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投之以桃【完结番外】>第97章 祖孙

  到地方了。

  谭明梨走下车,将车钥匙交给笑着迎上来的管家爷爷,朝他温和地点了点头,温声询问了几句家常话。

  管家替她将车开走之后,她这才慢慢地敛了笑容,抬起眼,仔细地打量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宅邸。

  八月底的江城暑气蒸腾滚烫,但这座掩藏在碧幽竹林中的象牙白小别墅却仿佛世外桃源,仍然是清凉而又静谧的。

  精挑细选的怪石砌成层层叠叠的假山,滚珠似的清泉从泉眼里汩汩地涌出来,园子里寂静无声,只有画眉鸟偶尔发出一两声婉转的啼鸣。

  这是上世纪一位巨商的小洋房,现在改建成了谭家的私宅,外观上仍然是别墅,内部则更近似于中式的园林。

  谭家的年宴在另外一个大别墅里举办,这处私宅极少迎接外客,说是私宅,其实只有谭景山一个人常住,当年谭二叔最风头无两的时候来这里也需要向老爷子提前通报,这才能得到进入的允许。

  但是谭明梨甫一归国,就得到了一把这座私宅的钥匙,谭景山和蔼地告诉她这里你可以随便出入,前两年甚至立了遗嘱,计划将这座房子在身后留给谭明梨做私产。

  少年时初初回国不懂事,谭明梨当年很喜欢这里的构造,她十几岁的时候很顽皮,还在私宅的池塘里捉过鱼玩,后来才知道那是谭景山专门从国外引进的观赏鱼,非常金贵,一尾鱼苗能卖到上万。

  但谭景山见了一点也不恼,只是笑着讲,看来你眼光很好,明梨,一眼就看上了爷爷这里最好的鱼,还很随意地给她送了几条让她带回去养着玩。

  谭明梨没多想,把鱼带回去之后爸爸大惊失色,她这才知道那鱼有多珍贵。

  现在想来,当年二叔那样针对她,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爷爷对她甚至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许多,或许连二叔当年也是嫉妒过她的。

  谭明梨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低下眼睫,不再回忆往事,走进房子里去。

  爷爷没在房间里。

  他夏天往往喜欢呆在室外,早上常常在竹林里遛鸟,下午则通常坐在亭子里,一边喂鱼一边慢慢地饮茶。谭明梨的茶道就是他亲自教的。

  自从谭明梨结婚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明明已经过去了数年,她今天走进来却发现自己仍然对爷爷的习惯记得清清楚楚。

  跟记忆中的一样,爷爷果然就坐在亭子里,面前放着茶案,正在闭目养神。

  谭明梨脚步很轻,她安静地走上前去,看了看爷爷面前的茶杯,弯腰替他续上一杯新茶,然后在爷爷面前的座位上端端正正地坐好。

  “明梨。”

  谭景山应声睁开眼睛,他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朝她微笑着点点头,“你来了。怎么忽然有空想起来看爷爷?”

  爷爷的头发比她上一次见他时更加白了,像世间最普通的老人一样,他见到自己许久未见的长孙,眼里露出了发自内心的高兴。

  她的确太久没有来看过爷爷了。

  谭明梨心中一酸,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轻声道:“天热了,我来看看您。您最近身体还好吗?胃口怎么样?”

  谭景山笑着摆了摆手,“还是老样子。我现在就是在数日子,也不知道还能再这样数几年。”

  “您说笑了。您看起来还很精神,陈医生每季度给您做的身体报告我也都有看,除了血压低和胃病之外,其他地方您都很健康,只要多加保养,我觉得您能抱明昭的重孙呢。”

  谭明梨语气轻快了一些,温声说。

  “嗨,重孙……”

  谭景山闻言也笑了,满不在意地摇了摇头,“我不是在意这个的人。整天盯着儿孙的肚子看,没什么意思。何况明昭那样糊涂,生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好的呢?要是是你的孩子,我倒还能高看一眼,真的开心一场。”

