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古代言情>好想做你的崽【完结】>第十六章

  小朋友的接受力之高,向来叫成年人咋舌。

  芙芙从重生到这个世界、发现人类已经进化出动物型的伴灵,而自己出了点小差错和猫猫融为一体之后,起初是相当不能接受自己多出来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的。

  但没用多久,准确来说短短几天,他就已经完全习惯了。

  这些原本必须抓来小猫咪才能摸到的猫耳和猫尾,现在自己随时伸手就能揉一把的感觉的确很不错。

  最近他发现了一种新的方法:在感到不安全时,把尾巴用双手抱住,就会缓解许多。

  米努特猫的尾巴又大又蓬,抱在怀里就像一个手感极好的抱枕。

  小猫咪嘛,当然和猫尾巴是两个独立的个体。

  此刻祝芙正抱着自己的猫尾巴,蜷缩在儿童座椅里,有些忐忑地望着窗外。

  今天是他上幼儿园的第一天。

  的确如他爸所言,爷爷奶奶放下所有事情,亲自送他来上学。

  祝正德是被陛下所倚重的阁老,而萨利则是着名的前首席医疗官,幼儿园的园长亲自出来迎接他们。

  爷爷奶奶都已经下车去和那些人说话了,可是小猫依然缩在座位里不肯出去。

  他对和一大群人类幼崽打交道充满了恐惧。

  尽管前世是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邪神,可是邪神也有邪神的天敌——那就是完全不讲逻辑的人类幼崽。

  邪神虽然拥有遗传自父亲们的惊艳美貌,但他大部分时候并不以真面目示人。

  于是在民间的传说中,邪神一直是长着三头六臂、面目可憎的妖怪形象;会吃小孩的那种。

  经常有家长哄劝不听话的孩子会说:再这样邪神要来把你抓走了。

  尽管祝芙对太小的幼崽们没什么兴趣,但能得到人类的敬畏并不是一件坏事。

  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自己在人类心中青面獠牙的形象。

  然而就是这样传闻中丑陋的邪神,在某一次遇见一个小女孩时,对方不仅一点儿没有害怕他,还非要缠着他陪自己玩。

  祝芙那回特意带上了鬼怪面具,可小孩子不知为何无比亲近他,以至于最后不小心弄掉了他的面具,看见了藏在下面、真正的、拥有天人之姿的貌美面庞。

  然后小家伙就喜欢他了。

  那天祝芙心情不错,没有吃小孩,反而陪她玩了很久,最后甚至是看着她被焦急找来的大人接走的。

  回去之后,邪神在床上躺了一整天。

  他贵为邪尊,法力无边,动动手指便能号令世间万千妖,很少需要自己亲自做什么事情。

  也正因此,体力很有限。

  祝芙哪里想得到,陪孩子玩竟然是这样一项繁重的体力活。

  从那以后祝芙便对人类幼崽敬而远之。

  如今一想到马上就要进入全是哭声的人类幼崽聚集地,祝芙很想立刻,马上,现在就逃跑。

  可惜他已经答应过父亲们会好好上学。

  他不想让父亲们失望。哪怕是再微小的一件事情。

  忍辱负重的三岁邪神幼崽就这样被祝正德从飞行车里抱出来。

  园长见了唇红齿白小卷毛的男孩,惊喜道:“真是太可爱了,完全遗传了你们家的优点呀!”

  幼儿园开学的第一天会举行颇为隆重的典礼,因此第一天上学的芙仔也穿上了特意定制的小西装。

  不同的是,胸前并没有像成年人那样打领结或者领带,而是挂了一个很可爱的小熊玩偶。

  再加上这张本来就可爱无敌的脸蛋,芙芙现在就像一具会动的洋娃娃。

  开学第一天,祝芙来的又是年纪最小的小班,到处混乱一片。

  有的在哭,有的尿到裤子里,有的撒开小短腿满地乱跑。

  一想到以后都要和这些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东西共处一室,祝芙头都大了。

  他只能尽量倚靠在爷爷怀里,小手把成年人的脖子抱得紧紧的,以此逃避噪音。

  但是在祝正德看来,这就是一个寻求安全感的、充满依赖的姿态。

  祝振德为人偏执,性格古怪,除了嘴甜会谄媚的二儿子,这辈子很少会有什么人愿意主动和他亲近,是那种去亲戚家小孩子都会被吓哭的类型。

  自己唯一的小孙子竟能如此依赖他,让祝正德大感血缘的神奇之余,那颗老古板的心都要被小猫咪融化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处相对僻静的角落,不远处还有一架秋千。祝正德把祝芙放下来:“想去玩玩吗?”

