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以病爱为名>第五十二章 (完结)

  【我也爱你,从见你的那一刻就爱你了,比你还早地爱上你】

  一大早沈言就把我叫醒了,昨天公司开会到很晚,今天起床有点困难,缠着我哥要了一个吻才慢吞吞地起来。

  吃了早饭就去了超市,超市里人比较少,我推着车慢悠悠地跟在我哥的身后。

  “吴言有没有忌口?”

  “他不能吃海鲜。”

  “行。”

  沈言直接走过了海鲜区,其实去掉海鲜就没什么可买的了,要买也只能是肉和蔬菜。之后又买了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结账排队的时候,我就停了下来,看着架子上的套子和润滑油,沈言脸皮虽然没之前薄了,但是看到我在看什么的时候,还是红了脸。

  “别看了。”他小声地说道。

  我面色平静地看了我哥一眼,见我哥都红到脖子了,就没多看了。抬手把架子上的东西拿了几样丢在了推车里。

  收钱的阿姨认真地扫着码,直到在众多东西之中,拿出套子和润滑剂的时候,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哥,又瞧了瞧手里的东西。

  “麻烦快点。”我低声说道。

  阿姨脸色一变,慌忙地“嘀”了一几下。我付完了钱,把我哥手里的袋子不动声色地接了过去,他的脸到现在都是红的。去停车场的路上,我哥始终一言不发。

  我问道:“哥你在生气吗?”

  沈言立刻抬起头:“没有,没生气,我就是有点,有点害羞。还有一点奇怪和不适应。”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用空出来的手按在了他的脑袋上:“哥,我们就是一对普通的情侣,和异性恋一样的普通情侣,情侣就会有性生活,所以买这些东西一点都不奇怪。”

  沈言踌躇了一下,最后把我的手从他脑袋上拿了下来:“没大没小的,长得高了不起。”说完把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手心里。

  到了家,我哥就开始忙了,我不会做饭,只能在旁边打下手,洗洗菜什么的。快到十一点的时候门铃就响了,我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就去开门了,结果门外不光站了吴言,还站着脸色巨臭的萧落。

  我脸色一沉:“他来做什么?”

  吴言有些尴尬,上前一步一手拍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朝着我勾了勾,我把头侧了过去低下去了几分。

  吴言:“我没办法,他一听要来你家,非要跟着。”他小声地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他,给我个面子别吵,他现在对我挺好的。”

  我盯着吴言看了一会,确定那句“他现在对我挺好的”没有撒谎之后,脸色也不再沉下去了,倒是萧落眼神锋利地看着我们两个。

  “诶,萧落也来了?还好我做得多,你们三个杵在门外做什么?”沈言端着最后一碗汤轻放在了桌上。

  “嫂子好!”吴言像是在自家一样,熟门熟路地换了鞋走了进去。留下萧落和我两个人面面相觑。

  “不进来,就出去。”我说道。

  萧落抿了抿唇,看了一眼跑远的吴言,一言不发地走了进来,没有适合他的拖鞋,我勉为其难地让他穿了我的。

  几个人落座,我把私藏的红酒拿了出来,真是便宜萧落这人了。

  吴言倒是不拘谨,一边吃一边夸我哥手艺好,我哥被他夸得多喝了两杯红酒。我在一边看他这么开心也没劝着。把鱼刺一根根挑出来,端到我哥面前,我哥红着脸笑呵呵地全吃了。

  萧落倒是劝着,等吴言要喝第四杯的时候说什么也不让他喝了。一顿饭下来倒也热闹,就是有时候会忍不住呛几句萧落,因为说的话专门往他心窝一刺,他也没法子辩解,沉默不语的只能拿菜堵着自己的嘴。

  一桌子菜也吃得差不多,我想留着他们晚饭也在这里吃,干脆今天就住这里,反正房间也多。但是他们有事得回去,两个人都喝了酒,我给他们叫了个代驾,反复告诉萧落把吴言照顾好,他喝醉了会发酒疯。萧落对我的关心,很是排斥的敷衍了几句,就扛着吴言走了。

  我哥酒量倒是比之前好多了,除了说话有点傻傻的,其他都没什么问题。一个人在厨房和客厅之间来回走着,搬着吃完了的空盘。

  “哥,我们找个阿姨吧,这样子你也轻松点。”我撩起袖子把沈言浸泡在水池里的碗拿出来,放进了洗碗机里。

  “别,洗碗机我感觉洗不干净。反正我在家里,也没事做。”喝了酒的沈言,咬字有点模糊,又有点重。

  我盯着冒着泡泡的洗碗池,好像自从我出院后,我哥就一直在家里,没有去工作了。

  “哥。”

  我哥带着疑问嗯了一下。

  “哥,你要学金融吗?”身后没了动静,连擦桌子的声响也不见了,我疑惑地转过身,看到我哥拿着抹布呆呆站着。

  “哥?”

  他回过了神,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只手死死地捏着抹布,过了几秒才说道:“我已经二十八了,还来得及吗?”