  说到孩子,谭明梨心中一跳,下意识地抬眼观察了一下谭景山的神色,发现老人的神情姿态还是随意放松的,并没有什么表达言外之意的迹象,又反复回忆了一番自己从刚刚到现在的举动,确定滴水不漏之后,这才放下一点心来。

  跟爷爷说话,总是很令她神经紧张。她需要提起十二分的警惕,仔细地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不停地思索,揣摩其间有没有她没听出来的深意,即便是聪明如她也常常在跟爷爷长谈之后感到一种心力枯竭的疲惫。

  尤其是刚回国的那几年,那时谭明梨的汉语还没有后来这样好,爷爷说的每一个字分开来她都能听懂,但组合成句子却总是叫她感到茫然——

  她几乎完全听不懂谭景山的打机锋:一种语意丰富的、模糊的暗示。她往往被压制得说不出话来。

  没人会喜欢这种感觉,谭明梨也不例外。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会潜意识地抵触来爷爷这里。她想。

  鸭青瓷茶杯里的茶叶轻轻旋转,汤色黄碧透亮,凉亭四角尖尖,一旁的池塘清至透明,日光投射到池底的鹅卵石上,火红的鲤鱼倏忽摆动而过。

  谭明梨的目光随着那尾鲤鱼微微跳动了一下,随即收回视线。

  不是她少年时曾捉过的那种鱼。

  她抬起眉眼,跟谭景山坦然地对视,轻声道,“爷爷,我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谭景山饮茶的手顿了顿,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谭明梨,并没有立刻说什么,只是仍旧从容地饮完杯中茶,这才慢慢地点了点头,道:

  “这茶很好,明梨。是蒙顶甘露,你要是喜欢,待会让管家给你带一点回去。”

  “好的,谢谢爷爷。”

  谭明梨颔首道谢。

  她熟悉爷爷的说话风格,并不心急,只是耐心地等待他的下文。

  越是这个时候便越不能心急——至少不能把心急表现在面上。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考验。如果没通过,显出等不及的焦躁神色,就是露怯,属于失了先手。

  爷爷最不喜欢的就是沉不住气,而谭明梨恰好在此道上格外擅长。她的心性就是当年被爷爷亲手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外人只知道谭明梨是谭景山最骄傲的孙女,却很少知道她也是他最出色的学生。

  她足将谭景山的本事学了十成十,精于推拉,且耐性极佳。

  果然,过了一会,见她仍然云淡风轻,谭景山这才露出了一点满意的神色,温和地点了点头,温声道:

  “你女朋友爱喝茶吗?给她也带一点吧,明梨。”

  这就是接受下来的意思了。

  但谭明梨并没有松一口气,她神色仍旧宁静如水,淡淡地继续道,“她叫赵光水——您知道的,我跟您说过,就是之前借住在我家里的那个孩子。”

  这才是她今天要说的重点。

  “也是赵之华的女儿,赵鸿梁的孙女。”

  迎着谭景山的目光,谭明梨温声补充。

  谭景山的茶杯抖了抖,撒出来一点澄澈的茶汤。

  爷爷虽然年纪渐长,但他身体康健,手一向很稳,又非常看重体面风度,将茶水撒出来的情况在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看来爷爷的反应比她想象得要更惊惧……谭明梨默不作声,取了一旁的手帕,将茶水的痕迹细细擦拭干净。

  “简直是胡闹……明梨。胡闹。连你也糊涂了,是不是?”

  谭景山轻轻地放下茶杯,发出瓷器碰击的一声清鸣。

  他闭上了眼,神情安稳如山石,只有雪白的胡子在微微抖动:

  “世上年轻女孩那么多,你随便找一个去喜欢,我一句话也不会多说。可你却偏偏去喜欢鸿梁兄的孙女。明梨,你糊涂啊。”

  “赵鸿梁是什么人,你不知道么?难道你想学之前拐走赵之华的那个男人,去攀赵家的高枝吗?”

