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逼疯了言情文男主【完结番外】>第70章 你看见阿梨了吗

  大雪还在下,冷冽的寒风如同锋利的薄刃,将昏暗的天色,割裂成无数绵长的细痕。

  远远就听见簌簌落雪声,伴随着积雪被踩踏的吱哇声,由远及近,几个瞬息之间,一道人影就晃了过来。

  “啧,谁这样凶残,居然连这么可爱的小狐狸都不肯放过?”叶家主瞥了眼地上被鲜血染红的积雪,嫌恶地蹙了蹙眉,瞧着地上的狐狸尸体,喉咙处赫然一个血窟窿。

  鲜血已然流干了,也凉透了,雪花落下,寒风一吹,就结成了冰。瞧着已经死透了。

  倒是可惜了,九尾狐狸难寻,如此品相的九尾狐狸,更是难寻,虽说这狐狸缺了一尾,只剩八尾,但亦是难得一见的漂亮狐狸,就这么被人杀了,丢在雪地里不管不问,还真是暴殄天物。

  “让你老老实实当我的灵宠,你非是不听,如今倒好,也不知被谁杀了,啧啧,狐狸啊狐狸,你说你生了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怎么就有眼无珠呢,若你当时不跑,这会儿跟在我身边,定然锦衣玉食,说不准啊,都能幻化成人形了。”叶家主摇了摇头,十分惋惜。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只漂亮的狐狸,只可惜,再漂亮的狐狸,死后还不是要腐烂成一堆白骨?

  “家主!”从远处跑来几个门生,单膝跪地,拱手道,“我等已经听从家主的吩咐,前去捉拿那名叫作孟梨的少年,可是整座山都翻遍了,也没找到他的踪迹!”

  “哦?又让人给跑了?”

  叶家主十分诧异,据他所知,那个叫作孟梨的少年,不仅年纪小,还手无缚鸡之力,按理说,就算要逃,也逃不远才对。更何况眼下大雪封山,他们这些修道之人,行走在积雪之上,尚觉得吃力,更何况是一个不会任何法术的普通人?

  “确定好好找了?所有地方都找遍了,绝无遗漏?”

  “回家主,确实已经找遍了,离山的所有路,早就被我们的人堵死了,今夜根本没有任何人离开过!”

  叶家主纳闷:“那倒是奇了,他还能长翅膀飞了不成?”

  他倒是不在意孟梨的死活,只不过他家簌簌一心一意都扑在了孟梨身上。

  此前失魂落魄地回了叶家,任凭他如何逼问,就是一言不发,逼问的紧了,就闭着眼睛,眼泪簌簌往下掉。

  这让叶家主恍然间,想起了叶簌簌的名字,还是自己后来替她改的,那小丫头原本叫叶疏遥,父母离世的早,跟祖母相依为命。又不得家中亲戚庇佑,吃了很多苦,但性子很倔,轻易不哭的。可一哭起来,眼泪就簌簌往下掉。

  后来,他就将人接了来,让她待在叶家长公子,也就是他的好侄儿的跟前,一则,让她充当自己的眼线,二则,他没有让女子生育的能力,遂把她过继到了自己膝下。

  虽非亲生,但他这些年对叶簌簌委实不错,从未有过半点苛责。

  即便他气簌簌任性妄为,不听自己的话,死活不肯再去害人,还一口一声说什么,他们是朋友,真是可笑!

  但终究还是疼惜她的,既然簌簌喜欢孟梨,那么叶家主自然要想方设法,将人带回去,送给簌簌当礼物。

  眼下,孟梨居然又丢了,这不禁让叶家主暗暗沉思,那小子到底什么来头?

  怎么可能屡次逃出他所设下的天罗地网?

  “家主,还有一事,在我们寻找孟梨的过程中,发现被烧毁的竹屋旁边,有染血的狐狸爪印,还有人的脚印。”门生又道,“顺着染血的脚印,一条通往这里。还有一条则是……”

  “说下去。”

  “那小道士的尸体不见了!”门生道,“我们四处找了很久,也没找到,附近倒是看见有野狼的身影,似乎是被野狼叼走了!”

