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炮灰有了盛世美颜后[快穿]【完结】>第57章 竹喧归浣女7

  『莲动下渔舟1』

  金宇汐自信的笑了起来,“阿白爱我,这应该是这座大厦的所有住户都知道的事,不是吗?先前他那么爱我,一直关注着我,这是人尽皆知的……”

  “都说了是从前,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金先生为什么不愿相信,他已经对你没有兴趣的事实呢?”亓恺长睫掀起,琉璃色的黑眸,射出讥讽的光。

  金宇汐的脸色更加下沉,都快趋于阴冷了,“阿白不喜欢我,难道喜欢你?真是笑话,有时间多管好自己的事情吧!亓先生。”

  亓恺坦诚又嚣张的承认,“我可不想某些人,也没有幻想着阿白爱我……”

  “因为你根本没有被他爱上的可能,你这只会躲在暗地偷窥的老鼠……”秦飞辰不屑地看向亓恺,想要杀死他的欲望越来越强烈。

  不,他不止想要弄死亓恺,连在座的其他男人,他都想要弄死,只留他一人在阿白身边。

  四个男人剑拔弩张、针锋相对,火药味十分浓厚,叶玟明显能感觉到。

  他见洛克白有些疑惑和不知所措,分明还不知道这些男人,对他藏着怎样恶心下流的觊觎,便找了个话茬,和他一起进了厨房。

  看到洛克白那双洁白如雪,没有一丝使用过痕迹的手,四个男人立刻坐不住了,纷纷来到厨房,挽起袖子抢着做饭。

  四个男人,不光长相挑不出一丝毛病,神奇的是,竟然都会做饭,而且做得挺好。

  他们一进去,便掌控了整个厨房,叶玟和洛克白都被赶了出去。

  看着几个男人暂时放下仇恨,有条不紊的挽着袖子,干净利落的做出一道道饭菜,叶玟便觉得十分有趣。

  他倒是看出来了,这几个男人……似乎都爱上了阿白。

  他看着洛克白惊心动魄的容颜,忍不住喉头一紧,也差点儿把持不住自己。

  ——阿白这般清纯美丽、诱人入魔,性格又善良美好,那几个男人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爱上他,也是在意料之中的。

  不过,对于感情之事,阿白还这么懵懂,显然是不会爱上那些人。

  叶玟压下了心底的酸涩和满腔嫉妒,神色如常地同洛克白一边说话,一边喝茶。

  ——他与阿白,这辈子怕是只能做朋友了吧。

  不过,即使做朋友,他也求之不得、倍加珍惜,永远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四个男人很快就做了满满一桌子菜,他们互不相让,各自将拿手好菜展示了出来。

  洛克白每样都尝了一下,然后由衷的夸赞起来。

  这四位,不得不说,厨艺上根本找不到缺点。

  各自都有不错的工作,好好生活不就行了,何至于去杀人呢?

  他想不通,尤其是想不通霍光远为什么要催眠他。

  很快就吃完了饭,四个男人在一起,自然没什么好说的。

  原本来之前,都想同洛克白多相处一段时间,就算是厚着脸皮,甚至做出唐突之举,他们也想要留下来。

  然而,意外撞了时间,他们发现,跟洛克白独处的望向都泡了汤。

  他们不想离开,但更不想让其他人留下来——既然如此,还不如一起离开,都默契的不继续打扰阿白。

  四个男人心怀鬼胎,相互防备着告辞了。

  只留下叶玟一人还在。

  稍后,叶玟便去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搬了过来。

  天知道,听到阿白邀他同住的时候,他的心中简直欣喜若狂,高兴得差点儿跳起了舞,平复了好久,才把激动得快要跳出胸腔的心脏按回肚子中。

  他会好好珍惜和阿白同住的时光的。

  每天抢着帮阿白整理家务,不过有扫地机器人和洗碗机之类的,应该没有家务需要他做。

  那他就每天为阿白准备可口的饭菜,为他排忧解闷吧。

  每天都让阿白过得开开心心的。

  ……

  洛克白将叶玟安排在了自己的隔壁。

  他很不安,想要离叶玟近一些。

  叶玟搬进来几天,每天都很勤快,看着洛克白的眼神也越来越专注温柔。

  叶玟对整栋房子的打扫勤快了些,很快就发现了端倪。

  他发现,这所房子里,似乎被人按了不少摄像头。

  他去弄了设备,回来一检查,发现竟然有四类不同型号的摄像头,安装在这所房子里。

  四类摄像头,每一样都十分微小,直径仅仅一毫米,而且颜色还和装修的颜色融为一体……

  要不是被安装了这么多,他还真的注意不到!

