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啊, 看来我得收拾东西准备跑路了。”

  达尔文内心哀叹, 安迪明明不是这么不谨慎的人,怎么会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外人, 还是一个异常危险的大人物。

  他紧张的抓着花丛,盯着门口的两个人。

  等等,我想起来, 这不是安迪的绯闻未婚夫吗?送花……不不不, 我的意思是他们都是男性,老天啊, 这家伙送的是白蔷薇啊,我该庆幸他没有直接送丽桑花吗?

  我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不管达尔文如何惊骇, 至少安迪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异常。

  他审慎的盯着公爵,试图从他的绿色眼睛里找出答案,但对方非常坦荡,目光不躲不避,一扫阴郁沉闷的表情,容光焕发面带微笑。

  安迪手里的白蔷薇忽然变得有些烫手, 不知道应不应该拿着, 已经扔掉一次,如果再丢掉的话, 会让人觉得自己心虚,还是上了马车再说吧。

  达尔文那个家伙鬼鬼祟祟的在后面盯了不止一会了。

  安迪抱着白蔷薇, 抬了抬眉毛:“公爵大人, 或许您有话要和我说?”

  公爵愣了愣, 回避了话题,一本正经的说:“我想我可以先送你到你要去的地方,我不是很忙,昨晚我忙完了大多数需要做的事,我有一整天的时间。”

  安迪脸上的平静差点没能维持住,公爵挤出一个微笑,非常主动的伸出一只手,大约停顿了三秒,安迪面色不善的把手放在他的掌心,公爵则不自在的偏过头,牵着他上了马车。

  达尔文没能看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抓心挠肝儿,恨不得变成马车里的坐垫,好把两个人的话听个清清楚楚。

  这是多么匪夷所思的行径,不亚于女神第一次撞破父神与风之精灵的苟且。

  老天,安迪可是虔诚的女神信徒,好吧,虽然没有到要对白桦林喊打喊杀的地步,但也不会对这种禁忌的感情抱有什么良好的态度。

  难道他是被那位公爵胁迫了?

  达尔文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到了真相!安迪绝不会对一个给他送白蔷薇的男人有什么好脸色,可是刚才,他只是轻轻打了他一下……

  老天啊,难道那个贵族发现了安迪的真实身份,以此胁迫?

  达尔文不可思议的捂住了嘴巴,他拍了拍脑门,连忙从花丛里跳出来,准备到仆人休息的地方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消息流出来。

  走到了门口,达尔文发现有一个穿着盔甲的高大骑手正在门口左顾右盼,这又是谁?王子殿下的人?他狐疑着,顺手捡起了门口的晾衣杆。

  “请问您有什么吩咐?”达尔文试探道。

  男人转过身,摘下了头盔,他有一张英气锐利的脸孔,颧骨高耸,脸颊瘦窄,粗黑的眉毛下眼睛犀利得像老鹰。

  达尔文失声:“奥利弗小姐。”他的第二句话是:“您真的找到了可以变成男人的魔药?!”

  奥利弗:“……”这个缺心眼的水手脑子还是这么不好用。

  另一边的公爵车厢。

  奥斯丁脸上的表情近乎空白,这大概归结于他本人没有追求人的经验,无法把话本里甜的腻人的调情话语如是复述。

  也和他的身份地位有关系,他对于现在过去将来的安迪,都抱着一种揣度不透的不安。

  他难以界定自己的感情是否来自一时的冲动,亦或是求而不得的执拗,其中少于自私的成分在于,他因为渴望而追逐,忽略了对方的意见。

  但爱情是自私的,这种自私源自对本身情感的一厢情愿。

  奥斯丁看着一动不动的安迪,几次想要开口说话,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话语打破沉默。

  安迪皱着眉头,抱着胳膊,目光一直看向窗外,白蔷薇花静静地躺在角落,芬芳的气味在车厢里格外浓郁,他的手指轻轻敲着车窗,心不在焉。

  奥斯丁的注意力从他棕色的长发上的白色珠花,转移到了他的手指,作为一个男性,大男孩,青年,他的身材比例一直协调的过分,没有过于臃肿的肌肉,但也不单薄。

  咄咄——

  咄——

  轻微的敲击声在耳膜里放大,安静的车厢里只能听到若有若无的呼吸,还有手指敲击绯红车窗的声音,奥斯丁的注意力又一次涣散。

  他想起来自己看到的记忆,小奶牛哞哞叫的牛栏,提着挤奶桶看管磨坊的姑娘珍妮,还有她细声细气的尖叫:“谁把栅栏打开了!”

