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也见过一只妖怪。◎

  这一年的春节在元宵节的汤圆中彻底结束, 书店的生意逐步走上正轨。没有多好,也没多差,在小镇上足够生活。

  晚春四月, 风筝大会。

  五月庭院,槐花满树。

  八月盛暑, 烈日炎炎, 宋老三说要改种西瓜。

  十月长假,陈东毅带着阿婆回来了,鹿英也归来,陪他一起过生日。此后又一个冬季降临。

  胖哥那次相亲很成功,相处一年后两人结婚。喜乐响彻小镇上空, 祝贺的红拱门一路铺到镇门口。

  小小高考发挥很好,去了他的母校。

  王铃与宋老三思考很久, 决定不跟去那个大城市生活。因为女儿长大了,需要放手任鸟儿飞翔。

  一季又一季。

  三年又三年。

  胖哥的孩子都大了,去河边钓鱼钓到一半, 便匆匆起身说要送孩子上学去。凌晨的金水河畔,便剩下宋季与宋疏两个人。

  宋季悠悠问:“也不谈恋爱,等谁呢?”

  宋疏望着水中的鱼漂微怔。

  他轻声反驳道:“反正不是你。”

  对方哼笑。

  又一年五月,立夏与小满之间, 天气处于经常炎热, 偶尔凉爽的阶段。今日气温适当,长袖衫不冷不热。

  宋疏放下鱼桶, 坐到屋檐底的石阶。他两手撑着脸颊, 昂首望向院子里遮天蔽日的巨大槐树, 洁白花串迎风晃动, 漂亮得像水彩画。

  好像已经十年了。

  “你还要我等多久?”

  幽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宋疏微怔,他好像还没把心里话说出口。不再年轻的男人转眸望向右侧,已故的江奶奶浑身黑气站在自己面前,苍老的声音质问:

  “十年了,博尔赫斯的书为什么还没给我!为什么?!!”

  柔软的床铺上,漂亮的青年猛地坐起身。他喘着粗气,琥珀色眼眸呆滞地盯着空气,不知今夕何夕。

  卧室的空调呼呼送着暖风。

  室外一片银装素裹,显然还是冬日。

  宋疏不确定地从枕头下摸出手机看日期,确认现在是正月初十,并没有过去十年。

  他赤脚走到窗下,透过玻璃望向外面正常大小的槐树,二月份的天气连绿芽都还没发。

  明明只说去灭个虫而已。

  十多天了,就算是他也能灭干净了。

  两千岁的大妖,呵。

  宋疏磨牙,面无表情地转身,换上冬衣去洗漱。早饭以后,他调出江奶奶的信息,给她打了个电话。

  “江奶奶,您要的那本书到了。有空来拿吗,没空的话我去送给你?”

  “哎呦,过个年我都忘记了。今天去县城,晚上路过去拿。”

  “好的。”

  嘟嘟短促的两声响起,电话挂断。宋疏独自坐在柜台里,清晨的书店宁静清幽。

  他长叹一口气,双手交叠趴坐在桌面,好看的半张脸埋进羽绒袄的袖子。

  梦中十年让他依然恍惚。

  还未完全走出来。

  金色阳光自敞开的门框照进来,满架的书脊在飞尘间仿佛会发光。呆滞片刻的青年一点一点,将露出的眼睛也迈进臂弯里,只余下一个青色发旋。

  风过,一缕呆毛竖起晃动。

  “今天营业吗?”

  熟悉的声音响起,宋疏猛地起身,看见张成权已经站在门外,身后思慕拢着白披风,微微欠身。

  “营业。”

  宋疏起身,扬起唇角微笑:“您想要什么书?”

  “没事,我随便逛逛。”

  张成权背着手迈进书店,扫视一圈,径直走向文学区。

  宋疏缓缓坐下,单手撑着脸颊看老人选书,逐渐脑子又开始发呆。

  视野中突然冒出思慕放大的脸,青年猛然回神。

  “公子最近似乎没什么精神。”

  张成权还在旁边,宋疏总不好直接开口与她聊天,便拿出手机在备忘录上打字给她看。

  「可能是前几天太忙,还没缓过来。」

  女子扫视屏幕,想起上次演奏会之前那次见面,关心道:“最近可有好好吃饭?”