  想到那日,那四个男人跑来做客,眼神一直在阿白身上,眼中都含着癫狂的占有欲……

  叶玟心下一惊。

  他不动声色地收起了设备,暂时没有告诉洛克白这件事,害怕他会产生恐慌。

  他原本就怀疑四个凶手在这四个人之中,眼下,正好可以借着这些摄像头,引出凶手。

  他深吸一口气,取出手机,给自己在警察局的朋友打了个电话,随后便冷静得挂断了手机。

  他知道,那四个男人肯定不放心他和阿白独处,现在正在盯着摄像头,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他于是装作悠闲地躺在沙发上,和认真看电视的洛克白闲聊了起来。

  “阿白,我似乎找到了杀你姐姐的凶手……”

  “?”正看电视的洛克白被这话吸引,抬眸看了过来,“真的假的?”

  剧情里,主角并没有这么快找到凶手,剧情怎么提前这么久?

  “嗯。”叶玟点了点头,然后脸色逐渐凝重起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凶手就在我们身边,那天还来这里做客了呢,真搞笑,他杀了你姐姐,还好意思想要和你当朋友,真是厚脸皮!”

  ……

  监控器的另一边,金宇汐听到这个消息,眼神逐渐阴冷起来。

  他勾起一抹嗜血的笑容,继续听着监控画面中,叶玟缓缓道,“我有一个朋友叫做王霖,他死之前,拍下了凶手行凶的画面,之后就死了,怕是被凶手灭口了,他将证据保留了起来,我先前去过他家,在他家发现了线索,根据线索,又找到了xx银行的xx储物柜,证据就保存在那里,我已经拿回来了。”

  叶玟说着,就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文件袋,放到了桌子上,然后继续道,“我等下,就去将这份文件交到警察局。”

  说着,他便立即行动起来,穿好外套,走出了房门。

  监控这头的金宇汐心中惊疑不定。

  王霖!那个该死的竟敢监视他的傻x狗仔记者!

  他弄死张美妮的时候,那个记者恰巧排到了他!

  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他也发现了王霖想偷拍。

  这种狗仔,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钱吗?

  所以,他不慌不忙地打电话给那个记者,准备提出花钱买证据。

  不过,他还没开口,那位记者就率先向他勒索钱财。

  他就知道,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金钱买不来的,如果有,那就是钱不够多!

  他直接答应了,允诺了对方全家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财。

  王霖真是傻得可以,拿了钱便想带着家人逍遥法外。

  可是他会这么让他轻易地走吗?

  这世上,只有死人才可以保守秘密。

  他不会相信活着的人。

  所以,他和理哥在晚上送钱,并且拿回证据的时候,提前让成叔也悄悄潜入王霖家,在他们车上做了手脚。

  第二天,他又派人在他们身后开车跟着,耐心的等着他们车辆发生事故,燃烧起来之后,装作抢救的模样,让火烧得更旺、更盛,最后直至将车上的一切都烧得干干净净,包括那来路不明的一大箱现金。

  解决了王霖这个目击者,他便没有了后顾之忧,之后,又轻轻松松的处理了张美妮的尸体。

  对于他来说,一具尸体很好处理,张美妮的行程一向严密,一个人消失一段时间,根本没有人会惊疑。

  等发觉不对,预感到她出事,已经会是很久之后了,她早就化成泥了。

  所以,没有人会怀疑到他头上——他确信这一点。

  现在,竟然又冒出个叶玟来。

  他不信叶玟有什么证据,但是叶玟也的确出现得蹊跷。

  他弄死王霖全家,离他他杀死张美妮只不过隔了一夜,在拿到证据之后,他一直派人监视着王霖,确认他没有出入,也不可能将证据传递出去。

  ——很有可能,王霖在打电话威胁他之前,就已经和叶玟说了这件事,否则叶玟不可能在王霖死后,跑来调查,因为按理来说,这时候还没有人发现张美妮已经死了才对。

  王霖提前将那件事说了,也就有机会保留下一份证据,颌叶玟说些似是而非的暗号,让叶玟去寻证据!

  贪婪无度的狗仔!竟然敢骗他!

  幸亏他弄死了他,否则日后岂不是要不止一次地受他勒索?

  他既然能够弄死王霖,就一定能弄死叶玟!

