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穿越喜当爹>第103章 道是人间最美,莫过人间烟火。

  夜渐深,寒转浓,萧萧寒风,惊颤了破蔽的窗棂。

  翻身的瞬间,小满的脑子闪现过很多的画面,各种的,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走,前方看不见的迷路,会有谁来替自己拨开迷雾。

  隔壁屋里传来几声咳嗽声,小满起身,掌起灯,“娘,没事吧?”

  屋内传出来缓慢的一声,“没事,你去睡吧,早点睡吧。”把手里染红的帕子连忙叠起来藏进了衣袖。

  小满还是不放心,贴着门说:“娘,明天我带你去镇上看看吧。”

  “咳,咳,不用,你这孩子,花那钱干啥,娘没事,快去睡吧。”闷声咳嗽了几声,胸膛被震的像是撕裂般的疼痛,像是肿胀的难受。

  捂着胸口大口的呼了几口气,窸窸窣窣的躺下了,鬓角落下来两捋花白的头发。

  娘亲咳嗽有段时间了,最近咳嗽的是越来越频繁了,小满思索着,还是去看看的好,别是落下了什么病根,吹灭了灯,翻来覆去的直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今日里是季玉书上学的日子,吴小刚把能准备的都准备了,就连给同伴分食的零嘴也给季玉书的小背包里装了好多。

  有一种送孩子上学,又怕他在学堂被人欺负,又怕孩子胆小怕事,又怕他惹是生非。

  话说小时候他就怕老师,现在依然是,之前只是请了个家教,倒还好,现在正式升级为家长,心里居然忐忑起来了。

  “你去了之后要好好听先生的话,要认真学习,不能惹事。”

  季玉书抱着自己的书包笑着点点头,“会的,小爹爹。”

  “小爹爹跟你讲,要是想尿尿就直接举手给先生说,不要憋着。”

  “你不要紧张啊,上个学有什么好紧张的,你想想还能认识好几个小伙伴岂不是很好。”

  季玉书抬眼看了一眼颤抖的手,哀叹了一声,“小爹爹,我没紧张,是你手在抖。”

  “啊,我没有紧张,我紧张什么?”

  吞咽了下口水,还是紧张的,怎么送孩子进学堂,他还是不放心,各种不放心。

  到了学堂,眼看着两个孩子进去之后,悬在心上的石头才稍稍落地。

  天气回暖,草长莺飞,最该是踏青的日子。

  墨姜回了京城,生活的滋味好像少了些什么,又好像继续进行着。小满没有传过来讯息,也不知道现在过的怎么样。

  季荷花来到了镇上,流产了孩子,生活突然就发生了些翻天覆地的变化,在镇上住了一个月有余,季荷花便不再回去了,在镇上找了个活计,

  一年的时间,季家一大家子,实现了阶层跨越,从只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工,霎时间变成了城里有脸面的人物,季君衍跟吴小刚两人出去,各个都是笑着点头,季顺年在学堂的日子也好过了,没有人欺负了。

  时间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今天,春风入暖,吴小刚在这个世界待的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旦忙碌起来,入账的欣喜,暂时让他忘却了另一个世界的人和物。

  离开家的日子久了,他会格外的想念家里的一大两小,婉月的黏黏糊糊,玉书的害羞贴贴,好像越来越像是一家人了。

  时间好像走的越来越慢了,又好像走的越来越快了。

  小孩子的身高一天天的拔高,玉书越发的少年意气风发,婉月更是出落了的亭亭玉立。

  他跟季君衍牵手走在夕阳余晖的小道上,忆往昔,原来争争吵吵不知不觉的又走过了四个年头。

  来时是迷茫和慌乱,以及对身边人的寄托,日渐的相处,从不认识变成了相伴。

  他不想承认,但是自己是这个时代历史的经历者见证者,他来时的贫穷到现在的日渐繁华,大庆村的人不再执着的在地里刨食,总有一个出去挣钱养家,大庆村逐渐变的不再落败。

  手指穿过路边的杂草,指尖沾染上冰凉的感觉,吴小刚笑着转头问季君衍,“要不要回家?”

