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正值初九,因是正月里, 府中各处皆是欢声笑语, 探春心中有事, 一直到了就寝之时, 才在面上露了出来。

  这世上,最可恨之人莫过于拐子。

  最可怜之人也莫过于失儿失夫的女人。

  白日见了袭人,探春方想起与她同庚的香菱。

  甄英莲, 真应怜。

  五岁被拐,十二三岁被卖, 好不容易碰到了真心相待之人, 却还被那呆霸王打死了。十几岁跟着薛家进入京城, 虽得薛姨妈看重被郑重地摆了戏酒收房,可是最后却又遇到了夏金桂那般的主母,生生被搓磨致死。

  香菱的一生是可悲的,可是香菱的父母难道就不可悲吗?

  尤其是最后甄士隐跟人出家而去, 留下甄封氏一人孤苦无依的度日。

  躺在床上,探春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她一个三岁的小丫头片子, 能知道什么, 又能管得了什么。

  若是回到两年前的今天,她也许可以用神笔写个小故事给甄士隐托个梦,也许能避免一下之后的悲剧。

  可问题是现在都已经过去两年了, 她跟本就不知道甄英莲在哪里,然后就要损失一次用神笔的机会,她...好吧, 她是心疼舍不得。

  用那神笔写故事,就只能用十次,而且每次用完还会耗损心神什么的。最最重要的是十次之后就只是单纯的画笔了。

  虽然单纯的画笔也很实用。

  她今年才三岁,大把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哪里舍得将神笔的十分之一机会用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可是,可是,这心里就是过不去那道坎。

  唉,早知道今天就不去宝玉那里了,不去那里就看不到袭人,也许也不会想到这件事情。

  她真是腿欠,嘴也欠。

  探春烦燥的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狠狠地小拳头捶了几下被子,“来人,掌灯,研磨。”

  算了,救人一命胜过七级那啥,这一回就帮一把吧。

  不过,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这种圣母就只做这一回。

  虽然这话,探春自己都不相信,可是探春还是一边拿话哄着自己,一边在守夜的白芷服侍下,收拾了自己,又坐在炕桌上写起了小故事。

  ‘岁月匆匆易逝,待英莲长至十二三岁时,被那拐子带到了金陵城,准备适机货卖。金陵城中,有冯姓少年,家有资产,却父母双亡......若想找回失散之女,金陵城中守住冯渊。’

  写罢,探春又想到了那个贾雨村,便又提笔写道,‘奸诈小人,趁人之危,无情无义之辈......’

  同时将这人做过的一些事情都说了一通后,探春才放下笔。

  那混蛋,探春更看不上。跟他一比,贾赦都算是好的呢。

  整整写了好几页,探春一一看过,又仔细删改,然后咬了咬牙拿出脖子上的玉笔将这段超长文字的小故事重新仔细的抄写一遍。

  写罢,起身将故事放入火盆中焚烧。

  唉,她也只是为了那份尚未被狗吃掉的良心而已,现在这般,也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探春看着在火盆中瞬间燃尽的纸张,突然觉得她应该对自己更好一些。

  别人的闲事都管了,那自己的事就更应该管了。

  拿起信纸和炕桌上的毛笔,又开始编小故事。

  而这一回的小故事,则是围绕着江行远展开的。

  关于如何善待继女,对她视如已出的,关于如何一心一意对待赵秀宁的等等,等等。

  待一切完成后,探春心疼地看着已经用了两次的玉笔,心痛得直抽抽。

  将玉笔变小,然后重新挂在脖子上,探春长吐一口气,又将白芷喊进来将东西收拾了,这一回她倒在床上毫无心事,倒是睡个实诚喷香。

  略过本就是爱赵秀宁入骨,以及对探春爱屋及乌的江行远不说,那位远在大如州的甄士隐这一夜可过的漫长。

  他梦见了不久后他会被两个疯癫道士和尚拐去出家,留下老妻一人以针线度日,最后熬瞎了眼睛被岳父赶了出来,饥寒交迫的死在一处破庙里。

  他梦见了被他当成莫逆之交的贾雨村,在那年八月十六号进京赶考后,倒真的让他考上了,可惜再次相见却是为了买老妻身边的丫头娇杏为妾。

  之后又在金陵城内明明认出了被拐的少女是他的独生命根子,既不愿救人,又不愿意通知老妻,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英莲被人强买去当个通房丫头。

  这人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当初他引为知已,赠银赠物的资助他。却不曾想竟是个白眼狼。

  还有娇杏,他们夫妻待她不说如亲女,却也是不薄的。如何能,如何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英莲落了火坑。

  被打死的冯渊,被卖的女儿,惨死的老妻,以及...出家的自己。

  这一夜,甄士隐是在痛哭中醒过来的。

  一旁的封氏担忧的看着他,眼中的无助就算是没有点灯,就着月光也能看得清楚。

  他倒是底是怎么想的才会抛弃老妻,放弃女儿因着一首破歌就跟着人家出家修道的呢?