  想到这里,他抬手合上了电脑,脸上露出死神一般的阴冷神色。

  现在恰好天色已黑,他要在叶玟将证据移交给警方之前,将他弄死!

  想道可以将叶玟那可恶的脑袋敲碎,金宇汐就有些变态似的兴奋。

  他有条不紊的穿戴好黑衣黑裤,帽子以及口罩,又拿出了他惯常用的高尔夫球棍。

  ……

  天启大厦是一处高档的公寓,楼下是一片寂静漆黑的花园,叶玟故意走在漆黑的花园小道,手中捏着等人上钩的证据。

  突然,他感觉到背后一阵阴风拂过。

  他直接一躲,躲过了袭来的高尔夫球杆,这一杆如果真的打在了他的脑袋上,他肯定会当场死亡。

  就在凶手还准备袭击的时候,周围一群警察围了上来,直接将凶手给按到了。

  叶玟好奇地走上前,揭下了凶手脸上的口罩,然后得意一笑,“你好啊,金先生……”

  金宇汐也反应了过来,眼眸眯起,“你设计我?”

  “是又怎样?”叶玟心情愉悦的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金宇汐被整个人扯了起来,他的头脑迅速冷静了下来,“虽然你将我引出来了,但是你只能以袭击未遂罪逮捕我,至于另一项罪名……”

  他说着,得意地瞟了叶玟手上的文件袋一眼,态度依旧十分嚣张。

  挣脱了摁着他的警察,他嗤笑,“你那证据是假的吧?就算你们知道张美妮是我杀的又怎样?你们没有一点证据,即便知道我是凶手,也不能将我定罪。”

  就在这时,理哥和成叔匆匆赶了过来。

  成叔低声道,“小宇,你实在太冲动了,这件事应该让我来……”

  “这不是事出紧急吗,我原以为……算了,不说了。”金宇汐想要说什么,却又都咽了下去。

  事已至此,还能说什么?

  他的人生,处处都充满了无奈与心酸。

  过往惨痛的经历遗留下的伤痛,永远无法从他的心中抹去,那些自卑、敏感、惶恐、屈辱,时时刻刻如跗骨之蛆,吸在他的血肉里,让他痛苦不堪。

  他只能一步步往上爬,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找一个可以合作的靠山,何氏集团的公子何霜。

  他和何霜合谋,吞并了他签约的那家公司,成为了国内最大娱乐公司的老板,代价就是要与何氏一起投资各种电影、电视剧,并且要在那些剧中参演,不断消耗他以往积攒的人气。

  他一个实打实的演技派,辛辛苦苦磨练了演技,到头来,偏偏要去演一部部没有水准的,粗制滥造像笑话一样的烂剧!

  他根本没法拒绝,因为何氏太过庞大,想要他生就让他生,想要他死就要他死,他的公司虽然庞大,但是和何氏相比,简直不堪一击。

  至于张美妮,也不是他想要杀的,是何霜想要她死。

  不知死活的女人,临死的时候,都不知道何霜不能惹。

  他已经能想到,日后他的命运了。

  他会坐牢不说,此事还会传出去,所有粉丝都弃他而去,公司也会不保,他会一无所有。

  他会像回到刚出生的婴儿时期一般,一无所有。

  他痛苦挣扎、拼命获得的一切,全都会荡然无存。

  “呵呵……”金宇汐想到这些,心中不禁灰败绝望。

  从今以后,活着对他来说,就是无尽的痛苦深渊。

  想到这里,他直接拿出口袋里藏着的木仓,瞄准了他最厌恶的叶玟,毫不犹豫扣下了扳机。

  子弹没有穿过叶玟的胸口,而是自洛克白的胸口穿了过去。

  洛克白原本在家中,心中一直在慌张着。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并且也有种将脱离这个世界的感觉。

  ——主角不会要出事了吧?

  他只得急急忙忙地赶过来,恰巧看到了叶玟即将被子弹射穿胸膛的一幕。

  他毫不犹豫的挡了过去,很快没了呼吸。

  死前,他看到了叶玟痛哭流泪的双眼,以及秦飞辰等人朝他飞奔的身影。

  他失去了所有意识。

  ……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他此时正躺在一张香香软软的榻上,面前站着一位白衣男子,男子一身雪白长袍,浑身白色的仙气萦绕,一看就是修仙者。

  看来,这是到了一个修仙世界。

  白衣仙尊正低眉看着洛克白,神色温柔又关切,“阿白,你觉得如何了?丹田还疼吗?”