  谭景山的语气仍然宁静和缓,并没有怎么提高音量,光看神情甚至像是在亲近地说些家常话,但说出来的话却是极其少见的严厉:

  “我本来以为,谭家虽然不至于太鼎盛,但也算得上中庸守成,可以养得起谭家人,叫你们还算满足的。”

  他以为谭明梨野心勃勃,想借着赵家继续向上攀爬,不然,他想不出来一向最聪明通透的孙女为什么执意要行如此险途。

  如果赵鸿梁动怒,后果会是怎样,他不信谭明梨会不知道。

  谭明梨轻轻地笑了笑,温声道,“爷爷,您误会了。”

  “我是什么样的人,您不清楚吗?”

  老人一生积累的气势厚重如山,她却在他刻意释放的威压下仍然从容,甚至含了一点温柔的笑意,“我要是想追名逐利,当年我就根本不会离开谭家去结婚。您觉得呢?”

  “而且赵爷爷和之华姐已经知道我跟小水的事了,他们都同意;赵爷爷还叫我过年的时候去京城拜见。”

  她神色坦然地温声补充。

  谭景山睁开了眼睛,今天头一次露出了惊讶的神色,“鸿梁兄他答应了?”

  “是。”

  谭明梨态度恭敬。

  “啊……那很好,那很好,明梨。”

  谭景山重新握住了茶杯。他一边用指腹摩挲光洁的瓷面,一边静静地思索,过了一会才道,“明梨,你做得很好。”

  他并没有因为谭明梨先斩后奏或者瞒着他而生气。

  在他看来,能瞒着他办好事情是本事,比对他样样告知却一事无成要好得多。他欣赏喜欢谭明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沉稳而又坚决果断——恰如年轻时的他自己。

  明梨跟赵家的孩子在一起,并且得到了赵鸿梁和赵之华的同意,这下却一下子扭转局面,成为一件极好的好事了,几乎值得好好地庆祝一番。

  谭景山虽然今年已逾七十,但头脑仍然清楚敏捷,抬手的功夫便已经想到了今后两家联姻的种种好处,即便沉稳如他,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些喜色。

  在他这个位置和年龄,看遍众生百象,对孙辈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什么的早已完全不在意,那些对他来说都是无足挂碍的小事。

  只要对谭氏和谭家有利,那么就是好事;反之则就是坏事。

  而现在,在得到了赵家认可接纳之后,明梨跟赵家孩子在一起,毫无疑问属于前者。

  “那个孩子是叫——赵光水么?我记得她,一个很乖很腼腆的小姑娘……”

  乖是好的,腼腆也是好的,这两个词都可以指向一个结果,就是好哄和好拿捏。

  如果这孩子的性情像她母亲赵之华,那反而才不大好。

  作为合作伙伴亦或是竞争对手,谭景山毫无疑问地欣赏赵之华;但如果是作为孙媳,他并不喜欢像赵之华一样强势傲慢的女人。

  谭景山眯起眼睛,慢慢地道,“现在也长成大人了,挺不错的。明梨,要是你有空,什么时候把她带来跟爷爷见见,我给她提前备好见面礼。”

  谭明梨点头应好。

  “你有想过跟她生一个孩子么,明梨?”

  想了片刻,他忽然又道。

  “让她生一个孩子,这很好……”

  谭景山若有所思地敲了敲茶杯,强调道,“这孩子得跟你姓,是我们谭家的孩子,嗯?”

  “这样你也省心,只用操心谭氏就好。”

  谭景山越想越觉得这实在是利多无弊,好处良多,这下才真正动了劝说的心思,耐心分析道,“再说你比她大不少,年轻女孩心思多变,容易变心,生个孩子就能拴住她了,叫她离不开你。你觉得呢,明梨?”

