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虫族]跟冰山上将闪婚后>第三十一章

  第二天早上五点,秦时就醒了。他现在已经可以无所畏惧的做任何饭了,毕竟他拥有亚苏寄来的大糯米糖。

  吃完了饭,秦时贱兮兮的坑了小金刚一把后,两人整理一番衣装,就驾驶飞行器去了二皇子的王宫。

  殿内蒙着名贵的鲜艳绿纱,陈列着各种精巧的酒杯饰器,桌案上摆的全是无极山产的、价值万金的美酒,奢靡至极,隆重至极,足以看出王宫的主人对这场婚礼的重视。

  殿中虫很多,很热闹。只是大皇子没来,不过也在意料之内。

  虫族的婚礼跟地球的不同。虫族以绿色为贵,其次是金色。而绿叶衬红花,绿为贵,红便为最次了。婚礼时,若是雌君或高级的雌侍,从来都是身着绿色华服。

  不需要行礼,不需要对拜,不需要承诺,只需要一对新虫向宾客敬酒。酒越昂贵,雄虫喝的越多,那么婚后雌虫的地位就越高,越能受到其他雄虫的重视和礼待。

  洛川已经跟周围的贵族雄虫喝过一轮酒了,恰好看到秦时和谢钧过来,便走上去,明明是个笑面狐狸,看起来却又矜贵疏离,他把酒杯递过去,先不紧不慢的客套一句:“秦时阁下近来可好啊。”

  秦时跟他喝了一杯,把酒杯放在一旁的桌子上,并不客套:“还算不错。”

  洛川看出秦时不想跟他绕来绕去,便直切主题,眼神看着漫不经心,实则豺狼虎豹一样,紧紧盯着秦时的眼睛,像观察,又像威慑。然而问出的问题却又显得平常:“这周日下午5点,我要举行宴会,宴请好友,来吗?”

  这个问题摆明是想让秦时站队。老皇帝已经快死了。洛川是要秦时选,是帮他,还是大皇子。

  秦时却好像没有听出言外之意般,倒了一杯红酒,慢悠悠的喝了两口,眼睛迎上洛川的目光,笑了下:“我这个人不喜欢宴会。不想去。”

  谢钧的心震了下,有些诧异,整个虫族几乎每个虫都断定,王位之中秦家一定会支持二皇子。

  然而气氛并没有僵下来,两人又攀谈几句,互敬一杯,秦时才示意离开。

  谢钧不明白,也没想着要把疑问藏在心里:“你跟二皇子不像传闻中那样交情匪浅。”

  秦时并不惊讶谢钧的问题,只是笑笑:“嗯……利益伙伴关系。”

  这种利益关系,放在任何虫身上都不惊讶,但是在秦时这样性格洒脱坦荡的虫身上,便让虫出乎意料。

  谢钧还是那张“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弄死你”的冷脸,口中却继续问:“为什么?”

  秦时挑了挑眉,没想到谢钧会问下去,低下头笑眼看谢钧,语气带着兴致勃勃的好玩儿:“能把利用我这件事做得这么完美而纯熟的,他是第二个。挺有意思。”

  秦时有时也觉得奇怪,明明性格迥然不同,人生方向也迥然不同,也知道对方是心存利用毫无感情。但是却偏偏觉得跟这个人相处起来就是轻松又很舒服。他不懂到底是什么原理,只是,久而久之,他也就不在乎对方是否是利用了,反正他又不是谈恋爱。

  谢钧不能理解秦时玩儿比命大的作风,却也只是微微点点头表示尊重,口中问:“那你会支持二皇子吗?”

