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虫族]跟冰山上将闪婚后>第四十九章

  吃完饭,收拾了餐具,秦清越穿好衣装外套,要去公司,他这几年都很忙。

  他们结婚十年,林父终于不再那么排斥打压他,而近年林父病重,有意补偿让他彻底接手公司,事情自然繁杂起来,秦清越总是忙得昼夜颠倒。

  林月舒很细心给他挑了条宝蓝色领带,腻着他亲手把领带系好,轻轻把他西装上的褶皱抚平,然后像往常一样仰起脸踮起脚尖吻他唇一下,睫毛眨着,轻柔地扫在他脸上,眼睛黑溜溜的,很亮,乌黑的发映着桃花一样的脸,漂亮极了。

  秦清越很自然地搂住她的腰,在她脸颊吻了下,低声笑说:“亲爱的,我爱你,等我回来。”

  林月舒终于松开手,手指纠结着低头咬唇笑。

  她的人就跟她的画一样,纯粹柔美,像月亮。

  秦清越拿上公文包,经过秦时时,本来该毫无阻碍直接穿过去,但秦时竟感觉被用力撞了一下,踉跄着又后退一步。

  秦清越毫无感觉地继续往前,而秦时却什么都看不到了,也什么都感觉不到,他只能看到面前女人刺目的甜蜜笑容,像烧红的烙铁灼在他心上。

  这天太阳很美,风很柔,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夏日。那个男人在温柔的春风里一如既往的风度迷人。

  他们都没有想过,从此后,秦清越再也不会回来。

  那么无情。

  那么冷漠。

  眼前的一切像摔裂的镜子,一片一片破碎,连蜜糖一样的阳光都面目全非。再次清晰时,一切全变了一个样。

  外面阴沉沉刮着风。又是一个秋,枯黄的树叶败落一地,风在林间凄凄嘶鸣。

  还是那扇朱红的门。

  屋子里很暗,东西乱作一团,茉莉早已枯死在花瓶里,奥特曼被撕得破碎,露出里面的棉絮,椅子沙发七倒八歪。偌大的客厅,零零散散摆着的,全是煎药的锅炉。

  整栋楼都是中药的苦味儿。还有女人的哭声,从二楼紧闭的房门中断断续续穿出来。

  跟他记忆中的童年一个样。

  秦时的目光在那些药炉上停了很久,像被刺痛了眼睛,撇过眼。

  他终于走进去,不用反应身体就很熟练绕开地上的锅炉和破碎物,沿着楼梯来到二楼呜咽的房门口。

  他推开门,像一个灰白的幽灵。

  房间很大,雪白的墙壁贴着淡蓝的壁纸,墙面上挂满了新婚照片,桌子上有一张小小的全家福,他们围着同款的红色毛绒围巾,笑得很可笑。

  现在,在那个照片旁边,并排放了一张灰白的遗像。

  床上的女人面容枯槁,瘦得没有血色,乌黑的头发失去养分,暗淡散乱,她头埋在枕头里呜咽着哭泣,像只受了惊吓的鸟。

  她在安乐窝里长大,学的是自己最喜欢的画画,成年后又顺遂心意嫁给了心爱的人,漂亮温柔,善解人意,周围人人敬她、爱她、当心肝眼珠一样保护她。

  她被善意包围了太久太久,以至于,哪怕一个极小极小的错误都能重伤她,更别说这样接二连三的沉重打击。她甚至根本不能接受。

  不管是父亲的死,还是爱人的不爱。

  在那么昏暗的光线里,那么阴暗的角落,秦时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

  他看见自己站在床边,两手捧着熬好的中药,脸上脏脏的,有煤迹,还有浸透的泪珠,轻轻推推女人的肩膀,声音很轻,像是害怕震碎了脆弱的泡沫:“妈妈,喝了药就会好了,喝一口好不好?”

