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云扔下黑子,叹了口气:“我又输了。”

  李寻欢微笑:“不错,你已学会在心里计目了。”

  “一把年纪了才学会数目,这是值得夸奖的事情吗?二哥,你总该让我一回吧?”

  李寻欢慢慢将棋子捡回盒中,乌黑的棋子衬得他的手更加白皙修长,李寻欢的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每一个江湖高手都知道一定要爱护自己的手,决不能让它在使用的时候,受到一丝一毫的妨碍。

  李寻欢淡淡笑道:“下棋若是刻意让你,那还有什么意思?”

  “也是。”薄云亦是一笑,直起身子,又来了精神:“来吧,再下一盘,这次我肯定能少输几目!”

  李寻欢失笑:“旁人下棋,莫不是以输赢为准,唯有你,少输几目子,便沾沾自喜,似乎赢了一样。”

  “那是自然,”薄云倒也不赧然,大大方方道,“我不与别人比,就与自己比,少输几目,便是进步,为何不高兴?要不然,与姐姐相比,我琴、棋、书、画,没有一样能拿得出手见人,岂不是早八百年便羞死啦?”

  李寻欢含笑:“你姐姐……你自然不用与她相比,她……”话未说完,他却又顿住不说了,伸手摸向车厢角落,摸出个酒瓶,一晃,空的。

  “不用找了,我早已将你车里的酒全送给梅二先生喝去了,车里的几个酒瓶,都是空的。要喝酒,是一滴也没有。”

  李寻欢一怔,随即笑道:“送给梅二喝,总比被你倒掉好,这酒总算有个好去处。”话虽说得轻松,其实他的肚子、喉咙、嘴巴都在直发痒,让一个酒鬼在这漫漫旅途中,滴酒不沾,这简直是要人命的事情。

  薄云亦知晓这位二哥的酒鬼习性,寻欢寻欢,无酒不欢,但此时她也只能狠下心肠:“二哥,你也别怪我管你太严苛,实在是这药,万万不能与酒同服,不然药性大减,我们的三年心血,可就全白费了。”

  “药?”

  “药。”薄云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包,三层布包揭开,露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来,看得出她很是宝贝,保护得如此小心翼翼。

  “内有药丸十粒,一日服一粒,十日之后,你的病虽不可痊愈,但咳嗽之症必会好转很多,”薄云打开瓶塞,倒出一粒黄豆大小的白玉般的丸子,“小小一粒药,却花了我好些时间去采集药材,其中以殊胜柯子这味药最为难得,姐姐亦是翻遍药典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方子,小心仔细地做出来,一共就这么十颗,一颗也浪费不得!”

  李寻欢有些怔然:“诗音……钻研岐黄之术?”为了他?

  “人总是会变的,不学点本事,在外面怎么能过得好呢,”薄云垂眸,倒了一杯热水,化开那药丸,递给他,“二哥,你多念着点她的好,勿要再负她。”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左脸,光滑如玉,手是根本摸不出那丑陋的纹路的,薄云叹了口气,低低道:“我的样貌如此,怕是一辈子也不会嫁人的,但我总希望你和姐姐能……我们两姐妹,总要有一个人幸福吧。”

  李寻欢忽然觉得咽下去的那杯药汁无比苦涩:“是我没有用,当年才会让你被人下蛊。”

  “你在说什么啊二哥,又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薄云讶然地抬头:“我是心甘情愿的,那人说了,有得必有失,我又想要百毒不侵,又想要容颜完美,那岂不是太贪心?”

  “不过那人也实在太难找了,”薄云叹了口气,竖起两根手指头,“十多年了,找两个人,却连一个也找不到,相比那个狼崽子,我追踪的能力是不是太差了点?”

  关外的风雪已令人迈不开步,但在这彩云之南,气候依旧温暖如春。

  “妈,为何今年我们要来这里过冬?”八、九岁的孩子,红红的脸蛋,讨喜的小酒窝,坐在椅子上,两条小胖腿前后一晃一晃。

  正在翻晒草药的女子,一身浅蓝的衣裳,身形纤细而瘦弱,有些男人或许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但不得否认,这名女子的风神和气质,实在是无可比拟。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能使人感觉到她那独特的魅力,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无法忘记。

  这样的女子,即便韶华已逝,容颜衰老,却仍然是美人。

  “你不喜欢这里吗?”女子的声音,又温柔,又动听,含笑侧头,望着自己的孩子。

  “也不是不喜欢,但我更喜欢在家里过冬,毕竟很快就要过年了嘛,我还想和小明他们一起放烟火的。虽然我们那儿比这里要冷一点,可是也是塞外江南!”孩子提起自己住的地方,大而明亮的眼睛更有神了。

  “今年可不行,”女子摇摇头,“我身体不好,你小姨只要冬天不在家,一定不放心我在塞外住着,这你还不知道?”

