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望淮>第十六章 何不热恋-方止淮

  方止淮恋爱了,对象是个男的。

  长到25岁,他自己都没想到,有一天会和男的处对象。

  果然人活着,乐趣还是很多的。

  方止淮谈恋爱的次数自己都懒得记。

  初吻给了谁也不记得,只记得十四五岁的时候,他就没有初恋了。

  从小到大,他姣好的容貌,吸引了无数女孩的倾心。

  即使他有过极不注重外表的阶段,依旧有人不介意地扑上来。

  少年时期的这些烦恼,随着长大竟自发消失了。

  不知道是不是和常年跑步锻炼有关,他现在空有长相,却是个178的肌肉男,或许女生还是喜欢瘦瘦高高的白斩鸡身材吧。

  不可否认,方止淮喜欢的是小太妹那一挂的,那天西餐厅,闫昆带着的女生就很有小太妹气质,当时他不无可惜的感叹,要是杜林凌她俩换换就好了。

  是啊,前一刻他还有着这样的感叹,下一刻,也就是一个多小时后,他竟然就和闫昆在一起了。

  生活多奇妙,看吧,还是不能死的。

  他问闫昆是不是喜欢他,本身就是他的一个猜测,一个他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可笑的猜测。

  竟然成了真。

  他亲耳听到闫昆说,“我喜欢你。”

  比那么多次女孩子的告白都要热烈,都要刺激,都要让他心跳如擂。

  难得活一回,不就要享受刺激,享受当下嘛。

  既然都被他猜中了,那不妨和他试一试,也给他这按部就班的日子增添一点光彩。

  回去的时候,方止淮丝毫不在意会不会有人看见他们,甚至最好有人看见。

  他故意在楼下拖延那么久,却偏偏,寂静的巷子里,幽暗的路灯下,天地仿佛为他们隔绝了一道屏障,让两个刚刚在一起的同性恋人,度过独属于他们的美好夜晚。

  那晚,方止淮第二次的猜测也成了真。

  他高兴得几乎要呐喊出来。

  闫昆为什么要那样做,为什么要骗成浩宇,在他心里都不值一提了。

  他猜对了,他都猜对了,只有这个念头一直充斥在他脑海里,让他无限膨胀。

  他觉得自己有了一双神的眼睛,能够看穿这世界上所有人的伪装。

  这种感觉太让人沉醉了。

  他好像又爱上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不过,确定关系后,接下来的很多天,方止淮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以前的对象是女生,谈谈情说说爱,约会吃饭看电影接吻,他信手拈来。

  不都是一个样吗,换再多不同的人,也都是照例来一遍。

  甚至到最后的矛盾,争吵,分手,几乎都是一个流水线上出来的。

  无非是说他敷衍,不够认真,陪她们的时间少,不考虑结婚云云,都一样。

  前面或许他还会辩驳两句,最后一个倒是真的,他不想结婚。

  那天他和闫昆说的都是真的,杜林凌是他父母强塞给他的,从再次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他仿佛就看到了他们结婚后的样子。

  方止淮吓得手心满是汗,如果是这样,他宁愿去死。

  看,他早都连死都不怕,还会怕和男人谈恋爱吗。

  和闫昆在一起之后,方止淮不得不承认,他的时间确实比较少。

  特别是晚上也有课之后,他一天的时间排得很满。

  甚至现在他还把跑步提到了早上,可是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他全部在忙。

  偶尔的几次见面也是在十点后,还是那个路灯下,他们说会话就分开了。

  这…真的是在谈恋爱吗。

  说起来,好像很久很久都没有注意到巷子里有人注视他了。

  方止淮想,大约是在去年刚入冬开始?还是过年之后开始的呢?

  他原本已经快不记得了,也以为是不是自己幻觉了。

  可在闫昆身上有过两次完全正确的猜测后,他有时候又会想,或许不是他的幻觉呢。

  不过这些随着和闫昆的恋爱,渐渐远离了他的思绪。

  他现在可是有对象的人,脑袋里想的当然都是对象。

  周一上午,方止淮坐在办公室,无聊数着他和闫昆确定关系的天数。

  “1,2,3,4,5……12,12天。”方止淮掰着手指头喃喃着,“还有三天就半个月了,得过个半个月纪念日吧。”

  他没忘记,之前谈恋爱的时候,女生最喜欢过纪念日了。

  哪怕是个小小的,微不起眼的日子。

  “唔。”也是因为不忙,他才趁这会时间上网搜索送男生什么礼物。

  “唔……”方止淮沉吟着,觉得网上推荐的东西都挺合适送给闫昆的。

  腰带、手表、袜子、耳机、游戏机、篮球、跑鞋、打火机、项链、钱包、护手霜……

  “护手霜?”方止淮在护手霜上停顿住了。

  方止淮不喜欢用护手霜,可以说是非常排斥,涂过这玩意儿手黏腻腻的,弹琴还会打滑,可是他拗不过父母的强制,在他们的坚持下使用了很多年。

  他不知道其他男生会不会也用护手霜。

  不过,他想到闫昆的手,或许是比他更应该用护手霜吧。

  他们两个同样都是靠双手劳动创造价值的,他自己的手养得细长白嫩,就差每天戴手套供起来。

  而闫昆的手却是手心苍白,指尖漆黑,一看就是经常浸泡在水里和更换机油导致的。

  想到这里,方止淮心头忍不住泛起一阵酸涩。

  方止淮特意在三天后调休,没提前和闫昆打招呼,到了那天早上,他才发微信问闫昆在哪里。

  闫昆回答在店里上班。

  方止淮问他店在哪里。

  过了很久,闫昆电话打了进来。

  “怎么了?问你店在哪里,紧张什么?”方止淮半躺在卧室床上,晃着脚趾尖。

  “没紧张。”闫昆回答,“在蔚民路上,有点靠近国道,挺远的。”

  “哦~”方止淮拉长了音节不说话。

  “你今天没上班吗?那边没琴声。”

  “呵,难得你也对我细心一回。是啊,今天休息。”

  “那你…来找我吗?”

  “不去!”

  “哦。”

  “失望了?”方止淮笑,“那我去找你吧?”

  他听到闫昆也在笑,他喜欢闫昆的笑,听了也开怀,“别光笑啊,让不让去?”

  “这里太脏了。”

  “你什么意思?不让去是吧?”

  “我们中午约在外面见面吧?店里忙,你来了,我也没时间跟你说话,好不好?”

  方止淮想了想,这才轻哼一声,“行,那你定地方吧,一会发我位置。”

  “好。”

  “嗯,那待会儿。”

  挂了电话,方止淮清了清嗓子,喝口水润喉,他屋子里仿佛还有刚才自己说话的回声,沙沙的,带着一点撒娇,和他平时说话的语气不一样。

  说的时候不知道,这一静下来,方止淮有几分难堪。

  他自觉自己的声音不好听,甚至连中等的普通音色都谈不上,喉咙里像是带了痰,咳也咳不出去,咽也咽不下去那种,卡在那里,让他的声音带着一股沧桑。

  全家就他没有一副好嗓子。

  他当然没有因为这个耿耿于怀或者自卑自抑什么的,他只是在此刻,清晰地感受到他用这样的声线对一个男人撒娇,有点替闫昆憋屈。

  闫昆多好的孩子啊,一看就是没谈过恋爱啊,怎么摊上他这么一个粗嗓门的男人啊。

  这样想着,方止淮又笑起来,那也是闫昆他自己选的,憋屈就憋屈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