  穿着灰蓝色短裤,卡其色上衣,戴着旧贝雷帽的小胖子哈哈大笑,冲珍妮挤了个鬼脸,珍妮气呼呼的扔了挤奶桶,捡石头扔他。

  小胖子被砸中了头,哭着跑远,但半路看到蜻蜓,又被吸引了注意力,吸溜着鼻涕追蜻蜓去了,直到傍晚他才穿过种着牛尾草的小路回家。

  他的家在两棵山羊榉树下,那里有三间木屋,妈妈站在厨房门口,使劲儿敲了敲门口的铁皮桶,大声喊:“安迪,回家吃饭。”

  胖男孩像听到了召唤的小胖狗,撒手放了蜻蜓,一溜烟钻进厨房,妈妈准备晚餐,父亲正在逗小女儿安妮,她看起来不到一岁,淡金色的头发像妈妈,眼睛则是黑色,脸和手上都是酸梅酱,呀呀的拍着桌子。

  爸爸喂食的动作很不熟练,他尴尬的摊摊手,换来母亲不屑的嗤笑。

  “爸爸我今天捡到了一把麦粒。”

  “棒极了,把它塞进瓦罐里,冬天妈妈会给你做白面包的。”

  小胖子欢呼一声,把麦粒塞进厨房的黑瓦罐,迫不及待的爬上餐桌。

  “安迪,你的头怎么回事?你又去惹珍妮了吗?我不是告诉过你,不准欺负他!”妈妈在盛汤的时候发现他头上的伤,顿时勃然大怒。

  “是她先取笑我的!是珍妮的错!”

  “欺负女孩就是不对!”母亲的价值观一向很朴素。

  “嘿,亲爱的,放松点,没那么严重。”父亲摸摸胡子,徒劳的劝阻,小胖墩鼓着脸躲在他背后冲妈妈做鬼脸,结果就是父子俩被一起罚站。

  “不省心的臭儿子,你不能等你妈妈看不到的时候再做鬼脸吗?”父亲拍了拍小胖墩的屁股说。

  “爸爸,妈妈就在你背后。”

  “莎拉什么也别说了,今天我就要以身作则,打的这个臭小子心服口服。”

  “闭嘴山姆,今晚你和安迪一起睡!”

  门啪地拍上,于是吃着手指的无辜胖子又被父亲揍了一顿。

  时间再过去一点,小胖墩抽条,长大了一些,五官从肉乎乎的婴儿肥里解放出来,有了一点安迪的轮廓。

  那一年,安迪正好十岁,父亲工作的矿山忽然发生坍塌,掩埋了许多工人,包括给父亲送饭的妈妈,这里面的原因虽然不可考,但恐怕和管理矿井的贵族轻慢疏忽的态度有关。

  奥斯丁在这里看到了很多人,有一脸冷酷贪婪的贵族威尔,有伪善傲慢的神父,有死相可怖的左邻右舍,一起简单的矿难被扭曲成了渎神惹来的神罚,威尔串通神父,狠狠地敲诈了了一笔。

  安迪的妹妹还不完全明白死亡是什么意思,做哥哥的已经被突如其来的灾厄催促着疯狂成长,他短暂的童年就在无比艰辛的求生里度过了。

  安迪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这些,包括妹妹,他带着安妮离开了库库鲁小镇,前往南方的大城市寻找做工的机会。

  那时候安迪从来没有想过复仇,他对贵族充满了病理性的恐惧,就像活人害怕沾染瘟疫。

  很显然,比他更加强大睿智的大人们都在夜晚死去,留下了不完整的尸首,威尔把他们编成入侵的劫匪,剿灭所得的功勋换了不菲的金币。

  邻居们的尸首不得不在绞刑架上再吊死一次,里边还有长头发的珍妮,由于个子太小,她被说成恐怖分子豢养的食人鬼,吊死后烧成了灰。

  流浪的时候安妮才三岁,安迪不得不一直把她背到背上,三岁的孩子对这些没有记忆,她不会记得自己的哥哥哭泣的时候远比她的嗓门大,有时候还会自暴自弃,想背着她从悬崖上跳下去等死。

  生活实在是太苦了,重复于一日一日的奔波和劳作,毫无希望,也不知道苦难的尽头在哪里,疲惫,饥饿,寒冷,没有生而为人的快乐,也找不到一点存在的尊严。

  他见多了倒在地上的流浪汉被野狗啃食,见过家破人亡的女孩走上歧路,一路行来没有朋友,只有穷苦生活带来的逼仄和绝望。

  这些安妮无从知晓,她或许也不知道自己的哥哥怎么会突然成为一个虔诚女神信徒。

  如果有机会碰到她,奥斯丁也许可以为她解答,那是一个冬日的夜晚,负重前行的安迪疲惫不堪,你们很久没有吃过东西,快要饿死,他放下你,到河边饮水饱肚,回过头的时候你却不见了。

  你的哥哥看到了狼的脚印,他发了疯,到处找你,几近绝望。

  那山附近有一座荒废的女神庙,你知道,穷人从来不被允许在三圣日外的时间进入祈福,你的哥哥顺着狼的脚印,失魂落魄找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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