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你!

  被人用“变态”两个字形容,林语觉得很不开心。

  虽然对方口中的变态指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原来的攻四。

  然而午夜梦回,他每每想起初次见面,叶梦洲被自己压在身下衣冠不整还满身红痕的样子,心里都愧疚的不得了。

  攻四真可恶啊。

  居然对叶梦洲那样一个大美人做出那般无耻下流的事,想要强迫他。

  “脸怎么这么红?不好意思了?”

  林语对面的男人渐渐敛起笑容,表情变得冷漠:“你这种人也会有羞耻心?我可不信,否则的话,又怎么可能做出下药绑架这种事?”

  “而且,我还听说你曾经为了追一个刚出道的小爱豆,不分白天黑夜的跟那些私生粉混在一块,之后擅闯民宅还进了局子,你这种人什么无耻下流的事情没做过,还会觉得不好意思?”

  闻言,林语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低头望着脚尖不说话,委屈的想哭。

  可他又不能实话实说,告诉他这些事情都不是自己做的。

  而他脸红也不全是因为不好意思,更多的是因为发烧。

  林语脑袋晕乎乎的,怕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不想再在这里跟不相关的人浪费时间。

  本想要绕过他继续去找叶梦洲,却又再次被拦了下来:

  “走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

  男人望了眼他手上的花束:“这是送给梦洲的?”他冷笑一声,“要我说你什么好,事先都不知道做功课的?送蓝色的玫瑰是什么意思?”

  林语低着头不说话。

  都送玫瑰了,还能是什么意思?

  “蓝色玫瑰的花语,是不可能实现的爱。”男人直截了当的告诉他,省了林语去查资料的时间。

  “而且,还是十朵?不知道在有的国家只有葬礼上才送双数的花吗?”

  闻言,林语瞳孔倏地睁大。

  他不是故意的。

  他事先没有查过蓝玫瑰的花语,只知道玫瑰代表爱情。

  选择送十朵,也是因为寓意着十全十美……

  正当林语愣神之际,对方又将他右手上的礼盒抢走。

  打开之后,不加掩饰地轻笑出声:“我说林少爷,林家在当地好歹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你怎么会买这种低端系列的手表当礼物?是在瞧不起谁,你自己,还是梦洲?”

  林语:“……”

  他哪里知道这是什么低端系列。

  只是觉得好看就买了啊!

  林语头更晕了。

  脸也变得更红,像是充了血。

  【主角受崩坏指数:40%。】

  听到系统提示,林语冷不丁心一惊,骤然清醒过来。

  发生什么了?

  “你在这做什么?”

  耳边忽然响起一到熟悉的声音。

  林语立马转过头去,一眼便瞧见了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的一抹身影。

  叶梦洲今天束了低马尾,柔顺的黑发在额前恣意的垂下几缕,在一身月白色礼服的映衬下,无可挑剔的五官比初见时还要令人惊艳。

  林语想要立马跑到他身边,却又突然犹豫了。

  低头望着手里精心准备的两样礼物,原本信心满满,结果刚被陌生人一说,顿时就有点拿不出手。

  相较于踌躇不前的他而言,叶梦洲倒是毫不犹豫的走了过来。

  只不过找的人不是林语,而是他身边的讨厌鬼。

  “伯父找你,赶紧过去吧。”

  然而话音落了许久,金毛外国人都没有任何反应,依旧一言不发的盯着眼巴巴望着叶梦洲的漂亮少年。

  当叶梦洲顺着他的目光望向林语时,后者猝不及防与他对视,冷不丁心头一颤。

  林语含着眼泪小声道歉:“梦洲,祝你生日快乐,那天船上的事……对不起。”

  他把手里的东西一并递了过去:“我不知道这个花的花语不好,也不知道这个手表只是这个牌子的低端系列,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下次一定会送你更好的。”

  说着说着,林语越来越害怕没有好好做功课的自己把事情搞砸,滚烫的泪珠不知不觉从眼角流下。

  “给我的吗?”

