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盗版万人迷[快穿]【完结】>第97章 枯蝶(5)

  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孟令秋伸出手想要为姜岁遮挡那些雨丝,姜岁却还是被雨水浸润了衣衫。

  孟令秋心口酸涩,就好似有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了他的心脏,让他连呼吸都困难。

  此时忽有一阵莺声燕语传来,孟令秋下意识侧头,就见几个穿着暴露的女人靠在巷子的窄门边,个个涂脂抹粉,想要以此盖住已经苍老的容颜,巷子里光线昏暗,恍惚看去,确实一片鲜妍。

  不多时有挑着扁担的货郎路过,几个女人上前去围着他嬉笑一番,那货郎便跟其中一个女人进了小门,其中没能拉到客的女人啐了一声:“我呸!翠红都那么老了他也看的上眼!”

  其他人笑她:“你可比翠红还大一岁呢!”

  “老娘可比那贱蹄子显年轻!”那女人不服气的骂道。

  有人道:“都是苦命人,你也别眼热,有本事就自己找个有钱的嫁了,少在这里阴阳怪气!”

  “嘿你!”

  几人一言不合便呛呛起来,姜岁躲在角落里,微微睁大了眼睛。

  孟令秋意识到,姜岁匆忙之下竟然进了花烟间,整条巷子里都是暗娼,这里的女人大多年老色衰,只能赚点糊口钱。

  姜岁也明白了什么,起身慌乱的想要往外走,忽然有人自背后一把抓住他,吹了声口哨:“哟,新来的?这身段儿漂亮,爷怎么没见过?”

  “……我不是这里的人,我只是走错了。”姜岁哑声说,他侧着头,整张脸都在月光照不到的阴影里,却不知道从姜家跑出来的时候他本就衣衫凌乱,此时虽然让人看不清脸,侧头露出来的一截脖颈却洁白如玉,修长漂亮,上面淡青色的血管都有种别样的诱惑,让人忍不住抬手去细细摩挲。

  从前孟令秋也很爱摩挲这段脖颈。

  虽然他总是冷着脸说要掐断姜岁的脖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有多爱不释手。

  如今这节漂亮的颈子暴露在别的男人面前,自然也会引来觊觎的目光,男人的涎水都要流出来了,“美人儿,这地方你都能走错,哄谁呢?”

  “这么紧张……第一次出来卖?虽然爷以前不爱走后门,但小美人儿你我倒是可以破例一回,快让我看看你的脸!”男人急切的去摸姜岁的脸,姜岁咬牙推开他,“放开我!我都说我是走错了!”

  男人脸色狰狞起来,一把抓住姜岁瘦弱的肩膀,冷笑:“怎么,怕爷没钱?爷有的是钱!”

  “但你这种贱货,可值不上大把的金银。”大概是被拒绝后恼羞成怒,他掏出来两枚铜板扔在地上,轻蔑道:“看见了吗,你就值两个铜板!”

  姜岁垂着眼睫看着那两枚已经磨损严重的铜板,脸色惨白。

  孟令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面对这两文钱的羞辱,姜岁又能想些什么?

  “老子跟你说话呢!”见姜岁迟迟没有反应,男人骂了声,他揪住姜岁的头发,迫使清瘦的少年痛苦的仰起头,在泠泠月色下看清楚那张桃羞李让的脸时,男人呆了一瞬,手上力道都松缓了几分,“美人儿,你若是不跟我,留在这里可没什么好下场。”

  他轻佻的拍拍姜岁的脸,“这里每年抬出去的死人那么多,个个都是脏病,你也想变成那样?”

  看见面前的小美人儿脸色越发惨白,男人颇为得意,道:“乖,把铜板捡起来,那是给你的卖身钱,从此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孟令秋几乎把一口牙齿咬碎,即便明知道这已经是十几前发生的事,不管他做什么都无济于事,却还是愤怒的想把这个男人剁碎了喂狗。

  他眼睁睁看着姜岁竟然真的缓缓蹲下身,探出细白漂亮却满是伤痕的手指,捡起了那两枚铜钱。

  “姜岁……”孟令秋喉头发堵,他只是下意识的出声了,自己都不知道想要说什么。

  男人得意的笑起来,“这才对嘛……我就喜欢听话的,你要是一直这么听话,我必定不会亏待你,小美人儿,来,跟我回去。”

  他对姜岁伸出手,姜岁紧紧攥着那两枚铜钱,牙齿咬得很紧,光线太暗,孟令秋看不清他是不是哭了。

  连番遭此羞辱,怎能不哭?