  洛克白不知如何回答,迅速接收了记忆。

  他如今穿成了一个修仙界的恶毒炮灰。

  这个恶毒炮灰,是一个魔族卧底,是一只长相丑陋的蟾蜍精,墨白。

  蟾蜍精墨白自小因为长相奇丑无比,所以没少受人欺负,总是带着一张面具,并且养成了扭曲的心理。

  为了往上爬,得到更好的修炼资源,墨白投靠了魔界的魔尊。

  魔尊手底下,全是一群作奸犯科、罪大恶极的乌合之众,经过蟾蜍精的努力,终于得到了魔尊的器重。

  魔尊将卧底在上尧宗的任务交给他,还给了他一件隐藏身上魔气的法器,将他伪装成了一位正道弟子,拜入了上尧宗。

  三年又三年,蟾蜍精这一卧底,就在上尧宗卧底了三百年,成功从一名小弟子,卧底成了上尧宗第一仙尊,越陵仙尊的二弟子,成为了上尧宗里最有牌面的人物,走到哪儿都要被人捧着。

  虽然在上尧宗过得极其滋润,滋润到蟾蜍精都想要永远留在上尧宗了,但是由于自己的真实身份被魔尊拿捏着,所以不敢背叛魔尊。

  他充当魔尊的眼线,将上尧宗的事情,时刻播报给魔尊,不放过一丝有用的情报。

  不仅如此,蟾蜍精还因为心理扭曲,喜欢虐待弟子。

  其中,被他虐待最多的,自然当属他收的徒弟,蓝隐惜。

  蓝隐惜每日被墨白虐待,被打得遍体鳞伤,还要做各种粗重的活,连修炼的时间都没有,至今还是个筑基期的废物。

  当然,废物只是表面的,实际上蓝隐惜是这本文的主角攻,日后肯定会走上修真界的巅峰,成为人人惧怕的仙尊。

  虐待弟子不算,墨白还嫉妒自己的大师兄,风无情。

  所以,在秘境历练的时候,直接在风无情与妖兽对战的时候偷袭了他,还将他推下了山崖。

  风无情自然没死,他是这本书的万人迷主角受,虽然九死一生,但最终还是活着回来了。

  而且,他掉下悬崖的时候,还扯下了墨白遮掩身份的法器。

  墨白身上的魔气逐渐泄露,很多人都开始怀疑他的身份,然而墨白的师尊,越陵仙尊墨烬溟却始终护着墨白,宛如失了智一般,就是看不出墨白身上的猫腻。

  因为剧情的设定,墨烬溟走得是追妻火葬场追不上路线。

  墨烬溟一直眼瞎心盲的护着心肠歹毒的墨白,导致一直爱慕自己的大徒弟风无情屡次受伤,风无情心灰意冷,收回了对墨烬溟的爱慕。

  后来,墨烬溟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风无情之后,却发现风无情已经封心锁爱,对他没什么感觉了。

  墨烬溟瞬间疯了,开始追妻火葬场,他屡次因为墨白这个魔族卧底,伤害了真正爱自己的风无情,所以才疯狂之后,立刻虐杀了墨白祭天。

  墨白最终惨死在墨烬溟的手中。

  而墨烬溟由于不是正攻,所以到最后也没追妻成功,反而落得个修为尽失,遭万人唾弃的下场。

  眼下,洛克白穿进来的这个节骨眼,已经将风无情推下悬崖了。

  他将风无情推下悬崖的时候,恰巧被师弟叶炳月看见了,叶炳月叫嚣着要让墨白偿命,墨白却反咬叶炳月污蔑自己,还假装受伤,一副虚弱的模样,使得眼瞎心盲的越陵仙尊心疼不已,不仅将墨白抱回去照顾,还狠狠地呵斥了叶炳月。

  眼下,洛克白正在墨烬溟的殿中修养。

  他什么伤都没有,却为了装病,却一直叫着浑身疼,剧情里,墨烬溟虽然检查了一番,墨白什么伤都没有,但是因为关心他,还是为他去寻了吃完之后,百病全消、全身都会舒畅的烈火草。

  洛克白睁开眼,看着面前的白衣仙尊墨烬溟。

  不知为何,他竟在墨烬溟的眼底,看见了阴冷和诡谲。

  不过,那阴冷邪气的气息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白衣仙尊一脸关切。

  墨烬溟伸出手指,摁了摁洛克白的手腕,指腹下的手腕触感光滑,令他眼睫颤了颤,低下脸看着那露出的一小节雪白无瑕的手臂愣神。

  呵,他竟不知这小蟾蜍精的手腕,竟这么光滑柔嫩!