  “好。”身边人传来坚定的回答。

  一同牵手走过来时的道路,夕阳西下,落霞散落满天,季婉月跟季玉书前方笑着跑过来,脸上渗出细密的汗水,满是青春天真的脸上,他好像看到幸福的模样。

  “呜哇,小爹爹,我看到好大一只蝴蝶,特别漂亮。”季婉月摇头晃脑的用手比划着,“哥哥不让我抓,说是看看就好,天地才是它应该遨游的家。”

  说着瘪下嘴角,恨恨的看了一眼季玉书,“可是真的很好看。”抱着吴小刚的胳膊撒娇。

  吴小刚笑着点点季婉月的鼻尖,“你啊,都这么大了,还这么爱撒娇。”

  “再大,我也还是小孩子。”婉月嬉笑着张开落了一颗牙齿还有些漏风的嘴唇反驳道。

  刮了下婉月的鼻尖,宠溺的说:“你个小豁牙子。”

  “哼,你就说我,哥哥也是豁牙子,哥哥比我还多。”

  季玉书加进来,“什么呀,但是我说话不漏风,略略略...”

  婉月脸顿时黑下来,摇晃着吴小刚的胳膊,“小爹爹,你看,他烦人。”

  看着两个孩子的嬉笑,终于还是体会到了什么孩子还是自己带的亲,养大他们吃了不少苦,现在看着心里满是慰藉和开心。

  玉书以前不爱说话,现在也变的活泼了起来,在学堂认识了不少好友,隔三差五的就带朋友来玩,小小年纪骑射却很优秀,逐渐变得像个小男子汉了。

  婉月的性子比起之前收敛了很多,还是很活泼,也是不害臊的跑过来跟自己说她有喜欢的人了,以后一定要嫁给他,吴小刚笑着拒绝,等长大了再说吧。

  两个人一手一个牵着,一家四口走在路上,好不羡煞旁人。

  晚风吹过,季婉月甩着手里的狗尾巴草,用上面的毛毛草划过脸庞,“小爹爹,我以后想当个医师,悬壶济世,用自己的双手去救人。”

  “挺好的啊。”

  低头给婉月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笑着说道:“还记得在这条道上,之前的你是怎么回答我的?”

  眨眼转头望着吴小刚,嘴角咧开,“忘了。”婉月笑着后仰了下。

  “你说以后你要嫁人,还说嫁给村里的狗柱。”

  正在笑的后仰的小女孩瞬间瞪大了眼睛,捂住自己的嘴唇,“怎么可能,我看着那么像胸无大志之人?”

  看着无比认真的小爹爹,眉头皱起拉出来长长的一声“咦”,停顿了下,扑上来抱住吴小刚,埋进吴小刚的胸膛使劲蹭了蹭,“小爹爹,我好喜欢你啊。”

  “?”

  “谢谢你教我,放在以前,可能我真的会嫁给狗柱吧。”婉月深思的摇摇头,“我不要过那样的生活,才不要。”扎起来的马尾随风飘扬,小女子学着戏本里的动作,一撑手,一叉腰,一跺脚,“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就要做哪悬壶济世的女医师!”

  “好,爹爹相信你。”揉了揉婉月的头顶,再次牵起婉月的小小手掌,感叹着说:“你都这么大了啊。”

  道是人间最美,莫过人间烟火。

  “整理好东西,明日里去你娘亲坟前祭拜。”睡前吴小刚又是叮嘱了一番。

  “知道了,小爹爹,收拾好了,放心吧。”季玉书拨开窗子喊了一声。

  躺在床上的时候,还在想自己刚来的时候,狭小逼仄黑暗的屋子,本不想重新翻修,但人的劣根性就是在一个地方生活了的久了,就想去乡下看看,这样来回,前些年还是找人重新修了个院子。

  这样就可以常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