  从前他觉得姜岁只会靠一副好皮相勾人,肤浅至极,如今才明白,这副皮囊带给姜岁的,可谓灭顶之灾。

  姜岁抬起盈满了水光的双眼,眼睛里映出男人淫猥的笑脸,他深吸口气,用力把男人往墙头一推,疯了般的往巷子外面跑,那男人被推的一个趔趄直接栽进了排水的沟渠,在石墙上撞的头破血流,破口大骂。

  孟令秋顾不得这男人了,连忙跟上姜岁。

  他不敢再进什么巷子,一路连滚带爬的躲进了镇上一家破庙,这里常有乞丐夜宿,臭不可闻,平时都没人愿意来,姜岁一身狼狈,和乞丐也没什么区别了,但他还是很害怕,跪在雨里捧起地上的泥水往自己脸上抹,等一张漂亮的脸被尽数盖住,他才敢走进庙里,小心翼翼的缩在角落里。

  浑身湿透,他也不敢生火,怕引起那些乞丐的注意。

  孟令秋看着他就靠在破败的神像旁边,像是受伤的动物般蜷缩起身体,冷的浑身发抖,面色青白,大颗大颗的眼泪往地上砸去,打湿了满地尘埃,两枚铜板攥在手心里,已经将柔嫩的手心肉硌的出血了,仍旧不愿意松开。

  那是他的“卖身钱”,他如此命贱,就值两个铜板。

  姜岁哭了一夜,孟令秋就在他身侧陪了一夜,直到天明破晓,姜岁饥肠辘辘,饿的不行了,才慢慢走出破庙,去街上用两枚铜板买了一个肉包子,卖包子的小贩见他浑身肮脏,皱着眉挺不乐意卖给他。

  捧着热气腾腾的包子,姜岁刚咬了一口,就听见一声大喝:“就是他!妈的这个贱人就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出来,把他给我抓住,往死里打!”

  竟然是昨夜那个男人的声音!

  姜岁顾不得许多,头都不敢回,慌忙逃命,然而昨夜他能跑得掉纯粹是运气好加上男人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今日被众多身强力壮的家丁围捕,很快就被抓住了。

  他嘴里还叼着那个包子,抓紧了想要吃两口垫垫肚子,那衣着华贵的男人却上前来一脚踹在他肚子上,包子瞬间飞出去,姜岁也吐出了一大口血。

  “跑啊!你继续跑啊!”男人气的双目暴突,脖颈上青筋直跳,“妈的贱货,你还能往哪里跑!?”

  姜岁佝偻着身体,死死盯着那个自己没吃上的包子。

  旁边有人小声说:“这人怎么得罪了梁少爷?”

  “听说是个兔儿爷,拿了梁少爷的钱又不肯陪人睡,活该挨打咯。”

  “啧啧啧,这年轻人真是不学好,干点什么不行?非得……”

  “不会把人打死了吧?要不要报官?”

  “噫!你不要命啦?梁少爷的事也敢管?”

  所有人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姜岁被打的跟条死狗一般,对他的求救声充耳不闻。

  “贱人,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梁少爷蹲下身,抓住姜岁的领口,“你跟不跟我?!”

  姜岁已经被打的头脑晕眩,眼前模糊一片,耳鸣不止,不太能听清楚别人的话了。

  他脏腑绞成一团,痛的几乎要窒息,相比较之下,皮肉的疼痛反而不太能感觉到了,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强撑着一口气,掀开血淋淋的眼皮,对着梁少爷冷笑:“你也配?”

  “……”梁少爷暴怒之下一脚将他踹出去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所过之处全是血迹,“好,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子今儿就算是在这里把你打死,又有谁敢多管闲事?!”