  女人歇斯底里推开药碗,凄惨而绝望:“不会……好了,不会好”

  她指尖扫过碗沿,碗被打翻,药汁全倾倒在秦时身上。

  秦时呆呆站着,不知所措,只有滴答滴答药汁落地的声响。

  那股苦味,浸润了他整个童年,最后,沉淀成他生命的底色。

  他听见自己结结巴巴的声音,忍着不哭,他知道女人在悲哀什么,很努力地安慰:“会好的,会好,妈妈,不要哭,我马上就长大了,我会保护你。”

  他那个时候也还幼稚,以为在意的东西,只要用心守护,永远等待,就不会失去。

  秦时捡了碎片。门吱呀一声,他在一片沉默中揉了眼泪出去了。

  这样的沉闷持续一个多月,打破宁静的,是一份离婚协议书。

  现在,那份协议被扔在地上,跟撕碎的照片、摔碎的相框堆在一起。

  药汁一次次被倒进花瓶里,里面新换的白色茉莉花都被染成褐色,蔫蔫栽倒在窗边,醉生梦死地翘探着枯枝。

  床上的女人已经不再哭了,她枯坐很久,然后像一个幽灵般,从床上下来,赤脚踩在破碎的玻璃上,却仿佛一无所觉。

  在昏黄的烛光中,她一步、一步僵走到梳妆台前,对镜自照,苍白的手拿起一柄梳子,静静梳头发,梳好了,又拿起一支口红,把嘴唇涂红。

  她从椅子上下来,打开了墙角单独的两米高白色柜子,抚摸着里面的白纱笑出酒窝,取下来换上,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左右细细地看——这件婚纱还是很合身,洁白的裙摆拖在地上,像珍珠般柔润的材质,很漂亮,跟当年一样。

  她打开了房间门,像要去哪儿。

  要抬脚却看到了蜷缩在门口,睡着了的秦时。

  她一开门,秦时就惊醒了,立刻站起来,局促地仰头看她。

  还不待他说什么,女人就湿了眼,矮下身,单膝跪在地上,把他抱进怀里,雪白的婚纱很柔软,蹭在秦时脸颊上:“阿时,妈妈很抱歉,妈妈很爱你。”

  秦时怔怔地,但他那时还小,不明白还有回光返照。他以为,穿了漂亮的衣服,又踏出了房门,是又坚强起来,会像以前一样的。他以为,说很爱他,就不会离开他。

  秦时有一种恍惚的开心,猛地搂住女人的脖颈,埋在她肩头笑,声音哽咽着像哭,口中还做着幼稚而可笑的保证:“妈妈,我会照顾你的,你等等我,我很快就长大了,很快的……”他一直很害怕失去,他拼命想把重要的人留下来。

  女人对他笑笑,没有回答,很温柔,拉着他回到他自己的房间。秦时不安地躺在床上,抓着她的手,明明很困却一直不肯闭上,最后,终于还是支撑不住睡过去。

  秦时冷眼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

  女人出去了,秦时侧过脸不看她。

  女人走远,秦时不知怎么想的,关紧了门走进来,站在床边,看床上睡熟的“自己”。

  隔壁不远穿来一声闷响,秦时没有抬头。

  天慢慢亮了,太阳升起来,越来越刺眼,最后挂在正空。

  床上的人醒了,揉了眼睛,掀开被子下去,要往门口去。

  秦时堵在他面前,面无表情的冷脸能吓哭小朋友:“不准过去。”

  小秦时看不见他,还是往前走,秦时拉住他,看着他眼睛,“不要过去。”

  意识搅动了梦境。

  小秦时好像看到他,真的不动了。像一幅按了暂停键的画面。

  面前的一切又簌簌破碎。

  秦时一直沉溺在梦中,忘了一切。他甚至忘了自己是做梦。

  后来的事就像是放映片,一帧一帧在他面前滑过。

  他妈妈死了,秦清越再娶,带来一个比秦时大一岁的亲儿子,优秀沉稳,自律淡漠。

  为了一个表面的善名,他被拘在家三年,他们强制性留下他,又有意无意无视他。饭桌上永远没有他的餐具,门口永远没有他的拖鞋,他已经长高十几厘米了,秦清越还照例给他定制从前的码号尺寸……

  他被当成一个没有感情、不会长大的玩偶,被扔在秦家的角落里。

  时间是最残酷的一把剑,外界的流言由开始的唾弃猜疑,指指点点,到后来,浮华洗净一切,错误被粉饰得正确,而正确被葬入坟墓。

  人人赞叹秦清越的腕力,赞叹他知性优雅有才华的妻子和那个唯一的少年可畏的优秀儿子。

  秦时随他死去的母亲,被所有人遗忘。最后,也被他自己遗忘。

  秦时的失常是从第一个人仰望他,羡慕他活的幸福时开始的。他那一刻觉得听觉都失真了,很久很久,才听懂了那些话,嘴里有一股很浓烈的血腥味,他摇了摇头,失了魂般,说不出一个字。

