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逼疯了言情文男主【完结番外】>第68章 你可千万不能辜负我呀

  常衡要带孟梨先去离国,祭拜自己的亡母。

  孟梨早就想问了,但一直没机会,眼下便道:“我之前听玄相说,你从前是,是离国的太子殿下!”

  当时还把孟梨惊到了,他之前只从小系统那里得知,常衡自幼丧母,被父亲所弃,还被打断了双腿,丢到乱葬岗里自生自灭。

  要不是侥幸遇见白云观的老道士救他,还给他换了一颗菩提心,那常衡早就死了。

  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常衡居然是离国的太子殿下!

  后来又从玄相口中得知,常衡之所以那么痛恨狐妖,是因为狐妖害死了他两位至亲。

  那么,一位想必就是常衡的母亲了,另一位或许是他的兄弟姐妹?

  常衡正在收拾东西,闻眼瞥了他一眼,满脸写着“玄相怎么什么都跟你讲”。

  他倒是很坦然自若,神情平淡地道:“我早就不是什么太子殿下了。”顺手就从包袱里,拿了一个橘子,剥成开花状后,才递给了孟梨。

  孟梨接过,捏了一瓣塞嘴里,觉得汁水挺多,酸酸甜甜的,索性就跟蛇一样,扭腰晃到常衡跟前,也塞了一瓣在他嘴里。笑问:“夫君,我喂的橘子甜不甜?”

  “嗯……甜。”常衡愣了愣,神情有些错愕,随即唇角一勾,会心一笑,他道:“还没拜堂成亲呢,你就喊上了,羞不羞?”

  “那,那还没拜堂成亲呢,你就天天晚上跟我好,你羞不羞?”孟梨反驳道,又塞了一瓣橘子。想了想,他还是忍不住问,“玄相还跟我说,你之所以格外憎恶狐妖,就是因为狐妖害死了你两位至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他竟连此事都同你讲?”常衡握着包袱的大手紧了紧,神情有些不悦,薄唇也紧紧抿成一条直线。孟梨毫不怀疑,要是玄相现在在此,常衡高低要揍他一顿。

  当即默默离常衡远了些,生怕他突然发疯,那自己的屁股可太遭罪了。谁家正经人一天到晚被个只比自己大两岁的男人,掐着细腰打屁股!

  “你离我这么远作甚?”常衡瞥了他一眼,已经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顺势就坐在了床边,还拍拍自己的腿,示意孟梨坐上来。

  “我,我可以坐过去,但你不许发疯,更不许冲我发疯哦。”

  在看见常衡点头后,孟梨才往他跟前挪,才一凑近,就被常衡一手抓着胳膊,直接拽到了怀里。孟梨惊的“啊”了一声,还没反应过来,常衡就已经抱着他,还把脸埋在了他的颈窝。

  “呃,怎么啦?”孟梨顺势搂住了他,还轻拍他的后背,温声细语道,“没关系哒,反正,反正你我都做了夫妻了,有什么伤心事,你同我说呀?”

  “阿梨……”常衡喃喃唤他一声,更用力地抱紧了他,埋在孟梨颈窝,闷声闷气道,“我确实恨毒了狐妖!”

  “我生来就是离国的太子殿下,本姓姬,单字洵,封号承懿。母亲为昭华皇后,而我又是嫡出长子,原该将来继承大统。可我的父皇,当年从外征战回来,身边多了一位妙龄女子,那女子生得妩媚动人,颇得父皇宠爱,封她为妃子。可她却心机颇深,喜欢无端生事,竟妄想着取代我母亲为后。”

  “那时,我尚年幼,只知父皇被那女子迷惑,惹我母亲伤心。有一回,她居然污蔑我母亲暗行巫蛊之术,意图谋害她腹中的孩子。父皇便将我母亲禁足了。我知晓后,一时气不过,便去寻那妖妃问个清楚,岂料就恰好撞见她变成狐狸的那一幕。”

  话到此处,孟梨很明显感觉到,常衡在抖。他第一次见常衡这般脆弱的样子,想必时隔多年,他还是放不下幼时的这段过往。

  当即就用力回抱住他。

  “我一时情急,便抽出腰间佩剑,向狐妖劈去,却不曾想,让她躲了去,我险些失手,伤了父皇。她变回人形,扑倒在父皇脚边,声泪俱下地哭诉,身裙上还染了血。父皇命人拿住了我,找医师过来一瞧,那妖妃肚子里的孩子居然……”

