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总裁豪门>被丢乱葬岗,我成了首富>第594章 北沟红薯地,北瓜赛牛腿

天良现在回忆这些,就感觉如同全部发生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没办法,他是一个怀旧的人,也是一个极易动情的人,要不然,那个萧远山和何娟,怎么可能走进他的怀里?

本来他觉得自己身患绝症回来之后,人生就已经没什么盼头了,现在好了,不仅盼头十足,而且还有更丰富多彩的人生,这真是让人想不到啊。

现在,他在这梅龙山上,想着以前的事情,总感觉,有着无限的美好。对啊,老爹就在不远处躺着,可能要睡上很多年了。

但是,天良满心思里都是他的种种过往,唉,天良现在想起来,就好像老爹还站在自己面前一样,依然是那样的亲切,什么都跟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

对的,有关老爹种的那一大片辣椒,长得也真的是好,个头大,肉多,而且还不怎么辣,那时候,家里也真的缺菜,再加上水不多,不要说天良家里了,就是庄上其他人家,也都没有给自留地里种多少蔬菜的。

就算南头庄里的那个异姓人家,那个大娘,是来自四川的,人家倒是种了好多搭了架子的长豆角,还种了不少白菜韭菜之类的。

而且,在天良的记忆里,人家还从家里扯过去了电线,买了一个微型潜水泵,从那机井里抽水出来浇这些蔬菜,当然了,夏天的蔬菜只要不缺水,都能长得特别好。

就跟天良家里的这些青椒也是一样的,因为那时候,天是旱,但也不像后来的很多年,一旱就是数月不下雨。

老爹种魔芋和青椒的那几年,整体上还算是风调雨顺,稍一有旱情,老爹还会跟别人合起伙来,用大的潜水泵抽水浇地,所以,那些魔芋 和青椒,都得特别的好。

只可惜没有销路,这个大大地打击了老爹种植这些经济作物的毅力,也让他对人生产生了极大的怀疑,所以,就染上酗酒。

老爹在这一点上,确实过于放纵,以至于后来,酒精都烧坏了脑子。天良记得很清楚,老爹 一大早,从家里拖了青椒或者魔芋豆腐出去之后,每到下午两三点或者三四点的时候,都会推着车子,踉跄走在回梅龙镇的道路上。

而也有很多时候,他把车子给扎在路边上,整个人就倒在那些棉花柴上,或者红薯秧上,呼呼大睡,而他身上的那种劣质酒味,离他很远,都能熏得人站不住脚。

这些时候,不用说,一是他的这些卖品,虽然都卖得差不多了,但是却舍不得花上一两块钱,去哪个饭店买碗面条或者买几个馒头吃。

而去那些代销店里,喝上两提这些散装的劣质烧酒。而天良也知道,那样的烧酒,一提就是二两,两提就是四两,有时老爹甚至还喝上三提到四提。

对于一个没有吃饭,却四处奔波着卖东西的人来说,就算你的身体很强壮,也是顶不住要醉倒的啊。不过,也不知道他在回来的路上是否摔过跤,但是,一来二去,老爹的身子就垮掉了,逐渐瘦下来。

每每想到这里,天良就对这些卖给老爹劣质散装酒的人,恨之入骨,同时发誓永远不沾烟酒,也就是到了现在,他依然坚守着自己的承诺。

其实,老爹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也就是生活在那60-90年代,如果晚个十年二十年,老爹肯定能有另外一番作为。

可惜啊,可惜。现在天良也不是说,为老爹的匆匆一生而缅怀,只是他现在要不是有了这个奇遇,获得了这样的金手指,估计,他也跟老爹没啥两样,说不定,刚刚四十岁就因这绝症而撒手人寰。

唉,真是想不到的事。天良突然就想起来,小时候,家里一到夏天,老娘就会炒那个北瓜做为家里的蔬菜吃。

对于这个北瓜,老娘很有发言权。常常是在种红薯之前,老娘上街赶集,买小鸡的同时,就会买上个两三块钱的北瓜苗,那时的北瓜苗,卖得极其便宜,一毛钱两棵吧。

天良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价,老娘给买回来之后,用箩头筐子擓着,跑到北沟那块地里,从南往北,沿着那地边,隔一段就栽上两棵,然后用炉道灰给点一下,防止那个地老虎过来咬坏这新种的北瓜苗。

北坡地,是天良家一块很大的土地,那块地从南到北,少说也得有七八百米长,整体是一个南窄北宽的梯形,加上老爹用了好几个冬天的夜里,拿铁锹一下一下把地边给加宽很多,以至于边上的河沟,被老爹挖得极深。

