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十,及冠时你取字逍遥可好?”◎

  实际上, 央酒的确遇到了点麻烦。

  *

  人生在世,总干过几件缺德事,得罪过几个不好惹的人物。

  尤其对道士来说。

  每当死到临头时, 他们总会绞尽脑汁找出一种方式,瞒天过海, 遮掩因果, 防止被人算出墓地所在,刨坟挖尸。

  老道士同样如此。

  他为自己的坟墓布置出风水因果完全相同的两个地方,一为阳,在明处,一为阴, 在暗处,真假虚实之间, 实在难寻。

  穿越了不知多少城市与树林,昨天上午,央酒终于在一片野草没人头顶的荒原找到了老道士真正的坟头。

  历经近千年, 坟被埋得不浅。

  在地面定到位置,还需向地下潜入三十六米,方才进入坟墓内部。

  不止如此。

  墓里四通八达,道路弯弯绕绕, 还尽是些没用的机关。央酒臭着脸, 边走边在心中嘀咕。

  这臭道士埋人真是麻烦。

  这坟里的路,比他经常绕成死结的根都还复杂。

  还是现代人类简单, 死后烧成灰放进小木盒, 再朝一块黑色石碑底下一放, 埋葬之事就算完成了。

  幸好他是颗树。

  一颗伟大的千年槐树, 认路功夫好得简直天赋异禀, 十分顺利地找到了主墓室。

  一路以来,除了找坟头,央酒还在思索另一件事情。

  这道士死透没?

  死透了还好,反正已经变成棺材里的一幅尸骨,他去把棺材掀了,将约定好的槐花酒倒进去,走个过场就好。

  万一没死透,那可就……

  “你可算来了呀!”

  石门刚一推开,阴暗浑浊的地下石室内便穿出一道年迈的嗓音。

  央酒僵硬抬头。

  道士确实没死透,化成一缕鬼魂,此刻正坐在自己的棺材顶喝酒。他回首望向门口的妖,白发白眉,一身破道服,模样与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没多大区别。

  很显然,道士离开后不久就死了。

  “哎呦,眼睛变色啦?”

  “哎呦,木心真的没啦?”

  “哎呦呦,还有一年时间,山神大人不会是提前来认输的吧?”

  “是谁信誓旦旦说‘我不可能改变’来着,老夫年纪大,记性不好,你还记得吗?”

  一连串的惊叹从老鬼的嘴里吐出来,那副幸灾乐祸的嘴脸相当欠揍。

  臭嘚瑟!

  央酒捏紧拳头,脑袋里足足闪过三百遍宋疏的笑脸,这才忍住没揍鬼。

  他凭空变出一瓶酒,朝鬼扔出去。

  “给。”

  老道士接过来,定睛一看。

  透明玻璃瓶上贴着一栏明黄的纸,上书夏牌槐花酒,净含量500ml,酒精度数52。旁边超市标价还没揭,生硬的机械墨印写着“29.9元”。

  “你竟然拿这种东西糊弄我!”

  “糊弄你什么了?”

  央酒轻哼,理直气壮:“‘用槐花酿一坛酒带来给我’,我记性好,这就是你当年的原话。”

  “这酒不是酿的?”

  “这酒不是槐花酿的?”

  “还是这酒不是带来给你的?”

  一连三问,差点把老道士问吐血。他低头沉默,反思自己言语如此不严谨,竟被一棵树钻了空子。

  良久,鬼叹了口气。

  “真是一点便宜也不让占。”

  央酒乌瞳一扫,确认这鬼已经接受的这样的结局,扭头就往外走。

  事情结束,该回家了。

  现在刚好是午饭时间,给宋疏打电话,顺便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知道后他一定会特别高兴,高兴地多吃两碗米饭!把早上没吃好的全都补回来。

  妖脸上情不自禁挂上傻笑。

  他喜滋滋拿起手机,刚拨出电话,一道阴风刮过,掌心的手机凭空消失,后方旋即传来老道士夸张的声音。

  “哇哦~”

  央酒的脸瞬间拉下来。

  *

  这道士生前难缠,变成鬼后竟仍然难缠,央酒花了好大功夫才抢回自己的手机。

  可宋疏已经挂断电话。

  现在这个时间点他应该在做饭了,之后人类要去好好吃饭、认真午睡、开书店直播,一点儿空余时间也没有。

  再想听见他的声音,至少要等到晚上。

  到晚上!整整五个半小时!

  央酒真的有些生气了。

  他捏着手机,一身白衣立于浓黑的地下墓室,语气愠怒:“你是不是活太久了,想立刻魂飞魄散?”