  没有小朋友可以拒绝秋千。

  就算是邪神化身的幼崽也不行。

  芙芙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么幼稚的东西,本邪尊可是不能去玩。

  可偏偏这具三头身的小身体不自觉就抬起脚朝那边迈去。

  眼看着有别的小朋友也发现了秋千,要朝这边过来,祝芙条件反射加快了脚步。

  然后,一头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小猪仔直接把他拱翻在地。

  祝芙:“……”

  他。被。猪。拱。了。

  字面意义!!

  小猪仔同样没有料到自己狂奔的道路中,会被一只猫咪拦下。

  两个幼崽“砰”的一声同时倒在草地上,捂着各自被撞疼的地方,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可不得了!

  两边的家长纷纷赶来,查看自家的小崽儿有没有事。

  “芙芙!”

  “橙橙!”

  好在幼儿园这种意外翻车的事件太多了,到处都有柔软的人造草皮,两个孩子并没有受什么伤。

  就是头有点儿晕。

  萨利心疼地蹲下来,把男孩揽进怀里。

  芙芙揉了揉眼,正想问奶奶为什么这里会有猪,就瞥见那只粉粉的胖乎乎的小猪仔,一眨眼变成了同样胖墩墩的小男孩。

  祝芙:“……”

  星际时代,人类进化出伴灵,这件事祝芙已经知道了。

  他同样知道的是,在诞生之初伴灵便会显现出来。

  但他不知道的是,孩子们年纪小的时候会控制不住形态的转换,尤其在受到惊吓时,更容易释放出更加本能贴近自然的动物形态。

  比如前几天车祸时,他的姑姑就条件反射变回了萨摩耶。

  很明显,这个名叫橙橙的小男孩伴灵就是一只小猪。

  橙橙他爸向着祝芙和爷爷奶奶道歉,肇事者本人则窝在妈妈怀里大哭不止。

  尽管萨利对自家孙子刚来幼儿园就被撞倒一事不太开心,可是大人毕竟不能跟小孩子较真,而且橙橙看起来实在是哭得太可怜了,就顺嘴问了一句:“小朋友怎么了?”

  橙橙爸爸叹了口气:“小孩子闹脾气呢,不想上学。”

  橙橙妈妈一边给儿子擦眼泪,一边也重重地叹了口气:“就因为他的伴灵,以前在家附近就总被小朋友嘲笑。刚才在那边又被几个男孩说了。”

  对自家孩子格外偏心的祝正德,这时候倒是对别人的孩子挺公正,皱起眉:“这有什么?”

  人类的伴灵究竟是什么动物,既有随机的,也有遗传因素在,这就是为什么伴灵的动物越强,社会地位越高,也会在日后寻求伴侣结合上更有优势。

  人人都想拥有更强大威猛的后代,那是基因里的本能。

  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就像人不能选择自己会在某一天生出一只伴灵是小猪仔的孩子。

  当然白兔一家也是没有办法和老虎一家互相理解的。橙橙爸妈也没和一看就是强大伴灵的祝正德、萨利说太多。

  就在双方家长没什么话可说时,突然冒出一个脆生生的小奶音:“猪猪很可爱呀。”

  此话一出,不仅大人们愣住了,连哭天抢地的小猪仔也止住了眼泪,茫然地扭过头去。

  芙仔动了动猫耳朵,走到橙橙面前,戳了戳他哭的通红的小胖脸,再次认真地说了一句:“你很可爱耶!”

  橙橙这回是真愣住了。

  他长到三岁,出去总被同龄小朋友嬉笑伴灵是只小猪,这还是破天荒头一回有爸妈以外的人夸他可爱。

  他泪眼朦胧,看不清这个从天而降的正义使者长什么样子,于是用袖子擦了擦眼泪。

  视野清晰了。

  小卷毛,大眼睛水灵灵的,睫毛弯弯,还有一对乳白色的猫耳朵。

  闻起来都是香香的。

  橙橙呆住了。

  这,这,这是天使吧!

  “我特别喜欢猪猪。”芙仔再一次郑重其事道,“你跟我一起玩吧。”

  无论是前世的邪神还是重生后的幼崽,祝芙都无比懂得如何使用自己的美貌值。

  他既可以以大人的躯壳诱惑正道大侠走入歧途,也可以用幼崽软乎乎的小手牵走一个小迷弟的心。

  橙橙脸涨得更红了,颤微微伸出手:“你、你、你真的愿意跟我玩儿吗?”

  “当然啦。”芙芙笑眯眯,“我超~喜欢猪猪的哟。”

  什么烤五花,红烧肉,炖猪蹄,糖醋里脊,凉拌猪耳朵。

  谁能不喜欢猪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