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渣攻洗白了【完结番外】>第四十四章

  【恭喜你!获得来自梁骨的600点舔狗值!现在你的舔狗值总数为正的3486点!】

  【恭喜你!攻略目标梁骨给出的舔狗值总数达到1005点!超过1000点临界值!符合开启攻略目标“终极模式”条件!】

  【郑重提醒!】

  【自攻略目标的“终极模式”开启后,需达成从开启时计算,每周至少从攻略目标身上获取1点舔狗值的目标!未达成该目标的话,曾经从该攻略目标身上获取的舔狗值将瞬间归零!】

  【另外,该攻略目标的行为将会日趋失控,脱离道德甚至法律底线,不想活的太惨的话,可选择使用“死亡机会”让该世界从融合后的世界里剥离。】

  已经在秦暮给的舔狗值达到1000点临界值的时候,就听过一遍类似提示音的程弃之并不在意又听了一遍的上述话语,毕竟,现在他因为梁骨反馈了这么多舔狗值,心情十分不错。

  感到满意的程弃之眨了眨眼睛。

  ——自己的付出总算没有白费,哪像那些个抠门鬼……

  ——啧。

  程弃之打住自己的腹诽,他现在不想去想温不良以及和温不良差不多的目标,半点都不想去想。

  对了,说起来,自己好像已经有三天没有跟秦暮好好接触了吧?

  超过7天不从舔狗值达到1000点的目标那里获取新舔狗值,之前获取的舔狗值就会清零这种规定——

  嗯,虽然是很不要脸很怪的规定,但是自己现在胳膊拧不了大腿,还是得兢兢业业的干活。

  程弃之打算剩下4天时限里找个时间好好跟秦暮接触一下,实在不行,就打一下“程期”的牌,共同缅怀死去的朋友,想来应该能从很认同“程期”事业心的秦暮身上,换取至少1点舔狗值吧。

  ……

  ……

  而说到秦暮——

  在给了程弃之1100点舔狗值后第72小时那一刻,这几天里都有些意识昏沉的秦暮终于想起了全部记忆——

  关于发生在上周目的,他和那个名为“程弃之”的混蛋之间发生的事的曾经。

  至于恢复记忆的方式十分简单粗暴,就是让秦暮昏昏欲睡着,然后在他睡梦中让他以超快的速度,走马观花一样,将上周目和程弃之之间的爱恨情仇都浏览了一遍。

  在上周目里,秦暮和程弃之的身份是和本周目颠倒的。

  超级金主是个秦暮,而被金主当做宝贝,投了大把大把资源去热捧的艺人则变成了程弃之。

  至于“故事”也很简单。

  大富豪秦暮喜欢上了还是小艺人的程弃之,甚至为了博得程弃之的好感,而甘愿当了程弃之的舔狗。

  终于,似乎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极尽舔狗行为后,程弃之也对秦暮表现出了一定好感,并向秦暮说出了自己藏在心底的梦想——

  成为超级大明星,娱乐圈最红的那一位!

  而为了帮助喜欢的人实现成为大明星的梦想,秦暮花费了许多心血和金钱,动用自己能够动用的一切关系,最终帮助程弃之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十八线小艺人变成了无人能够撼动地位的超级大明星,就此,梦想成真。

  结果,一番真心却被狗吃掉。

  原来程弃之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真正喜欢过他,只是单纯利用他的真心而已。

  所以在程弃之成为諵砜大明星之后,就跟他提出分手,还伙同早就在偷偷一起的新恋人设计他,夺走他所有资产,最后逼的他身败名裂,让他从32楼的高空跳下终结了那一生。

  ——当终于回忆起上周目的全部记忆的瞬间,秦暮从迷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都在不住发抖,等终于冷静下来时,才发现自己的手心被过于激动的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给弄破。

  默默将伤口包扎好,秦暮取出纸和笔,开始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复仇计划。

  可光只是写下了那个名字,秦暮就再也写不下去。

  此时此刻,秦暮只想拿着最锋利的刀剑,冲着那个混蛋从头到脚砍一遍,或者,如果他有火箭.筒或者更厉害的武器就好了,可以让那混蛋变成碎渣,最后风一吹就成灰灰——此时此刻,只有那样的画面才能勉强安抚秦暮恨不得生食程弃之血肉的愤怒和恨。

  还有“程期”。

  秦暮脑子里不由自主闪过那个名为“程期”的人的脸。

  直到这一刻,秦暮才终于意识到个所谓的“程期”究竟是谁。

  在疯狂迷恋上周目的程弃之的那段日子,程弃之演的每一部作品秦暮都有看,而且都不止看过一遍,好几十遍都是有的。

  所以秦暮清楚记得,程弃之其中演过的一部电影里,其中有个角色就叫“程期”。

  而和从小就是孤儿,在被孤儿院的人嘲弄,被黑粉攻击时解释程弃之的名字是代表被遗弃和放弃的意思不同,“程期”这个名字是代表着被人期待的意思。

  除了这个相似点外,还有就是“程期”在上周目的人物造型,是和这周目空降而来的富公子程期一模一样的,连带说话的方式,做事的手段,包括一些口头禅之类。

  所以,很明显啊,被自己当做尊敬的同行的“程期”,实际上是那个混蛋拿来再次戏弄人的马甲!