  秦时毫无形象地坐在前面的沙发上,又灌下一杯酒,唇被染得殷红。他侧过头朝向谢钧,笑的很艳,眸中却尽是冷淡:“不会。”

  ……当然不会。

  死一次就够了。

  他不想再因为这个,死第二次。

  ……

  快到十一点时,沈岚终于来了。他的五官艳丽,轮廓锋利,冲击力十足,依旧能让每一个看到他的雄虫都移不开眼。只是那头总是飞扬的红发被发胶固定得规规矩矩,显得稳重了很多,收敛了很多。

  他穿着一身花纹繁复的红衣,更显艳色,亮眼的逼虫。然而却让在场所有的虫瞠目结舌,门口的守卫更是直冒冷汗——从来没有一个雌虫,会在婚礼当天穿红色。

  就连洛川那张始终矜贵、游刃有余的脸上都出现了一秒无法把控局面的怔意,不过他很快缓过来,云淡风轻的、携着沈岚向在场的雄虫敬酒。

  谢钧拉着秦时敬完酒后,就被秦时半拖半哄地骗到了王宫后面的小花园。

  到地方后,谢钧甩开秦时的手,抱臂在旁边冷眼旁观,看秦时又耍什么花样。

  秦时是想起自己今天早上的花还没送出去,才干出这一遭。

  此刻,秦时站在谢钧面前,弯起一双笑眼讨饶似的笑笑,让谢钧等一下。然后低头、毫无形象地在怀里七摸八摸,结果——摸了一手湿漉漉的花汁,染了满手的红。

  秦时手上动作顿了一下,脑中咔嚓一声,暗道不好,想无赖的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但在谢钧压迫性十足的面容下,只能硬着头皮拿出来。

  那是一枝花瓣飘摇的玫瑰花。秦时昨晚上欺负小金刚乐过了头,精神错乱把花放怀里了。

  在他扭曲狂野的睡姿下,花枝成功被歪成十八段,花瓣更是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半挂不挂地吊在花萼上——有点惨。

  秦时举着花看向谢钧,苦着脸嘿嘿笑笑,觉得自己罪不至死。

  沈岚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谢钧抱臂冷眼旁观,秦时嬉笑伏小讨饶。

  他静静垂下眼不去看,走过去。

  谢钧明显也看到了他,侧目望过去。他本来以为沈岚是找秦时,准备离开。但沈岚却叫住他,说有事想谈。谢钧没有拒绝。

  沈岚面对秦时,笑容很得体的弯了下唇,然后带着谢钧去了候谈室。

  室内很安静,到处是纯洁的白,花瓶里插着两束娇艳的花,窗外是一片姹紫嫣红。还能看见秦时沙雕的坐在地上,愁眉苦脸地,拨弄他手中的残花,又吹吹手上的红,跟个二哈一样。

  沈岚静静的凝了会儿,然后撇开眼,看前面淡色的窗帘随风翻卷。

  猛一阵风大,窗帘拂过眼睫,一瞬间仿佛时光也随之翻转回了16岁那年。

  沈岚闭上眼睛,复又睁开。他的眸色很静,声音是回忆的怔忪:“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吗?”

  其实并没有那么难猜,无非是秦时帮了他。谢钧能猜出大概,下意识却还是想听关于秦时的完整的故事, 并没有说话。

  沈岚也不在乎他的回答,他似乎只想找一个人倾诉,说完那个深埋于心的故事。他声音不像平时那样嘹亮清脆,火急火燎的,反而成了疏离的沙质感,不含任何感情,像是在陈述一个并不重要的事实:“我小时候被宠惯了,天不怕地不怕,不相信有雄虫敢惹我。雄父总说,出门要带上保镖,我却觉得那是多此一举,尤其喜欢偷跑出去。直到16岁那年被叶怀不择手段的迷晕绑去。

  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密密麻麻捆着黑铁绳子,手上还被勒上了“姻”,一阵一阵地窜着电流,把头发都炸起来了。

  不知道是在哪儿,但通过门上雕刻的“秦”字,能猜出是在秦家。当时年轻气盛太过张狂,从来没有想过有虫敢算计我。气得狠了,破口大骂,把秦家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