正常情况,南地头的河沟,充其量也只有两米深,而到了北地头,最深的地方,竟然能达到八九米深,而且这河沟,恰好经过了一道古河道。

那河道里遗留下来的沙檩被老爹给挖出来了,结果,他就沿着那河道,往自己地里给延伸了一下,把下面古河道里的沙子,全部给拉走了。

天良记得当时,家里叫来了很多人帮忙,老爹用这些沙子,脱了很多砖坯,这些砖坯晾干之后,又拉到梅龙镇三个烧砖窑里,烧十几窑砖头,不过,那些砖头,都是蓝色的。

利用这些砖头,才盖了老家的房子,只是现在已经被果兆华给推倒,盖了小别墅出来。

而北沟地边上的河沟边,现在被老娘种了满满一坡的北瓜。那时的雨水还是很多的,边上是北瓜,沟沿是上老爹种的护土坡的芭茅,还有长得极其高大的蓖麻树。

下面是爬得非常凶猛的北瓜秧,地里种了一地红皮白瓤的红薯。其实,站在这北沟河沟的西岸,由于被蓖麻和芭茅阻挡,就算经过那边的人们,也是看不到下面长的北瓜的。

除非那些北瓜秧不听话,爬到了芭茅棵之外。雨水多的时候,下面的深沟里,就积了半槽雨水,往越北,那水就越深。

那时候,一过星期天,老娘就叫上天良,去北坡地里翻红薯秧。天良对于帮着家里干农活,从来都不推辞,所以,一起擓着大筐子就去了北坡地。

那里的红薯秧长得特别的好,也特别的厚。从南头开始翻,把那些从根部往外发出来的众多红薯秧给翻起来,捋直了,过于稠密茂盛的,再给掐掉几根长藤。

就这样,从南往北,慢慢地翻起来。那时候,雨水是真的多,红薯地里,好像从来都没有见过地面干过,也可能是那红薯秧长得又密又旺。

天良记得很清楚,这红薯秧里,那种各种大小,各种颜色的蟋蟀,就是蛐蛐,多得不计其数,一翻起一窝红薯秧,那些蟋蟀就会跟下暴雨一样,到处乱蹦。

很多都直接跳起来撞到天良的身上,脸上,胳膊上,有的还会展开白色的翅膀到处乱飞一气,很可能这与当时不怎么用农药有关。

而且这红薯地里,那些一跳起来就会飙出一泡白亮亮的热尿的青蛤蟆也是相当的常见。

还有能经常遇到,那些在红薯秧里钻来钻去的菜长虫,也就是没有毒的长虫,这些长虫都很长,而且长得特别的肥,一感觉到有人动了这些红薯秧,它们就会迅速爬跑。

有时还会留下一条皱巴巴的长虫皮,天良见过很多次,不仅仅在这红薯地里有这些长虫,就连棉花地里,包谷地里,绿豆地里,他都见过。

现在这北坡地里,他只是看到过很多已经被雨水浇烂的,几乎腻在了泥土里的长虫皮,却没有看到什么长虫。

可是,在天良蹲下身子,很努力地往北一个劲地翻着红薯秧时,汗水流出来,一下子就腌了眼睛,天良直起身擦眼睛时,就看到那高大的蓖麻树枝杈间,有一条很花的长虫,在那里卧着,好像正盯着一个老扁蚂蚱蠢蠢欲动。

他就弯腰,从下面的泥地里,抓了一把湿泥土,在手里一捏,那泥土就自然成形,然后朝着那花长虫水扔了过去,一下子就砸到了那阔大的蓖麻籽叶上。

哗啦一声,那花长虫一个惊吓,就掉到了下面的北瓜秧里,然后不知所踪。

接着翻红薯秧,边上老娘负责,每到了一窝北瓜秧边,她都会把那些北瓜秧给翻起来,打了顶,然后给顺着地边南北一摆,对于结出来的小北瓜,则是薅一把草给盖上,也算是做个标记,下次来给摘了拿回家炒菜吃。

天良很有记忆,老娘种的那些北瓜,几乎没有圆溜溜的草墩,都是弯弯长长的牛腿北瓜,这些北瓜,如果一直放任它们长下去,一个都能长到好几十斤重。

由于老娘种的北瓜太多,家里根本吃不完,为了让这些北瓜长老,将来能把瓜籽挖出来留种,老爹就特意选了十几个,在这些北瓜下面用铁锨挖出一个不太深的壕沟,留出瓜蒂的部分,其他的用土给松松地掩上。

结果,到了七八月间,红薯都已经鼓出了大包的时候,老娘特意扒出来一个这样的北瓜查看,结果就发现了,这些北瓜,竟然又长大了很多,粗细都赛过边上的电线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