  孟梨明白了,那女狐狸精腹中的孩子没了,又刚好被皇帝给撞见了,自然而然就认为,定是皇后行了巫蛊之术,害妖妃不成被禁足,心里不服气,又撺掇太子殿下行刺妖妃,还把妖妃肚子里的孩子惊掉了。

  甚至,太子殿下目无尊卑,竟对自己的父皇横剑相向。

  事情也果然跟他猜想的一样,皇帝得知孩子没了,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就要当场杀了逆子。

  岂料这个时候皇后闻听消息赶来阻止,慌乱之下,那一剑就刺|穿了皇后的身体。

  “我母亲她,她当年腹中孩子,已有六个月了,她一直说,应该是位公主。”常衡的语气微微哽咽,整个人都在发抖,“是我的错,当初我不该一气之下,就独自跑去找妖妃理论,更不应该提剑追着她满皇宫乱跑。”

  “如果不是我,母亲就不会死,她和肚子里的妹妹,现如今都会好好的。”

  “都是我的错。”

  如此,孟梨就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可这事归根结底了,也怪不到常衡啊,他那时只有六岁,还是个小孩子,看见母亲被人污蔑,自然会心生愤懑,一心一意要为母亲讨个公道。

  要怪就怪皇帝有眼无珠,居然错信了狐妖的蛊惑,不仅失手杀了结发妻子,害死未出世的女儿,还把嫡出的长子打断了双腿,丢到乱葬岗里,任由那么小的孩子自生自灭!

  虎毒不食子,那个老东西居然比老虎还要毒!

  孟梨现在完全能理解常衡为何会憎恨狐妖了,还憎恶到恨屋及乌的地步。这就跟被蛇咬差不多,即便往后遇见的蛇,根本不是当初咬自己的蛇,可还是会忍不住心生畏惧。

  他真的有些怜悯常衡了。

  常衡只比他大两岁而已,要是搁在现代社会,十九岁正在读大学呢。

  这些年心里一定很苦吧?

  从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一朝跌落神坛,被至亲伤害抛弃,不得已出家当了道士。白云观也不是什么富饶的道观,孟梨在那待了得有一个月,就受不了了。

  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

  饭菜里一点油水都没有,米汤清汤寡水都照人影,还有很多野菜,吃嘴里一股涩味,难吃得要命。什么事情都得亲力亲为,连衣服都得自己洗,还是手洗!!!

  这就相当于,让锦衣玉食的豪门阔少爷,去参加变形计——不,准确来说,是把人永远丢进贫民窟里。

  孟梨光是想想,都觉得很难过,他家也不算特别有钱,普普通通中产阶级吧,他也不算是什么富贵少爷,都过不惯道观里的清贫日子,真不知道当年的常衡是怎么忍下来的。

  更何况,常衡一直活在自责中,认为是他害死了自己的母亲,还有未出世的妹妹。

  “常衡,你听我说。”孟梨推开他,抓着他的手臂,让他同自己对视,看着那双难过起雾的眸子,轻声道,“那不是你的错。”

  “可我……可我害死了我的母亲。”常衡的声线发颤,“这些年,我一直没敢回去祭拜她,我就是怕,怕见她……”

  “我曾经在梦里,梦见过她,可是,无论我怎么喊,怎么哭求,让她不要走,不要抛下我一个人……我求她带我一起走,不要留我一个人在这世上,可是,她不理我,也不等我,头也不回地消失了。”

  “我每次梦醒后,都恨不得杀了我自己。”他很痛苦,眼尾染上一片猩红,湿漉漉的,像被雨淋湿的小狗,看起来竟说不出的可怜,低声道,“阿梨,我真的,恨不得杀了我自己!”

  “可我之所以不死,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学一身本事,好为我母亲报仇雪恨!可是后来——”

  “后来怎么了?”孟梨轻声问,一只手抚摸着常衡的后背,给他顺气,“你别急,慢慢说,你我都是夫妻了,夫妻一体,没有什么事好隐瞒的。”

  在他的安抚之下,常衡才又接着道:“后来,那狐妖原形毕露,父皇下令将她问斩,还恢复了我的太子之位,前后几十次派人来白云观,接我回去。”

  “那狐妖虽死,但并非是死在我手里。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我始终忘不了,我父皇一剑杀了我母亲的画面,我没办法原谅他,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原谅他,也不会原谅我自己!”