  想到这个可能性,秦暮立刻拿出手机拨通了某位朋友的电话。

  身为侦探的朋友神通广大,在两个小时后就将秦暮想要的资料都找到了,并传给了秦暮。

  看过那些并不算多的资料,秦暮无声的咬牙切齿。

  程家根本就没有“程期”这个人,“程期”在剧组给程弃之打电话的时候,根据定位显示,本该属于程弃之的手机就在“程期”身上。

  还有所谓的“尸体”,那一天那家医院的相应死亡记录里并没有“程期”相关记录,至于那群气势汹汹的黑衣人离开医院时,也没有带上任何“尸体”一样的东西。

  ——那个家伙是不是真觉得自己好骗,所以才玩那种拙劣又卑鄙的把戏,披上假身份空降剧组,还用上周目磨练出来的演技来炫耀,好能啪啪打他们这些所谓“专业人士”的脸,让他们无地自容?

  ——然后等到玩够,够浪费剧组所有人的时间和精力后,就直接来一招死遁,而拍拍屁股走人?

  ——对了,那家伙还在自己为“程期”的“死”悲伤的时候,打那种电话过来,假惺惺的安慰自己,说出那样一番虚伪的话,是觉得那个时候露出那样情绪的自己很好笑吗?还是就像纵.火犯一样,在制造了所谓的“火之艺术”后,还会神经病似的留在纵.火现场,看周遭可怜人露出人间百态,其实心里高兴到爆?

  因为过于愤怒而咬破了的嘴唇渗出鲜血,腥甜的味道和锐利的疼痛刺激着秦暮从极度愤怒中稍微清醒过来。

  他的视线不由落在手机上。

  在那上面的短信界面里,有一条三天前程弃之在说出那番虚伪至极的废话之后不久,给秦暮发过来的,内容关于秦暮可以在需要他的时候,随时找他的消息。

  秦暮艰难的动了动手指,终于,身体被理智控制,他的手指按动了手机屏幕。

  一条新短信很快被编辑好,并被发送出去。

  “叮咚!”

  此时,正在大海深处找高一炎需要的某种食材的程弃之当然没空理会新信息,当然,贴心的系统在意识里即使将信息内容告知程弃之。

  从鱼怪身上拔下据说能当高一炎食材的鱼鳞,将鱼鳞小心放进充盈着鲜血的特殊玻璃罐里,听到系统报告的事,程弃之并未放在心上。

  秦暮在信息里说希望程弃之能在近期去剧组探班,因为秦暮想在探班之后约程弃之吃饭。

  大概猜到秦暮约自己吃饭的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询问一下“程期”的后事吧。

  毕竟再怎么说,“程期”在演艺上所表现出来的才华和敬业无比的精神,都是秦暮真心敬服的人,想要知道“程期”身后事办的好不好,或者,甚至是想问自己能否参加其葬礼,见“程期”一面,都是有可能。

  所以只是一件小事。

  干脆等自己忙完手上的攻略计划,就最近一两天找个时间到剧组探班吧。想来主动约自己的秦暮一定会反馈自己舔狗值。

  默默想着,程弃之握着小玻璃罐踏进任意门,下一秒就回到开心大厦。

  梁骨不在客厅,想必是在小黑屋里努力回忆自己的死亡方式。

  自从签订契约之后,梁骨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回忆当年自己是怎么死的,只是年岁久远,且因为转化成地缚灵的过程会破坏鬼魂的记忆,所以回忆千年前那段时光是需要一些时间和契机的。

  不过像梁骨这种过了千年还存在的老鬼,肯定多少懂些特别的办法,说不定现在正在尝试那些寻找记忆的办法呢。

  在客厅里看不到日常都会出现的梁骨的程弃之给梁骨的不出现找到了完美理由,一边将手中的玻璃罐放在了茶几上。

  然后程弃之坐回到沙发一角,深深吸了一口气。

  ——啧,真累。

  ——到深海被鱼怪溜了一圈这种事真的很累,因为刚取下的鱼鳞必须泡在人类新鲜血液里才能保持活性,所以不得不割破自己的手腕,放了400cc鲜血进玻璃罐,将其贡献出来给鱼鳞食材做浸泡用的事也让人很累。

  ——所以啊,为什么人类总是这么累?

  呆呆看着鲜红液体中沉浮着的鱼鳞,程弃之下意识想着,闭上了眼睛。

  ——啊,真希望能快点实现愿望,再也不用这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