  宋疏想了想,含糊回答:「差不多吧。」

  主要是之前央酒就等同一个全自动吃饭报时器,到点就要放下一切去吃饭,他便习惯了。

  最近偶尔会忘记早饭或晚饭。

  听到这回答,思慕浅声轻叹:“人类是很脆弱的,公子要好好保重,活得长久一些,妾以后也能偶尔来找你排解无聊。”

  宋疏轻笑。

  「我努力。」

  张成权也选好了书,一本《牡丹亭》被送到眼前:“就它吧。”

  宋疏接过:“好。”

  古朴的棕色硬质封面打开,首先是一张插图,写意的梅花树下,身着昆曲戏服的一男一女对面相望。

  翻越出版说明,便是汤显祖的题辞。其中最出名的那句“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①”,便是出自此处。

  坐在院子的阳光里,张成权翻开自己的新书爱不释手。他指着其中一行,与身边的青年感慨:“我却最爱下面这句。”

  宋疏偏头去看。

  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①。

  牡丹亭全名叫牡丹亭还魂记,对于整个故事来说,这句自然是灵魂所在。宋疏颔首,抬眸却发现老人目露怀念。

  或许对他来说,这句还蕴含着曾经的什么故事吧。

  “你那个朋友。”

  张成权端着书,忽然又开口:“那个白头发朋友,他是妖怪吗?”

  “!!!”

  被这样直白问,宋疏眼眸闪过一丝震惊,好几秒找不回声音。他转过头去,咳了一声笑道:“他只是——”

  刚准备拿出之前那段中二病说辞,张成权便又出声了。

  “别害怕,也别多想。”

  不知想到什么,老人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贴海报那天,他见到我说了句人类老头,我就猜他应该是只妖怪。实在好奇,就多问了这一句。”

  宋疏脑袋缓缓转回来,他望着坐在阳光里的国字脸老人,那张常年严肃的脸上流露温情。

  他迟疑问:“您也……”

  “见过。”

  张成权肯定地回答:“我曾经见过一只妖怪,爱慕过她。”

  宋疏微怔,下意识转眸看向一旁白披风里的思慕,清丽女子弯眸微笑,葱白的指尖拂过老人的黑白相间的发丝。

  *

  他们相遇在几十年前的一个冬天。

  冬日与初春的交界,冷冷的雨刚下过没多久,那时的许多人会选择去山林中采山货。

  木耳、地衣或是蘑菇。

  野生的菌类放在锅中随便炒炒,鲜香得很。

  张成权喜爱地衣,但这东西不适应寒冷,春夏最多,冬天鲜少能有。

  后山林靠近小镇的地方都被光临过,只能朝深处走。他本来只是想找些蘑菇,没想到在枯木枝下发现了地衣。

  不知不觉,一路向里。

  那是一片水杉林。

  笔直的枯树干下,赤色红菇一朵接着一朵连成片。穿着绯色古装的女子平躺在菇群中央,顶空阳光照在玉白的脸颊,美得不似真人,更像精怪。

  睫毛微颤,她缓缓睁开双眸。

  浅褐色的眼睛里映着手足无措的青年。

  眨眼之间,女子来到他面前。确认与之对视上,她莺声婉转:“人类,你能看见我?”

  张成权喉结滚动。

  望着咫尺之间的美丽面孔,他脸颊烧红,后撤一步问:“你、你是蘑菇吗?”

  女子微怔,轻笑声响彻无人的山林。

  这便是他们的初见。

  女子告知,她名思慕,是一只红狐。与家中爷爷赌气,离家出走,游玩至此。

  本来等春天一到,她便要换个地方了,没想到突然遇见可以看见妖怪的普通人类。思慕拍手,直呼有趣,让他多来这里找她玩儿。

  青年很听话,农忙之余得空便会过来。

  来时他总会带些东西,有时候是他做的饭菜吃食,有时候是些收音机、随身听一类的新鲜玩意儿。

  听着磁带里播放音乐声,思慕好奇地屈指敲了敲:“人类也会妖术了?”

  张成权好笑:“应该说是技术。”

  狐妖听不懂这些,她只是翻动着会唱歌的盒子,饶有兴致。

  一旁人类青年坐在已经长满青色草地的小坡上,偏头认真注视着她,清晨露水湿重,打湿了她的乌发。

  下一次来时,张成权带来一件披风。

  洁白无瑕,布料柔软。

  人类说,这是他亲手做的。

  思慕很喜欢,披在身上在杉树间凭空飞舞,像一只翩飞的美丽蝴蝶。

  落到地面,她弯眸说:“谢谢。”

  望着她的笑容,张成权也跟着扬起嘴角。他跨过蓝紫色的喇叭花,迈步来到狐妖面前,伸手为她带上斗帽。

  “这样就不会被露水打湿了。”

  此后多年,张成权回忆时总会问自己,明知那是一只狐狸化成的妖,为什么还会喜欢上她呢?

  答案总是模糊。

  思来想去,喜欢思慕好像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汤显祖《牡丹亭》。

  昨天头疼睡过去了,半夜两点爬起来码字,都是自食恶果罢辽,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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