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带着无限大BOSS上娃综>第94章 他回来了

  “乖,你的最后一段,我也会来陪你走完。”

  “切,没长大的小兔崽子。”

  突然觉得最喜欢的孙子,也看不顺眼,老爷子暴力的敲敲车皮,提醒这对师徒可以了呀。

  没了小孙子在旁边,第五老爷子开始在自己带的随身行军包里,掏呀掏,很美拎出一块金丝编织的手表。

  “庆贺你通关天穹游戏的礼物,赶紧戴上试试。”

  “黄金,多土呀?”

  嫌弃的话语,南风动作并没有慢,遵从老爷子的心意,将手表戴上。

  黄金丝编织而成的复古表链,衬得少年纤细的手臂,白皙润滑。

  “不土不土,黄金珠宝配你。”

  离开城区,越靠近高墙的居民楼越低越破旧,甚至可以称为贫民窟。

  长长的狩猎队伍,在关卡口排起长龙,倒是旁边专为权贵、财团使用的特殊通道,车还未停下,扎卡已然打开。

  检查?核对身份?不存在。

  车辆长驱而出,带起一片烟尘。

  驶出没两公里,南风目光瞟向蔚蓝的天际,无人机!

  “老爷子,你的假死做得一点都不隐蔽,找上门了都。”

  “这不是有你。”

  第五老爷子笑笑,完全没有被仇敌盯上的害怕。

  他生前,算计的人、财团多得数不胜数,不然,为什么每一位财团的家主,从未出过自家财团的祖地,太招仇恨。

  老爷子虽早已卸任家主之位,但他一直都是第五财团的精神支柱,杀掉此人,又能涨声望又能大快人心,何乐而不为。

  南风微微颔首,手中凭空多出一个小锦囊,丢给第五南湘。

  “小孩,开车窗,撒出去。”

  “好的,南风先生这是什么东西?”

  第五南湘很好奇,灰褐色的……沙子?没办法,细细小小的,实在认不出。

  “这个呀……一些人的骨灰,撒出去吓唬人,别人就不敢追上来打搅我们。”

  骨灰不应该是灰白色的吗?

  话在心中,第五南湘并未问出口,没法子,南风先生又跟祖爷爷斗起嘴来,争论黄金配饰的问题。

  漫天的黄沙,让细细小小的颗粒并不可见,犹如一滴墨落入海中,掀不起任何浪花。

  撒种子的第五南湘并未看到,落入黄土地的种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根发芽,蔓延出带有荆棘的青藤,小小的花苞,渐渐绽开,露出一抹如鲜血般的红。

  山丘上的小屋子里,老人持黑子落下,等待对面中年男人落子之时,伸手接过旁边青年递来的平板。

  入眼,是通过无人机拍摄到的画面。

  铺天盖地的红玫瑰,在漫天黄沙中形成了最美的风景。

  很快,视频划过,入目是一张漂亮的脸庞。

  风从窗外吹进,带起少年白色衬衫的衣领与发梢,仅仅一张侧脸,老人还是认出了少年的身份。

  “他回来啦?”

  有赞赏有叹息,半晌,老人看向坐在对面的孙子。

  “此次行动,陆氏不参与。”

  “好的,爷爷。”

  中年男人点点头,只要爷爷亲自开口,家里其他人再敢支持刺杀第五老爷子的行动,都是大逆不道。

  老人注视着少年的脸庞,久久移不开,怀念与赞赏溢于言表,就算对自己的亲孙子,他都没有如此赞赏与欣赏。

  “南风,温润如玉的名字,性子却跟名字截然不同,果断狠辣,若他愿意,他的名字,将能成为新的时代。当年你们几个,还追着人家送花送宝石来着吧。”

  被提起年轻时的往事,中年男人没有任何的尴尬,大方点头。

  年轻时的初恋,没什么好不承认的,更不用说,栽在玫瑰花上的人,不止他一个。

  “是的,第五明玥脸皮厚,叫人家老师,还搞暗恋;叶家的叶明浩当年千里迢迢,从19号城市追到2号城市;方氏现任家主三天一送花,五天一送宝石……他,很漂亮很吸引人。”

  六个称霸这个世界的财团,这一任家主差不多有一半,都栽在南风的身上。

  只可惜……这位片叶不沾身,靠得最近的人也就第五明玥,还不是在南风的见证下不得不结婚,结束了长达十多年的暗恋。

  唉,南风大美人,就像荒漠上的红玫瑰,美丽耀眼,却无人能靠近。

  “听说,他看上了一个……普通人。”

  白子咔嚓一声,在中年男人手中化作粉尘。

  爷爷,不是那种说谎逗弄人的性子,这话,是真的。

  “那是个……怎样的人?”