  尤其想到秦家最近回来了一个纨绔浪荡子,以为事情是秦时做的,骂了他一天一夜,身上越疼,骂的声音越大,骂到后面几乎整个院子的虫都能听得到。

  到后来我才感觉到害怕,后知后觉感到了危险,惊慌起来。”

  0沈岚口中停了一下,回忆却没有停,他笑了笑,看不出情绪:“最后是秦时救了我,他本来不想惹麻烦,对秦桧的风流韵事也早就见怪不怪。后来知道我是s级雌虫,才撬了锁,踹门进来,送我走了。”风吹动窗帘,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给这段回忆添了几分昏黄的旧色。

  他遇上的秦时正是最好时候的秦时。身世显赫、相貌俊美、风流幽默,包容体贴,也不似后来那样恶名昭著。

  仔细想来,他爱上秦时似乎也再理所当然不过了。

  谢钧还是肩背挺直,看向沈岚,并不做声。心里却想的很明白:秦桧只是c级雄虫,沈岚跟着他,的确只有一条死路。

  沈岚低下头,不再看飘摇的窗帘,他的声音放低了,有些苦笑:“他连救我时,都是拿大衣把我严严整整地包起来。很有礼貌的,很疏离的并不触碰到我。”

  其实秦时对他一直都是这样。拒绝的坚定,冷漠的坦然,只是他自己看不清。

  可是……秦时对谢钧却并不冷漠。

  沈岚抬眼看向谢钧,一遍一遍,观察的很仔细。

  那天秦时说他不会爱上任何雌虫,开始,沈岚很难过的信了,后来想通了便不信,内心却更绝望。

  秦时是个很随性的雄虫,身边鱼龙混杂,他什么也不在意,什么也不讨厌,不管面对谁,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没脾气的样子。比如对秦桧,比如他之前对夏斯。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温和随性的雄虫,为了谢钧,第一次跟一个虫翻脸,拼的你死我活。

  他不信,谢钧不重要。

  而且,秦时虽然表面花名在外,但他对雌虫的界限始终画得很清晰,不容半分逾越。

  而对谢钧……秦时似乎一开始,就让他越界了。

  沈岚曾经幻想过,如果当时和秦时匹配成功的是他,那么他是不是就有可能嫁给秦时。秦时时不时就会爱上他。

  他想了一万种可能,最终却也不得不承认:不可能,永远都不会可能。

  谢钧能在秦时身边,是因为他一开始就不一样。

  秦时包容所有虫,却只纵容他一个雌虫。

  沈岚观察谢钧时,谢钧也在观察他。

  沈岚一身耀眼的红刺醒他大脑最深处的回忆,他隐约记起,第一次见秦时的时候,秦时穿的也是红色。

  这个想法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久久不能隐去,他心中并不平静,也就直截了当的问清楚:“为什么穿红色?”

  沈岚听了,低下眼一瞥自己的红衣,哂笑一声,颇有些自嘲,红色眼眸中闪出的光也有些黯然,然而说出的话却与神色并不相符:“红色是我的本命色,这辈子只做我自己。”

  他曾经想,要是秦时娶他的话,他可以变得再温柔一点,再贤惠一点,再妥协一点。

  然而,事实是,秦时从头到尾都并不喜欢他,也并不愿接受他。

  那么,这辈子,他便只做他自己,再也不会妥协自己的人生。

  他跟二皇子的协商很圆满。沈家给洛川提供支持,而他沈岚要绝对自由,他仍然可以保持他的平等与骄傲,也可以尽其所能去开创他的商业帝国,他可以毫无顾忌成为他自己。

  他已经选择好了,自己一生的路。

  沈岚的表情和话语太过复杂,谢钧并不能看得明白,却也知道,陈岚现在需要安静。

  他默默出去。

  只是在关上房门时,听到沈兰怔怔地,呢喃般地说了一句无厘头的话:“每个喜欢他的人,最终都会彻底失去他……”

  谢钧心空了一下,握紧了门把手,垂下眼,关上房门,转身离去。并不承认这会是他和秦时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