  叶家主闻言,沉思片刻。

  反正菩提心他已经到手了,小道士失了心,纵是有通天之能,只怕也不能死而复生。

  只是,让他疑惑的是染血的狐狸爪子。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再度落在了地上的死狐狸身上,脑海中浮现出这一路来发生的事,每次孟梨消失,狐狸就会出现。

  而每当狐狸出现,孟梨又会消失。

  叶家主之前绑走孟梨,将人交给两个散修远远带走杀了。可事后却得知,孟梨没死,反而是那两个散修被狐妖所杀。

  还有上回,他抓了假簌簌,逼迫小道士剖心,小狐狸心急如焚,不仅去咬爪子上的锁,还不顾危险,将桃木剑抛给了小道士。

  明明知道小道士嫉恶如仇,尤恨狐妖,还偷偷跟在小道士身后。这一桩桩,一件件,实在古怪。

  须臾,叶家主明白了什么,仰天哈哈大笑:“好啊,我明白了,原来如此!”

  不愧是狐妖,不愧是九尾狐,不仅迷惑了他家簌簌,还把小道士骗得团团转!

  “来人啊,去,把狐狸的皮给我剥了。”叶家主拨了拨手腕上的念珠,淡淡道,“下手仔细些,一毫一寸的皮毛,都不许留下。”

  ——————

  常衡失魂落魄,在雪地里找了很久很久,可就是找不到阿梨。

  他的胸膛里空荡荡的,那里原本该持续跳动的心脏,已经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块玉衡碎片,在胸口稳定旋转,源源不断地释放煞气。

  在煞气的滋养之下,他身上各处损伤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如初。煞气顺着筋络和血管,在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处流淌,连神智都被煞气所影响,变得暴躁易怒,嗜血残忍。

  连闻着血腥气赶来的野狼,也被他身上散发的煞气吓得不敢上前,夹着尾巴,远远观望,试图寻找最合适的时机,猛扑过去,一口咬断常衡的脖子,然后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一双双幽蓝色的眼眸,在雪夜里散发着嗜血的光芒。远处忽传来卡擦一声,树枝不堪重负,被积雪压断。常衡面无表情地转头望过去一眼,手腕一转,雪亮的刀锋,映衬得一双眼眸无比清寒。

  顷刻之间,周围的雪地里布满了凌乱的尸块,滚烫的鲜血,染红了周边的积雪。

  常衡长腿跪地,一手掐着狼王的脖子,一手挥刀,机械性地往狼王身上砍,嘴里喃喃自语:“阿梨呢?阿梨在哪儿?”

  “是不是你把阿梨叼走了?”

  “是你吃了阿梨,对不对?”

  “把他还给我,还给我……”冷风一吹,血腥气浓郁得几乎令人作呕。

  常衡神情恍惚,一刀刀把狼王也肢解了,徒手将狼王最尖锐的牙齿拔了出来,低头凝视着手里染血的狼牙,喃喃自语:“阿梨应该没见过狼,我要把这颗狼牙送给他。”

  “他会喜欢吗?”

  “可是,他人又在哪儿?”

  阿梨到底在哪儿?

  常衡头痛欲裂,丢下染血的短刀,两手抱头,跪着蜷缩在雪地里。清瘦的肩膀止不住地发颤。冷冽的寒风吹乱了被血水浸湿的长发,很快就结出了一层血红的霜花。

  他觉得好冷,好冷。

  寒意顺着肌理,深入血管,很快血液也要凝固了,急需要温热的液体,来温暖他。

  血,他需要血,越多越好,只有源源不断的鲜血,才能让他的身体变得暖和起来。

  他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他还要和阿梨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如果他死了,阿梨就会再找别人了,阿梨不能找别人,不能,阿梨只能找他,阿梨是他的,只是他的。任何试图接近阿梨,伤害阿梨,让阿梨伤心落泪的人,都该死,该死!!!

  他自己也该死,他最该死!

  因为他伤阿梨最重,阿梨每次掉眼泪,都是因为他。

  他要去把阿梨找回来,然后……然后怎么样呢?

