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疯心难救【完结】>第六十三章

  两人在就近的宾馆住了一宿,翌日早拿着王妍给的钥匙去了余远洲的老家。

  八层高的居民楼,火柴盒似的码了一排。这种楼现在瞅着老,二十来年前属于高档了,不是好人家还真住不上。余远洲家在七楼。闲置十来年的老房子,开了门一股陈年的捂臭。

  三室一厅,看着很空。家具都拿白布盖着,镜子电视这种能反光的也都贴着白纸。

  傻强打开窗户通风,丁凯复四下打量。两个卧室的门都没关,一眼就能看出哪个是孩子的。

  房间布置得用心。木质的上床下桌,通往床铺的台阶被做成收纳柜,彩绘着蓝色小鲸鱼。桌面摆着大背头电脑,桌下插着小转椅。

  靠墙是一面书柜,塞得满满当当。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世界地理,英雄人物故事,国内外名著,日本的黑白漫画。最显眼的是一套精装的三国演义,这种硬壳书在当年要好几百。

  九十年代初期就能给配电脑用,还买这么多书,看得出这家人对孩子很是宠爱珍视。

  余远洲的童年,无疑是幸福的。他的父母很爱他。

  在意识到这一点的瞬间,丁凯复终于懂了什么叫「后悔」。不是后悔巧合,不是「凶手是他就真倒霉,不是他就OJBK」的那种后悔。

  而是后悔伤害。他剥夺了余远洲本该幸福的童年,他让幼年的余远洲哭泣。这让他感到心痛,后悔。

  其实如果余光林不是余远洲的父亲,他断然不会反省这段罪过。

  在这世界上的某个人,童年比他幸福百倍,然后被他不经意给毁了。

  别说后悔,他都能呵呵乐,然后把这事儿就白酒喝。什么余光林余暗林,惹了他,那就活该变成余永别。他才不会觉得愧疚难过呢。

  丁凯复这种极度的冷漠,可能有一部分是天生,但大部分源于他的幼年经历。

  一个没被无条件爱过的人,是不会有悲悯之心的;一个没被社会保护过的人,是不会对社会有责任感的。

  世间于他无恩,他亦对世间无情。

  但他对余远洲有情。

  只有余远洲的痛,才能痛到他身上。他也因此才能从这份痛中明白,伤害到底是什么。

  丁凯复弯腰钻到床下,缩到小转椅上。环视一圈,拉开了抽屉。里面躺着个变形金刚,下面压着个大信封。

  他把变形金刚拿出来,摩挲了半晌。这是那张全家福上的变形金刚。

  每一个8090后的男孩子,要说童年最想要的礼物,估计就是变形金刚了。这部日本动漫刚引入国内,就燃遍大江南北。

  丁凯复肯定是没看过的。饭都吃不饱,哪有条件看电视。但即便如此,他也知道这个玩意儿叫变形金刚。实在是因为当年太火了。火到什么程度呢,但凡是个机器人模样的,也不管能不能变形,一律都叫变形金刚。

  这么多年过去,玩具的塑料还是亮到反光,连明显的划痕都没有。

  幼年的余远洲,一定是万分宝贝这个东西。

  他会把它举起来,嘴里gigigi地给它配音,在这个家里快乐地跑;会把它搂在枕头边上,睡觉都给盖一半被子;会把它放到重要的东西附近,让它充当保护神。

  多么绚烂幸福的童年,多么天真可爱的余远洲。

  这么想着,他又抽出那个A4复印纸粘的信封。

  信封上孩子的笔触写着:十二周年。以后妈妈不要骂爸爸了。

  里面是一张结婚证,被撕得稀烂,又被用透明胶一点点粘上。

  八十年代的结婚证还不是本子。软厚的红纸,贴着两张黑白照。撕得很碎,连照片都没能幸免。足以看得出撕证的人心中有多怨,多恨。

  而能把这么一张碎纸机搅过似的东西按照原样拼好,应当是花了不少时间和功夫。

  不管是撕证的人,还是拼证的人,皆是揣着一颗血淋淋的心。

  丁凯复这种敏锐度的人,从来不需要有人把话完整地告诉他,他已经能猜出来个七八。

  撕结婚证这种事,男人是不会做的。因为没用。要离婚,就去民政局。这种“刀子嘴豆腐心”的无用功,大抵只有女人才干。

  而拼证的人就更好猜了,在谁抽屉里谁拼的。再往细了想,结婚日期1986年,结婚12周年就是1998年。正好是17年前,余光林自杀那一年。那因为什么夫妻不合,已经不用猜了。

  丁凯复把结婚证小心地塞回信封,唤道:“傻强。”

  傻强屁颠屁颠地凑了上来:“哎,枭哥。”

