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夏日山风>第22章 精灵

  “诶……”凌云话还没说完就径直跑开,闻听看着他去赶萤火虫的背影无奈地一笑,只好快步追上去喊他,“你等等呀。”

  “好多只啊,你看那片草丛里。”凌云追赶过去,意图用手掌圈住几只。

  闻听在他身后看他小心翼翼又有点笨拙的动作,好笑道:“都看了多少回了,还这么兴奋。”

  “也没看几回啊,小姨那边都没有,还得跑出来才能看见。我再不好好玩一玩,就得回家去了,城里可是根本看不到这些。”

  闻听靠在旁边的大石头上,仔细回想自己第一次看到萤火虫时的心情。是挺新奇,但好像也不至于这么新奇。这是不是一种围城呢?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然而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对。似乎没有什么人想出来,只有他们一个劲地想要进去。在这时候,不想进去的人就成了不被理解的异类。

  藏匿在树丛中的夏虫唧唧地叫,为这被时代遗忘了的小山添上些声响,仿佛是要以此证明,无论是怎样的无闻,存在也并非全无意义。白云被晚风吹动,薄薄一层遮罩住月亮。他对着月亮瞧。世界各地的人,都共享着这同一轮明月。无论何处的人看它,难道真的都是一个模样?也如此时的他所见到的这么美、这么恬静、这么安宁吗?

  凌云依旧执着地追逐着萤火虫,看他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发现了某个目标,非得抓到手不可;右手里的手机开着相机的界面,看来是又在专注于他的摄影大业。然而因动静太大,每跑几步就要惊动那无辜自得的生物,活生生像村里忽然起身冲进鸟群的小狗。

  闻听笑了一下,远远地叮嘱他不要跑远,自己走到井边,探出身去看井底。其实什么也看不见,底下不过一汪黑。他想起小时候村里流传的故事,说井底有女鬼,看见小孩朝里探头,就要从井底里将你抓下去,做她的替死鬼。他也曾想着,里头有女鬼,怎么大家还是每天从这里打水、接水,也不害怕晦气呢?但是不论怎么质疑,那个年纪的小孩子,没有一个不会被这传说吓到的。直到后来长大听得多了,哥哥姐姐们露出权当乐子式的不屑的笑容,又从大人们对更小的小辈讲话时的表情里瞧出夸张蒙骗的意味,也就逐渐知道这不过是害怕孩子们意外坠井编出的故事。

  如今他早已过了会被这话术欺骗的时候,但是盯着井底盯久了,那遥远的阴寒恐惧还是会从心底里钻出来,让他有一点本能的怕。闻听摇摇头,自嘲般笑笑。

  凌厉依旧在打游戏,拇指点在屏幕上,那迅速而用力的样子甚至让闻听也觉得手指隐隐作痛。他独自走到小溪边蹲下,隔着清澈而浅浅的溪水望底下的鹅卵石。

  再过两个月,他就要到十八岁。其实真要说起来,前一天、后一天,不过是几十个小时的差别,这时间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人是活在定义中的生物,而在这定义里,毫秒之差就仿佛是天差地别。原先不必多虑的事情,都渐渐成为所谓重要的分水岭,可是他对它们依旧毫无头绪。

  他在这纷乱的思绪中无知无觉地伸出手指,伸入溪水中,触摸那底部光滑圆润的鹅卵石。水流轻柔地游过微微拱起的手背,后又紧密地围绕包裹住手腕,仿佛在挽留——这样说当然不过是出于多情,毕竟即使深林人不知,也会有明月来相照。虽说这话原先讲的是琴生,但毕竟受着月光的眷顾的不只是琴生。无论是纷纷开且落的红萼或者眼前的溪流与碎石,本身便诞生于这孕育了一切的自然,亦都享受着自然最直接的眷顾,又何必需要他的见证。

  他为自己在此留存而寻找的意义终究成为徒劳,闻听从溪水里收回手,不顾残留在手的水珠,直接贴上面颊。溪水凉凉的清爽,他得了趣,索性将两只手都伸展开,手掌朝上放进溪流,片刻又迅速抽出,贴在脸颊与脖颈上。如此几回,忽听身后男声道:“衣服都湿了。”

  闻听愣了愣,忽地转过身,与凌厉对视一眼,随着他的视线低下头,见衣服斑斑驳驳地湿了一片,手上的水顺着手臂向下留,宽大的衣袖边缘也被染成深色。

  他笑了,明眸皓齿,少年意气。月光被流淌的溪水反映在他的身上,波光粼粼,仿佛他也是那溪流的一部分,与它一样自由灵动地流淌。他的眼睛弯弯的,清澈漂亮,五官与名字一样清秀而有灵气。素日在骄阳下曝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此时在月光的映照中轻微地泛白。整个人被笼罩在月色里,凌厉肉麻地想,像山林里的精灵。

  凌厉晃了神,不知道自己盯着他的时间早已越过了礼貌的界限。直到闻听伸出左手,试探着在他的眼前挥了挥问“怎么了”才幡然惊醒,没来得及回味那突如其来的走神,本能地摆摆手故作不在意地说“没什么”。

  闻听撑着膝盖站起来,坐到他身边:“你不打游戏了?”