  他怎么想都不明白。一直都不明白。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强烈的温馨爱意都可以装出来,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失去,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会恭贺他幸福。

  所有的一切变化的太快太快了,他只觉得一切都不像真实。

  他那时太小,不懂人性复杂、世态凉薄,当自己一个人与世界的法则相悖时,总以为是自己在错。

  秦时没有选择向世界低头。

  他一个人,抛弃了全世界。

  从那后,人生都是虚妄。于是,他不在乎这里的情,不在乎这里的人,也不在乎自己的命。

  在日复一日的消磨中,秦时失去了爱与恨的本能,他冷漠而孤僻,破碎而苍白,像荒芜的影子。

  秦时小升初考试那一天,秦清越和那个女人忙着给自己儿子办生日宴会,佣人保镖都很忙碌,放松了对他的监控。

  秦时翻墙进来的,一路上好好欣赏了一番精致的布置。

  他一路上挂着笑,进了三楼拐角自己的房间,哼着歌,把课本铺了满屋,天花板上也用胶带粘的满是,然后关上门,一把火,烧了里面的一切。

  他一秒也过不了这种虚伪的生活,既然他们听不懂人话,那他不介意闹大。这么想要脸面,他就毁了他们的脸面。

  一切都在升腾的火焰中扭曲变形、熔成泡沫。浓烟很大,顺着窗子飘出去,又循着窗呛到宴会的大厅,很快就被发现。

  保镖刚冲上来灭了火,秦清越就赶到了,脸上不见一丝怒意,一如既往从容温柔,秦时靠在墙上,对他挑衅的笑笑。

  秦清越从来不会在意他的情绪,他再冰冷的眼神、再疯狂的举动,都被当成小孩子无聊的游戏。到现在,秦时早已不想再质问,也不愿意跟他多说一个字。

  一个佣人捧了一件礼服过来。

  秦清越公事公办开口,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语气,像风一样清:“清扫的阿姨会收拾好,你不用担心,一会儿换上礼服,来了很多媒体,你要出席几分钟。”

  秦时瞥了眼那件明显小两号的衣服,唇角的弧度更大了,他直视秦清越的眼睛笑,转着手心的打火机到衣物托盘下,明目张胆按响打火机。衣服窜起火苗,被蚀出越来越大的黑洞,发出难闻的味道。

  三楼另一侧挂着一张很大的全家福,他们一家三口外加一个P上去的秦时。

  秦时烧了刺了他三年的衣服,一句话也不解释,越过秦清越,走过回廊,到全家福前停下,目光慢慢掠过照片每一寸,最后定在自己脸上,眼睛沉得发红,他蓦地抄起花瓶砸碎外罩的玻璃,用匕首狠狠在自己那张傻笑的脸上划下一个错号,向门口离开,嘴角还扯着笑的弧度:“告诉那个女人,她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秦时走出了别墅。他最后去了本区划片的初中,再也不愿意回来。在众人口中,从秦清越那个小儿子变成了秦家没出息的白眼狼。

  秦家的印迹并没有随着他的离开完全消失。

  秦清越的优秀儿子颇得他真传,最懂什么是杀人于无形,再加上秦时自己性格孤僻狂傲,几乎每天,都有人来堵他,或者校内混混头子,或者外面的地痞流氓。

  秦时打架从来没输过,不管来的人多少。不是因为他多强,而是因为他够狠,狠得让对面想欺凌他的人有种比起他们秦时更想让自己死的错觉。每次吓得头皮发麻。

  作者有话说:怎么说,秦时挺丧来着,但他丧的并不颓废。他绝望但从不放弃。

  他的价值观就是:

  只有他自己可以伤害自己。

  剩下的,成王败寇,被弄死了他认。

  但只要他活着,他就永不妥协。

  在那些岁月里,他一直努力活下去。

  但大家也不要学他,那样不好,每天开开心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