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同花顺>第十章

  从电玩城回到家,路春宵感到了深深的疲惫。

  他爸之前管得严,几乎不让他和姐姐去那些地方,因此他对电玩游戏很不在行,只有抓娃娃机能玩得不那么像生手。最后离开前统一退手环的时候,付款的男生还惊讶了一句“你怎么才用了几十”,惹得盛昱和其他人都齐刷刷看了过来。

  看那男生的反应和态度,从对话框里给他转账怕是不会收。

  路春宵干脆打开临走前加上的联系方式,从支付宝搜索对方的手机号,把门票费用及用掉的金币费一同以转账的形式转了过去,并附言名字和简短感谢的说明。

  做完这些,他长长叹了一口气。

  他不好说对今天的“约会”持有百分百消极,毕竟跟盛昱真切待了一整个下午,还一起玩儿了几个项目,体验是很难得的。

  难得归难得,结束后巨大的空虚感仍是爬满了他的身心。

  隔天到了学校,心脏失一拍的空虚还是在身体里挥之不去。路春宵想了又想,趁着较为闲散的大课间去到国际班所在的楼层,装作若无其事的自然模样把盛昱喊了出来。

  不同班级的同学在课间互相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路春宵做这件正常的小事却比谁都紧张。他担心被邻班的林双双看到,不懂该怎么解释,也怕其他路过的同学会疑惑他何时跟盛昱这么要好,进而生出猜测。

  “紧张什么。”盛昱看到他不自然的神情,一眼明白了,“怕有人注意?”

  路春宵咬住嘴唇,没想好该不该承认自己的胆怯。

  盛昱看起来并不为此困扰:“想多了。只要你不去说,别再做些不合适的动作,没人会在意你心里喜欢的是谁。”说着,他偏过头淡淡笑道:“毕竟学校里你这样的是少数,他们也不会把你我往这方面想,是吧。”

  盛昱口中“这样的”路春宵很轻地“嗯”了一声,然后说明此次来意:“对了,昨天的钱我算好给你朋友转过去了。本来想把你的份也一起转了,但是我想还是下次吧。下次我单独再请你,昨天的先不算。”

  盛昱听罢,收起了笑意,脸上划过一闪而过的鄙夷。

  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间今天你买单,后天我买单,原本是再小不过的事情。路春宵是他带过去的人,头一回见也没有让新人跟着出钱的道理。而且人家已经明确说了不用,路春宵还执着着要AA那钱,把你来我往算得清楚仔细,着实没劲。

  盛昱说:“正好你跟他们约的赶上同一个周末,让你请客就是句玩笑话,你怎么这么较真儿。”

  路春宵滞了滞,他以为盛昱带他过去和朋友们见面是有意介绍,便于他靠近他的交际圈——相当于约会时相互了解的阶段。

  原来不是。

  没有那么多感情掺入,纯粹是时间凑巧撞上了而已。

  路春宵同样自我感觉有些较真儿,可是他没办法不认真对待他和盛昱之间的每一件事情。他解释:“主要我跟他是第一次见,还不熟,不好意思花他的钱。”他向盛昱保证:“如果你觉得不好的话,下次我不会了。”

  虽然跟那些朋友相处有点儿尴尬,但他仍希望多些和盛昱待在一起的机会,留有“下次”。

  盛昱看着他,本欲说你跟我第一次见,你就得了这所学校的入学名额,相比起来几百块算什么。可是路春宵的顺从太温和,太柔软,他实在说不出重话。

  最后盛昱没有多辩,丢下一句“随你”,转身回班了。

  回到教室,离上课还有几分钟。盛昱的前桌见他回来,转过身来问:“盛昱,刚才找你的那个是路春宵吧?”

  “嗯,认识?”

