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玩意儿【完结】>第64章 我不要了

  进了林深安森便如泥鳅入海钻入人群,NANO总部十五个小时时差恰是工作时间,祝辛低头回复邮件,被提着衣领站住,冒昧的动作令祝辛拧眉抬头,程林问:“去楼上?”

  一楼全是卡座,二楼有单独的包厢。

  事隔经年,轻佻起来也还是熟练,甚至眉眼间的笑意比从前还要多,就好似他们关系一如从前。

  祝辛深知跟他多说无益,不理会便是,皱眉离开一些,疏离厌恶不加掩饰,环顾四周没见到安森身影,想也知道此时安森大概已经扑进胸肌怀抱忘乎所以,他实在没兴趣逛酒吧,也没兴趣叙旧,抬手看了眼时间:“抱歉程总,我还有事……”

  “不看看猫?”程林提着手里的笼子轻易打断祝辛的话。

  咪咪年纪已经很大了,下午时候就可以看出,它动作不再敏捷,行走间懒洋洋,呼噜声也年迈。

  五年对人而言也很久,何况猫。因此祝辛很能理解咪咪对待自己像陌生人,他欣然接受。

  猫在笼子里翻身打呼噜,本该拒绝,却莫名就近落座,动感的音乐和灯红酒绿中,祝辛将猫抱在了怀里,咪咪懒洋洋掀开眼皮又合上,尾巴在半空中悠闲扫荡。

  掂在怀里确然沉甸甸,有一瞬间,祝辛想知道大帅是什么样子了,是不是也老得跑不动,不能再撵着猫上蹿下跳,紧接着察觉自己的念头,笑了。

  一些没必要关心的事。

  抓了抓咪咪的脑袋,倒没有因为私仇就对程林有偏见,很客观道:“你很会养猫。”

  程林心说也就那样,本来就好养,流浪猫,给口吃的就行,别的有就有,没有也不强求。他不做声,目光一动不动注视眼前的人,见他神情舒缓了点,还以为他们能和平地聊几句,刚要开口搭话,消失的安森从不知何处窜出来,伸手直够祝辛裤兜——他为求性感穿的衣裳没有口袋,烟和证件都寄存在祝辛西装裤兜。

  还没出口的叙旧卡在半途,程林眼看着安森轻车熟路摸到祝辛腿侧然后从兜里摸出一盒烟,叼了一支在嘴里,又捏出一支放在祝辛唇边邀请:“说是橘皮……橙皮……什么皮味道的来着?反正我忘了,是你们中国的什么东西。”

  程林很容易就看清烟盒上陈皮爆珠几个字,无暇好奇这是什么新出的奇葩口味只觉得不可能好抽,就见对面那两个人一个坐着一个从卡座后面撑着身体前倾靠在一起,然后那外国佬拿出打火机点烟,又给祝辛点烟,纤细的烟卷末端闪出一点猩红火光,紧接着低声央求说了句什么,祝辛碾着烟卷拿掉,皱眉说了句:“我待会儿就走。”然后烟雾从他口腔中徐徐吐出。

  于是程林也意识到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五年间,祝辛从别处学会了怎样摄取尼古丁而不被呛到。

  除了对安森的嫉恨外,更多了一些不爽,当年他纠结再三,不知道该将涉世不深的小孩儿雕琢成什么模样,今天建议他做混蛋,明天又觉得他应该乖巧,纵容他又管着他,纠纠结结到最后,还是学坏了。

  然而看着祝辛熟练摄取尼古丁的动作,纤细的烟夹在纤细的指节,海棠色的唇叼着秀气的过滤嘴,略带不耐烦地侧首,他忘了不快,只感觉喉管空虚,极想试试陈皮爆珠是什么味道。

  那边安森不满祝辛的无趣,讨价还价:“再陪我玩一会,就一会儿!”

  祝辛则冷漠拒绝:“你可以自己玩,那边那个人一直在看你。”

  安森循着祝辛的目光看过去,果然有灼热的一道视线,见他发现,热情地吹口哨,安森乐于回应他人爱慕,端着手里的酒遥遥举杯,眉来眼去便丢下烟盒将祝辛抛诸脑后前去猎艳。

  又剩下他们两个人,程林牙龈发痒,摸出自己的烟叼了一支,问:“喝点什么?”

  祝辛扯近了烟灰缸,将指尖诱人的灰烬掸入其中,又摸了摸怀里酣睡的猫,道:“看过猫了,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了。”

  从始至终不过三两句话,竟是才坐下就要走。

  按灭那只口味奇妙的烟,祝辛放下猫起身要走,程林伸脚阻止着他从狭窄的桌椅间跨出:“寄养了五年,不带走吗?”