  伸手将妻子拉入怀中,甄士隐想了想才说道,“明天你便收拾收拾行李,我们回姑苏去。我还认识些人脉,到时在府衙谋个差事,也好过这样勉强度日。”

  甄士隐对自家岳父是真的寒了心,也不想再呆在大如州了,虽然梦中的事情并不一定是真的,可是他一个男人,总不能再这般颓废下去了。

  他当年在长辈的督促之下也曾考过举人,让家中良田不用赋税。后来长辈仙逝,守孝三年,因着禀性恬淡,从不以功名为念,倒是就此落开了手。

  每日只以观花种竹、酌酒吟诗为乐,现在看来却是误了自己,又误了别人。

  若是当初他有个一官半职,那女儿丢失时,府衙的搜救力度想来也是不一样的吧。

  只可惜他现在年过半百,只能依偎他人做个师爷幕僚。

  不过有着这几分香火情,若是将来真的遇到了梦中之事,想来也能要回女儿。

  以前不曾做这个梦的时候,甄士隐对于生活是没有任何指望的,活着也不过只是活着。可是自从做了这个梦,甄士隐才明白,他还有责任在肩上。

  还有就是女儿,哪怕只是一个梦,哪怕这个梦这份希望是那么渺茫,他也愿意再去试一试。

  封氏性情贤淑,又深明礼义,男人在娘家这里过得不得意,她是看在眼里,又疼在心里。此时丈夫振作起来,她自然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就算日子过得再差,又能差过如今吗?

  “天一亮妾身便去收拾行李,家中的破屋以及那几亩薄田,妾身也自会料理。”她来料理,想必应该能卖出个好价钱,若是仍如当初一般由着父亲买卖,估计他们一家连回姑苏的盘缠都凑不齐。

  “倒也不急,明日我且先修书一封与苏州的严兄以及其他几位好友。请他们代为周旋一二。待得了回信,我们再上路也不迟。”

  首先是请他们帮着谋份差事,其次便是请他们查一查那金陵城里有没有一户姓冯的人家,那家公子是否叫冯渊。

  除此之外便是紫薇舍人之后的那个薛家。

  若一切真的如梦中一般存在,那么他再告诉老妻寻女有望。

  “妾身都听老爷的。”只要老爷能够振作起来,便是刀山火海她也陪着他。

  拍拍怀中的封氏,甄士隐哽咽地说道,“这两年苦了你了。”

  女儿丢了,他也泄了气,只苦了身边的女人苦苦持撑着。

  封氏在甄士隐回里,也是满脸的泪痕,“有老爷这句话,妾身便不苦了。”

  ......

  第二日一早,甄士隐早膳也未用便匆匆书就几封信件,又从封氏那里拿了些银钱去了街上的驿站。

  将银钱交于驿卒,好言请求早日安排送信。

  那驿卒颠了颠手中银钱,笑着保证道,“甄老爷放心吧,不出三五日这些信是必到的。”

  甄士隐听了,又是一阵谢过,这才转身离去不提。

  说真心话,这些事情他不是不懂,唉,怪只怪他明白的太晚了些。

  自驿站回去,甄士隐又看到岳父去了自家。原来的甄士隐还能维持一些礼仪,可是那个梦之后,甄士隐发现他对自己的岳父竟然隐隐带着恨意。

  恨他的无情,又恨他的贪婪。

  虽心下已经大为不满,可是甄士隐看着老妻为难的样子,却是硬生生地将对岳父不满压了下来。

  又过了数日,堪堪出了正月,甄士隐连续几日去驿站等信。终于在这一日里收到了几封回信。

  拿着封件,甄士隐都等不及回家便站在驿站门口靠着墙拆了开来。

  一目十行快速的将信揽了一遍,然后心中大喜,又从头仔细复读了一遍,甄士隐再也控制不住的热泪盈眶。

  金陵城,冯家,薛家,冯渊,薛蟠......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两人,那他的女儿是不是就真的可以找回来了。

  他的英莲呀!

  似是想要再一次确信一般,甄士隐将收到的几封信,又一封封打开来看过去,每一封信上都说了相似的情况,这也让甄士隐更加相信自己的梦。

  将所有的信重新折起放回信封,又小心地揣到内襟里怀。

  双手用力地搓了搓脸颊,甄士隐对生活更加的充满了期待。

  他要回家告诉老妻这个好消息,他要即刻去往扬州,他要截断贾雨村的复起机会。然后......守冯待英莲。

  也不知道是天意还是人意,甄士隐回家的路上竟然碰到了正在唱好儿歌的僧道。听到这首歌,甄士隐顿了顿脚,然后毫不犹豫的回家去了。

  僧道:“......”这节奏不对呀!

  ......

