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锦城的话让林笙瞬间心虚。

  可多了,可能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而且什么样的人都有,真要说起来,一个星期都说不完。

  但这话,他怎么敢说?

  林笙严重怀疑,他费尽心思在叶锦城心中建立的“清纯”形象是不是快要破碎了。

  “锦城哥哥,你也知道我从小独立,很早的时候我便开始独自在外面兼职讨生活。我母亲一个人抚养我,她的身体又不好,所以我经常需要想各种方法筹到钱,所以做过的事情、有过的精力,也就比寻常人多一些,复杂一些,也离奇一些。”

  林笙打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劝慰叶锦城。

  “谁都有过去,我自然不会抓着那些不放。”男人看着他,蹙眉,“但你认识的人似乎有些太不寻常,况且,他们不只存在于过去,仍在插足你现在的生活。”

  这,也正是叶锦城最忌惮的一点。

  那些男人,尽管不愿承认,但都可谓有“一技之长”,他们的能力很强,是普通人无法企及的。

  而他,叶锦城,正是一个普通人。

  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把自己从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小变成如今能在整个商界呼风唤雨的人物,无论何等身份的人,见了他也至少要敬畏三分。轮手段、论智慧、论狠厉,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碰到过对手,于是他自然的认为,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状态都会顺利保持下去。

  更何况他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爱情事业顺风顺水,原本,是无可挑剔的才对。

  但是,林笙太超脱于他的掌控了。不仅是他,连他身边的人也同样如此。

  叶锦城并不自负,他不惧怕出现比自己更强的人,这样反倒会激起他的胜负欲,他会不断向上爬,直到打倒所有人,使自己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他可以为自己做出清晰的规划,规划好今后的每一步该如何向上走。

  但,无论是沈暝初,亦或者克劳迪亚,他们并不在人类的范畴之内,叶锦城与他们,似乎没有可以比较的地方。

  他不知道自己该从何做起,才能拥有将林笙留住在身边的绝对资本。

  无法掌控,无法琢磨,无法具象化,这是叶锦城所不能忍受的。

  当初面对萧漠寒,叶锦城尚且游刃有余,今夜,却乱了阵脚。

  林笙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穿越的事是打死都不能提的,可,莫名其妙又是吸血鬼又是厉鬼的,换了谁,也······

  等等。

  他们今晚,可不就是撞鬼了吗?

  想到突破点的林笙突然开心起来,他极力压制自己内心的喜悦,该配合的演出照样敬业出演。

  “锦城哥哥,咱们今天晚上遇到的鬼,我不认识。”

  林笙突然一本正经的开口,倒是说的叶锦城一时没转过弯。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是有鬼的,只是之前的人类一直没有发现这件事,哪怕发现了,可能也没有机会说出来,就算说出来,可能也没有人会相信。但实际上,他们一直存在。”

  “像沈暝初、克劳迪亚那样的存在,也是一直有的,只不过鲜少有人能遇到。我比较幸运,他们都被我碰上了。”

  “因为遇到我,所以锦城哥哥你也认识了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啊,如果有各路神仙做我的朋友那才好呢,无论遇到什么危险或是困难,都有朋友可以帮忙解决。当然啦,我的朋友,自然也是你的朋友,锦城哥哥,你不用怀疑,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就是你!”

  最后一句话林笙绝对是发自肺腑,没有半点虚假。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他很不道德的把克劳迪亚丢到了车后座去。

  现在叶锦城就是他的爸爸,供着都行,更别说是哄了。

  没错,他就是这么没有骨气的人。反正说两句好话又不会死。

  “笙笙,我越来越好奇,你到底经历过什么,又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

  “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全部告诉你。”——就是编一个比较合理的故事呗,没关系,他在文学方面也颇有造诣,结合自身经历改一改,总可以被合理化的。

  “但是锦城哥哥,你一定要清楚,无论我认识再多人,有再多的朋友,我所爱的人就只有你一个,这一点,我可以用生命起誓,毋庸置疑。”——反正在这个世界确实如此啊,不算说假话吧。