  叶梦洲从他手上接过花和礼物,嘴角甚至带有一丝淡淡的笑意:“谢谢。”

  闻言,林语震惊的抬起头,将自己泪流满面的脸颊彻底暴露在众人面前。

  “你、你不介意吗?”他怔怔的问。

  叶梦洲嘴角的笑容依然没有落下:“当然。”

  如果林语此刻大脑是清醒着的,一定能看出叶梦洲藏在笑容背后的虚假与冷漠,因为他的笑意不及眼底。

  然而他此时已经被激动冲昏了头脑。

  望着眼前天使般温柔又善解人意的长发美人,直想扑进他怀里大哭一场。

  “哭什么?故意装可怜想让梦洲同情你?”

  讨厌鬼在一旁冷笑,手臂不经意搭上叶梦洲的肩膀。

  后者的脸一下子沉了:

  “方慕白,把手拿开。”

  听到方慕白三个字,林语心中顿时警铃大作,立马不可思议的抬头望向那个金毛讨厌鬼。

  原来这个人就是他的情敌之一。

  也是这部小说里的攻二,主角受的竹马,方慕白。

  林语终于明白了这个人从刚才起就一直针对自己的原因。

  在外人眼中,方慕白是和主角受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然而只有林语才知道,这位看似阳光开朗的大男孩,日后会因为爱而不得黑化成什么样子。

  相较于攻三只是肉.体上的折磨,这个攻二可是身心轮番上阵。

  叶梦洲性格孤僻,朋友也不多,所以很重视这个朋友,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对方竟然对自己存了这种心思。

  后来,方慕白将主角受日夜囚禁在小黑屋里,一边不断让他想起他们还是好朋友时的甜蜜回忆,一边又用强硬的手段逼他就范,到了最后,主角受通过自残的方式才勉强逃过一劫,但精神却出了问题。

  想到这些剧情,林语看向方慕白的眼神都不好了。

  但他相信有自己在,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梦、梦洲说不喜欢,你快放开他!”

  为了保护自己的攻略对象,林语挺身而出。

  拿出做攻的气概,用自己最有气势的声线呵道,眼睛恶狠狠的瞪着方慕白。

  然而他这张脸,做什么凶巴巴的表情都没什么威慑力,倒更像只张牙舞爪的小奶猫。

  方慕白挑了挑眉,对他的话丝毫不以为意。

  非但没有将手从叶梦洲身上拿开,反而渐渐向下,滑落至腰际,指尖肆无忌惮的摆弄着他脑后乌黑的发丝。

  “怎么,嫉妒我可以跟他这么亲密?”

  方慕白笑着挑衅:“谁让你对他心思不纯呢,我和梦洲是朋友,自然是想怎么亲近就怎么亲近。”

  林语见他如此无耻,气得不行。

  什么朋友?

  这个方慕白根本早就对梦洲图谋不轨了!

  他今天一定要当众拆穿他的真面目!

  “你……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把梦洲当朋友!其实你早就……”

  林语气冲冲道,结果刚说了没两句,冷不丁感到一阵头晕目眩,身体也跟着摇晃起来。

  “你怎么了?”

  方慕白见此神色一滞,立马松开搭在叶梦洲腰上的手,正要过去扶他。

  然而林语摇摇欲坠的身体,下一秒却落入了别人怀里。

  头昏脑涨的眩晕感依然没有停下。

  林语站都站不稳,下意识攀附着旁边人的身体。

  因有事耽搁,刚刚才赶到宴会现场的男人,一言不发的盯着林语的脸。

  林语面色红润异常,原本明亮清透的眼眸此时却蒙着一层水雾,显得湿漉漉的。

  这副模样,任谁看了都能猜出他是病了。

  杜莫谦伸手试了试他的额头,双手扶着他的胳膊,见他无法靠自己站稳,箍着他腰间的手渐渐加重了力道。

  “带他去休息下吧。”叶梦洲也看出林语身体不舒服,主动提议道。

  “我送他去。”方慕白自告奋勇,上前想要拉住他的胳膊。

  谁知林语看他向自己走来,大脑瞬间短暂的清醒过来。

  立马毫不犹豫的将想要靠近他的方慕白一把推开,往杜莫谦怀里一钻:

  “不要……我不要你!”

  声音有气无力,然而言语间已经将对方慕白的厌恶表达的十分明显。

  方慕白脸黑了一下,眉毛皱的很紧,难以置信的问:“为什么?”

  林语气呼呼的想,他还敢问为什么?