  “听那些疯子传出的话,是个长得不错的普通人。”

  长得不错,被男人自动忽略过去,‘普通’两个字在耳中荡来荡去,就是荡不出他的脑海。

  他曾经想过,能配得上南风的人,究竟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

  完美如无暇的美玉,像满天星辰中最耀眼的一颗星星,站在他的身边,丝毫没有被漂亮的玫瑰掩盖光芒,披肩而行、相互助力。

  可,普通……普通的人,配得上那朵高傲、美丽的玫瑰吗?

  那不是骨灰,而是玫瑰花的种子。

  得到真相时,第五南湘才从帐篷里探出脑袋,瞪大双眼,望着满目的红与绿。

  睡觉前,周围皆是荒凉的山丘与荒漠,一觉想来,黄沙之上长满了翠绿的荆棘,开满了刺目的玫瑰,而在荆棘之间是一具具被撕碎的惨尸。

  尸体,化作了玫瑰的养料。

  怕吗?财团出生的第五南湘不怕,但……如此盛大的玫瑰,这是,神迹吗?

  “南湘,别傻看着,收拾收拾,赶路。”

  老爷子精神奕奕,越靠近青丘岭,脸上的气血越旺盛。

  一只手靠在窗边,南风通过盛开的玫瑰,将方圆百公里尽收眼底,清晰感知到每一个藏在暗处的人,被玫瑰的枝蔓纠缠撕碎吞噬。

  冷峻的脸庞上,那双好看的眸子微微眯起,好似在享受愉悦。

  青丘岭,‘三区’最高的山峰,说是山峰,站在远处,去看那在一片平原上拔地而起的青丘岭,郁郁葱葱,宛如一棵高大的树木耸立于此,直入云端。

  “休息半天,旁晚我们登山。”

  南风嘱咐完一老一小,让煮晚餐的老十七好好照顾两人,他自己挽起白衬衫的袖子,漫步向远处。

  第五南湘疑惑的看向祖爷爷。

  “他去清扫前面的路,不然,带上我们两个老弱病残,很麻烦的。”

  尖锐的倒刺,深深扎入一具具身躯,穿破他们的身体,随着枝蔓的摇动,撕裂破碎。

  内脏、血液、碎肉沾染上枝蔓,殷红的红让玫瑰,显得更为红艳与美丽。

  漂浮在半空,白发男人垂眸看着在玫瑰簇拥之下的漂亮少年,眼底写满了怀念。

  “好久不见,你……现在很厉害。”

  以前的玫瑰花海,需要长达一周的设计、蔓延、占领,而现在,只需要不到十分钟,玫瑰花能占领种子所到之地,杀死一切进入玫瑰领域的生灵。

  以血肉为饲料,滋养更多更艳丽的玫瑰。

  “方明,你要跟我作对?”

  南风挑起好看的眉,白皙的脸颊上,溅上的两滴殷红血液,让好看的脸庞,显得格外诡异与唯美。

  深渊里的玫瑰,冷眼望着曾经的故人。

  方明摇摇头,望着少年漂亮的脸庞,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苦涩。

  少年还如初见那般,似乎时间定格在了那一瞬间,容颜永不会随着时间而衰老,而自己呢?为了所谓的血脉,不得不结婚生子,早起时额角都见了白发。

  这或许,就是少年不选择自己的原因吧,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说过,你做事我不会拦,我方家永远不会站在你的对立面。”

  “那你来干什么?”

  “想请你再去一号城市,明耀大楼,吃一顿晚餐。”顿了顿,方明又加上了句解释。“都是老朋友了,你好不容易过来,吃顿饭不会冒犯吧?”

  ……

  登山难吗?没有任何人打扰,从旁晚到晚上,直至漆黑的黎明之前,轻松却异常自在。

  站在高峰之上,冷风咧咧,吹得人耳朵嗡嗡直响。

  坐在山崖边,两脚悬空于万丈之巅,摇呀摇呀,享受人世间最难得自由。

  老爷子捧着南风递出的热茶杯,眼中倒映着逐渐露白的天际,享受寒风,呼吸着他从未感受过的空气。

  “我想当浪漫的游侠,随着师父走遍整片大洲,走过每一座城市,看上城区的繁华都市,看中城区的平凡平庸,看下城区的黑暗艰苦。”

  “看遍了人世间的艰难苦楚、欢喜愉悦,我们就去墙外,在危险的禁区勇闯天涯。体验大海上的惊涛骇浪、独享山巅的寒风凛冽、去大草原烤肉、去大雪山见一见神明的真容。”

  幽幽的嗓音,讲述起老爷子儿时的梦想与理念。

  南风没有开口,沉默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