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殊姝【完结】>2、第2章

  反抗军上下不到五百人,刘振团长麾下拼拼凑凑只有一个营,营下分三个连,再往下十个排。魏嵩是大能人,比另外两个连长多管一个排。忙碌一天等到生火烧饭开饭,他才想起,团长今天塞给他一个丫头来着。

  他找到毓殊。毓殊站在墙根下对着枪眼瞄准。虽说她距离那个瞄准点太近了,瞄准的意义不大,但是她已经可以在冰天雪地里把枪端得稳稳地。如果营长在这,大概会称赞孺子可教。

  魏嵩让毓殊去吃饭,毓殊不动。魏嵩低头一看,这丫头站着睡着了。

  “牛啊!”魏嵩惊叹,但是该打还是得打。他鞭子一扬,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魏嵩伸手一摸毓殊的额头,冰冷,拍拍她的脸,没反应,一摸呼吸,还有。

  魏嵩收起鞭子,把冻僵冻晕的毓殊夹在腋下回到村里。路上还让王排长给他撮盆雪送屋里来。

  他娘的,他最讨厌看孩子。

  几个村妇用雪水给毓殊擦身。过了好一会儿,毓殊悠悠醒来。

  亏得毓殊从前在王府吃穿不差,体魄好。现在她人没多大事,就是手脚上全是冻疮。来到小山村前,她还是细皮嫩肉娇生惯养的女娃,来到这不足一天,便遭了那么多的罪。

  魏嵩见她有点发烧,嘴唇干裂,转身去树林子里摸了几颗禽蛋,用热水冲了,滴了几滴香油给她喝。暖暖的一大碗下肚,毓殊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精神了?跟我来。”魏嵩一招手,递给她乌拉草鞋子。

  毓殊低着头,抽抽鼻子,穿好鞋,默默跟在魏嵩身后。

  “今晚你得跟大家伙守夜。知道了吗?”

  “报告长官,知道了。”毓殊低声说。

  “大点声!”魏嵩的嗓音中气十足。

  “报告长官!”毓殊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我知道了!”

  “妈的你还哭上了?”魏嵩指着毓殊的鼻子咆哮,“我他妈的管你是什么娇小姐。不想呆在这赶紧滚!”

  毓殊低声啜泣,她从来没被人这么骂过,也没这么苦过。逃离王府时,她的身上还有金银珠宝,稍稍换点钱,她就能在街上买碗热馄饨。衣服虽然没有以前穿的好看,但是兽皮坎肩穿里面也是暖暖的。哪怕是独自一人走大山,那也是想睡就睡,饿了就去猎狍子野兔,烤了吃到饱。哪像现在,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苦受累挨人骂。

  她想阿玛,想额娘,想王府的生活。她想宰了该死的小鬼子。

  毓殊狠狠地擦掉眼角的泪水,看着魏嵩的眼神里尽是怨毒。

  “我就要就在这!”

  “那你还哭不哭?”

  “我不哭!”毓殊大喊。

  “好,你说的。”魏嵩展露出满意的笑容,“那你以后没机会哭了。”他指着烧火堆的营地,“去,扛着枪,和大家伙坐一起,如果有敌人来了,不要随意放枪,你没准头。”

  “那我要做什么?”

  “和大家伙在一起互相照应。”魏嵩摸了摸下巴,思索片刻又道:“你前方要是没有咱们自己人,想开枪也不是不可以。记着子弹省着点用。”

  说罢魏嵩塞给毓殊子弹,不多,就一枚。

  毓殊看着掌心里的那枚子弹,想着自己只能在关键时刻用了。

  毓殊抱着枪坐在原离人群处。反抗军大多使用汉阳造,枪杆长,口径大。毓殊再看看自己的枪,明显比别人的短了一截,心里不是滋味。

  就因为她是个女孩?给她的枪都比别人的小吗?毓殊搓搓手,觉得魏嵩真是坏心眼,而且她还不敢说什么,说错话了就要挨皮鞭。

  也许回到大清她就不用遭罪。可惜她出生时清朝早已灭亡。当初阿玛额娘趁着革命军到来前离开王府,剃了辫子摘了盘子头骑着马带着她四处流窜。直到他们遇上一支军队,那山匪一样的军阀因着阿玛善骑射、额娘懂诗书,对这一家人青眼有加,对小小年纪就会骑马的毓殊更是当做孙女般疼爱。军阀留着老王爷的王府给他们住,一家人过了几年革命前的闲散生活。

  毓殊抽抽鼻子。现在想过去的事没用。说到底她没有当格格的命,却长了格格的富身子。想想阿玛被围困在王府中得知军阀身故的消息后的悲痛,想想康德皇帝移驾满洲后额娘的愤恨……魂牵梦绕的清朝离她太远了。

  一双冻伤裹着布条的手小心翼翼地揣在袖子中。屁股下的地方坐了这么久也没坐热乎。毓殊小心翼翼地挪动,想要稍微靠近火堆一些蹭点热乎气。倒是有人眼尖瞧见了她,招呼她过去坐坐。

  “就是她,我说的那个姑娘。”青年指着毓殊向其他士兵介绍。其他的士兵见了毓殊很是热情地打招呼,毓殊见了有些害怕。

  “还是个害羞的女娃啊。你快坐下来烤火吧。”青年递给毓殊一个铁壶,“要喝一口吗?暖暖身子。”

  毓殊想着那酒壶肯定是男人用过的,于是摇摇头。

  青年见了只是笑,自我介绍到:“我叫王武。是魏连长手下的二排长。你叫什么嘞?”

  哦,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给自己拿军服的小王。既然是打过照面的毓殊见了也就没那么害怕:“我叫爱……我叫毓殊。”

  去他妈的爱新觉罗,去他妈的王府格格,那些虚无缥缈的玩意和她有什么关系?

  “玉淑啊,听着就知道是个玉人般温婉贤淑的姑娘。”另一个戴着眼镜仿佛秀才的士兵说。

  毓殊摇摇头:“是钟灵毓秀的毓,时殊风异的殊。”

  士兵们大多是粗人,不太懂得毓殊在说什么,只觉得这个名字不得了。其他人觉得聊不来,也就不再和毓殊说话,唯有王武很是热情,他想要看看毓殊的枪。毓殊觉得这没什么,大大方方地把自己那比别人断了一截的枪支双手递过去。

  “嚯,这就是四四式步骑枪。”王武爱不释手地抚摸枪身,“和它能比的只有团长的三八式。”

  “这把枪很厉害吗?”不太懂枪支的毓殊反问。

  “这是鬼子造的枪嘞!”王武拿起自己那把汉阳造,“你对比对比。”

  离近看,毓殊察觉到四四式与汉阳造的不同了。做工上四四式不知比汉阳造精致了多少,重量上,四四式因为枪管短,更是减轻许多。

  “我这个枪口小。威力肯定没你那个大。”毓殊说。

  ”那叫口径嘞。确实,口径大的枪威力更大一些。但是汉阳造的准度不行,射程也没四四式远。想象一下,”王武端着四四式瞄准,“你隔着三百米远,杀人无形……厉害。”

  “好强。”毓殊感叹,一开始她还嫌弃四四式是鬼子造的枪,现在又觉得自己捡到宝了。用鬼子造的东西杀鬼子,没有比这更大快人心的事了。

  “可惜,这上面少了一把刺刀。这把枪是三八式的改版,为的就是给骑兵白刃战使用。”

  高精准度、白刃战、骑兵适用。毓殊越发喜欢自己这支比别人短了一截的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