  因为前一晚用了玉笔写小故事,第二天一早起床后探春便病了,一直病了三五天,这才好过来,自觉尽了人事的探春,对于甄士隐相信不相信梦中之事,以及之后会如何做,倒也不再关心了。

  话说自从年前贾母以及各位姑娘要补齐丫头这事始一出来,府中下人个比个的高兴。

  升职加薪进入更高的管理体系,如何不让这百年的世家仆系感到高兴呢。

  一个主子要有很多侍候的人。而这些侍候的人通过百年的繁衍,那所生下来的家生子就更是多的不能再多了。

  有多少没有门路的人几十年下来都没有办法得份差事,现在竟然有这么一份好事,家下仆人从上到下都带着一股子喜气。

  “赖嬷嬷,你这个丫头长的真好看。你还有没有她这样漂亮的丫头,也送给我一个呗?”

  贾母院子出了什么事情,赖大俩口子自然不会不告诉自家老娘,于是今天一早,赖嬷嬷就特意送了一个长相非常精致,绣活又非常好的小姑娘来给贾母使。

  于是见美就心喜的探春笑眯眯地想要再讹一个晴雯出来。

  赖嬷嬷一听这话,笑头对坐在贾母身旁的探春笑道,“不瞒三姑娘,又要绣活好,又要长的整齐,还要性格爽利的,奴婢这么多年就见了这么一个。这不刚刚教了些规矩便带了进来给老太太使。三姑娘若是不嫌弃,老奴家里倒正经还有几个,虽不比这个好,也能将着用。”

  探春一听这话,连忙摇头,“那倒罢了,不过是瞧她长的好,才有这么一说。咱们家,谁还差侍候的人呢。”

  贾母本没在意赖嬷嬷送的人,此时听探春这般说,便扬声叫鸳鸯拿她的玳瑁眼镜来,戴上眼镜,贾母伸手让地中央站着的那个小丫头近前来。

  贾母一副青.楼楚馆相看楼里姑娘的嘴脸上上下下地看了一遍地中央的晴雯,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点头。

  “倒是个好模样的,也怪不得我们三丫头喜欢。这丫头既然得了她的眼,那就给她使吧。这丫头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样,都喜欢漂亮的。”

  探春一听这话,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贾母,“真的?谢谢老太太,老太太对三丫头最好了。”话一落,整个人便揉到了贾母怀里,笑得别提多甜了。

  哇~,晴雯呢。

  有这么一个大美人在身边养着,连饭都能多吃一碗不止呢。

  身边有侍书和白芷两个丫头对探春来说,就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

  虽然由奢入俭难了些,可是想到将来的日子,她觉得她还是可以从那时候再慢慢适应习惯也不晚。

  当了武将,剿回匪收入是不菲。可是江行远他家底薄,估计将来就算是升了官,家里侍候的下人也不会有几个。

  做为人家明面上的嫡长女,实际上的继女,她还真的没有啥资格要求人家给她配上一屋子大小丫头事妈呢。

  不过这个晴雯以老太太现在对宝玉的‘重视’程度,估计也落不到他手里。想到自家便宜大伯的那个急色的样子,以及老太太最近事事抬举李纨,二太太又在想办法给李纨添堵,同时这对婆媳又有志一通地在给贾琏物色貌美通房的举动。

  探春觉得还是让她奢侈一把吧,好白菜还是别让猪给拱了。

  ......

  贾母看探春高兴的样子,心里也高兴。毕竟这也是她的亲孙女,不对她好对谁好呢?

  吩咐鸳鸯赏了晴雯便由着探春赖在怀里说笑。

  贾母自来便喜欢能说会笑的女孩子,尤其是这个女孩子还是她的直系晚辈时,这种喜爱就更多了。

  贾母开心,探春也开心。笑眯眯的样子,都可以在她身上看到那种粉红色的泡泡了。

  元春摇摇头,不知做何想法。三妹妹和宝玉真真是兄妹俩个,总是喜欢这些漂亮的丫头和东西。

  晴雯这丫头虽然还小,可是那容貌却是一等一的。三妹妹长的也不错,可是与那丫头一比,还略逊色两分。

  弄这么一个漂亮的侍女在身边,不是给自己添堵吗?挑贴身侍候的丫头,一定要挑老实忠心的,颜色也要不如自己的,不然那才有的闹心嘞。就像是她身边的抱琴,三妹妹身边的那个侍书......

  等等!

  似是想到了什么,元春圆眼微眯。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逛淘宝,看到一款烘干机,可以做水果干和肉干的那种,然后便买了送给发小。

  她下周过生日,所以便想着送她点什么。我们俩的品味不在一条线上,送衣服包什么的,重来都是我们各自喜欢,又互相看不上眼。

  PS:上一章开始,晋江防盗系统正式启动了,有不少亲看不着更新的文。对此,作者只能耸耸肩了。

  另,昨天发现营养液又涨了几十瓶,谢谢各位慷慨的亲了。

  告诉大家一个生活小窍门,百香果如果吃不完,可以将百香果都挖出来,然后一勺一勺的装在冻冰格的冰格子里。下次吃的时候,就可以一块一块的拿出来放到水杯中,用热水一冲,冰化了,营养也不会流失。(注意,百香果新鲜的冲水喝时,一定要用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