  他说着就要招呼自己的家丁们动手,忽然人群中有人道:“这位官人,消消气。”

  一个气质儒雅面色温和的中年男人走出来,对梁少爷施了一礼,道:“在下姓李,初来贵宝地,做点小生意。”

  “怎么,李老板这是路见不平?”梁少爷吊起眼睛,乜斜着李老板,“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李老板微微一笑,取下腰间的荷包,双手缝上,道:“这里面有十两碎银子,就当是我跟官人买下他,如何?”

  人群议论纷纷,梁少爷接过荷包掂了掂,眼珠子一转。

  左右这贱人不过是他路边遇到的,就花了两文钱,这十两银子不要白不要,便干脆道:“行,李老板好心,这人我就卖给你了。”

  他招呼家丁们走人,留下奄奄一息的姜岁趴在原地,呆呆的看着李老板。

  李老板蹲下身,看着他叹口气:“可怜见的,怎么被打的这么惨?”

  “你为什么……要救我?”姜岁哑声问。

  “见你可怜,便救了。”李老板把姜岁扶起来,道:“走吧,我带你去看看郎中,这伤可拖不得。”

  看到这里,孟令秋总算是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还好姜岁总算是遇到了好人。

  姜岁也认为这位谈吐有礼的李老板是个好人,他带他去看郎中、洗漱、给他买了新衣裳,还给吃饱饭,说是再生父母也不为过。

  李老板称自己是个游商,常年五湖四海的做生意,姜岁杀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身上背了人命,自然不敢再留在镇子上,便跟着他一起走商,孟令秋看着姜岁终于松缓了几分的眉眼,忽然想起来。

  前世他揭发姜岁的罪行时,便有滥杀屠人满门这一条,那人似乎……就是姓梁。

  想到这里,孟令秋心口一窒。

  别说是姜岁,他只是在旁边看着都恨不得把那姓梁的剥皮抽筋。

  孟令秋认为姜岁苦难的日子终于到头,姜岁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才十七岁的少年,对这世界有所提防,却对人性的恶毫无预料,跟着李老板做生意的第二个月,李老板带着姜岁去了一个很古怪的地方,这里面人人衣着华贵,进进出出尽是妖童媛女,个个漂亮,管事的人打量了姜岁许久,似乎颇为满意,给了李老板二十碇金子,直到这时候,姜岁才知道,这地方是一度春风在人间的据点之一,而李老板,以二十碇金子的价格,将他卖到了一度春风。

  看着姜岁茫然失措的脸,孟令秋愤懑的几乎要呕血。

  原来是这样……

  姜岁是被人骗着卖进了一度春风!

  一度春风此等调教人的淫窟,有的是折磨人的手段,即便性子再刚烈,进了一度春风也要服服帖帖,第一晚,姜岁就和其他几个刚被卖来的少年少女一起跪在房间里,被按着在肩头烙下了“春风印”,那东西是朵桃花的样式,一旦烙在皮肉上,就很难去掉,不管逃到哪里,只要看见这枚印记,别人就会知道他们是一度春风的奴隶。

  就像是将人的自尊彻底剥离下来,再扔在地上狠狠践踏,进了一度春风后,他们就不再是人,而是待价而沽的商品。

  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里,其他人都抽抽噎噎,唯有姜岁坐在微弱的烛火边,一遍又一遍的用簪子将肩头的皮肉划烂,企图将那枚耻辱的印记撕离。

  可哪怕鲜血淋漓,哪怕将那块肉完整的挖下来,待伤口愈合,凹凸不平的皮肉上仍然烙着桃花印记。

  有人劝他:“你再这样流血会死的,放弃吧。我们来了这里,就再也逃不出去,只能认命。”

  但姜岁从不认命。

  若他认命,早就跟在他那娼妓母亲身边时,就被她母亲送到不知哪个富商巨贾的床上去了。

  他变得沉默寡言,温顺乖巧,一顿春风教的琴棋书画,他都学的很好,就连教习都对他青眼有加,他好像已经融入了这个地方,唯有每天夜里去挖肩头的春风印时,孟令秋才明白,他从未妥协。

