空气缓缓流动时,后桌一个人来了。

  叔叔接过后桌手里的稿纸,迟疑了片刻:“李霁,你……重写了?”

  他卡了壳,静静地阅读。他手里的那份作文的标题,和之前后桌给我们看过的不一样。

  李霁见我,很是惊讶,问我能不能不要说出去,说自己写得不好。他说,他看了书院杯一些获奖作文,有人写了青春期的暗恋。他想把自己的感情写到文章里,藏起来,他不想让白芷看到。

  我问我能一起看吗,李霁红着脸,尴尬地点了头。

  我才知道他竟这般羡慕我,他羡慕我有个能解出数学大题的脑子,如果他有,他就可以给白芷洋洋洒洒地讲题。他羡慕我因为是老师的亲戚而得了个闲职班长,如果他是,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与白芷并肩,分担对方身上任务。

  他羡慕的人很多,羡慕周君芙,羡慕白芷的其他朋友。他写等他高考完,他一定会去表白。成功也罢,失败也罢,都是他不悔的人生。

  叔叔微笑着听完了李霁吞吞吐吐的心事,没有一点不耐烦,反而对此表示鼓励,又很温柔地说,李霁已经做得很好了。爱情是生活的调剂品,不是必须,但可以将其转化为动力,促使他成为更好的自己。

  是啊。如果我不爱我叔叔,我不会喜欢文学。我不会刻苦学习,考入他所在的高中。我也不会为了让他为我骄傲,在青春的舞台上竭力拼搏。

  我说是啊我很同意。

  李霁很惊讶,问我竟然会有喜欢的人,他以为我看上去是淡泊情爱的男神,无欲无求呢。

  我回答他,却没有在看他,而是看着叔叔的眼睛,轻轻地笑了笑。

  “是啊,我有喜欢的人,喜欢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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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电解质:高中化学知识,给文科的姐妹解释下。

  强电解质溶于水可完全电离,简单来说就是和水分不开了。这里特意选择了高中知识进行造句,应该更符合小野作为高三学霸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