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清白罪名【完结】>第24章 聋哑恋人

  郝大通挪动四肢,从地上爬起来,他跛着一条腿跳远,站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扭头啐他们:“这笔账老子记住了,别让我逮到机会,不然老子弄死你们!”

  两人没搭理他,任他自说自话,郝大通骂了两句泄愤,他捂住脸,踉跄着跑了。

  易知秋还被娄牧之从身后揽在双臂间,重新找回理智时,他才意识到这个姿势有多暧昧,而娄牧之还在他耳边轻声说话:“不生气,没事了......”

  因身高悬殊,娄牧之只能把下巴搁在他颈窝处,这样一来,温热吐息顺着他脖颈钻进神经,叫他化戾气为绵软,易知秋心底泛起奇异的感觉,他觉得这个不算拥抱的的拥抱叫他安心,他竟然有点舍不得让他放手。

  “怎么跑这来了?”胡蝶走得气喘吁吁,缓了口气才说:“给你们打电话也不接。”

  易知秋抬头看去。

  娄牧之说:“没听见。”

  空气中充斥着难闻的铁锈味,胡蝶视线扫过地上凌乱的铁棍,零星血迹,顿时明白现场的诡异从何而来:“打架了?”

  娄牧之“嗯。”

  胡蝶目光收回,转而落在两人交叠的身影上,像是不经意一瞥,易知秋却连忙侧开,挣脱娄牧之的手站去一旁,连眼角也不敢扬,即便在黑夜里,他也觉得太危险了。

  “发生什么事了?”胡蝶皱着眉头走近几步:“没受伤吧?”

  “没事,我们刚刚见义勇为来着,打跑了一群恶棍,”易知秋捡起地上的两个书包,拍干净腥臭的青苔和泥土。

  不远处的哑巴和聋子互相扶持着走过来,胡蝶定睛一看,惊呼道:“杜叔,陶叔,怎么是你们?”

  易知秋转向胡蝶:“哎,认识啊?”

  胡蝶说:“打小就认识。”

  哑巴不会说话,他双手合十,朝拜似的,拼命对他们鞠躬。

  聋子嘴里发出一两个简单的音节,勉强辩来,他在说:“谢谢。”

  “叔,快起来,不用这样,”易知秋察看那两人的伤,露在外的肌肤皮开肉绽,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我送你们去医院。”

  哑巴嘴巴张得老大,拼命摇头,一边手忙脚乱的比划手语。

  易知秋看向娄牧之:“他说什么,我看不懂啊。”

  娄牧之面无表情地说:“我也不懂。”

  两人同时看向胡蝶,既然打小认识,应该能明白,她果然解释道:“杜叔说不麻烦你们,他身体很好,也不用去医院。”

  哑巴脸颊青紫,嘴角烂红,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好肉,聋子也相差无几,这怎么能叫没事。

  “去医院照个片子吧,万一伤到筋骨什么的就麻烦了。”娄牧之说。

  聋子结结巴巴地说:“我们不、不去.........”

  “不去就报警,”易知秋一手扶一个:“让警察好好收拾那群人渣。”

  聋子吓得又朝他鞠躬,忙说“不、不能报警。”

  胡蝶轻轻拍他一下:“别撒泼,你们也聚众打架了,警察一来,你俩就得进拘留所。”她叹了一口气:“上车吧,我有药箱,先把他们送回家再说。”

  月光撕开墨蓝苍穹,散落独属于它的纯白。

  巷子纵深而交错,深夜里几乎无人经过,天地间只剩下车轮子碾过碎石的窸窣声响。

  易知秋坐在前排,从倒车镜里,他能将后座发生的一切尽收眼底,路灯的光总在晃,他第一次目睹两个男人这般亲昵。

  哑巴糊了满脸泥,聋子扯下衣袖,一边帮他呼气一边擦去他脸上的污秽,动作很轻,很小心。

  脸颊擦干净了,哑巴对聋子咧开嘴,笑得很窝心,那副模样傻得招人心疼。

  过了一会儿,哑巴也有样学样,找到衣袖上最干净的一截,收拢起来,帮聋子擦脸。

  易知秋情不自禁看向娄牧之,他垂下眉眼,望着窗外。似有所感,娄牧之抬眸,两人的视线在后镜中相碰,他心里突突跳了两下,忽地移开目光,不敢再看。

  车子停下,这栋住宿楼比刚才的老旧小区还要落魄,门牌上写着“弥渡口”。

  听胡蝶说,她从小就住在这,直到大学才离开,杜叔和陶叔是她的隔壁邻居。

  “你们知道这吧,全淮江最老的四合院,”胡蝶语气中带着一点调侃意味:“其实小时候还挺漂亮的,我还记得以前东院有一棵大枣树,夏天一到,大人拿杆打枣,小孩就站在树底下接。西街卖糖人,学生都喜欢去,特别热闹。”

  易知秋没看出哪漂亮,地上的青石板坑坑洼洼,积了不少污水,街边围绕着一条臭水沟,巷子里还有一种浓痰的腥臭味。

  娄牧之打量一圈,他知道这里,顾汪洋无意间提起过,弥渡口是淮江的贫民窟。

  易知秋和娄牧之分别扶着两个受伤的男人:“杜叔和陶叔住哪?”