  他并不在意什么所谓“香火”和“有后”,但是孩子的意义在某种层面上十分重大——他或她不仅是伴侣之间的粘合剂,也是两个家族结合的利器。

  相较而言,当然是后者让他更加看重。

  所以生一个孩子是很有必要的。而且现在不是有赵光水么?叫她去生,完全可以省去明梨的麻烦和辛劳,不至于耽误谭氏的工作。

  那么这件事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简直是再好不过了。

  谭景山忽然喜悦起来,他相信这个孩子一定会像明梨一样聪明,而作为赵谭两家的血脉纽带,还有谁比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更适合做未来的谭家继承人呢?

  这便又解决了他心头的一件忧患——谭家嫡系单薄,隐有断绝之势,而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不肯在旁支里去选人的。

  “我听你之前说过她,她既然那么喜欢你,对你死心塌地的,那么叫她给你生一个孩子,应该也不难?”

  谭景山很温和地笑了笑。

  谭明梨怔了怔——她没想到爷爷会话锋一转,忽然跟她说孩子的事,这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她本身就没有生育的打算,要不然也不至于跟沈青洲结婚数年还没有孩子。

  而跟小水在一起之后,每一天都被甜蜜和温情所填满,她根本就没想到生孩子这回事。

  虽然她跟小水在情.事里不是没说过一些荒唐话,小水也曾在意乱情迷的时候哭着说过“想怀上姐姐的孩子”,但那归根到底只不过是些助兴的情趣罢了,她并不会当真,小水也不会。

  她当然是不舍得让小水去生孩子的……她还那么小。

  谭明梨看过相关的科普,那些图片和过来人的讲述太过触目惊心,她清楚地知道生育对女性的身体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她眼里,小水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她心疼都来不及,又怎么愿意叫她去受那种苦。

  如果实在要生,那也应该是她来生,她今年二十八岁,理论上来说还在女性的生育黄金期……更没有叫小水生孩子甚至还要跟她从谭姓的道理,这算什么事呢?尽管她清楚爷爷特地强调姓氏是为了什么。

  而且,爷爷这种计算利弊的理性语气叫她很不舒服——好像小水也好,那个虚无缥缈的孩子也罢,都只是他手底下的一颗棋子一样。

  谭明梨早已习惯了爷爷的这种作风,她自己本身也是这种行事风格的出色继承人,但当这种精密冷酷的计算施加到小水身上时,仍然叫她不适地微微蹙起了眉。

  她婉拒道,“小水年纪还小,恐怕不太合适。”

  想了想,她又轻声补充,“而且她身体也不太好……怀孕太伤身,后发症又多。”

  小水又那么瘦,单薄得好像可以被风吹跑,最近几个月好不容易被她照顾得好一点了,脸颊上有了一点肉,但也绝不是可以承受得住生育苦痛的模样。

  “难道你想生吗?”

  谭景山讶异地看了她一眼,旋即否决,“不行,不行,一怀孕就是一年,还怎么工作呢?全给耽误了。再说,怀孕伤身,你身体也不见得有多好,我是知道的。”

  这话说得好像小水怀孕就不伤身了一样。

  谭明梨不能再听下去,她语气仍然温和,但态度却是不容转圜的坚决,“那小水上学就不耽误了吗?”

  她很少这样直接地驳回忤逆谭景山的话,谭景山有些意外,微微地顿了顿,又仔细地打量了一眼她的神情,似乎在重新估量那个女孩在她心里的份量,作出让步:

  “那——代孕一个,也是可以的。”

  谭景山思忖地继续道,“这个在国内不行,可以去美国。你们俩基因都好,生下来的小孩一定也是聪明又漂亮。但这孩子还是要姓谭,你可以自己跟她商量着去谈,年轻小女孩,没主意,哄一哄,她会听你的话的。”

  “只有一点不好,不是小水亲自生,可能联系没有那么深……”

  他合上茶杯,若有所思地道,“或许栓不住她。”

  “为什么一定要生孩子呢?”

  谭明梨打断了他的思虑,“爷爷,我不明白。”

  “……”

  谭景山笑了笑,“是真的不明白,还是不想明白?”