  叶锦城陷入了思考,似乎还不确定该如何对待林笙说的这些话。

  毫无疑问他现在正爱着林笙,他不会因为今晚的变故就与他分开,可是一桩桩一件件的意外让他需要有消化的时间。

  他并非不相信林笙所说的“爱”,只是,这份爱此时属于他,以后还会吗?那些意外出现的人,都与林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都喜欢林笙,可林笙对他们,却可以做到从容应对,不卑不亢,这样的手段,若是放在别人身上,叶锦城是绝对不会以身犯险,触碰这样带刺的野玫瑰的。

  但这是林笙啊,为什么一碰到关于林笙的事,他就没有办法理智······

  叶锦城再度将质疑的目光放在林笙身上,林笙眨眨眼,一脸无辜。

  男人缓缓抬起手,摸了摸他的脸,又揉了揉他的耳朵。

  林笙笑着缩了一下,“锦城哥哥,你干嘛呀~”

  “我在想,你会不会是狐狸精变的。”

  林笙咯咯的笑出了声,他的大眼睛含笑含俏含妖,水遮雾绕地,媚意荡漾,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红唇微张,欲引人一亲丰泽,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魅惑的男孩,他似乎无时无刻都在引诱着男人,牵动着男人的神经。

  “狐狸精”三个字,在叶锦城的脑海里越发刻的深了。

  他承认起初看上林笙,也是因为见色起意,但他喜欢一个人的保鲜期向来很短,像现在这样过去这么久,仅仅因为看了一眼而产生冲动的情况,前所未有。

  是因为他爱上了林笙,所以无论他做什么,他都无法将“喜欢”这个滤镜丢掉吗?

  “其实,看到你为我吃醋,我还有点开心呢。”

  林笙嘿嘿傻笑着,明眸善睐,两个眼睛变成两弯月牙儿,嘴角上翘化为优美的弧线,深深的酒窝盛满他的小心思。

  男人忍不住,低头含住了他的唇。

  他无限温柔的吻住他娇嫩的双唇,轻轻的允吸,柔柔的啃噬,舌尖在他的唇上轻舔啄吻,辗转反侧,吸取他口中所有的甜蜜,似在亲昵一件珍爱的无价之宝。

  愿意吻他就证明原谅了一大半,林笙安下心来,凑到叶锦城耳边说悄悄话,“锦城哥哥,你是人,我也是人,自然人和人是最配的,他们······就像是我养的小宠物一样,你不要生宠物的气,好不好?”

  希望沈暝初现在没有在听他说话,不然后面非得闹起来不可。

  “宠物?”

  “对啊,就是‘宠物’。因为是宠物,所以他们对人类的感情和界限感分的不是很清楚,有时候可能会稍微做出一些亲密的举动,说出一些没有分寸的话,但这只是因为他们那里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和我们不太一样,我也没有立场要求他们改过来,所以有时候,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笙这话,既是替他们做了解释,又无形中拉开了他和沈暝初他们的距离,表明他们之间并不是真的有多亲密,只是“看上去”,而且林笙对他们还有些疏离,所以才会说自己“没有立场”。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实也是经过考量的。

  果然,叶锦城在仔细回味过后,听懂了他话里的潜台词。

  叶锦城向来聪明,但在林笙这里,他却不得不心甘情愿的做一个“傻瓜”。

  “亲我一下。”

  林笙乖乖在男人的侧脸上亲了一口。

  “再亲一次。”

  林笙又在男人的嘴唇上亲了一下。

  然后忽然被捉住后颈,又是一场深吻。

  吻完,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

  车子重新发动,两人正准备离开这里,但后车门突然被敲了两下,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车门便被拉开,一个黑色的人影快速的坐了进来。

  两人双双回头,黑暗中,林笙看清了对方的脸,一下愣住。

  居然是霍江清!

  他不是只有个虚像过来的吗,怎么这才多久,真人就过来了?!

  身后的年轻男人微笑着,抬手便在林笙的头发上粗暴的揉了揉,“真巧啊。”

  ——巧你妹啊,分明就是早有预谋!

  叶锦城再度将怀疑的目光在林笙和霍江清脸上反复扫过。

  林笙真想嚎出来,这踏马的刚刚哄好,怎么又有事情!

  崩溃了,崩溃了,正常人这么玩早就会被玩坏了吧······

  林笙心里把“要罢工”快速喊了一百遍,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整心态,

  “哎呀,好久不见了,怎么你······你会出现在‘这里’呢?”

  林笙假笑着,好像多年未见某位老友,生疏又客气的寒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