  常衡陷入迷茫,只觉得头更疼了,身子也蜷缩得更小,似乎要将自己埋在雪地里才甘心。

  然后……他要求阿梨原谅他,如果阿梨不肯原谅他,他就一直求,一直求,求到阿梨肯原谅他,求到死为止。

  可是他找了好久好久,几乎把整座山都翻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孟梨。他先是怀疑,孟梨是不是被狼叼走了,又是不是被什么野兽吃掉了。

  为了找到阿梨,哪怕是阿梨的尸骨也好,常衡将整座山上的所有食肉的活物,赶尽杀绝,剖开他们的肚子,仔细翻找。

  可是,还是没有,他连阿梨的一块骨头,一片皮肉都没有找到。

  常衡暗松口气,觉得阿梨肯定早就逃下了山,阿梨生得那么美,旁人若是见了,定是一眼难忘。

  他不知道阿梨下了山后,往哪个方向去了,他只知道,哪怕是天涯海角,他都得找到阿梨。

  不久后,附近就突然冒出了一个疯子,披头散发,一身白衣被血水染得血迹斑斑,但他模样极美,额间一条艳丽如血的竖痕,平添了几分妖冶,看起来非常年轻,只是皮肤透着不正常的惨白,阴郁得如同常年见不着阳光,又似久病初愈,病态得让人瞧着可怕又可怜。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很好听,人也比较有礼貌,身形极灵敏,大白天就如同鬼魅一般,突然闪现到路人面前,轻轻问一句:“你见过阿梨吗?他今年十八岁,差不多到我下巴这么高。”

  “他长得非常漂亮,皮肤很白,生了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月牙……对了,他有两颗尖尖的虎牙。”

  “你看见他了吗?”

  路人总是会被他这一身打扮,以及怪异的言行,吓得连连后退,骂上一句“疯子”,可当看清常衡的长相时,又不免暗暗惋惜,觉得生得这么俊,怎么能是个疯子的?

  一个非常俊美的疯子。

  “没看见么?”常衡很是失望,喃喃道,“都没看见,都没看见阿梨……”然后又去寻下一个路人,重复问上一遍,“你见过阿梨吗?他今年十八岁了……”

  “他长得很漂亮,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

  “他是,是我的阿梨,是我的。”有人怀疑他一身的血迹,是不是江洋大盗,就通知了官府,将他抓进监牢。

  常衡就问:“阿梨在监牢里吗?”

  “什么阿梨,阿桃?没见过!”官府的人提刀抵在常衡的脖子上,神情冷肃,“先跟我们回衙门一趟!”

  “阿梨在衙门么?”他又轻轻问了一声,半点都没反抗。

  “你这个疯子!来人,把他捆起来!”衙差一声令下,立马从旁走出两个人,要将常衡捆起来,还有一人见他腰间悬刀,便劈手要夺。

  常衡神情一厉,竟一脚将人踹飞出去,赶紧把短刀捧在手里,用衣袖擦了又擦,一边擦,一边低声念着:“这是阿梨的刀,是他送给我的,任何人都不准碰……”

  “来人!把他抓起来!”一声令下,十几个衙差一拥而上,周围的百姓围了一圈,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常衡心烦意乱,觉得周围太吵了,吵得他头痛欲裂,突然神情一变,厉声呵道:“尔等放肆!见了太子殿下,还不跪下?!”

  他这一声气势很强,以至于衙差们都被震住了,一时都不敢上前,围观的百姓中,甚至还有人神情怔愣,险些要跪下的。所有人都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居然敢冒充太子殿下!

  突然,人群中传来一道声音:“咦?我瞧着他怎么那么眼熟?他,他该不会是白云观的常道长吧?”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打量起了常衡,很快又有一人认了出来,道:“好像就是他啊!不过我听说,他不久之前,已经还俗了,据说是和门中的一个小弟子一起离开的,不知是真是假。”

  “那他嘴里一直喊着的阿梨,该不会就是那个小弟子吧?”

  “应该就是!”

  “肯定是遭了难,这一身的血……哎呀,好好的道长,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这,这谁还认得出来啊。”

  常衡愣了愣,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脸。

  是因为自己一身的血,所以让人认不出来?

  阿梨是不是也因为这个,所以才躲着不肯出来见他?

  是不是,他恢复了从前的样子,阿梨就会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是不是就能重新喜欢他了?

  “哎!他人怎么不见了!…”

  ……

  常衡寻了一条小河,将自己从头到脚清洗得干干净净,血水顺着河水,流到了下游。衣服上的血迹清洗不掉了,索性就捏了个清洁之术。

  他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变回从前的道士模样,这样阿梨肯定就会回来了。玉冠和发带,早已经遗失。

  他只好撕了衣袍当发带,将洗干净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高马尾,对着清澈如镜的水面一照,清俊的面容之上,凭空多出一条血红的竖线。

  无论怎么洗,都洗不掉。

  忽然,水面出现一道鲜红的倒影,常衡眉头一蹙,却听身后传来一道哭腔:“道,道士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