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彷徨之门【完结】>第21章 买只小狗

  食堂熙熙攘攘,温故端着盘子在靠边的位置坐下。

  这张长桌早就被他们这群三班和四班的学生霸占了,每次只要吃饭都会坐这儿,直接把它变成了专座。

  陈哲彻正抱着碗扒饭,看了眼温故的餐盘,痛心疾首,“老故你怎么也点了千页豆腐,我太伤心了。”

  温故不明所以,“这不挺好吃的,为啥不点?”

  那家伙指着自己的餐盘,“因为我也点了!这样抱团吃饭的优势不就少了一大半!”

  旁边吃面的陆探戈立马凑了过来,伸筷就夹走了一片,“没事的我没点,让我来体现一下优势。”

  商文县见状也赶忙凭借手长优势去夹。

  温故撑着脑袋在那儿笑。

  “哎,醒哥怎么还没来?”课代表把埋在生物书里的脑袋抬起来,戳了下他。

  “要迟一点,他妈妈来了。”温故咬住筷子。

  准确的来说,是“又”。

  昨天中午、放学,今天中午。考试考两天半,这才第二天,温故居然就已经见了林止醒的妈妈三回。

  温故说实话有点惊讶,放学回家不就能见着了,为什么要特地中午再跑来一趟,难道是怕他儿子因为长太帅被人拐跑?这根本拦不住吧。

  忽然,他们身后传来餐盘砸地的巨响和惊呼声,震的耳膜仿佛下一秒要破裂,脑壳嗡嗡地痛,吓得课代表直接把书抖掉。

  陈哲彻和商文县的位置是正对着的,两人同时“卧槽”了一声。

  温故把课代表的书拎起来,回头看去,发现有一男和一女站在打饭的窗口,地上倒着倒翻的餐盘,饭菜飞洒出来,油渍溅了那男生满身。

  男生面红耳赤,从窗口一把拽过那个大妈就破口大骂,“他娘的你长没长眼睛啊?老子这身衣服几千块,你他妈打一年的垃圾菜都赔不起!”

  “赔我看就算了吧,一副穷酸样,应该没这个钱,道个歉也成。”旁边的女生尖声尖气地补充说。

  大妈在吵架上就没有输过,“学校有规定,你们有自己的食堂!”

  两人当场争执起来,把还在食堂里的学生的目光统统吸引过去,目瞪口呆地看着,旁边卖盒饭的大叔立马冲了过来,横到两人之间,斩断他们的骂声。

  温故看了眼那男的,生着大小眼的脸上很多痘痘,有的甚至化脓了,体态微肿把外套撑的略宽,有点矮,亮着块名牌手表,俨然一副地主家的傻儿子的模样。

  而那女生带着浓妆披着卷发,是他在学校头一回见到的打扮。

  “这是我们学校的吗?”温故不懂就问。

  陈哲彻遇到这中问题最积极,立马掏出口袋里的笔记本,“是我们学校,但这两人是高一的。”

  课代表摸不着头脑,“高一今天也期中考吧,他们食堂难道没开?来我们这里做什么?”

  “可能觉得成功混到高年级吃饭是件光荣的事,违反下校规很刺激。”陈哲彻回答。

  估计是男生想带女生来高二食堂吃饭,结果打完菜后被大妈察觉了不对,想要把饭菜拿回来,因为校领导才刚开过会,明确规定了不能串食堂吃饭,若是被发现会扣工资,结果男生不肯,起了争执。

  “这男的在高一可算是个有名的人物,叫林程,就和许胜京差不多吧,因为他爸妈给学校捐楼了,哎你说有钱人考不上好学校是不是都喜欢这么干,下次能不能给二中捐楼,别给我们捐。”

  陈哲彻在本子上找到了那页开始念叨,“旁边那个是应该是他女朋友吧,我也不晓得是谁,不过林程这人确实挺混的,好像有次吸烟被抓,处分了。”

  话音未落,那边争吵声再度袭来,就见林程从女朋友手里夺过餐盘,直接往地上摔,肥肉飘着,瞬间米饭粘粘糊糊地贴在地上,花菜和汤汁浇混在一起,沿着地缝恶心地淌过。

  “老子他妈不要了,你们不是爱吃吗,地上舔去!”林程攥住女朋友的手,朝地上啐了口唾沫,转身就走,还不忘一脚把餐盘踢开。

  一行人头疼地扶住额头,语文课代表忍不住小声说,“同样是姓林,你说这人和醒哥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温故心想的确是差距大,一股乌烟瘴气的味儿。

