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古代言情>落难公子的发家日常【完结】>第52章 萧明允在京城有个相好

  三家村与以往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那些麻木又劳苦的人,脸上的笑容多了一些,原本耀武扬威的人,安静了一些。

  郑家和魏家,还是分家了,房子和田地,都分了,收上来的粮食和卖出去的钱,如何分配,再也不是他们说了算了。

  从几百个人的当家,变成了几个人的当家,恐怕需要适应一些时日。

  天气渐渐热了,勤劳的村民们比以往起得更早,凉快的时候多干一点活,中午才能多休息一会儿,洗衣服的时间也相应地提前了。

  自从郑丰收决定放下,他和谢澄安终于能像以前一样,聊聊各自的近况了。

  谢澄安不会因为他哥的事情疏远他,就像小时候,不会因为他是村长的儿子、又有一个很厉害的哥,而疏远他一样。

  郑丰收还在县里念书,郑丰年的事会不会影响他的科考,还不确定,他很小的时候,郑丰年就成了亲,单另分了房。

  没有出事的时候不算分家,如今出了事,就可以说他们早就分家了,既然分了家,那么郑丰年倒灶了,是影响不到郑丰收的。

  看报名的时候考官严不严,如果太严,恐怕会曲折,不严就没有影响。

  他们无话不谈,像谢澄安可以跟郑丰收说萧明允给他洗脚一样,他爹卖掉两个孙女和一个孙子的事,郑丰收也可以跟谢澄安说。

  郑丰收:“男孩还好,谁家生不出男孩,买了去当宝贝的宠着,最起码不愁吃穿,两个女孩恐怕……我好怕有一天,我出了事,他也会把我的孩子卖掉。”

  谢澄安拍了拍郑丰收的肩膀,像寻常男人安慰兄弟的时候,都会做的那样。

  谢澄安:“又瞎说,你才多大呀,又没过做亏心事,行得正,站得直,不会出事的。”

  “再说了,等你有了孩子,你的妻子和你娘,必定疼爱得不得了,绝不会让他们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的。”

  郑丰收只是叹气,模板一样的安慰显然没有起到作用。

  谢澄安只好化身为知心小哥哥,他说:“想摆脱你爹,只有一条路,就是科考。”

  带他娘离家出走,和带谢澄安私奔一样不现实,郑丰收只能科考,考上举人,朝廷就会把他派到别的地方当县令。

  谢澄安:“县令比村长厉害多了,不仅管县城,还管底下所有的村子,朝廷给发俸禄。”

  “干得好了还能往上升,到时候你腰板直了,还怕你爹干什么?你哥没了,他不得指望着你养老?他想干点什么,都得看你的脸色。”

  “只有你发达了,你娘说话做事才有底气,才不会受你爹的挟制。”

  在重孝道的大庆,产生摆脱父母这种想法的人,别说是做到了,光是想想就觉得自己罪不可赦。

  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值得尊敬,不值得尊敬就罢了,他们甚至让子女感到害怕。

  情感上想要摆脱,可是从小到大接受的教导,告诉他们不能,他们开始分不清楚对错,他们觉得都是自己的错。

  在无法改变父母的无力感,和基于孝道而产生的自责中困惑、纠结、痛苦、接受、妥协、这辈子就这样吧。

  谁都不敢把这样的话说出口,可是谢澄安敢,他了解他心中所想,也没有因此而教育他: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

  郑丰收好想抱一抱谢澄安啊,可是他有“前科”,还是别了。

  “要是考不上,还能干什么呢?”谢澄安好像不是在说郑丰收,而是把自己当做郑丰收,很认真地在思考:

  “开店铺,没有本钱,打工累就不说了,关键是不能带着你娘,要么就留在三家村,天天面对着那样一个爹,还得遭受别人的冷眼。”

  谢澄安:“丰收,你还是考上吧。”

  郑丰收:……

  还是考上吧?好,他一定会努力的。

  谢澄安:“诶,你哥没了,你爹对你没有什么表示吗?问你功课了吗?给你零花钱了吗?”