  “不怎么认识,之前在隔壁班好像见过他,现在对上人了。‘春宵’,家里怎么想的给他取这名字,挺怪的,听起来就色。不知道是不是人如其名。”

  盛昱没理会他话里带的荤味儿,对“奇怪”的评价倒是赞同。

  路春宵是怪,名字怪、性取向小众、带出去玩儿也要跟人家搞不同。更甚的是路春宵口中的喜欢——他帮着促成别人追自个儿喜欢的人,又帮喜欢的人给别人写情书,只说他能忍都不够,盛昱怎么回想他那些做法都难以理解。

  盛昱这么想着,顺口问前桌:“要是你喜欢的人喜欢别人,你会帮着她追吗?”

  前桌听了,扯了扯嘴角,不敢信这问题是由盛昱口中问出的。

  “当然不会!”前桌说,“我又不是傻叉,喜欢姑娘还把人家往外推,看他们俩在一起我不就更苦了。说路春宵呢,你怎么突然扯到这个了?”

  答案如盛昱所料。

  盛昱耸肩道:“没事儿,随便问的。”

  路春宵心心念念多跟盛昱单独相处,可惜他们现如今的空闲时间总是不匹配。

  他要参加国内高考,周末得了空基本会去学习会组织的模拟考或是到图书馆自习,时间常常不太够用。相较之下虽说盛昱也得进行重要的早申以及笔试面试,但他本身成绩优异,早早考到了高分雅思及托福,又能将时间安排得合理舒适,依旧有工夫做到理想化的劳逸结合。

  好不容易周六的模拟考取消了,路春宵立刻发消息问盛昱有没有空下午去看场电影,放松一下。

  盛昱发来一个定位,位置显示在某国际马会俱乐部。

  路春宵知道这里,盛昱从初中开始就在这儿办了会员学习马术。

  早前两年过节,路春宵跟父亲去盛家拜年。闲聊间隙父亲说到他放假总喜欢宅在家里,提出都在北京的两个同龄孩子以后有空可以一起多出去玩儿。当时盛国成笑着应下,还当即嘱咐盛昱下回去马会俱乐部的时候务必得带上路春宵。

  那时路春宵在盛家摆放照片的桌上看到了盛昱穿着马术服在马上拿奖的模样。盛昱上身着笔挺的黑蓝色西装外套,内搭白领衬衫,跟在学校穿制式西服是全然不同的感觉。身下的一双黑色长靴则将他本就长的腿衬得更长,整个人尽显飒爽英姿。

  看到照片后萌生的心动,路春宵久久记在心。

  此刻,路春宵盯着这个定位,思绪被过往悄然把控。他打下「注意安全,那改天再约」,还没发出去,盛昱又发来一句:「来吗」。

  路春宵无法跟任何人形容看到这两个字的激动,他的心脏肆意地随着它们狂跳,好像几年前的心动乘着时空来赴一场迟来的约。他快速删掉原本的话,改为「好啊,我现在就去!」,然后查了定位就背上包赶了过去。

  这份心动的代价是漫长的路程。路春宵的家和俱乐部几乎在北京的两边,乘坐地铁得换乘四次,到地方将近要三小时。

  路春宵怕盛昱等得不耐烦,咬牙叫了滴滴。要价一百八,但是一个半钟头就能到了。

  为了不浪费路上的时间,他请司机关上车内音响,拿出包里的练习册复习还没消化掉的错题,直到车子停在远郊的大门外。

  后来分开的很多年,路春宵每每回想起此事,心中总是一阵钝痛。可他并不嘲笑那时候的自己,相反,他无比感激。

  在最青春年少的时刻,他能够怀揣着赤诚的真心和充盈的爱意从北京的一头跑到另一头,只为心上人的一句邀请。

  因为真正喜欢,他与那段路程充满共情;

  因为真正喜欢,他才逐渐有了要跟盛昱站到同一高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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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有点儿无聊🥲,但是会加油尽快把现有存稿搬完滴!感谢前几章一直愿意理我的几位鱼鱼,我都记在小本本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