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我可能不会喜欢女孩>第16章 分科

  ◎该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施小姐?◎

  “民国三年,施家年龄最小的小小姐留洋归来,刚下马车,放下行李,连家里的椅子都还没有坐热,就被父母告知,家里已经给她订下了婚约,只等她回来,就举行婚礼。

  施家的小小姐名叫施明心,受过国外高等教育,也见识过国外妇女解放的样子,哪里接受得了父母这样的安排,当即拎起自己刚放下的行李,又冲出了家门,置父母在背后的喊叫于不顾。

  当施小姐形同被家里遗弃,漫无目的地游走在上海滩的街头时,她遇上了小说里的男主角司马傲天。司马傲天打马从施小姐的面前经过,看中了施小姐的美貌,当即暗使自己的属下去将施小姐绑架到了自己的府邸里,企图强逼施小姐成为自己的第九房姨太……”

  一个合格的男主角又怎么能有除了女主角以外的女人呢?所以司马傲天除了施小姐以外的八房姨太,是安悦虚写的一个障眼法,打算用她们来设置男女主角之间的误解和虐点。

  写到结局的时候,她就会让男女主角解开误解,其实司马傲天从来没有碰过他的那八房姨太,那些女人都是他妈为了抱孙子强行逼他娶过门的。在遇到施小姐之前,他都还是个处男……

  安悦专心致志埋头写着自己小说的大纲,连施明愿什么时候走出去了都不知道。

  她决定将自己的这篇小说命名为《霸道军阀爱上我》,女主角的名字虽然被安悦改动过,但她的原型是谁,安悦心如照烛,这也就是她为什么不让施明愿看到自己写得小说的缘故。

  接下来要怎么写呢?

  安悦咬着笔尾想了想,心中浮现施明愿的影子,旋即又有了思路,接着写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施小姐?是云间高洁的明月,还是山谷中独立的幽兰?那是一种与寻常人迥然不同的气质,无论站在多拥挤的人群中,总是能让人第一眼就注意到她。正是因为这种气质,才让不可一世、目中无人的军阀司马傲天,一眼就看上了她……”

  安悦写得正开心的时候,面前突降一杯奶茶,她疑惑地抬起头来,就看见她笔下的女主角站在她的面前,静静地看着她。

  安悦像被踩中尾巴的猫,差点尖叫出声,脑子里那些灵感也顿时夹着尾巴四散而去。

  她惊慌失措地瞪着面前人,问道:“你干嘛?”

  施明愿坐了下来,将奶茶往她那边推了推道:“给你的。”她知道安悦喜欢甜的,特意跑去小卖部买的。

  安悦看她没有注意自己的笔记本,飞速地将它合上收起来,正疑惑着自己的这个同桌干嘛突然莫名其妙的给自己买奶茶的时候,就听到施明愿问她道:“不生气了吧?”

  “?”安悦一头雾水,她什么时候生气了?

  “我刚才真的没有听见你问了我什么。”施明愿道:“所以我得向你道歉。”

  她诚恳中又带着一丝笨拙,让安悦不知道自己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来才合适,哭笑不得地说道:“这种小事,我怎么会放在心上?”

  心里的疑惑解开后,安悦心安理得地喝着施明愿的奶茶,小吸一口,还怪甜的。

  施明愿又埋头进了练习册里,安悦小小的觑了她一眼,所以她专门出去一趟,只是为了给自己买奶茶?

  她咬着吸管想了想,不,还有一种可能。

  可能她是真害怕自己得痔疮,所以才出去溜达了一圈,顺便给自己买了一杯奶茶。

  -

  施明愿又收到了一封情书。这次她连打开的兴趣都没有,转手就要扔进垃圾袋里。

  “等等,给我看一眼!”安悦及时制止住了她。介于两人之间已经熟到可以穿同一件校服的关系,她没有像上次一样避讳施明愿的情书,而是控制不住自己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想看看到底是谁老是给自己同桌写情书。

  这种私密的东西,即使自己不感兴趣,也应该将它撕得粉碎毁尸灭迹,免得传出什么不好的传言来,但安悦想看,施明愿也没有多想,顺手就把那情书给了她。

  安悦打开那封情书,一目十行的扫完内容,嘴里啧啧称奇道:“呀,这是谁写的情书,太老掉牙了吧,该不是抄琼瑶的台词吧?”罗晓晓也凑了过来八卦。

  “亲爱的明愿同学,你好啊。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我知道你是一个优秀的同学,心里只有学习,没有其他的想法。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很久了,我不会妨碍你的学习,只会在远远观望着你,直到你发现我为止……”

  安悦一边将情书念出声,一边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无意间抬头,发现前排的宋金田脸颊红红的,就像抹了胭脂一样。

  她诧异道:“宋金田,你的脸怎么那么红?该不会是发烧了吧?”

