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那也是白活了。

  所以,她笃信,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

  青楼女子,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大都心如明镜。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自信不起来。

  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是的,是男女通吃。那个该死的步老板,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坑爹的是,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这就尴尬了。。。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一开始完全没人,即便是到现在,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只,但是,每一个都是冲着她恋瑾年来的!对于此,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

  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她一定不信。

  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

  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

  并且,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随空伴驾,风光无两!

  而朱歌,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并且,还旧情复燃。

  “那人那样对你,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终于,恋瑾年质问朱歌。

  朱歌淡淡一笑:“如今,境地不同。论身份,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论情意,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

  “朱砂痣?我呸!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哪里有什么心口?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并且,因为事涉朱歌,她脾气还不小。

  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你嫉妒我。”

  “呸,我会嫉妒你?!你有什么好嫉妒的!”在朱歌面前,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

  朱歌噘嘴:“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

  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我说朱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

  “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

  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

  蠢女人!

  蠢女人!

  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

  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

  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

  好玩?!

  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

  “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

  “……”恋瑾年无语。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

  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

  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

  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

  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

  “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

  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

  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

  “……”恋瑾年不想再说话。

  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

  “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

  “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

  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

  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