  以前,郑宝来非常不重视郑丰收。

  他哥刚走就琢磨这个,是否太过于功利和无情了?但是他们两个就是可以聊。

  郑丰收:“昨天我刚回来,他就把我叫了过去,问了半天,我都参加过县试了、他问我开始学《孟子》了没?”

  “无语死了,他是考上过秀才的人,不知道县试要考什么?”吐槽亲爹五百字。

  郑丰收:“给了我一块碎银,不知道有多少,叫我在外面吃好点,我没要。”

  谢澄安:“下次再给,你还是收着吧,你爹喜欢对他有用的人,他在尝试着弥补你们之间的关系,你要接受。”

  “像终于得到父亲的宠爱的孩子那样,不要让他感觉到你不喜欢他,你的那些堂兄弟里面,不是有几个很对他的胃口吗?”

  郑丰收仰天长叹了一声,说:“真可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有皇位要继承呢。”

  谢澄安:“嘘!”

  这话可不能乱说。

  谢澄安洗着衣裳,郑丰收打着水漂,看着远处三三两两的人。

  以前来巡河,妇人们见到他,还会跟他打个招呼,现在能避多远就避多远,好像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不光是妇人,路上碰见下田干活的男人也一样,能把他们吃了似的,好没劲,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郑丰收:“诶?萧明允怎么还没来?”

  按照往常,他和谢澄安说这么久的话,萧明允早就跟疯狗一样冲过来了。

  谢澄安:“他在家写字。”

  郑丰收:“写字?”

  谢澄安:“他先写好,等我回去以后,再教我写。”给筑阳书局抄书的事,答应过曹润章不说出去。

  郑丰收:……

  他怎么没有想到,可以教谢澄安写字?可是写字啊,笔墨纸砚都是钱,他没有钱。

  好吧,他承认,他只是想找一位贤妻良母,所以总是忽略谢澄安自己的打算。

  他喜欢的不是谢澄安,而是他想象中的谢澄安,他把对伴侣的所有的期待,全都加注在了那个会发光的少年身上,从而忽略了他原本的模样。

  郑·终于想明白了·丰收:“他对你好就行,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就跟我说。”

  谢澄安:“嗯。”

  今天这么认真?还没有发现他没回去吗?

  谢澄安叹气,他可真难伺候,来找他,他嫌人家不好好抄书,不来找他,他心里空落落的。

  这时,魏翠翠抱着一盆不太脏的衣裳,凑了过来。

  魏翠翠:“澄安哥哥,那只鹰又来了。”

  郑丰收:……

  刚说了别欺负谢澄安。

  魏翠翠:“我去给我爹送水,看见那么大一只鸟,在你家那边飞,咱们这儿没有那么大的鸟,看着像是之前的鹰。”

  来到三家村不久,萧明允就昏迷了,紧接着就娶了谢澄安。

  其实在他昏迷的三个月里,他收到过很多信,鹰送来的。

  小破院里有两间一模一样的小破屋,但是每过两三天,就会有一只鹰,准确地落在萧明允的窗户上,腿上绑着信,那个时候还有传言说,鹰是朝廷派来监视他们的。

  人总是很难辨别动物个体,可是次数一多,就能认出来那是同一只鹰了。

  萧家的旧相识都在京城,从京城到三家村,寻常信件要一个月才能送到,加急件也要半个月。

  三四天就能飞一来回,这鹰必是对方精心培养出来的最优秀的信使,用来传递最紧急、最密切的信。

  那个时候刚成亲,谢澄安跟萧父、萧母、和萧思谦,都不太熟,遇到问题,他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好朋友郑丰收。

  他不识字,便叫郑丰收帮他看,那些信上只有两个字:安否,每一次都是。

  若是萧家的旧识,为什么不问萧母、不问萧父、不问萧思谦,单问萧明允安否?

  不说京中的局势,也不说自己的处境,单想知道萧明允是否安好?