  “打完了。”

  “赢了吗?”

  “当然。”

  “真厉害。”不知道是不是真心在夸。

  闻听比他坐得稍稍前一点,望着天空发呆,头发随风飘动,散出洗发水的清香。他看他一会,问道:“我们经常来找你,会不会打扰你学习?”

  “啊,不打扰。”闻听说,“我今天该做的都做完了。”

  “嗯。”凌厉点点头,没再讲什么。

  闻听默了片刻,微微偏过头看他,凌厉察觉了,好奇地朝他看过去,闻听仍是不说话,不过倒也不躲避,只是视线粘在他的脸上左右来回地转。凌厉回望着,想起森林小鹿一类的比喻,像是初生而未谙世事的生灵在好奇地打量突然出现在领地的陌生人类。“怎么了?”他问,语气是不自知的温柔。

  “我说了你别笑话我。”闻听视线下垂,面上闪过一丝赧色,将声音放得好低,像在讲秘密,“我其实没那么想考出去。”讲完话,眼睛依旧看着地面,纤细的睫毛遮盖在眼睑。但不是因为偷懒,也不是恐惧。他在心里暗自嘀咕,却悄悄地不说出口。

  凌厉没有什么反应,等闻听忍不住轻轻抬起眼睛试探地看他的表情,见他面色平淡,正认真地看着自己。视线相触,他终于开口:“那也很好。这里也许比城市更适合你。”

  闻听愣怔地与他对视,对方眼神坚定,一下也没有眨动,仿佛在以此证明自己所说全出真心,绝非戏言。他的睫毛颤了颤,收回视线也转回了身体,望着面前默默的小溪,不自觉地微弯起嘴角:“你还是第一个和我说这样的话的人。”

  “是么?”凌厉的话语里也带点笑音,“城市也没什么好的,只是不同罢了。”

  闻听觉得自己本应再说点什么,因为还有话没有说完,还有心绪需要补充。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心底里生出一种心照不宣的、令人安心的明白,于是他只淡淡地“嗯”一声,与身边的人共听溪水。

  凌云终于跑回来,咋咋唬唬地坐到闻听旁边:“给你看,这张怎么样?”

  闻听凑过去看他的手机屏幕,仔细欣赏了几秒:“好看。”

  “哥。”凌云叫凌厉,一边越过中间的闻听,将手机举到他眼前,“这张拍得好吧。”

  “嗯。”他点点头,罕见地详细解说,“不错,构图不错,光影也好。”

  “哥,你现在真会夸人。”凌云美滋滋地将手机收回去,“我开学了要拿它去参赛。”

  闻听问:“什么比赛?”

  “学校里的摄影比赛。上回我就得奖了,三等奖。”

  “好厉害啊。”

  凌厉不客气地拆穿:“发朋友圈叫大家帮忙转发点赞,然后就算得奖啊?我早觉得这没什么意思,不就是比谁微信好友多吗?”

  “那也不完全是吧!还是有人会点进来看的,会投票的。我就给不认识的人投过票!”

  “人家都是专业单反拍,你整个手机,跟人争哪门子的奖?”

  “单反怎么了,手机怎么了,拍出来好看才是真的。再说了,谁还没个单反啊?但谁能拍到萤火虫呀?还是没有游客的这种。这里好看的地方这么多,早知道我把家里的单反带出来了……”

  “那你之前来的时候干嘛不带?”

  “那么多行李,哪还背得动单反啊。”

  “自己懒不说。”

  “哥你还说,要不是你挑剔这样那样都得带,我们至于有这么多东西吗,我还帮你多背了个包呢。”

  “我都是正经东西,平时学习要用。你的是什么?”

  “你是因为带了你的宝贝球鞋,我都看到了,就来住两个月不到,带了足足四五双。再说了,我才是要学习好吗,你个大学生整天打游戏,又没作业,还说什么学习。”

  “搞笑,谁说我整天打游戏了?学校不布置就不学习了?这暑假是谁天天要往外跑,还得我来陪?”

  “我看明明每次你来的时候心情也蛮好。”

  “我心情好是我自己……”

  “等等。”闻听夹在中间,感觉耳膜隐隐作痛,讪讪地开口打断两人幼稚的吵架,“奶茶和西瓜该冰好了吧。”

  “没关系还早,这才……”凌厉看了一眼表,惊道,“已经八点了?”

  凌云意犹未尽,嘟嘟囔囔:“你打游戏打这么久,哪知道什么时间呀,还得小听哥哥看着。”

  “你今天非要吵架是吧?”

  闻听无奈扶额,站起身:“我们去拿奶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