  在一度春风一年后,有了最基本的仪态,就要学些伺候人的手段了,姜岁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面上很平静,没什么情绪起伏,私底下却更加急切的打探消息,他必须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一刻都不能再等。

  或许是老天爷也觉得他的前半生过于凄惨,机会很快就来了。

  姜岁从几个管事的口中得知,今夜会有位大人物来此,虽然不是为了猎艳,但他们还是准备好了调教好的美人,力求逃得这位大人物的欢心。

  姜岁明白,这是他离开一度春风唯一的机会,于是他多方筹备,在众人迎接那位客人时,混在了人群里。

  他隔着幢幢人影见一袭红衣步伐散漫,平日里拿鼻孔看人的几个管事极尽谄媚,点头哈腰的说:“陛下,您要的桃花陈酿已经备好了。”

  那人漫不经心的一笑,“既然备好,何不送来,还要我亲自去取不成?”

  几个管事对视一眼,恭恭敬敬道:“陛下,这桃花陈酿就着活色生香的美人才是上上品,得知您要来,我们已经备好最出挑的……”

  那俊美风流的公子抬起暗绿色的双眸,语调仍旧温缓:“我生平最厌恶自作主张之人。”

  管事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连忙匍匐在地告罪,周遭立刻跪倒了一大片,飘着甜香的堂内一时间落针可闻。

  姜岁也跟着人群跪下,他借着人群的遮掩,第一次看清了应持月的脸。

  妖王应持月生了张极其美艳的皮囊,眉眼却天生带着几分阴冷,毒蛇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咬人一口。

  这人一看就不好招惹,可姜岁没有时间了。

  他狠下心,在这鸦雀无声中砸碎了一只白玉酒壶,脆响震天,所有人都看了过来,包括应持月。

  姜岁面色惶然,连忙道:“求陛下饶命,我并非有意……”

  其中一个管事上前来怒骂道:“你这笨手笨脚的贱奴,陛下面前安敢放肆?来人,赶紧拖下去——”

  姜岁抬起晕红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睫微颤,下唇都被自己咬的微微凹陷下去,就那么又可怜又委屈的看着应持月,有人来拖姜岁,应持月忽然道:“慢着。”

  他慢慢走上前,弯腰抬起姜岁的下颌,看着他泪痕斑驳的脸,饶有兴味的勾起唇角:“你叫什么名字?”

  “我……”其实一度春风给他取了新名字,但他从来不认,于是说:“我没有名字。”

  “嗯?”应持月抬起手指缓缓擦去姜岁脸上的眼泪,俊美又温柔的眉目能叫人轻易沦陷,“这么可怜呢。”

  姜岁垂下眼睫,怕让他看见自己眼睛里的野心和愤怒。

  “弄出这么大动静吸引我注意,你想要什么呢。”应持月凑近姜岁,几乎是呼吸可闻的距离,“说说看。”

  姜岁看出这人不简单,却没料到他如此敏锐,干脆孤注一掷,拽住了他绯红的衣袖,哽咽道:“你可不可以……带我走?”

  几个管事闻言都变颜变色,想要说什么又不敢,应持月却笑出声,抚过姜岁的眼尾,“你哭起来很漂亮,自己知道吗?”

  “……知道。”姜岁说。

  所以他才哭给应持月看的。

  “我答应你了。”应持月站直身体,往外走出几步,忽而回头:“不是要跟我走?”

  姜岁愣了愣,而后飞快的起身朝他跑去,又拘谨的忽然停下,小心的伸出手,拉住了应持月的衣袖,应持月轻轻挑眉,“倒是乖巧。”

  他就这么带着姜岁往外走去,带着姜岁走出了这吃人的魔窟。

  后来姜岁才知道,应持月为了买他,花了很珍贵的几颗丹药,价值上万灵石。

  想想多可笑,最初,他的价钱是两枚铜板,十两银子,二十碇金子,上万的灵石……

  价钱在一路疯涨,他的心却像是漏了个洞,就像是幼年时他听着母亲和她的恩客在房间颠鸾倒凤,自己趴在窗边看邻居家的孩子结伴去私塾那般,空洞,又麻木。

  姜岁不知道该不该怨他的生母,那个女人病的快要死了时,将他送回了姜家,遇到了他那同父异母的纨绔兄长,如果他没有回姜家呢?