  只有与萧明允情投意合、互定终身之人才会如此,急切,又克制。

  他/她什么都不关心,对他/她来说什么都不重要,只想知道萧明允安否。

  鹰靠什么识别方向?要么是萧明允养的,如今却在别人的手上,那说明他们关系不一般,要么就是他们一起养的。

  要么鹰是对方的,对方却有萧明允的贴身之物,那更说明他们的关系不一般了。

  风口浪尖上还敢给萧明允送信,多深厚的情意啊,所以郑丰收坚定地认为萧明允在京城有个相好。

  会写字,喂得起鹰,定是大家闺秀,和萧明允很般配的那种。

  那只鹰总会在附近的林子里玩上一会儿,没有人唤它,它也不傻等,就往北飞了,但是过上三四天,就又带着信件飞回来了。

  一直没有回信,对方可能以为萧明允死了吧,上次飞走以后,那只鹰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如今再次出现,难道是萧明允联系他/她了?

  萧明允给京中的好友送过信,说是想和对方一起做生意,算算时间,也就刚到。

  对方嫌马车太慢,所以用了鹰?是那个安否相好吗?

  还想和他/她一起做生意?定铺子、定货、经营、算账、做起来就没完没了了。

  这么久了还不来找他,忙着看信呢?看了几遍?是不是已经在写回信了?

  就说呢,窗户上的香囊换得那叫一个勤,原来是为了方便和相好的联系,好气啊。

  要是以前,郑丰收一定会说:“看,他们联系上了,萧明允是个人渣,你跟我走吧。”但是现在,他很清楚了,谢澄安喜欢萧明允。

  郑丰收:“说不定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呢,也说不定,是那只鹰迷路了。”

  谢澄安:……

  关系很好的朋友?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要是以前,谢澄安一定会想,萧明允若是想和离,那就干干脆脆地和离,他才不会为了解渴去吃不甜的瓜,但是现在、

  谢澄安:“没事,我去问问他,要是有猫腻,就让我公公用扫帚抽他。”

  郑丰收:“他要是欺负你、你就跟我说!”

  谢澄安:“嗯!”

  端上盆就走了。

  真的这么轻松吗?并不是,他只是不想让郑丰收担心。

  魏翠翠:“那只鹰不是朝廷派来监视萧家的吗?”

  郑丰收:……

  郑丰收:“它是朝廷派来统计良田有多少亩的。”

  魏翠翠:……

  感觉自己被嘲讽。

  夏日总是被蚊虫烦扰,萧明允早就在窗沿上,系上了防蚊虫的香囊,配方是跟谢澄安要的,系了好几个,换得特别勤。

  这么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希望李秉文收到信以后,尽快联系他。

  李秉文人到不了,意见先到也行,但是马车走官道,太慢了,不如信鸽会翻山越岭,李秉文很有可能会用信鸽。

  李秉文家的信鸽可没有来过三家村,寄信的时候,萧明允就在信里放了一包草药,包严实,别跑了味。

  跟防蚊香囊的,是同样的配方,李秉文看到草药包,应该会明白他的意思。

  李秉文可太明白了,信上潦草地写着:“行,见了再说。”另外包了一小块金子。

  信鸽第一次去三家村,所以并不完全可靠,所以放飞信鸽的同时,李秉文还是寄了一封加急的信,做两手准备。

  见了再说,是行还是不行?行的话萧明允就等他,不行的话,他就要找别的合作伙伴了。

  萧明允捏着金子,敲着桌子,十两黄金等于一百两白银。

  好在是信鸽,李秉文要是养鹰,恐怕能给他送来一百两,他一瞬间就能成为三家村的首富。

  把这块金子拿去花,别人不怀疑他去盗墓了才怪,呃,金子敲扁了,朋友对他太好也是很烦恼。

  他要开始准备工作了,等小郎君回来,和小郎君商议商议,就开始行动。

  萧明允一抬头,发现谢澄安早就站在那儿了,端着洗衣裳的盆,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萧明允:……

  回来半天了,也不和他说话,还避开了他的眼神?这是咋啦?

  直觉告诉萧明允,他得赶紧认错,可是认错得诚恳,诚恳就得知道自己错在了哪儿。

  他吃盐水泡黄豆了吗?他赶别人家的鸭了吗?他的祖坟冒青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