  “来来来醒哥这边请,饭都盛好啦!”众人突然瞎嚷嚷,温故见林止醒刚刚进食堂,结果被吵的转身就想离开又被拽回,差点没憋住笑。

  林止醒在他身旁的空位落座。

  校服上留着洗衣粉淡淡的清香传来,和昨天一样,是属于干净男生的清冽,格外让人舒服,于是他坐近了点。

  “怎么了?”林止醒问。

  温故摇头,忽然趁其他人不注意,把鼻尖凑到这家伙的脖子后方,严肃道,“就是觉得你的衣服很香。”

  结果林止醒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

  温故顺带把这家伙餐盘里的烤花菜抢走。

  那人也没拦,只是沉默片刻后说:“原来你自己闻不到。”

  “嗯?”温故咬着竹筷侧头看他,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林止醒将筷子对调成未使用的那头,把剩余的花菜也夹到温故的盘里,“你家里人,挺会挑洗衣粉的。”

  这事儿也就过去了,大伙儿吃完饭都开始翻起带到食堂的笔记本,为下午的生物考试做做准备。

  令人痛苦的两天半考试日即将度过,大家的心里都难免有些躁动,毕竟考完,会有一个下午的放假时间,至于温故呢,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

  秋意斑斓。

  许多树叶都已成了金黄色,累累硕果红润饱满,宣誓着丰收。

  温故走前在全身镜前瞧了眼,他早上还穿着校服,带着复习赠送的黑眼圈在考场上和最后一门化学死磕,结果几小时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

  温故里面是白色长袖,外面穿着件橙色的外套,背后还有很酷炫的喷漆式字母,口袋打着暗色环钉,拉链的样式是个小骷髅头,带着条纹的阔腿裤显得腿很瘦长,配了双黑色鞋带的运动鞋。

  他想了下,再去拿了顶深蓝色的帽子扣上。

  不错,像个酷盖。

  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林止醒发消息说他到了,于是温故把耳机胡乱塞进口袋,跑下了楼。

  云城的秋色绚丽烂漫,一日浓盛一日。

  林间路最不缺的就是树种。

  此时银杏金黄色的扇形叶片缓缓飘落,铺遍了径道,柿树上的柿子就像朱红色的灯笼,明艳火红地挂满了枝梢,似是要与枫叶一争高下。

  只可惜枫树太多,有秋风吹拂就会像橙红色的海浪,簌簌作响。

  风开始凉了,最早一批枯黄的落叶随风卷向寥寥苍穹,仿佛被赋予了新生,也不知要去向何方,但瞬息间它们又回归了土壤,化作败叶残枝,等候来年更盛大的丰收。

  那人正站在不远处,看着漫天飞舞的黄叶。

  林止醒穿着件深黑色的外套,背后是纯粹的白色和蓝色交叠的喷漆图案,两侧系着猩红色带子,人很高挑,破洞裤稍微挽起,露出冷皙的脚踝,运动鞋带是白色的。

  他戴着顶黑色帽子。

  温故忽然觉得缘分真是玄乎。上次见到这个帽子的时候,他才刚认识林止醒,不由分说给这人来了一拳,当时真的是水火不容。结果再次见到这个帽子的时候,居然已经能够比较和平的相处了。

  “这边坐公交。”温故朝那背影喊。

  林止醒转身,把帽檐抬高了些,在看清来者后似乎有瞬间的愣神,但温故估计是自己看错了,因为林止醒眼神里的发愣瞬间就消失殆尽。

  同样的动作,依旧是泼墨般的发梢,依旧有一轮浅光在他眼眸间淌过,还有左眼下方的那颗泪痣。

  令人凭生错觉。

  温故此刻深切地怀疑,林止醒身上是否有时光溯流的能力,让人在转瞬间回到蝉鸣盛夏的夜晚。

  “你带路。”他走过来说。

  “行,跟好爷。”温故笑着抹了下鼻尖,“带你出去玩玩。”

  都说帅哥有叠加定理,但温故到今天才彻底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他和林止醒两人才刚跳上公交车,就迎接了车上一排陌生人的直勾勾的注视。

  有个姐姐甚至佯装打电话的按下快门,结果在喀嚓声传出的瞬间,才意识到自己忘关声音了。

  “要是介意我马上删掉。”那姐姐吐了下舌头,但又把手机举过来,“但是你们这张真的拍的很好看哦。”

  “没关系......”温故还没正面经历过这种事,连忙摆手,推着林止醒就在位置上坐下。

  林止醒倒是很淡定,似乎早就习惯了。

  车上还是不断有人转头看过来,温故不好意思地把帽子压低了点,再把林止醒的帽檐往下稍拽,把他的脸遮住,“喂,是不是你在悄悄释放魅力啊,我以前做公交都很正常的。”

  林止醒偏头,目光落在温故浓密卷翘的睫毛上,“你今天很帅。”

  他的声线磁性且有质感,就这么低沉地酥麻了耳畔,缠绕过来。

  温故整个人一僵,耳根的血色不可控制地漫涌上来,半晌后他有些崩溃地用手捂住发烫的脸颊,轻骂了声,“你今天抽风了吧?”