  谭明梨低下眉,没有再分辨,只是道,“明梨愚钝。”

  她当然不会不明白这其间对她和对谭家的种种好处,可她不愿意这样做。

  从理性上来说,她的骄傲不允许她这样下作;而从感性上来说,她半点也不愿意去把算计加在小水身上。

  虽然她知道,如果她提议,小水大概率不会拒绝她,甚至还会因为心疼她主动要求自己来生。

  小水渴望被她完全地占有,也非常希望能够帮得上她的忙,并不介意、甚至很乐于奉献自己,而她早就发现了这一点。

  这是缺爱的症状,她只觉得心疼,一直都在努力潜移默化地引导纠正小水的这种倾向——她并不希望小水将她看得太重。

  这是一种柔软而又坚决的拒绝:谭明梨拒绝再谈论这个话题。她向谭景山充分地表示了自己的态度。

  商场上往往说什么话都会留三分余地,但她这次却没给自己留半分退路。她寸步不让。

  一阵微风拂过,园子里的竹林簌簌作响,朱砂红的凉亭里,祖孙两人沉默地对峙。

  “明梨,你太叫我失望了。”

  谭景山低声说。

  胜负已出,谭景山没能压得过谭明梨。他知道这就是事情的最后结局了——明梨拒绝了他的提议,完完全全的。

  而他想不明白这种事情为什么会发生。

  明明叫赵光水生孩子对谭明梨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一个出色的棋手不应该放弃这步妙棋,一个精明的商人也不应该不做这笔一本万利的生意。

  毫无疑问,谭明梨既是高明的棋手,也是果敢的商人,但她居然选择了退出。

  他的谈判和拉锯在她这里完全没有发挥作用,因为谭明梨甚至拒绝进入博弈的棋局——她拒绝把赵光水放上筹码盘。

  谭景山闭上眼,手指轻轻地抚摸着茶杯,轻声道,“我原本以为,你跟二丫头和明昭都不一样,可以托付得住谭家,现在看来,你连明卿都不如——至少明卿不会为个小女孩束缚住手脚。”

  做生意需要的是脑子,不是情种。他怎么会看错了明梨,没发现她还有为爱情不顾得失的一面。

  这话说得很重。谭明梨不由得微微地扬起眉。

  “我想您可能想错了,爷爷。”

  她轻声说。

  “我不是您手下的棋子,也不是谭家的续命药,小水更不是。我能接受您利用我,但我不能接受您利用小水,一点也不能。”

  谭明梨站起身,拿起手包,“小水是我的底线。我不希望谭家的任何事情牵扯到她。如果您一定要算,尽管来算我,不要算她。”

  “至于您说的对我失望……”

  她顿了顿,忽然很轻很轻地展眸笑了笑,才继续接着说,“我倒觉得,这是我这些年来做的最好的、最不叫我自己失望的一件事了。”

  谭明梨从手包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盒子,将它放在茶案上,往爷爷那边推了推:

  “这是我十八岁那年您送给我的成年礼物,您记得吗?是宋刻本的《资治通鉴》。这些年,我一直都有把它好好地收藏着。”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所以要叫《资治通鉴》。您的用心和对我的期望,我是明白的。”

  她抬起眼来,温声道,“但是今天,我要把它重新还给您了,爷爷。”

  谭明梨从包里从容不迫地取出来之前早已备好的东西,名片,谭氏的工牌,股权证明书,甚至还有车钥匙和小区门禁卡,在谭景山面前一样一样地摆好。

  “您看看,爷爷,这些年来,您跟谭家给我的所有东西,都在这里了。”

  她弯下一点腰来,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地点过这些罗列出来的东西,“车,房,股票,谭氏董事长的位子……等等等等。啊,对了,我好像还有一些首饰,您如果要,我待会回去再给您取。”

  见她这样,谭景山哪里还能不懂她的意思,他面色灰败,只是摇头叹息:“明梨……”

  何必呢?