  娼妓之子,又生了张勾人的脸,在市井之中,也不见得能活的多好。

  好像从出生开始,他这烂的一塌糊涂的命就注定了,可他偏不认命。

  到达妖界后,姜岁就像是被应持月遗忘了般,随意的丢在了宫殿之中,起初殿中侍奉的妖物还对他多有尊敬,等察觉到应持月只是心血来潮将他带回来后,就开始以折磨他取乐,脆弱如蝼蚁的人类在妖界格格不入……或许,他比蝼蚁还不如。

  姜岁再一次用匕首割下肩头的肉时,终于承受不住的蜷缩在床上哭出了声。

  不知道是哭这烂泥般的人生,还是哭肩头永远洗不掉的烙印。

  “怎么又哭的这么可怜。”忽然有人的声音在床边响起,姜岁慢慢抬起眼睫,看见应持月仍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似乎刚从什么遥远的地方回来,有些风尘仆仆,那双暗绿色的眼睛里带着微微的笑意,他坐在床边,垂首在姜岁伤口上一舔,白皙面颊上沾染上鲜红的血,艳丽惊人。

  姜岁抖了一下。

  他听说妖是会吃人的,应持月是要吃了他吗?

  “怕什么。”

  应持月笑出声,他屈起指节擦去姜岁的眼泪,舌尖在自己唇边舔了舔,“嗯,你的血是甜的。”

  “……”姜岁慢慢拉开自己凌乱的衣襟,露出血肉模糊的肩膀,“你还要吗?”

  应持月微微眯起眼睛,伸手抱起他,让他面对面坐在了自己腿上,在他耳边道:“不怕我吃了你?”

  姜岁抓着他的衣服,不敢看他已经缓缓变成竖瞳的眼睛,侧过脸,没说话。

  这辈子活的很惨,十七年里一件好事没有遇到过,但他没有想过死。

  他要活下去,他还要活的比所有人都好。

  应持月湿热的舌尖落在了姜岁的伤口上,他将那些温热的鲜血舔舐干净,姜岁闷哼出声,不自觉的揪住了应持月的长发,扬起脆弱的脖颈,眼前模糊一片,急促的喘息。

  好痒,又好痛。

  但痛才好,痛着,他就知道自己还活着。

  “你看你,这么娇气,又哭。”应持月吻了吻他纤薄的眼皮,嗓音沙哑:“我说过了,你哭的时候很漂亮,这么漂亮,我真会忍不住把你吃进肚子里。”

  姜岁抿着唇角,似乎有些害怕,应持月又笑了一声,道:“你肩头这么多疤痕,一直想要剜掉春风印?”

  被应持月舔过的伤口开始飞快愈合、结痂、伤疤脱落,又变作白皙无暇的肌肤,桃花印记愈发清晰。

  “……我不喜欢。”姜岁哭着说:“我不喜欢这个东西。”

  应持月拍拍他的背脊,像是哄孩子那般:“不喜欢洗掉就是了,哭什么。”

  “它洗不掉。”姜岁哽咽,“我剜过它四百零一次,最深的一次都可以看见骨头,但最后它还是会长出来。”

  “我问过一度春风的人,这东西只有用极北之地的雪兽之血才能洗掉。”应持月手指划过姜岁清瘦的肩头,吻了吻他颤抖的肩胛,“恰巧,前几日路过,顺手宰了那畜生。”

  极北之地的雪兽哪怕是大乘境都不敢轻易招惹,姜岁知道这东西可以洗去春风印,但对他来说,知不知道没有任何区别,因为他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连给雪兽塞牙缝都不够。

  “以后别在床下哭。”应持月把人抱起来往外走,步伐缓慢悠然,嗓音含着沉沉笑意,“眼泪留着在我床上慢慢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天杀的应持月,那是我的老婆啊呜呜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