  “所以,我拒绝回去,每日拼命修炼,就为了有朝一日,能手刃生父,然后再自戕谢罪。一直到我十五岁那年,我终于有机会能杀他了,可是,我师父却阻止了我,还将我强行带回了师门。”

  其实,接下来的事,孟梨就知道了。

  老道士把常衡带回去后,就把他关了起来,让他好好反省,可常衡发起疯来,孟梨可是亲眼见识过的,那根本就是油盐不进!

  后来,老道士为了把他拉回正道,就牺牲自己,来化解常衡和他父亲之间的仇怨。

  从那往后,常衡就放下了杀父的念头,可对狐妖的憎恨仍在,甚至与日俱增——不过,这是因为孟梨的缘故,常衡几次认为,是狐妖掳走了孟梨,还伤害了孟梨。

  孟梨终于是明白了,怪不得小系统临走之前,还叮嘱他千万不能暴|露身份。

  倘若,常衡知道他夜夜抱在怀里抵死缠绵,疼爱到骨子里的人,居然是一只狐狸精,可能会当场疯掉罢?

  或许还会一气之下,提剑斩了孟梨这条狐狸精。

  孟梨默默把垂出衣襟的珠子,塞回了衣领里,早就下定决心,死都不能暴|露身份。

  “阿梨,我现在只有你了。”常衡颤声道,“我只有你了,你答应我,永远都不离开我,好不好?”

  “我……”

  “纵然,你我不能同生,那么就同死。”常衡又道,“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孟梨沉默了,一路走来,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回家。

  虽说,他确实也是真心喜欢常衡,但比起回家,常衡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他太想回家,太想爸爸妈妈了,可是,如果他真的走了,那么,常衡肯定会活不下去吧?

  “我,我哪里都不去,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胆子还小,可是需要有人处处照顾的。”孟梨道,“所以,你可得好好对我,不许三心二意,不许用情不专,更不许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他两手捧着常衡的脸,轻了亲他温热的唇瓣,额头贴着他的额头,轻轻地说,“我是那么真心真意地对你,你可千万不要辜负我啊。”

  ——不管我是不是狐狸精,我都那么真心真意对你了,你怎么忍心杀我,伤我呢?

  皇后的灵位立于太庙,守卫森严,闲杂人等禁止入内,否则就地处决,须得持皇帝所赐令牌,方可进入祭拜。

  也就是说,常衡须得回宫面见他的父皇,求取令牌,才能带着孟梨一起去太庙祭拜母亲。

  孟梨明白,迟来的深情比草贱,所以他才不会圣父心泛滥,装烂好人跟常衡说什么,父母之恩比天大,又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是什么错都能改,那还要死刑做什么?

  所以,他告诉常衡,自己会尊重他的选择。

  常衡买了一匹快马,领着孟梨在集市上买些干粮,才一回头,孟梨又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正心里暗急,余光冷不丁瞥见一抹红影,站在街尾,常衡神情一怔,再缓过神时,刚刚那抹红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那抹红影应该就是……叶姑娘!

  这个念头才一冒出来,常衡的脸色就开始泛起死一样的惨白,人也几乎站不稳了。

  “哎!看我!快看我!”肩膀冷不丁被人从背后拍了一下,常衡一回头,就看见一个戴着猪头面具的人影,在他眼前晃荡,孟梨学猪哼哼了两声,“好俊的小郎君啊,你在等什么人呐?”

  “阿梨,我们该走了。”常衡脸色不好,两手掐着孟梨的腰,直接将他抬到马背上坐好,攥着缰绳,一路沉默寡言,疾速离开了小镇。

  “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孟梨敏锐地察觉到气氛不对劲,坐在马背上,探头探脑地问。

  “无事。”

  常衡翻身上马,一手揽紧孟梨的腰,一手挣着缰绳,马儿嘶鸣一声,撒腿就跑。迎面的冷风灌得孟梨有些睁不开眼睛,索性就歪过头,把脸往常衡怀里埋。常衡道:“你先睡会儿,到地方了,我再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