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笛深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没有父母,没有名字,没有归处。

  小时候他总是站在孤儿院的教室里,看着那些比自己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们,如同精美的珍珠一般被养父母带走,他总是希望自己有一天也有这样的好运。

  可希望在岁月的蹉跎中变成了绝望,一对对打扮时髦的父母走进来,却没有人希望自己成为他们的小孩。他早就不期望亲生父母的出现,哪怕是虚假的亲情关系,也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

  “这个小孩年纪太大了。”

  “你们体谅一下,我太太刚流产摘除子宫,心情不好,我们想领养那种性格开朗的孩子。”

  他们精挑细选,一轮轮如同面试。

  而傅笛深就是他们挑剩下的残次品。

  后来,也就习惯了。年纪大了,读书考试工作,生活中总有一样东西可以让他麻痹自己。但对家人的渴望就像是心口长出的一块息肉,一碰就钻心地痛,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恶化成为肿瘤。

  后来遇到了甄宁,在为他工作之前,傅笛深清楚地知道,甄宁脾气不好,性格不好,但那句“深哥,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这种对谁都会说出口的套话,对傅笛深来说,却是致命的蜜糖。

  到最后,也是这蜜糖差点要了他的命。

  傅笛深在迟迟的耳边轻声问:“迟迟,如果你也走了,你让我怎么活下去。”

  字字珠玑,每一个字都包含着恐惧与害怕。

  旁人说这句话可能是威胁,但这话由傅笛深的口中说出来,就不会是威胁而是事实。他没有人可以依靠,没有人可以让他撒娇,如果没有迟迟,或许在那个小山村的某个地方,如今正埋着他的白骨。

  这天晚上,傅笛深是抱着迟迟睡着的。之前他总是把迟迟放在狗窝里,怕迟迟出去玩的爪子会弄脏被褥,但今晚他根本顾不了那么多,他想被拥抱,想要温暖,于是紧紧地抱着迟迟睡着。

  等到深夜,迟迟变成了人形。

  他坐在床上,看着傅笛深的脸开始深思。

  一开始,他只把傅笛深当做自己的抱枕,但现在,好像又不止是简简单单的抱枕了。

  其实他从来都没有告诉过傅笛深,辽阔无比的北疆雪域,也只有他一个天帝而已。

  他没有部落,没有子民,甚至没有闭关前的记忆。

  整个北疆只有落不完的雪。

  入眼都是茫茫的白。

  醒来时,桑钰告诉他,北疆已经没有生灵了。很久之前仙魔大战的时候,北疆的将士就被妖魔屠杀殆尽,整个北疆如今就剩下他一个空壳天帝。

  他不喜欢待在北疆,他喜欢去勾陈上宫,喜欢去鬼府,只因为那里还有仙人人陪他闹一闹。勾陈上宫的春花,鬼府前数不尽的曼殊沙华,不论哪一种,都比北疆无尽的雪要明艳动人。

  有时候他也会反省自己是不是太惹人烦了,只是一个人坐在冰雪堆砌的宫殿之中,守着永远都不会停的风雪。

  太孤独。

  路迟钻进了傅笛深的怀里,然后在抱枕的胸口轻轻地留下一个吻。

  就像平日里傅笛深亲自己的肚皮一样。

  软乎乎,把最脆弱的和柔软的地方,暴露给对方。

  “嘿嘿嘿。”路迟蹭了蹭,变成狗狗,找了个舒服的地方睡下了。

  从此以后,你的身边还有我,我的身边还有你。

  迟迟走丢这件事给傅笛深提了个醒,自家这只狗,傻是傻了点,但心里野得很。临走前,傅笛深检查了家里大大小小的角落,确认所有的门窗关闭无误后,才去上班。

  上班路上他给潘桐桐发了消息,傅笛深第一次养狗,没有经验,就问桐桐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情。潘桐桐还没回消息,傅笛深就收起手机,去干自己的事情了。他今儿没去上班,而是去了一家星巴克,见了个姑娘。

  姑娘穿着黄色桔梗裙,长相清秀,却没化妆,就素面朝天戴了个墨镜来见傅笛深了。她帮傅笛深点好了咖啡,自己面前摆着一杯星冰乐。

  姑娘叫王婉书,正经科班出身的舞蹈生,原本是想进娱乐圈演戏的,可父亲突然生病。她急着钱用,糊里糊涂地跟模特公司签下条约,结果没想到这模特公司专门玩仙人跳的。王婉书只想好好跳舞,并不想像这样骗人钱财,但如今被合约绊住了手脚。

  胡倩和王婉书是好朋友,傅笛深给胡倩送东西的时候,一来二去就认识了王婉书。王婉书长相不错,性子温婉,傅笛深见过她几次对她印象不错。在傅笛深被网暴之后,也是王婉书第一个发消息安慰傅笛深的。只是那个时候傅笛深脑内塞满了绝望和痛苦,根本不想搭理,倒是辜负了小姑娘的一片好心。

  “深哥,你没事吧,我给你打了那么多电话你怎么不接啊?”一见到傅笛深,王婉书的声音就有些激动,“你知不知道我都快着急死了!”