  一旁的鬼喝着味道十分不怎么样的槐花酒,态度怡然。

  咕嘟咕嘟,半瓶下肚,他才缓缓开口:“用不着你动手,我快到时间了。”

  是的。

  时隔近千年再见老道士,他又快死了。央酒一眼便看得出,只是这次没有直截了当说出来。

  他皱着眉站在原处。

  老道士越过黑暗看向妖,不知为何笑了一声。他唉声轻叹,拍拍自己旁边的棺材板。

  “槐树。”

  央酒侧目望去。

  “来坐会儿吧,听我说完故事,教你如何用手机看见他。”

  这是妖不曾学会的技能。

  央酒抬眸盯向棺材板,有些心动。可回去见宋疏更重要,而且这种事情用手机问什么都知道的搜索引擎就行……

  乌瞳转动,漆黑深处映照出一双缠满红血丝的浑浊眼球,暮色与死气缭绕。

  央酒想了想,飞身踩在棺材板顶。

  他垂眸命令:“讲。”

  *

  该从哪里讲起呢?

  老道士名张适,字逍遥,号清静散人,出生于一没落的王侯世家,天赋卓绝。母亲刚有身孕,名满天下的道士便络绎不绝要来收徒。

  “此子天赋,千年难遇。”

  这句话,是一切悲剧的开端。

  道之一途讲究三缺五弊,天赋越好越不得善终。

  张适出生之前父亲战死,出生时母亲难产,乳娘、丫鬟、书童、护卫、地位、万贯家财……无论人或物,凡是叫他在乎的,皆要离他而去。

  这种痛苦,张适自幼便知这是他的命运,更是自幼时时刻刻便在经历。

  三岁?五岁?

  不知何时麻木已经爬满他的感官,鬼怪、道法、天机、演算便是他生命的一切。

  “直到认识了她。”

  墓室里,老道士浑浊的眼球里罕见地闪过一丝生机。

  十二岁相识,勉强算青梅竹马吧。

  她叫荼靡,许荼靡。

  这名字意味不好,却是她自己起的,因为喜爱荼靡花。

  人如其名。

  荼靡容貌清雅秀丽,能歌善舞,白罗裙旋转间,宛如一朵洁白的重瓣荼靡在枝头层叠绽放。

  她总是乐观的。

  从不在意张适口中天煞孤星命格。

  任何人在她眼中都是好人,任何事在她眼中都是好事。见证花开也笑,路遇暴雨也笑。

  那天两人躲在废弃的十里亭,雨水泼盆似的从瓦檐往下落,周围土地变成了猪最爱的泥浆。

  “你为何总皱眉呢?”

  荼靡由初见的小丫头,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她坐在亭内的石凳上,环抱花篮,歪头瞅着少年的眉评价道:“能夹死一只偷油婆。”

  想象一只蟑螂夹在眉心,张适一阵恶寒,表情也放松下来。

  荼靡拂着篮中绽放的花说:“别想着生病怎么办,也别想该如何回家。”

  “阿十,花开便赏花,雨来就戏雨。这世间太大、太沉,你一颗心装不完,我总怕你把自己压死。”

  张适默然垂首望向荼靡,而少女带着娴静地微笑,透亮的眼睛里映着连珠落似的雨滴。

  她忽然轻呀一声,猛然转眸望来。

  张适来不及躲,直直对上那双充斥着生命力的眼睛,只听那珠翠落盘般好听的声音说。

  “阿十,及冠时你取字逍遥可好?”

  及冠那日,荼靡赠信寄语:

  「愿你入海化鲲,鹏展长空。」

  「愿你逍遥游世间,万事不坠眉头。」

  相识八年,许荼靡依旧快乐完好如初见。那天晚上举着信纸,张适指尖都在颤抖,他第一次有了可以改变的想法。

  人可以改变。

  命亦可。

  命运夺取了他之生命的色彩,一朵洁白的荼靡之花却在末路指引。

  以白为引,百花入命,斑斓多彩。

  后来,红袍灼日,荼靡为妻。

  他白得三载逍遥。

  *

  自古以来,人类休习道法,其他生灵走妖途。

  为妖者修行缓慢,寿命悠长。

  与之相比,修道者速度一日千里,寿命方面却只能说是延年益寿。

  道之一途,张适自负,几乎是天赋自带的直觉令他一直研究修道者的长生之法。

  成婚以后,荼靡羸弱,经常小病不断。每次看见她被病痛折磨,张适便心痛不已。

  即使修得长生又如何?

  若无荼靡,又何苦长生?

  想透这一点,张适便又将精力转到研究如何同时延迟一名普通人的寿命上。

  翻阅典籍,苦思冥想,呕心沥血,他终于找到一个方法。

  这方法需要海量不同于人类的纯净生机。此间能提供这样的生机又有可能被得到的只有一样,千年木心。

  张适掐指一算。

  多巧,大陆西南山脉中便有一颗刚刚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