  说的是猫,话里分明有别的含义。

  然而祝辛低笑,顺势坐到了程林面前的桌上,视线略高一些,姿态居高临下,侧脸看过来的表情是程林从没在这张或寡淡或疏冷的脸上见过的东西,大概可以称之为嘲笑。

  “我没有寄养。”

  程林抬头去看祝辛,祝辛低下头来,他们面对面离得很近,几乎会让人误以为接下来会发生亲吻的那种距离,重逢以来一直没有波澜拒人千里之外的脸上居然有几分昳丽颜色,下垂的眼角中更是藏了讥诮,这种表情从前从未出现在祝辛脸上,往往都是程林游刃有余调情时候才会有类似模样。

  ——未曾料到,多年后的今天,祝辛会变成这样。

  时间将祝辛磨成一把炫目迷人、诱人前往,又因为锋利而难以靠近的刀,他依旧难以接近,不再是刻意孤僻游离于人群外,而是有了足够倨傲的资本,锋利艳丽,收放自如。

  心脏处被愈搔愈痒,喉管中的渴望向上蔓延到口腔,向下毒害到心脏肺腑,程林在很短的一瞬间着了迷般凝视祝辛,枯涸许久的心脏中血液重新开始流动,那是久违的活过来的感觉,因为他孤独生命中的倒影回来了,他听到的不是自己心脏中的血流,是祝辛的,五年,他依旧渴求祝辛的血液,祝辛的脉搏,祝辛的鲜活。

  然后,受他引诱,程林生锈的心脏也开始有了活动的迹象,不过还没开封成功就听那张海棠色的眼里唇瓣说出极为生冷的话:“我说,我不要了。”

  平静地对视中有很汹涌的波涛,很短的时间内,那天短暂的交锋同时出现在两人脑海,一切给了程林幻想的气氛于电光火石间片甲不留,程林舔了舔唇角,微笑:“嗯,是,我捡回来的。”

  五年前的那天,祝辛莫名其妙流眼泪了。其实也不能叫莫名其妙,程林很明白祝辛的软弱,同样,他也很清楚自己的软弱。因此,在祝辛表现出裂隙后,他心里快慰,怀着一丝希望企图挽救他们一片废墟的过往,但因为种种原因,说出来的话不宜过满,而是如同分手一样儿戏轻松的口吻,说:“哭什么?不想走就留下,我也不会……”

  自然,话是不会讲完的。

  出于自尊,出于恨意,出于自保,所有的原因,祝辛只会有一个答案:“我不会再回来了。”

  他哽咽,也只是因为终于接受所有人都不会比较长久地接纳他这个事实,程林暂时的邀约会有多久他不清楚,其实也不重要,即便程林说的是一辈子,其实他也不会答应。

  那句之后,程林还自嘲似的确认了一句:“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吗?”

  “要是我说,我其实……”

  当时他想,要不要承认一下,他这种人其实偶尔也会需要一些可笑的,被不屑着称作爱与真心的东西,因为如若这点低头就能留下祝辛,那简直再好不过,他不能对任何一个人示弱,除了祝辛——这世上最难伤害到别人的祝辛。

  但是,祝辛哽咽着也还是很快打断了他的话。

  他受到了很多伤害所以非常脆弱,所以满是突出的棱角荆棘,“我马上就走了。”

  话音破碎,语气坚决,当自己表现出脆弱和裂隙,祝辛反倒在一瞬间无坚不摧,仿佛终于下定决心——这句之前,祝辛都在摇摆不定。

  程林在那一秒明白了,祝辛不仅滥好心不善拒绝,还擅长与人争斗耿耿于怀。要是不走,即便强求或者心软一时留下,他也会在很多个夜晚,他们需要亲昵,需要互相拥抱亲吻的时候想起他们不堪的回忆,白日里原谅,夜晚耿耿于怀。

  然后这辈子都无法释怀,始终耿耿于怀,始终心有芥蒂。

  所以他一定要走,他要救祝辛,他不救程林。

  所以短暂一秒中他以为的不舍不过是错觉,非但程林不靠喜欢活着,祝辛也不能靠喜欢活着,甚至外柔内刚坚毅非常。

  祝辛扭身离开的时候甚至带走了祝娆给的盆栽。

  他问:“猫呢?”

  方才哽咽过的人已经冷淡非常:“我不要了。”

  然后一走了之,五年。

  回忆结束,程林恍惚了一下,差点没听清五年之后的今天祝辛那张嘴里愈发冷淡的话:

  他说:“对,所以跟我没什么关系。”

  祝辛扫了扫衣角,收回目光,连那种满是嘲弄不解的笑也消失,冷淡起身跨过程林拦路的脚,单手抄兜往门口去。

  待背影消失,程林才拿起烟灰缸火星未熄的烟蒂,放在唇边。

  没有想象中的古怪,轻微带苦的陈皮香气若有似无,指尖用力,便爆开一阵浓郁的香气。

  猫终于醒了,疑惑于它怎么会在吵闹的酒吧,吸完半支烟,程林抱着猫意兴阑珊上楼。

  “人家不要你了。”他对猫说。

  早就知道了,五年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