  “6号院,左边第一间。”胡蝶在前引路。

  这间四合院比其他的都旧,一扇破烂门,门前堆满了烂菜烂叶,还有成捆的塑料废品,房子只有十多平米,就是哑巴和聋子住的地方。

  屋子里摆着一张折叠床,小桌子,三五个纸箱,房梁挂着一盏缠满蜘蛛网的灯泡,摇摇晃晃,光线晦暗。

  胡蝶打开药箱,帮哑巴和聋子处理伤口。

  窗外的鸟儿扑腾翅膀,搅动着夜里的波澜,准备走时,已经是半夜两点,聋子朝三人鞠躬道谢,他蹲在角落翻翻找找,在一堆又干又瘪水果里找出三个最饱满的雪梨,硬是要塞给他们,接了才让人走。

  回去的路上,胡蝶专心开车,易知秋和娄牧之专心发呆,车里安静了好一阵。

  路旁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车子飞驰而过,易知秋才看清楚,他扒着车窗:“这家伙阴魂不散,居然跟到这来了。”

  “他啊,我认识,”胡蝶回头一看:“跟你有仇?”

  “杜叔和陶叔就是他打伤的,”易知秋忙喊调头,他要追过去看。

  胡蝶呢喃了句原来是他,她反手过来摁住易知秋的肩膀:“放心,不是找麻烦,这人也住弥渡口,应该是回家。”

  易知秋错愕:“郝大头住这?”

  “他们家在弥渡口还挺有名的,是那种.....臭名远扬的名,”胡蝶打着方向盘向右转,避开路上的坑洼,斟酌片刻,她才接着说:“他爸精神不正常,听说是家族遗传病,我读高中那会,经常看见他爸拎着菜刀,到处追着他砍。他妈是舞女,儿子还在读幼儿园,她就跟男人跑了,前一阵子,这小子因为偷盗,被职高开除了,打那以后,他整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

  “他不是说他家住金色仙湖,别墅区么?”易知秋说。

  胡蝶说:“傻弟弟,他说你就信。”

  易知秋被噎了一下,他倒是听过一些流言蜚语,有的说郝大通家财万贯,有的说他爹妈其实是穷鬼,真真假假,他也不关心,没想到事实居然是这样,这一刻,他说不上什么心情,反正挺不是滋味的。

  胡蝶问:“刚刚就是跟他打架?”

  易知秋轻哼一声:“傻缺人人得而诛之,我俩为民除害呢。”

  “郝大通这种人是不值得同情,”匆匆一瞥,胡蝶看清楚了郝大通的惨样,她抬头看了眼倒车镜里那两人,忍不住唠叨了一句:“但是你得记着,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千万别冲动,报警就行。”

  易知秋不服气,回嘴:“跟傻缺讲道理,岂不是显得我们更傻缺。”

  胡蝶只当他是小孩心性,轻轻笑了笑:“你以为玩火隐忍者,一言不合就挥拳头。”

  “好人被坏人欺负,不反抗就是死路一条,”易知秋不依不饶:“正当防卫都不行吗?”

  这小子这么不听劝,胡蝶不得不好好跟他掰扯掰扯。

  “我问你,(1)怎么算欺凌?十人欺负一人算欺凌,一百人欺负一人也是,那么一万个人呢,是正义吗?你们拳脚功夫比那群人厉害,把人吓跑就是了,但那郝大通都被你打成什么样了。别以为自己站在正义在制高点制裁人渣,这个社会运行千年,自有它的游戏规则,法律是不可触犯的边界,蓄意伤人是要坐牢的。”

  一句比一句严肃,易知秋被驯得低下脑袋。

  “我们做错了?”原本一直沉默的娄牧之问。

  胡蝶神色肃穆:“救人没错,但打架错了,幸亏没闹出事,不然还得去局里捞你俩。”

  车窗上起了一层氤氲薄雾,映出娄牧之的脸,易知秋余光瞥见他眉眼低垂,微微有些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易知秋用手肘碰了下身旁人:“你怎么了?”

  “嗯?没怎么,”娄牧之回过神来:“就是觉得杜叔和陶叔家里的灯太暗了,下次给他们送俩灯泡。”

  提到那两人,易知秋立刻想到他们对着彼此傻笑的模样,他没忍住,还是问了句:“小蝶姐,杜叔和陶叔是一对儿?”

  胡蝶搁在方向盘的手一顿,良久后,她才说:“从我有记忆起,他俩好像就在一块了。”

  易知秋心下莫名一跳:“男的和男的,也能处对象吗?”