  我微微一怔,我本能地认为我哥还是那个在主席台意气风发的人,还是那个考完试信心满满的人。我差点忘了,已经过了十年,我也差点忘了,我哥连高中都还没毕业。我用水把手上的泡沫冲了干净。

  然后朝着我哥走去,伸手把他抱到了桌子上,拢到了怀里:“来得及,你好好去上课,到时候来公司帮我忙。我明天就找个阿姨,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好好去学。”

  沈言闷在我的肩头,鼻子蹭在我的颈侧,瓮声地说了一声好。

  ......

  冬天悄无声息地走近,漫天的大雪纷落而下。我一下飞机,就开着车火急火燎地回家,今天是我哥的生日,没想到飞机会延误,如今时间快到十二点,

  我看着副驾驶的礼物,越发得心急,祈祷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

  我基本是冲进家门的,把坐在沙发等我回来的沈言吓了一跳。

  “怎么了?”

  我看了一眼时间,还好来得及。脱掉鞋子就往哥身上扑,然后趁着最后一秒吻了上去:“生日快乐,哥。”

  忙着和我哥接吻,礼物还是慢了。其实礼物很普通,不贵重,我自己编成的一条黑绳手链,和我手上戴着的差不多,里面也有我的头发,我有私心,想让沈言和我带一样的东西。

  沈言很满意,拆开了就带上了,然后认真地看着我说道:“沈秋寒,生日快乐。”我满脑子都是我哥生日,完全把我自己的给忘记了。

  我哥说完就牵起我的手往房间里走去,不知道为什么,在我哥牵起我手的那一秒开始,我的心脏“砰砰”地跳得很快。

  还没到门口我就闻到了一股花香,脑子里有一个想法冒了出来。

  门锁转动,“咔嚓”一声,缓缓打开。

  我们都是男人,都不浪漫。

  眼前是好几束玫瑰,每一束的玫瑰,一株紧贴着另一株基本上没有空隙。沈言有些害羞地挠了挠头:“两个大男人,这样怪不好意思,而且现在都不流行玫瑰了。但是我想着,我欠你的十年玫瑰总要还给你的。”

  我听着我哥说的话,慢慢地走了进去,眼里红红的一片,是花的颜色。

  “还有……”我哥有些紧张,笨拙地从自己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正方体,上面有黑色的细绒。然后所有的东西都一点点放慢,我哥慢慢地单膝下跪,缓缓地打开,里面躺着一枚戒指:“这……戒指是我自己的……自己做的。”我哥因为紧张说话不太利索,他只能轻咳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和你那枚是一模一样的。”

  我全身不能动弹。

  我哥把戒指拿了出来,我这才看到我哥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我再熟悉不过的戒指,十年前我曾幼稚得想靠这枚圆圆的东西套住我哥,十年后我哥主动把戒指戴在了自己手上。

  “你,你怎么找到的?”嗓音不知何时变得浑厚,像是有东西咕噜咕噜地在转动。

  “我找了半天,才找到的,还不小心打翻了你的酒。”说完沈言摆了摆手,“这不重要。”

  我看着我哥,我感觉我的心脏就要跳出来了。

  “沈秋寒,你愿意嫁给你眼前这个人。无论怎么样都爱他,都对他不离不弃吗?”窗户没关,纱帘被吹得鼓鼓的,有雪慢悠悠地飘进来,屋里的玫瑰香随着这阵风淡了不少。

  我愣怔了良久,才伸出手,我哥小心地把戒指套在了我的手上,然后站起身,拽着我的领子霸道地往下一扯,柔和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现在新郎可以吻他的新郎了。”

  一个吻就印了上来。

  “秋寒,戴了这枚戒指。我们就不是情侣,是一辈子的夫妻了,不对,一辈子的夫夫了。”

  我点了点头。

  “以后每天都会有玫瑰。”

  我看着逐渐模糊的沈言,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抬手揉了揉湿漉漉的双目。

  我点了点头。

  “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

  我捧起他的脸,用力地亲了亲。

  “哥……”我哽咽地说道,“我爱你。”

  “我也爱你,从见你的那一刻就爱你了,比你还早地爱上你了。”

  ——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还有几个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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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b:南木子鱼

  下本《我在冬天醒来》真骨科,重生文,年上攻。

  文案:

  楚遇死在了哥哥婚礼的那一天,他割下了纹着哥哥名字的那一块皮肤,毫无负担的送到了楚莫秋的婚礼现场,没有任何犹豫的从楼上跳了下去。

  他清楚的知道,这样的死法一定很丑,可他就是要让楚莫秋永远忘不了他,他要用最惨烈的死法,让他哥哥一辈子都无法走出他的阴影。

  死前回忆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他哥哥的脸。只是楚遇没有想到,自己会重生。

  楚遇曾经对他哥哥说过,哥,你能陪我去看雪山吗?

  后来他又说,哥,我想去看雪山。

  (文案可能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