  宋金田连忙拿起自己的课本挡住脸,目光躲闪,支支吾吾道:“才不是。”

  安悦福至心灵,嘶声道:“宋金田这封情书该不会是你送给明愿的吧?”

  宋金田闻言,蹭的一下从位置上站起来,通红着脸,结结巴巴道:“安悦你不要胡说八道!谁会写那么幼稚的情书?”

  “不是你写得,你那么紧张干嘛?”安悦挑起眉头,不解道。

  “你…你…你…”宋金田‘你’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反驳安悦的话来,一口咬定道:“反正不是我写的,不要污蔑我。”

  施明愿及时出手从安悦的手上拿回了自己的情书,才打断了这一场刚燃起硝烟的战争。

  她将那情书揉成了一团,扔进了垃圾袋里道:“是谁写的不重要,你们不要再吵了。”

  趁施明愿不注意,安悦朝宋金田挑衅地吐吐舌,恨得宋金田牙痒痒。

  晚自习,在明亮的灯光下,学生伏案学习,企鹅君羊衣物二二七五二爸以整理本文即便没有老师在,整个教室里也只有沙沙的走笔声和偶尔的低声讨论。

  要不怎么说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环境改变人的习惯”,在这种气氛下,特别身边还坐着一个超级大学霸的情况下,安悦觉得自己要是不学习,干点别的事,那就是在犯罪,那就是在堕落,所以她也拿着一本地理书在做填空题。

  在换题的空档,她抬起头看见施明愿在做物理题。回溯自己的记忆,她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对方看过文科的题目,难道她不喜欢文科吗?

  安悦找了一个合适的话茬子,开口问道:“说起来,高二就要分文理科了,明愿你到时候想学文科还是想学理科?”

  施明愿原本还在心里默算公式,一听到她的问话,就放下了自己手里的笔,正色道:“你想学文科还是理科?”

  安悦没想到这个问题又被她踢回到了自己的身上,犹豫的想了想道:“我觉得吧,文科比较简单,只要背一背就行了,不像理科的物理和化学,都是计算题,费脑子,所以……”

  上一辈子,施明愿就因为理科是她的短板,选择了文科,可等到高考完填报志愿的时候,她才发现文科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坑,好多她想去的专业非理科生不能填报,最后无奈只能将就了一个鸡肋专业。

  重生一次,施明愿当然不会重蹈覆辙,所以她才一直在做理科的题目,弥补自己的短板。

  “所以你想选文科?”施明愿替安悦说出了心里的想法。

  安悦托着自己的下巴,含糊的点点头又摇摇头,其实她还没有想好自己要选哪一科。

  唯一清晰明了的,只有她不想因分科,而和施明愿分开。

  “想去就去吧。”施明愿本想劝阻她的,但是又想想这是安悦的人生,应该由她自己来做主,也就没有多说其他的话。

  “那你呢?你都还没有说你想学哪科呢。”安悦追问道。

  “我……”施明愿看着手中的物理说:“应该是理科吧。”

  果然是不同的选择,安悦心里好一阵失望,随后又纠结起了自己的选择。

  临近下课,她们的班主任老谢突然走进了教室里,教室里因此变得更加安静。老谢的目光在每个学生的身上都徘徊了一圈,然后落在了施明愿的身上。

  他从讲台上走到了课桌间,在施明愿的桌子上敲了敲,示意施明愿跟自己出去一下。

  施明愿不明所以地放下笔,跟在老谢的背后,走出了教室。

  两人一走,原本安静的教室里顿时闹哄了起来。所有人都在七嘴八舌的讨论老谢为什么会突然把施明愿叫出去。

  “反正不会是因为学习差,而被叫去做思想工作。”安悦稳如老狗的笃定道。

  施明愿在上次的月考中又拿到了第一名的成绩,总分加在一起,整整甩开了第二名五十多分。对于这样的优等生,老谢捧着哄着都还来不及,怎么会对她做思想工作?

  罗晓晓因为家里有事,晚上请了假没有来。施明愿和安悦的前排就只剩下一个宋金田。

  他摸着自己的下巴,一针见血道:“该不会是因为早恋吧?”

  作者有话说:

  安悦:《关于我背着我媳妇写她和霸道总裁的同人文,差点被她吓到羊尾这件事》

  《事后,我媳妇不仅没有生气,还请我喝奶茶,可见她有多爱我》

  施明愿:《小样,这都拿不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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