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耳临走时,路默很贴心为他安排下次朗诵,在后面轻飘飘道:“下次接着这次没念完的念。”

  回应他的是一声愤怒带着辛酸的摔门声。

  出来后,柏耳心情郁闷的摔到床上,把稿子扔到一边,拿起手机登微博,疯狂点赞网上说路默丑的营销号,又发了条微博吐槽路默脸皮厚。

  这架势把柏耳的粉丝和路默的粉丝都引来了,纷纷跑到他评论区留言。

  评论区瞬间腥/风/血/雨,但柏耳不太爱看评论区,发完博就完全忘到脑后了,根本没当回事,等他情绪平复后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有四千五没写。

  他翻了个身趴在床上。

  算了,还是直接copy吧,管路默发没发现,他实在没精力搞了。

  他认命的拿起手机,又点进路默超话,翻到一些彩虹屁,为了日后好找,转发了这些微博。

  评论区正吵得不可开交的两边粉丝和看热闹吃瓜的路人突然接到新消息推送。

  [木白转发了“默默这里的眼神绝了,悲凉决绝,但依稀有点不舍,层次感很足。”并评论“码一下”。]

  [木白转发了“哥哥这个造型好攻啊,袖口上……”并评论“说得好”。]

  [木白转发了“哥哥后颈的痣好清冷,想舔啊啊!!”并评论“前半句能用”。]

  ……???

  众人正沉浸在震惊之中,目瞪口呆猜测柏耳是不是被盗号了,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正在这时,蹦出一条推送的木白最新微博:

  [‘木白’加入了路默超话,并领取了一级粉丝牌‘唯爱默默’。]

  众人:?

  柏耳正鼓捣这个羞耻的粉丝牌要怎么取消时,群里一直在发消息轰炸他。

  [八戒:柏哥你微博被盗号了!@齐天大圣]

  [沙僧:卧/槽真的,盗号那人居然是路默的粉丝,他是不是不知道你是路默全网第一黑粉啊?]

  [唐僧:还拿你的号快转V了路默微博,还加了路默的超话?!]

  [唐僧:@齐天大圣]

  毕竟好歹有百万粉,又是接稿的工作号,被盗了影响不小,所以群里担心得火急火燎,纷纷艾特柏耳,然而等了半小时也没见人影,正准备打电话给他时,一个顶着路默头像的人突然冒了泡。

  [齐天大圣:怎么了。]

  看到他头像的瞬间,群里几个人不约而同发出了疑问:

  [唐僧:?]

  [八戒:?]

  [沙僧:?]

  [唐僧:你头像居然是路默?!]

  [八戒:他微信好像也被盗了,不会是同一个人盗的吧,要不要举报啊……]

  柏耳自动忽视自己头像在群里引起的惊悚感,随手把抄了半小时的夸夸发到群里。

  [“”]

  [齐天大圣:你们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要改的地方。]

  唐僧、八戒、沙僧接收了文件。

  群里陷入了长达几分钟的沉默。

  柏耳趁他们看的时候拉上去看聊天记录,随手拍了张手边的画证明自己是本人。

  [齐天大圣:没被盗号。]

  那才更灵异了好吗?!

  唐立颤颤巍巍敲字:

  [唐僧:“哥哥的背不是背,保加利亚的玫瑰?”,你解释下这是什么?]

  柏耳全篇都是复制粘贴,粘得太快,有些字词都没注意,这才看到这句。

  他翻了快一天路默的超话,翻遍了各种粉.圈夸夸,从早先的问号嫌弃脸,到现在已经被腐蚀得百毒不侵了,甚至还能进行创新改编,进步超大:

  [齐天大圣:怎么样,感情够真挚充沛吗?]

  [齐天大圣:是不是不够,再加句‘哥哥的泪不是泪,仙子下凡的眼泪’,怎么样?]

  [沙僧:求你了……]

  [沙僧:我现在身上鸡皮疙瘩还没消下去。]

  [八戒:?!可以了可以了!这篇感情已经充沛到溢出来了!]

  [唐立:柏哥你别这么吓我,你是不最近压力太大了,你不是一直和路默不共戴天吗?你怎么还粉上他了?]

  听到了认可声,柏耳心满意足保存了文档,准备下次就给路默念这玩意儿。

  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路默。

  [齐天大圣:先短暂的粉几秒。]

  [齐天大圣:下了。]

  柏耳发完消息就睡了,等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快十点了,往楼梯下走时闻见了粥香。

  路默作息准得变态,早上五点半晨跑,六点吃早餐,桌上给他留了早餐。

  柏耳洗漱完正吃时,路默从楼梯上走下来:“等会让司机你送回去。”

  柏耳警觉的放下勺子:“你要出门?”

  路默今天穿着件米白色衬衫,手上搭了件黑西装,正散漫的挽着袖扣往外走:“嗯,拍杂志。”

  柏耳火速狼吞虎咽完一碗粥,往嘴里塞了个包子,拽起外套就蹭到他身边:“我陪你一起。”

  柏耳起床后开了游戏,发现某人还不算抠门,好感度比他想象的涨得多很多,接近二十点,所以只要能赖在路默身边,他多少就能赚点。

  路默望了他身上的皮卡丘睡衣一眼:“你陪我拍杂志还是我陪你丢人?”