  墨烬溟的眼底闪过一丝冷然,指尖特意摁紧了一些。

  洛克白瞬间发出一丝痛苦的声音,茫然的看着墨烬溟,“师尊,好痛!”

  声音美妙,宛如微弱的小猫哀鸣,惹人怜惜,只不过声音太小,没有引起注意。

  “对不起,师尊太粗鲁了,弄疼了你。”墨烬溟全部的注意,都放在了指腹下腻滑的手腕上。

  他松开手,手却恋恋不舍地又抚摸上了洛克白的脖颈。

  洛克白瞬间感觉到全身萦绕着一股凉气。

  他缩了缩脖子,疑惑的看着墨烬溟。

  这个时候的墨烬溟,应该还是个他说什么就信什么的,眼瞎心盲的高冷仙尊才是,怎么给他的感觉这么危险?

  洛克白摇了摇头,“我无事,师尊……”

  他一开口,声音动听得让整个空气都粘稠起来,宛如清凌凌的风铃在晃动,让人忍不住血脉喷张。

  墨烬溟的身体僵了一下。

  接着,狐疑的盯着洛克白,目光中带着严厉的审视,“阿白,你的声音怎么如此好听?我先前竟没有发现,你真的是我的小徒弟墨白吗?”

  洛克白心中一凛。

  他眨了眨眸子,尽量学着原来墨白娇软做作的样子,抬手抱住了墨烬溟的手背,将脑袋贴在墨烬溟的肩上,“师尊,难道你还怀疑我的身份?我可是你最爱的徒儿,除了我,谁还能这么可爱?”

  可爱?一只丑陋的蟾蜍精,还敢不要脸的自称可爱?

  墨烬溟无法忍受一只蟾蜍精趴在自己肩膀上撒娇,刚想将他推开,随即便闻到了洛克白身上的体香。

  他眯了眯眸,认真嗅了嗅洛克白的脖颈,“阿白,你的身上怎么这么香?是不是涂了什么胭脂?”

  洛克白确定自己身上没有任何香味儿,他蹙了蹙眉,如实道,“师尊,我没有涂胭脂。”

  “那怎么会这么香?”墨烬溟摁住洛克白的腰,想要将他摁回床上。

  然而,他刚一松开洛克白的腰,竟然在心底生出不忍。

  他只好顺从本心,将洛克白紧紧搂在怀中,鼻尖贪婪的嗅着洛克白身上香气扑鼻的体香,搂得洛克白很是懵逼。

  洛克白蹙了蹙眉,不想与一个男人这么亲密接触,只好轻声开口,“师尊,我、我全身疼,好难受……”

  墨烬溟终于像原剧情里那样,说出了那句,“那你好好在这里休息,我去帮你采些灵草,来为你治病。”

  他说完,在洛克白脖颈咬了一口,成功听到了洛克白惊诧的惊呼。

  那声音落入人耳,宛如黄鹂在婉转歌唱,轻巧灵动的声音,勾得人心头发痒。

  墨烬溟强压下心中异样的滋味,恋恋不舍地松开了他。

  小蟾蜍精虽然长得丑,可是浑身上下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

  直到走出宫殿,墨烬溟的鼻尖,还萦绕着那些令人心醉的香味儿。

  他鬼使神差的抬起葱白长指,嗅了嗅刚刚触碰过洛克白的指尖,发现自己的手上,竟然也残留有香味儿。

  ——小蟾蜍精把自己身上弄这么香,不会是想要勾引他吧?

  可惜,长得太丑了。

  远远比不上风无情一根手指。

  癞/□□是永远不能和天鹅相比的。

  墨烬溟直接离开了上尧宗,换了一身墨色华袍,带着一张面具,来到了魔界的魔宫。

  “尊主……”见到他的魔修们立刻毕恭毕敬地下跪,满脸惧色。

  墨烬溟看都没看那些魔修一眼,径直回了寝宫。

  从没有外人见过魔尊的真面目,自然也不会有人知晓,魔界的魔尊,竟与那修真界第一仙尊,越陵仙尊的同一人!

  取灵草这种事,自然不需要他一个魔尊亲自出手,墨烬溟直接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手下,命他们去取一株烈燚草来。

  他本来是想要取烈火草的,烈火草药性温和,吃下去通体舒畅,乃是大补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