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我,三句话,拐走了一个苗疆少年【完结番外】>第109章 他买了一束花回南寨追男朋友

  “开花的时候,它们的种子,也就是虫子,而且还是活的虫子长大成熟,就会从花蕊里落到地上,从研究来看,这种虫子带有毒性,生长也很快速。”

  古竹悦跟他解释:“那种可以改变人体记忆和嫁接的研究,其中就有这些花的成分,不过这种花对于生长环境极其严苛,他们拿到手的花往往没等研究,花就枯萎了,之所以说唯一一支,就是因为那是利用唯一一朵侥幸没有枯萎,且还带有活性的花,提取研制出了疫苗。”

  “现在研究机构也没有找到保存这种花的方法?”

  萧榆有理由怀疑,那些老外之所以一直尝试往南寨,往大苗山扎堆,就是在找让其存活培育的方法。

  “没有,他们尝试了很多次都不行。”古竹悦话头一转,语气里不难听出得意,“不过我发现虫子的毒性,似乎可以利用这个花去解。”

  “俗话说毒物周围必有解药?”

  这种解释不是特别严谨,不过从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的命理学来说,还是有一定道理。

  有的毒物本身自己就是解药,从辩证角度说,毒物的产生,哪怕是某种带毒的植物被人路过踩了一脚,也是阻碍毒物生长的存在。

  “你体内有这种花的抗体,等会我会给你抽一管血,结合我从南寨带回来的龟蛇草,说不定我能把这虫子的减毒活疫苗研究出来。”

  古竹悦很少说大话,她的较真,萧榆小时候就知道。

  “需要多久?”

  萧榆肯定会回南寨,但到现在都没有冲动的直接追去,也是出于自身考虑和判断之下,他需要一个更加成熟稳妥的安排,别到时候真去拖了后腿,还给阿森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本来他就想到了这一层,找古竹悦也是确定好了的事,偏偏他给陆森这家伙一个把外人变成“内人”的机会,然后他再顺理成章的把想法说出来,他们就能一起回南寨——谁知道连给他开口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强制睡觉了!

  古竹悦一推眼镜:“一晚。”

  她所有的准备工作已经做好,就等萧榆这管血。

  在此期间,卢队把之前在画展遇见过,陆森觉得眼熟的女士的资料发了过来。

  从个人背景上看很清白,巧合的是,她就是那个出手大方,想要买他的画的人——陈静云。

  萧榆提供的有可能是研究机构总部的地方,是一家苹果汁生产线企业,陈静云的海外公司,和这家企业有合作。

  库珀派人去调查,确实有发现可疑的地方,不过这些萧榆没有继续跟进,有老爷子和库珀,也用不上他操什么心。

  他更关心怎么说服卢队让他去南寨。

  “不可能,你小子想都别想。”

  卢队手上的文件恨不得摔他一脸,本来他对那个陆森就看不顺眼,要不是他说担心萧榆的安全,两人也不可能达成共识。

  “卢队,现在可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您跟着阿森去南寨的人不是已经回来了,还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们把攀崖带走,没有警方的人,如果出点变故,那不是前功尽弃?”

  萧榆说着一口公事公办的语气,认真得好像真的一点都没有掺杂个人感情。

  卢队横他一眼:“少废话,你已经辞职了,要派人也用不着你去。”

  完了,忘了这一茬。

  萧榆只能继续晓之以理:“可现在我是最合适的人选,没有人比我更合适了。”

  他有抗体,记忆不会被改变,也不会遗忘,不管怎么说,现在只有他才能从南寨把消息带回来。

  至少也要确定,攀崖所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个族老跟这件事是不是有瓜葛,起码也要调查清楚。

  他相信阿森不会说谎,但是别人会不会相信他?

  他去南寨,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于公于私都是最好的选择。

  卢队也知道,但是萧榆的安全他不得不考虑,正欲劝他好好待着,萧榆先斩后奏的告诉他:“我接种了古教授研究出来的活疫苗。”

  “胡闹!”

  卢队气得猛拍桌子,一时真不知道该怎么骂他,以前的五千字检讨果然还是让他写少了!

  “这不是胡闹,而是我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古竹悦研究出来的实验阶段疫苗,经由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后,萧榆是第一个临床试验者。

  古竹悦在这方面有很大实力,那天公事办完,她难得和萧榆聊起私事:“前几天,我家老爷子问我什么时候带你回家吃饭。”

  从萧榆回来到现在,每天的时间被各种谜团占满,压根没有时间正式登门拜访。

  “抱歉,一直没抽出时间跟古老爷子说清楚,是我的问题,你要是不介意,老爷子有空的话,我回家换件衣服,现在去?”

  时间是紧迫了点,不过这件事确实要在他去南寨之前解决了,不然总感觉哪里说不上来的别扭。

  古竹悦淡定地喝口咖啡,没看出来不悦,神情和小时候玩土匪抢亲的游戏,那种知道自己一定会抓住萧榆那个“书生”时一样:

  “不用了,我已经说清楚,你和我都有各自喜欢的人,如果强行在一起,婚后也不过是双双出轨罢了,我家老爷子顽固了些,要真这样,他站哪一边都说不上理,也只能作罢,说不定现在已经跟你爸喝茶说退婚的事。”

  小时候那种你追我赶的游戏,古竹悦其实清楚自己怎么可能每次都抓住萧榆,不过是为了顾及她的面子,等时间差不多了,萧榆就会跑慢点,故意让她抓住,也就张空青觉得萧榆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

  他们退婚一事由她这边提,两人都有面子,萧榆不用自贬身价,她家老爷子也不会因为孙女被人退婚而对此有什么气恼。

  “于情于理,哪怕退了婚,我这个晚辈也应该亲自登门拜访一下老爷子,等这次从南寨回来,我也请你吃个饭?”

  至少也得表示一下感谢。

  古竹悦点了个头,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沉默了半晌,突然来了那么一句:“你做饭应该没她好吃。”

  谁?

  而且谁说他要亲自下厨了?

  反正那天古竹悦没有解释,萧榆识趣的没有追问。

  也因为他的先斩后奏,他在办公室被卢队的唾沫星子劈头盖脸批评教育了两小时,最终还是在萧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费了不少口舌之下,此番交流以他获胜收尾,成功地说服了卢队放他去南寨。

  在路上,萧榆还买了束花,店员是个小姑娘,和他闲聊着问:“这花是要送给女朋友吗,有个这么帅的男朋友,她可真幸福。”

  被夸的人格外受用这个帅字,萧榆勾了勾嘴角,直言:“不是女朋友,追男朋友用的。”

  小姑娘手上包花的动作没有停顿,她笑眯了眼睛:“是吗,你这么用心,一定会追到手的,祝你成功。”

  “多谢。”

  接过递来的一捧鲜花,萧榆推门走出花店,门上的风铃发出叮铃一声响。

  没有什么好犹豫的,给陌生人送花是礼貌,给喜欢的人送花,算情趣。

  因为自玫瑰诞生起,这个世界就给人类的爱情,策划了能够抓在手中的,张扬而又热烈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