  何必做到这种地步呢?为了一个小女孩?他想不明白。

  “你把它们收回去吧,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你的,没有什么我给你的说法。”

  谭景山站起身来,拿起名片,递到谭明梨面前,低声说。

  这场博弈,终于还是她赢了——用一种近乎豪赌的方式,赌爷爷最后到底会不会为她让步。

  谭明梨不喜欢赌.博,她不喜欢不确定的事情,更不喜欢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中审判的感觉,可是这一次,除过压上赌注放手一搏之外,她没得选。

  爷爷好像在一瞬间苍老了十岁,他看上去疲惫极了,带着一种无奈的温和与隐约的落寞。

  谭明梨为他感到心酸,但她不得不这样做。

  “明梨,你说,我们怎么就成这样了呢?”

  老人呢喃着轻声说,他的白发在微风中轻轻地摆动。

  明明是祖孙,她是他最心爱的孙女,也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作品,但他们却走到了这种地步。

  明梨甚至需要对他用这样决绝的方式来逼迫他让步。可是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呢?他是从哪里失去她了?

  谭明梨深深地凝视着爷爷——他已经很老了,他的面容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他仍然智慧,可他到底不如他年轻时那样坚决强势了。

  如果不是这样,今天她如此大胆地拿自己相逼,赢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她。

  她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走到谭景山身边去,陪着他静静地看了一会池塘里的鱼,轻声道:

  “要是您当年给我的不是《资治通鉴》,而是把鱼竿什么的,该有多好呢?”

  那么他们祖孙二人在这座亭子里或许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暗流涌动,而是会亲切地说说家常话,争论一下什么饵最能钓得上大鱼……就像世上最普通的爷爷和孙女一样。

  谭景山也笑了起来,他摇摇头,道,“有得必有失,明梨。”

  他失去了自己的孙女,可是却得到了最优秀的谭家接班人。对此他虽然遗憾,但并不后悔。

  谭明梨闻言也并不落寞,只是轻轻地笑了笑,没有说话,仍旧美丽温婉,端庄得体。

  临走时谭景山忽然叫住了她,他很温和地望着谭明梨,和蔼地道,“要是我今天不让步,你会怎么办呢,明梨?”

  明梨赢过他,是她的本事,他并没有什么不服气,只是单纯地很好奇。他不觉得明梨对这个可能性没有做相应的准备。

  “那我就嫁到赵家,给小水做老婆去?我想,她不会不管我的。”

  谭明梨少见地在爷爷面前开了个玩笑,被自己想象中的画面逗得忍不住笑起来——小水那个傻孩子,到时候一定真的会对她负责,说不定还会给她写个保证书什么的。

  玩笑开完了,她正起神色,温和地道:

  “最差也不过是重新开始,爷爷。”

  “我是姓谭,可我也不是离了谭家就活不成。普通人怎么过日子,我就怎么过,这么大的江城,总不会没有我的容身之地的。”

  “啊,我要走了,小水在家等着我呢。爷爷,您也多保重身体。”

  谭明梨看了一眼表,笑着朝他颔首示意。

  “好。”

  谭景山因为她的回答怔忪了一瞬,又很快地回过神来,轻轻地点了点头,道,“你去吧,明梨,别让她等太久。”

  谭景山久久地目送她,直到孙女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里,这才转过身慢慢地坐下。

  旁人说谭明梨是明月,他今天却忽然觉得,明梨真像是一把刀啊。

  她的刀锋那样锋利,她的出鞘那样果决,仿佛斩得断世上的一切,甚至不惜将刀刃对准自己。

  她太狠了,就算拼着自损八百也一定要杀敌一千,只要她的对手生出一丝丝的犹豫和恐惧,那他在那一瞬间就已经落败了。

  他在明梨将那些东西排开在他面前时清楚地感到了自己内心的动摇,所以败的人是他。

  谭景山忽然轻轻地笑了笑,他站起身,最后望了一眼池塘里的鲤鱼。

  鸿梁兄在很久很久之前曾对他说过,明梨很像他,各方面都很像,可她比他要好得多,这一点倒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