  倒不是易知秋真这么无知,只是今夜对他而言太过兵荒马乱,严格来说,这句话更像他对自己的质疑。

  这时,娄牧之也看向了胡蝶。

  “其实杜叔以前不哑,他会说话,”胡蝶说:“我也是听巷子里老人们讲的,杜叔在弥渡的孤儿院长大,小时候长得还挺俊,学习也好。高二那年,他谈了一个朋友,是他隔壁班的男同学,两人放学一起回家,碰见一群混混,一不小心就打起来了,那男生当场身亡,从那天以后,杜叔就再也没开口说过话。”

  “陶叔听不见,”胡蝶说:“不知道他是哪里人,从哪来,大冬天的倒在了弥渡口,后来杜叔把他带回家,两人就一直生活在一起,反正在我眼里,他们是爱人,也是亲人。”

  哑巴名叫杜若,聋子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他来时穿着一件老式中山装,胸口绣着一个“陶”字,街坊邻里就喊他老陶,两人在北门菜市场开了一个水果摊,夏天生意好,两人坐在小摊前,啃卖剩的西瓜,胡蝶碰见过好多次。

  两个老男孩,一个西瓜切成两半,老陶抱着西瓜,手里拿一把小银勺,他永远都会把西瓜中间最甜的那口让给杜若。

  银勺递到嘴边,杜若有时候会摇摇头,打手势说,他只吃甜的,瓜肉不够红,也就不够甜,要老陶自己尝一口,甜的话,杜若才吃,不过老陶每次尝到都很甜。

  冬天的水果不好卖,为了补贴家用,一到寒冬腊月,老陶就搬个小板凳,坐在巷口给人擦皮鞋。

  他们很贫穷,但他们很相爱。

  今夜星星很少,稀缺的光辉落在臭水沟里,反射出粼粼波光,易知秋被那光晃得眼睛酸涩。

  这是他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故事,他忽然觉得有点难过。

  胡蝶脑海里出现一个长发女人拨弄琴弦的样子,眼神变得十分温柔。

  “我觉得爱情的美好之处就在于,它能跨越国界,跨越身份,跨越阶级地位,性别,为什么不可以呢。”

  “小蝶姐,你也喜欢过什么人吗?”易知秋从她这句里觉察出不同寻常的意味。

  胡蝶噗嗤一声:“你小子还挺八卦。”

  “哪有,”易知秋说:“我就随口一接,没想打探你的隐私。”

  其实易知秋想问,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他觉得自己很奇怪,从小到大,追他的女孩多不胜数,但他觉得所有女孩都一个样,也从来没对哪个女孩心动过,比起和女孩谈恋爱,他更喜欢娄牧之待在一块,打球,打游戏,看书复习,即便不说话,他也觉得很美,很好。

  这个念头才冒出来,易知秋不由自主打了个冷噤。

  对面有车快速经过,司机经过他们时,摁了一声喇叭。

  易知秋下意识甩了两下脑袋,像是要赶走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法。

  车子到达警察大院,外来车辆不能进去,胡蝶让他们早点休息,有时间再聚。

  拐进小花园,易知秋注意到娄牧之揉了下左肩那块地方:“你揉了半天了,肩膀痛?”

  娄牧之放下手,伸进裤袋,恢复平时那张又冷又酷的脸:“没事。”

  莫不是扁人的时候被人扁了,易知秋紧张起来:“不信,我看看,”说罢就去扯他衣领。

  娄牧之捂紧大衣:“不是打架伤的。”

  “嗯?”易知秋没懂。

  娄牧之脸上没笑,声音里却有:“某个人给我撞的。”

  “........”

  某个人的耳根一下就红了,红到了脖子,手也赶忙收回去,咿咿呀呀憋不出话。

  娄牧之看他这副样子,莫名觉得好玩,抿了下唇线。

  “哎,不是,你偷笑什么?”易知秋立马瞪他。

  娄牧之矢口否认:“没有。”

  易知秋伸指戳了下他脸颊:“骗鬼,我都看到了。”

  穿出树丛,顾汪洋给娄牧之留了一盏夜灯,他背好书包:“不跟你扯淡,回家了。”

  “小木头。”

  易知秋突然叫住他。

  娄牧之回首,夜近三更,星子才露了脸,宝蓝色的天际缀满细白光点,对视的瞬间,易知秋突然想起了一个毫不相关的事情,物理课上他曾经读到过一个词语,叫做流明。

  流明是一种描述光通量的物理单位,也叫作明亮度。

  在这个静谧时刻,他居然觉得,娄牧之携带的流明甚过漫天星辰,他是最亮的那颗星。

  娄牧之:“什么?”

  易知秋一手攥紧衣角:“他们是同性恋,可是他们看起来很相爱,对吗?”

  一句毫无逻辑关联的话,易知秋说得飞快,他发誓,这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快的话,一个尾音追着另一个尾音,随即又戛然而止。

  也许是路灯昏暗,也许是他转身太快,娄牧之并未窥见易知秋脸颊上一闪而过的红霞,他匆忙说了再见,就消失在苍茫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