  “有我嘛,我会照顾你啊,”孩子拍拍胸脯,看见院外走来一人,眼前一亮,“还有厉爷爷!”

  女子笑道:“你年纪还小,厉爷爷年纪却已很大,无论是你们谁,我都不愿意多添麻烦给你们。”

  “老家伙年纪是有点,但腿还迈得动步子,牙还能嚼得动牛肉,不老,不老。”从外头走进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脸上的皱纹不少,脸色却很红润,没有胡须,身骨看起来确实健朗得很。

  “厉爷爷!”孩子一下子从椅子上蹦下来,拿起木头小剑就往外跑:“快来,今天要教我哪一招?”

  “今天嘛,待会再说,”老人笑呵呵道,“我与你母亲有几句话要说,你先自己出去,绕着前头那座山跑上三个圈,然后回来再说。”

  “又是不能让我听见的事情啊,”孩子嘟了嘟嘴,有些失望地叹口气,“唉,好吧好吧,你们大人真麻烦。”

  望着孩子迅速跑远的背影,女子拿帕子擦了擦手,给老人倒了一杯茶:“厉叔今日去集市,可是听到什么消息了?”

  老人从怀中掏出一封信来:“夫人,这是驿站今晨送来的信件,云丫头寄来的,内容是什么,我并未看。”

  女子揭开火漆,信上的内容并不多,女子本可一目十行,但却看了足足十分钟也没有放下。

  老人问道:“云丫头可是在信上说了什么要紧事?”

  女子神色有些怔然,摇了摇头,随即又点点头:“是,也不算是 。她已遇见他了,正随他一同去中原。”

  “哦?”老人摸了摸光秃秃的下巴,笑道:“既然相遇,那可是好事,不若我们也动身回中原,与云丫头汇合?”

  “这……”女子犹豫片刻,手里捏着那张信纸,轻轻摇了摇头:“我并不想这么早便见到他……”

  “早?老朽却觉得十年不早了哟,”老人摇头笑笑,“也罢,夫人若不愿意去,老朽就在这里继续陪着夫人便是,中原那边的有趣事,在此地听听说书人讲出来,也倒不错。”

  女子抬头:“什么有趣事?”

  “梅花盗啊,”老人笑呵呵道,“能引起我的兴趣,自然是梅花盗。”

  “梅花盗?!”女子霍然站起,比常人所想象的要吃惊得多:“怎么可能?”

  老人颌首道:“不错,近来江湖中最热的事情,正是梅花盗重出江湖。三十年前,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不知为何,老人的语气中竟有几分奇异的自豪。

  “梅花盗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

  女子忍不住道:“可是他已经……”

  老人颌首:“不错,他三十年前就在江湖上销声匿迹,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所以有九十余家人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老人顿了顿,脸上又露出那种奇异的笑容,继续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女子听得似有些入神了,可待老人说到了这里,她却轻轻摇了摇头:“有人假冒梅花盗在兴风作浪,连真实姓名也不敢透露,反倒借人三十年前的名声,宵小之辈。”

  “宵小之辈?”老人眯了眯眼:“依老朽看,是胆大妄为之徒才对。夫人可知,这武林中有几件宝贝,其中一样金丝甲,穿上之后,刀枪不入。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故而这金丝甲,忽然成了抢手的宝贝,江湖上,为了这玩意,又掀起风浪了啊。”

  “依厉叔所言,这冒充之人,说不定是故意要让大家乱成这样的?”女子眨了眨眼,想了半天,终是叹了口气:“我不如小乐想这些东西透彻,也对这些事情没有多大兴趣。但我有一点好奇,有了那金丝甲,真能打败你吗?”

  老人笑道:"大家都觉得金丝甲一定能打败梅花盗,认为梅花盗的前胸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但这都只是推测,谁说我一击之后不给自己留退路?我有那么傻?不过确实,我还从没和身穿金丝甲的人打过,倒也不知胜败将会如何。”

  女子道:“那厉叔是否想要回中原一观,看看冒充者究竟是何人?”

  “不必,不必,”老人连连摆手,“梅花盗已死,活下来的只是个糟老头子,何必去凑这份热闹。我只要在茶楼里头听听人说书,讲讲这后续如何,我就满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