  方才的气氛立马就没了,两人都强行打住想互呛的冲动,一个看窗,一个看门,懒得搭理对方。

  宠物店在离学校20分钟的距离,店面比较小,但是有很大的院子,铺着石砖。

  店主是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姑娘,扎着麻花辫,正蹲在地上在给自动喂食器定时,见来客人后招呼了一声。

  “之前有个叫胡随的客人送来了三只猫,请问还在吗?”温故把微信名片调出来给店主看。

  “哎记得呢,那猫伤的太重了,我印象很深。”店主指了下角落里一个很大的笼子。

  角落里是很大的猫爬架,三只小猫蜷缩在一块儿正在睡觉,原先粘着胶水的毛都被剃光了,生出新的细软绒毛,把伤疤隐隐约约的遮盖掉。

  其中一只察觉到有人靠近后,慵懒地睁开宝石般的琥珀色眼睛,很轻的叫唤了声,在温故心头挠过。

  “等毛再次长出来,这三只猫都会漂亮,疫苗都接种过了,到时候会有好人家收养它们的。”

  店主估计这两人和上次送猫来店里的人是认识的,轻快地解释。

  温故看着满满的猫粮和澄净的清水,宽慰地点头。

  “我们这次来想买只小狗走,店里现在有吗?”他想起邵哥的任务,询问道。

  店主本来为人就热情,这下见生意来了,整个人更热情了,就跟见了财神爷似的,“有的有的,跟我上楼看看去。”

  门外忽然响起一阵犬吠,温故发现是大金毛跟一只小狗打起来了,大金毛企图用体重优势把小狗一屁股压住,只可惜小狗相当灵活,愣是没让它得逞。

  林止醒忽然说,“你看它眼熟吗?”

  温故挑了下眉,在大金毛尾巴扬起来的瞬间,他的眼睛错愕地瞪大了,“这不是我们在老房……”

  正在打架的小狗像是听到了声音,忽然把圆溜溜的脑袋转过来,然后连迟疑都没有迟疑,丢下金毛撒开腿直接冲了过来,绕着两人开始熟悉地摇着尾巴转圈。

  林止醒蹲下,揉了揉它的脑袋。

  “我差点认不出。”温故也在他身旁蹲下,就跟当初在老房里一样。

  只是不用担心会有许胜京破窗而入,这只小棕狗的脚也没有受伤。

  现在这家伙浑身蓬松毛绒,温故这下才看清,原来这家伙并不是浑身棕毛,它的后背和耳尖都是黑色的,鼻子周围那圈是白毛,长得还相当漂亮,不像当初见到时那样脏兮兮的。

  “这只狗狗可有故事了,你们猜怎么着,有天我坐在门口玩手机,就见他在路边,脚一瘸一拐的,我当时看他是只流浪狗,不忍心就把他抱进店里,结果发现它的伤口已经被好心人处理过了,技术还相当不错!”

  店主兴奋地回忆他的经历。

  温故用手肘碰了下林止醒,压低声音揶揄道,“夸你呢好心人,技术不错。”

  旁边那人回了他个冷漠脸,温故反正已经习惯,全当没看见。

  “不过啊,我把它身上的污渍都擦干净后,我发现这家伙可不是普通的流浪狗。”店主神秘兮兮地说。

  “这是只苏格兰牧羊犬!开价可高了,估计是因为营养不良,又脏兮兮的,被哪个不长眼睛的,当土狗给扔了。”

  温故也惊讶,“你还是个流落民间的太子爷。”

  小狗哼哼了一声,像是十分骄傲,用舌头舔了下温故,再舔了下林止醒,结果忽然被林止醒拎起来,打量了一番。

  “你有点像它。”林止醒说。

  一人一狗诧异地对视了眼。

  店主也左看看右瞧瞧,揪着两条麻花辫大笑起来,“还真有一点,都是狗狗眼哦。”

  温故的表情忽然变了,眼睛眯起来带着些冷酷,他把狗接过放到店主手上,然后举起右拳直接挥了上来,撩起一阵疾风,“滚,你他妈才像一只狗!”

  林止醒灵活地把拳接住,小狗满脸委屈地叫着,店主在旁边忍俊不禁,肚子好疼。

  “叫屁啊叫!”温故恼怒地指着狗鼻子。

  “就它了怎么样。”

  温故把手缓缓收回,看向林止醒。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