  “往后,我想去做个好人。”他冷不丁地道。

  傻强被这突然的立地成佛给整懵了,啊了一声:“枭哥本来就是好人。”

  “我说的好人,不是对你好的人。”他食指钻头似的戳着傻强的肩膀,“是那种傻B。”

  丁凯复用指头钻人这个动作,通常表明他心里不痛快,但他在克制。

  傻强被钻得龇牙咧嘴也不敢躲,讨好着拍马屁:“枭哥想做什么,我都配合。”

  丁凯复收回手指,站起身从四四方方的窗户往外望。

  “好人。呵。好人。要么是纯傻B,要么是想装B。你这么觉得吧。”

  傻强捂着被钻疼的肩膀,干巴巴地笑了声。

  丁凯复也不是要他的回应,自顾自地接着道:“我原来也这么觉得。”

  丁凯复这辈子,想做过很多种人。做牛人,做狠人。做有钱人,做人上人。但他从没想过做好人。

  因为在他的眼里,「好」是没有价值的。「强」才有价值。

  只有强者才能活下去,只有强者才配活下去。

  人心,尊严,权利,感情。这世上没什么不能交换买卖。人可以做一些牺牲,但那必须是为了拿到筹码。然后用筹码去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做好人。呵呵。做好人能换什么?

  能换俩大逼兜。

  他也不是没做过好人。在韩秋阳那里,他做过。

  他为了韩秋阳的教师考评能得优,削尖脑袋熬夜背书,就为了不拉低平均分;韩秋阳总是踩点到学校,他天天提前半个小时把早餐放他办公桌上,风雨无阻;班上有刺儿头不听话,他都出手管得服服帖帖。

  换来什么了?换来侮辱和践踏。换来「你就是颗老鼠屎」,换来「算我求你,别再恶心我了」。

  做好人没好处。这是他从韩秋阳那里学来的。所以对余远洲,他一开始确实没珍惜。他还是用他那套万金油的「交换」思维。我给你钱,给你权,帮你摆平麻烦,把你揽到自己地盘儿护着。相应的,你陪我上床,哄我开心。

  后来他对余远洲动了情,他还是想要换。

  我喜欢你十分,你怎么也得给我五分吧。我原谅你背叛,你就不能原谅我犯错?

  丁凯复还觉得自己蛮大方嘞!

  可余远洲居然不跟他换。

  这让他不知所措,继而羞恼难堪。他开始折磨余远洲,直到一切都走到尽头。

  如今回首,才恍然惊醒。他没对余远洲做好人,余远洲却一直在对他做好人。

  家破人亡的伤痛,无数次的性暴力,强加于自身的愧疚。

  恨他理所当然。想杀他,一点不过分。

  可这人嘴上说着「来较量」,「杀了你」,却一次也没有真正狠下心。

  余远洲有过三次报复他的机会。

  第一次,在金鹿酒店的偶遇。余远洲已经得手了,他完全可以多攮自己几刀泄愤。可他不但没有,还拦下了段立轩。用装饰的平角指虎揍了不痛不痒的几拳,皮儿都没破。

  第二次,是他的那个密室。警察突袭的那一天,他的确毫无防备,因为他没想到余远洲能去调大楼的工程图。那里面的枪支弹药,足够他牢底坐穿。

  第三次,是他熟睡。无论是下雨打雷,还是余远洲起身穿衣服砸杯子,他都没有醒。余远洲明明可以将玻璃碴捅进他的喉咙,却选择割断自己的脉搏。

  表面上是他在步步紧逼。实际上,他一直在节节败退。

  虽然都动过真心,但在丁凯复心里,余远洲和韩秋阳不一样。

  韩秋阳最大的仰仗,是自己对其的喜欢。所以韩秋阳对他造成的伤害,只能停留在心理层面。

  而余远洲最大的仰仗,是他自己的能力。他足够聪明强大,完全可以和自己打成平手。可余远洲的刀刃,永远朝内。

  丁凯复垂眸看着手里的变形金刚。

  对着一个仇人,手软三次,最后输得一塌糊涂,连命都差点搭进去。

  真是个傻子。他妈的大傻子。

  傻得可笑。可爱。可悲。可敬。

  傻得他心都跟着碎了!!!

  这份傻气如此高尚,让丁凯复第一次发觉自身的丑恶。自我厌恶日夜折磨着他。这一个来月,眼看着余远洲越走越远,而他还在迷宫里转着。

  直到余远洲彻底离开,他才惊觉那座困着他的迷宫到底是什么。

  是他的卑鄙。

  作者有话说:

  第一刀「好人」砍完,开始第二刀「掉马」。

  洲洲来啦!(微博@海苔卷点啥,定期掉落洲洲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