  这个表里不一的笑面狐狸,自己说什么也不要给他好脸色看!

  林语刚要再呛他几句,突然感觉脚下一轻,被人拦腰抱起之后失去了重心,下意识惊呼一声,又立马乖顺的攀住了男人的脖颈。

  杜莫谦一言不发的绕过面前的两个人,稳稳抱着林语,朝着屋中方向走去。

  方慕白想要追上去,走了两步,又突然停住。

  一场闹剧落幕。

  叶梦洲望着两人背影消失,在原地站了一会,便径直走到角落,将花丢到了垃圾箱。

  之后,又细细端详了一阵手中的礼盒,正要把它也一起丢进去的时候却被人拦下——

  “我刚才好像看错了,这不是低端系列,而是全国不超过五对的特殊定制款,就这么扔了有点可惜,要不送给我吧。”

  方慕白动作自然的揽过他的腰,笑嘻嘻的厚着脸皮想将礼盒从他手里拿走。

  然而,在他的手还没碰到盒子前,手腕便被人猛地擒住扭向一边。

  “啊!疼!”

  方慕白惊呼一声,悻悻的后退了几步在一旁揉着已经肿起来的手腕。

  “以后你这双爪子再敢乱摸试试看?”叶梦洲冷漠道。

  “开个玩笑嘛。”

  方慕白陪笑着道着歉。

  心里却在好奇刚才当着那位林家小少爷的面,他为什么不这么做。

  要知道,叶梦洲可是空手道黑带三段。

  要不是自己和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就凭自己刚才自己在他背上乱摸的行为,胳膊早就被掰折了。

  叶梦洲望着手中礼盒,做了个丢掉的动作,最终却并未脱手。

  犹豫了一下,将表从盒子里拿出来戴在手上,便要离开。

  方慕白叫住他问:“宴会马上开始了,你要去哪?”

  叶梦洲脚步一顿,却没转身:

  “这里除了你,还有人会在乎我去哪儿吗?”

  说完,又再次加快脚步,离开了这个看似喧哗,实则充斥着冷漠嘴脸的宴会现场。

  身为这场生日宴的主人公,叶梦洲的这句话,在别人听来可能会觉得奇怪。

  但方慕白却清楚的很。

  因为来这里的人,根本都不是真心来为叶梦洲庆祝生日的。

  大多只是为了和叶家现如今真正的掌权者,也就是叶梦洲的姐姐攀上关系。

  而所谓的生日宴,只不过是个举办交际晚宴的幌子。

  方慕白望向某个角落里堆积成山的礼物,想到那枚普普通通的手表。

  论起金钱价值来,它根本不值一提。

  但他似乎,知道叶梦洲最终没有将手表丢掉的原因了。

  -

  杜莫谦将人带到休息室后,把林语的身体平放在沙发上。

  因为高烧,林语整张脸蛋都红扑扑的,在上楼时就已经陷入昏迷,这会还没醒来。

  杜莫谦又伸手试了遍他的额头——

  温度热的烫人。

  他将手掌拿下之际,轻拍了拍林语的肩膀,然而后者依旧没有丝毫反应。

  杜莫谦沉默片刻,正要起身离开。

  听到身后传来难受的呜咽声,又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去。

  林语紧眯着眼,睫毛簌簌颤抖,额头上满是汗,身体也在不自觉发抖,在沙发上蜷缩成了一团。

  见此一幕,杜莫谦毫不犹豫的折返回来,边走边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林语身上。

  然而,当他直起身时,手掌却猝不及防被人握住。

  杜莫谦身体一僵,望着慢慢掀开半张眼帘的少年。

  本能的反应是挣开,但最后却并没有这么做,反而用前所未有的温柔语气问他:“还好吗?”

  如果此时林语是清醒着的,听到从来对自己没有好脸色的人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一定会以为自己是烧糊涂出现了幻觉。

  林语点点头,表情却依旧痛苦。

  嘴巴上下开合,半晌才艰难吐出两个字:“好渴……”

  杜莫谦盯着他上下开合的唇瓣,精神恍惚了片刻,又立马抽回自己的手臂,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开。

  几分钟后。

  杜莫谦手里端着杯热水推开休息室的门。

  望着沙发上仅剩的一件西装外套,脸色忽的沉了。

  林语不见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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