  柏耳咬着包子含糊不清,往上跑:“我上去换衣服,么上,等等窝。”

  跑到一半又怕路默不等他,回头又强调一遍:“等等我。”

  路默撩起眼皮,无情开口:“五、四、三——”

  “你慢点!”

  柏耳火速钻进房间换衣服,他出门属乌龟,虽然已经尽力加快动作了,但等到换好还是已经过了二十来分钟。

  路默一脸不耐的站在原地,脚步半点没挪。

  柏耳换好衣服,心情还不错的出门坐上车,等了他们一会儿的小薛看见柏耳惊喜道:“柏哥你也来了。”

  柏耳把画具和笔盒放到车上,翻着速绘本,想着一会儿等路默拍摄的时候刚好可以画:“对,怕他孤单,我陪陪他。”

  路默低下眼望了一眼速绘本上一闪而过的星空图,难得没有怼回去。

  小薛好奇的看了柏耳一眼,忍不住问:“路哥也需要人陪吗?”

  柏耳随手削笔,丝毫不脸红的扭曲事实:“当然,我们上学时我经常陪他去路边的麻辣烫。”

  学校门口出门五百米左拐的那家麻辣烫是柏耳最喜欢的,每周五他都拽着路默去吃。

  他负责吃,路默负责嫌弃的看着他吃。

  小薛听得张大了嘴,心道路哥小时候原来还有这么接地气的一面:“真的吗?”

  对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顺竿子往上爬的举动,路默懒散应付道:“真的,还贴心的在我吃成烤肠嘴的时候,帮我擦嘴。”

  柏耳不满回怼:“你才是根烤肠。”

  小薛哦了声。

  这下他知道谁帮谁擦嘴了。

  不过这两人,关系好奇怪啊。

  看起来水火不容的样子,偏偏说起往事来又比谁都亲密。

  拍摄场地在室外郊野,植被松柏、野枝松土,环境很好,今天又出太阳,天气也非常好。

  柏耳就坐在搭起来的拍摄棚里,支着头看路默拍摄。

  路默本身就长得好,皮肤也没瑕疵,打底就不用太费功夫,化妆师效率也高,很快就化完了。

  路默一米□□,气质和身高一样高,站在那儿什么都不做,就能勾得摄影师职业病发作,恨不得狂按快门一个角度都不想错过。

  在郊野的废弃公路旁,远处风吹过来,野草歪歪斜斜,涂了黄漆的路标本来掉了色,又被浅色的阳光重新镀上了一层。

  路默盘腿坐在地上,穿着简单的米黄色毛衣,不用做什么特别的动作,氛围感就已经被拉满了。

  路默疏离懒散的气质过于明显,就算搭配柔和的阳光和米黄色的毛衣,也遮不住他身上的凌厉感。

  小薛捧抱着工作夹,忍不住勾起嘴角:“路哥走哪儿都有种生人勿进的感觉,气质好好啊,怎么拍都好看。”

  柏耳正拿出画板和画笔准备画画,闻言也只是抬头敷衍的瞟了眼,不以为然低下头。

  就在摄影师拍摄时,一只兔子误打误撞进了镜头里,在镜头里横冲直撞,工作人员伸出手想把它赶出去,兔子一蹦蹦到了路默怀里。

  路默低头,兔子刚好抬起眼和他对上。

  摄影师眼前一亮,生怕错过了眼前的一幕,激动的连按了几下快门。

  路默伸出一根食指,原是想去勾一下兔子的耳朵,结果小兔子歪了歪脑袋,伸出爪子轻轻碰了碰食指,试探性的用兔爪击了个掌。

  兔子白色的绒毛柔化了氛围的清冷感。路默轻轻触碰它的瞬间,居然给人一种回到了大学校园的错觉,像是个不善言辞、略微冷淡的学长幸运的碰到了愿意主动贴贴的小兔子。

  摄影师屏住呼吸,紧张的抓拍到了这极为难得的一幕。就连旁边的工作人员和小薛也忍不住拿自己的手机偷拍了几张。

  柏耳正没思路,被快门声干扰,不感兴趣的抬起头看了眼。

  橘色的光影打在兔子毛上,融开了一层柔软的绒毛。

  而路默半侧着身,一半被光压在阴影里,一半反过来把光拢在怀里。

  色彩张力、构图都好看到失语。

  柏耳盯着眼前的画面,轻轻收紧手中的笔。

  *

  等到拍完已经是临近傍晚了。

  路默回到摄影棚里,准备换衣服时碰到了桌上的本子,从本子里落出一张纸。

  落寞萧条的废弃公路旁一人和一只兔子指尖和兔掌相抵。

  落日笼罩住他们,形成半暗半明光晕,像在发光。

  没有画多余的背景,就简单散漫的勾勒了几笔公路,简化了后,反而比原画面更能突出孤独和救赎感。

  路默沉默的看了许久,翻到背面。

  背面打着书名号,赫然写着柏耳的名字和画名——

  “兔子和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