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月光陷阱>第2章

  快到了,邹良朝驾驶室喊:“泉灵村那个土地庙停一下。”

  司机不应声,但听见了。

  土地庙是邹良初中的时候建的,村里人有求有拜的,都会来这边放鞭炮烧香。邹良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向来看不上这些。但土地庙却是个极好的路标,老远就能看见一个黄灿灿的庙顶,司机往那停好,一条笔直的碎石道直通村里。

  邹良下车,风没了,太阳晒得他眼晕。他站在土地庙旁边,抬头看看前面的庄子,夏日的光热出浪来,一幢幢楼房泡在浪里,海市蜃楼一样不真实。

  土地庙早上还有人拜过,新鲜的香灰味,邹良不喜欢这味道。庙里的土地老爷笑呵呵的,彩色的泥塑脸上全是灰,村里人只是拜,从不打扫。毕竟拜是自己的,扫是大家的,没谁愿意干这种蠢事。

  邹良踢开脚边几根朱红色的断香,往家走。

  到家刚好12点,正是农忙的时候,村里人午饭都晚。邹良回到家,堂屋的四方桌上摆开三菜一汤,顶上的吊扇呜呜旋转。

  “回来了。”邹潮端起搪瓷缸,大口喝水。

  “回来了。”邹良不带情绪地回答。

  一家三口坐在桌上吃午饭,邹良吃不下,只盛了一碗海带汤。吃完饭父母还要抓紧时间午睡,还要下地收割。时间紧迫,邹良划拉划拉墨绿的海带片,没胃口,他放下筷子,开了口。

  “560。”

  邹良只说了这么一句。

  饭还是照常吃,就是都不说话了。屋子里只剩下叮叮的碗筷声和头顶越转越响的风扇。

  这憋着多难受,邹良忍不了,正想开口,被邹潮抢了先。

  “一本线出来再看看,超了就走吧。”

  他刚说完,陈春梅就拍了筷子。

  “走?他哪次考试不是第一?”

  邹良朝他妈看了一眼,她红着脸,也红着眼。

  “现在大学生那么多,不是个重本,念出来有什么用?”

  “他成绩那么好,你让他一本走?你不是害孩子吗?”

  邹潮听不下去:“差不多就行了,你就是太争。”

  “我争?”陈春梅瞪大眼睛,抓起筷子扔到地上。“我争什么?他姓邹还是姓陈?我哪里不是为他好。你怕不是在工地干傻了,不知道自己儿子什么水平?”

  “你当年要是有个文凭,置于现在还窝在村里?你们家上人不争气,不给你谋前程,邹良也得走你的路?”

  “行了!”邹良推开碗。“我去复读。”

  说开了就行,再往下,陈春梅又得说起邹潮那点破事。

  陈春梅生得白净,漂亮机灵,年轻时候是生产队文化组的组长,唱歌跳舞样样拿得出手。刚到嫁人的年纪,媒婆就踏破门槛。陈春梅好看是好看,可家里太穷,她是个老来女,十几岁就死了爹妈跟被哥哥拉扯大。陈春梅没读过书,偏喜欢读书人,媒婆介绍了多少好人家,她就是选中了邹良爸,邹潮。

  那会邹潮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据说邹潮爹妈为了给他凑钱接着考,找本家兄弟下跪借钱,人家看不上,都不借。不过那个年代,十里八乡也找不出几个高中生,邹潮也算是有个正经文凭。邹潮喜欢陈春梅,写情诗,写日记。一笔好字看得陈春梅动了心,哪怕邹潮家里也是穷得叮当响。

  邹良初三以前,邹潮还是在税局上班,每天夹着公文包,骑个二八杠去县城,虽说是小职员,但在泉灵村这个谋生只能靠能土地的地方,在税局上班吃公家饭,那是相当体面。只可惜时代是变化的,新一批的大学生毕业了,他们要吃饭,他们要岗位,邹潮这样的编外人员自然也是第一批被砍掉。

  村里人的羡慕马上就变成笑话,邹潮都快40了,没干过重活,他还能干什么?老婆孩子怎么养?陈潮低下头,求着村里人带他上工地,从小工干起,吃尽苦头磨了这些年,也混成熟练的钢筋工。

  陈春梅向来傲,她收着那些鄙夷的眼光,存下那些风言风语,暗自的劲头全出在邹良身上。

  邹良吃穿用度比村里的孩子都好,长这么大家里几亩地都分不清,寒暑假人家孩子忙农活,忙着玩。邹良总是骑车去补课,那补课费从来不低。陈春梅可以不吃饭,但是她儿子不能不念书。

  好在邹良争气,打小成绩就好,初三那年邹潮下岗,家里晦气一片,邹良还是考出全校第一,上了县一中。高考,不说清华北大,那肯定也得是个了不得的大学。

  邹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越到高考他越不想看书,高三后半年就那么吊着、荒着,全靠之前的底子参加高考,成绩自然不如意。

  可事情怎会就这么算了呢?他念书这事,是上了锁施了咒,背负家族使命的。他这么多年只是读书,也只会读书。成了,光宗耀祖,不成,也没退路。

  邹良就等他爸妈这顿吵,心里顿时痛快多了。

  陈春梅吃完饭,带上草帽就出了门。邹潮抓起水壶跟上去,心疼地念叨:“你闹什么脾气,不睡会?大中午暑气重的很!”

  陈春梅不回头,两人一前一后走了。

  邹良想睡午觉,他的房间在楼上,楼顶没有隔热,一开门热气便急冲冲地推搡而来。邹良攥着门把手朝房间看看,桌上的课本试卷摞得老高,热腾腾的空气混着旧书味,吸一口进去沉甸甸地压人。

  他关上门跑下去,擦擦竹床扛到堂屋,门窗大开,过堂风吹得正好。邹良躺在凉飕飕的竹床上,盯着墙上花开富贵的牡丹贴画出神。苦夏的蝉发疯地叫,却吵不到邹良,不多会他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长,醒来已经是傍晚。邹良一睁眼,感觉魂都睡丢了半条,他浑浑噩噩走到大门口,坐在马扎上醒觉。

  他丢掉的半条魂,很快就被吓回来了。

  宋迎春抓了条蛇。

  那蛇还没死透,被宋迎春掐着喉咙张大嘴,青灰色的蛇身缠在他健硕的小臂上,黑乎乎一大坨。宋迎春是巴掌脸,少年气很重,他光着膀子,甩开手臂,一身肌肉被夕阳一晒,刀刻似的清晰干净。

  宋迎春穿的拖鞋,小腿上全是泥点子,不知道哪里抓的蛇,但是高兴得很,跨着大步子威武地走来。他身后跟着几个脏兮兮的孩子,手舞足蹈地唱:“迎春抓蛇啦,迎春抓蛇啦!”

  一看见邹良,宋迎春跑着过来了。举起手臂把那蛇伸到邹良眼前,一笑,一口漂亮白牙。

  “大良!看!这东西劲还不小,我追了两条田埂才逮住。”

  邹良缩缩脖子,蛇身还在宋迎春的腕上纠缠蠕动,活脱脱的吓人。

  邹良挤出一点笑:“它不咬你?”

  宋迎春又把蛇往前凑了凑:“菜头蛇,没毒的。”

  “迎春,回家扒蛇呀!”

  “迎春快回去了!”

  孩子们在催,宋迎春被小孩簇拥着走了,没走几步他回头冲邹良喊:“大良,待会我把蛇胆摘给你啊,补眼睛!”

  邹良下意识地推推自己的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