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法官阁下>第39章 喜欢是肆无忌惮,但爱是克制

  周五,下午三点多,江书颜和同事乘飞机回到申城,法院安排了车来接他们。

  但江书颜没和同事一起上车,她把公文包交给同事,托对方带回办公室。

  她买了前往鹿城的高铁票,打算直接去看望清欢。

  申城到鹿城的高铁班次非常多,平均十分钟就有一班,但直达阳澄湖的班次很少,她买的是六点四十分出发的高铁,到站后打车去森林公园只有几公里。

  应该能赶上和清欢一起吃晚饭。

  此时距离检票时间还早,江书颜没去候车室,待在咖啡馆消磨时间。

  玩了会手机,她想起一件事,当即打电话给岳华。

  岳华还是和以前一样惜字如金,语调听不出起伏:“琪琪,什么事?”

  她以为自己情绪掩饰的很好,而江书颜却从她短短几个字里察觉到异样。

  毕竟,她和岳华认识了二十多年。

  江书颜认真想了想,自己最近并没惹岳华生气,她调整下坐姿,关心道:“离离,你心情不好吗?”

  岳华沉默了几秒,淡声否认道:“没有。”

  见她不肯说,江书颜也不强求,给她讲述打电话的目的:“离离,我想委托你当诉讼代理人,证据我已经收集齐。”

  岳华微微拧起眉心,惊讶地问:“你要告谁?”

  江书颜也没隐瞒:“实际委托人不是我,而是清欢。”

  “外婆寄给我的文件已经到了,所有诉讼资料由我来准备,你只要帮我去清欢家所在法院提起诉讼就行。”

  当年她收留姜清欢的整个过程,岳华都知道,所以一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但她认为这个案子意义不大。

  就算姜清欢把户口迁出来,也不可能和父母断绝关系。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即使父母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后者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而且,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亲子关系,从情感上可以断绝,但在法律上,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解除的,就算双方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索要抚养费。

  江书颜在意的不是官司能不能打赢,也不是为了那点抚养费,而是为了拿到和清欢父母谈判的筹码。

  她镇定地讲出接下来的计划:“离离,这场官司本该十年前打,但当时我和外婆不想影响到清欢的学业,而且那时她年龄太小,容易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

  “现在是时候帮她讨回自己应有的权利。”

  “等立案后,那对夫妻收到传票,我就陪清欢回去一趟,如果他们还是死不悔改,那我们就法庭见,我一定要让他们把吸进去的血全部吐出来。”

  和清欢重逢后,她把所有能考虑到的问题,全部认真设想一遍,觉得清欢最大的顾虑,还是来自家庭。

  如果说喜欢是肆无忌惮,那爱就是克制隐忍,爱到极致则是成全。

  就算清欢不接受她的表白,她也想替清欢扫清一切障碍,真正做到护她一世清欢。

  如果不是身份受限,江书颜就亲自担任清欢的辩护人了。

  她在民事庭工作三年,见多了此类案例。

  随着时代进步,大家都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针对赡养案,法院也在摸索更符合实际的审理程序。

  赡养义务本身是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但是有些女孩会被父母以赡养为由索要钱财,这些钱转身就进了儿子口袋。

  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只要能举证,法院也会酌情进行裁判。

  听完她计划,岳华平静地说:“嗯,好,我接受委托,具体细节,我们面谈。”

  其实就算江书颜不提出请求,这个案子,她也会鼎力相助。

  因为那个人是“凌露”。

  同样是喜欢,岳华意识到,自己和江书颜之间的差距。

  如果将喜欢的程度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乍见之欢,朦胧的好感。

  第二阶段:目标明确,想建立长久恋爱关系。

  第三阶段:死心塌地,非对方不可。

  而江书颜对姜清欢的喜欢,应该处于第四阶段,毫无保留的维护姜清欢,是奔着终身伴侣去的。

  但自己对凌露的喜欢,只停留在第一阶段,也想过进一步,却没勇气主动。

  她曾经想找凌烟索要凌露的联系方式,但犹豫了。

  前几天得知凌露的真实身份,她就断了念想。

  因为她知道江书颜在姜清欢心目中的地位。

  但,还是有点不甘心,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人动心。

  所以面对江书颜时,不像以前那样自然。

  江书颜并不知道岳华心中所想,和她约定见面时间,当即挂断电话。

  她正打算去候车室,这时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

  韩素得知江川和凌烟前几天去过鹿城,她也想为女儿做点什么,又担心自己嘴笨,好心办坏事,所以忍着没去找姜清欢。

  不过,她也不是什么都没做,她和姜清欢兼职的公司老板有生意往来,方便打探消息。

  听说姜清欢打算创业,韩素培养接班人的心思再次活络起来,创业风险大,人又累,自己这里有现成的平台,可以任由小丫头发挥。

  知道姜清欢和凌烟关系亲近,她打电话给对方询问这事。

  凌烟以前和韩素关系还不错,但自从知道她家那个花花公主喜欢的人是清欢,凌烟就有点不待见她,不想和她说关于清欢的事,没好气道:“没错,清欢是打算自己创业,而且,我决定参股。”

  “那个项目前景很好,估计要不了几年,就能超过你们韩氏。”

  韩素先是好脾气地说:“嗯,我相信她的能力。”

  随后商量道:“凌烟,你看这样行吗,我出两倍的钱,买断你手里股份,还是由你当明面上的投资人,我当实际合伙人。”

  凌烟猜到她打的是什么主意,冷笑一声:“哟,韩总真大方,一出手就是两倍。”

  “不过,不好意思,我没有转让的打算。”

  “你和江书颜真不愧是母女,想方设法套路清欢,一个想把她拐回家当免费保姆,一个想把她拐去公司当杨白劳。”

  “你们认为她性格单纯,很好骗是吧!”

  韩素在她这里碰了壁,也没气馁,给她列举姜清欢如果来韩氏工作的好处。

  结果凌烟并不买账,反驳道:“就算她在你公司取得再大成就,别人也会认为她是靠你们韩家的势力,一句话就能否定她所有努力和付出。”

  “她自己开公司,成长慢就慢一些,至少没人敢否定她的价值......”

  被呛了半个多小时,韩素不自在的摸下鼻子:“我可以单独成立子公司,交给清欢练手......”

  还没等她讲完,凌烟气道:“少来这一套,你这招叫换汤不换药,目的还是把她哄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