  “我没事,已经都过去了,”傅笛深笑了下,他不想聊自己,把话题转到了王婉书身上,“你家里怎么样?还缺钱吗?”

  “暂时还行,我要是什么时候能把这该死的合同走完就好了,深哥,那你怎么样?”

  “我现在在席河手下工作,”傅笛深喝了一口咖啡,“席老师对我很好。”

  “席影帝?我天,深哥你出息了啊,”王婉书捏了捏自己的杯子,心里忍不住泛起一阵苦涩,“你算是熬出头了,我还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深哥你都不知道胡倩在公司里面又和人吵起来了。”

  这也是为什么傅笛深要约王婉书的原因,他发了封匿名邮件给胡倩,说甄宁补贴给她的钱还没有补贴给她公司的多。没想到胡倩这么快就反应过来,去模特公司大吵大闹了。

  “是吗?”傅笛深埋下头喝咖啡,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哥,我知道她是冤枉你的,我要是能当人证就好了,”王婉书自责自己的无能为力,“明明就是甄——”

  “别在这里说,被人听到了不好,”傅笛深打断了她,周围来来去去都是上班族,被人听到了就麻烦了,“事情都过去了,我也不想揪着这件事不放。今天找你来还有另一件事,席河的工作室最近要招人,我给他们提了一句你的背景,席河和他经纪人都挺感兴趣的,你要是愿意的话,找个时间咱们约出来谈谈?”

  这话一出,王婉书手里的咖啡都差点泼到了地上:“哥,你说真的吗?”

  “真的,比金子都真,”傅笛深给她吃了颗定心丸,“这是我新的手机号码,你别告诉别人,到时候我联系你。”

  “嗯嗯。”

  “你准备准备,到时候我把面试的时间发给你。”

  两人随便聊了两句就各回各家公司了,王婉书还得去模特公司上班。她原本家里条件不错,就是父亲的公司出了些问题,王婉书又被同学坑了才进了这家模特公司。知道公司主营业务不正经之后,王婉书就哭哭闹闹地把自己转去了后勤部。

  赚钱少,但是干净。

  说是后勤,其实就是伺候这些小姑娘,陪她们逛街,帮她们化妆啥的,偶尔也要帮公司打杂工,和傅笛深的助理有点像。

  王婉书当时伺候的就是胡倩。

  胡倩这个人吧,王婉书对她的情绪很复杂。有时候两人也能像闺蜜一样说说话逛逛街,但更多的时候,胡倩嘴边挂着的都是“婉书你这裙子太老气了,几块钱买的地摊货啊”“婉书你要好好打扮自己,你看你化妆化的都是什么玩意儿”“婉书,女孩子就要像我这样,努力上进,你那后勤抠抠搜搜的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一开始王婉书以为两人能做个好朋友,后来发现自己也不过就是胡倩拉踩的工具。

  胡倩觉得王婉书就是个凸显自己光鲜亮丽的工具,凸显自己成功人生的对照物,时不时还要当自己的情绪垃圾桶。

  “你家里条件不错又怎么样,读了那么多的书学了艺术又怎么样,你赚得太少啦,人还是要学会变通,要聪明一点。”

  有时候王婉书也会觉得胡倩可怜,至少自己曾经的家境不错,知道什么事情该干什么事情不该干,家里虽然如今困顿,但父母还是明事理的,都说钱省一省,姑娘家一个人在外面别被人占了便宜,也别为了些小钱就出卖自尊。

  但胡倩的眼里只能看得到钱。

  她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买卖,却还要美化成约会,恋爱,男友。

  她以为自己控制了男人的心,但实际上她也不过是那些成功人士眼中,毫无意义的商品。

  胡倩觉得自己就能够和公司宣传的那样,努力打扮,精心经营,钓个金龟婿,从此之后一辈子吃穿不愁。但她哪里知道,那些大多数能够爬到顶峰的男人,哪一个不是精打细算步步为营,在智力上几乎吊打胡倩自己。

  在那些有钱人眼里,无外乎就是花钱买了个伴游,等到了时间一脚踢开。

  这个时候公司就会鼓励胡倩,努努力,咱们还有下一个。可公司可不管胡倩的身体,他们只想让胡倩帮他们赚钱,赚得越多越好,最好能够像机器那样,二十四个小时不停歇。

  可下一个就是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