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复生【完结】>第102章 会和

  一年前,孟云君和小师弟短暂的一面后,只觉得对方固执且叛逆,是块油泼不进、水浇不透的石头——这没什么,少年人有些自己的想法,不是怪事。但当他抛弃了对同门师弟先入为主的看法,用全然客观冷静的目光去回顾对方的一举一动时,却惊觉晏灵修其实并不是固执己见。

  他从未信任过天枢院任何一个人,每一分每一秒,无不在默默抵触、防备着周围的一切,从背影看肩膀永远是紧绷的,时刻准备着逃离。

  为什么?

  他是天生的冷漠?在天枢院遇上了什么难堪的事?不愿受人管束?还是早就意识到会有这一天的到来?

  孟云君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和一个早已作古的魔头扯上干系——阎扶被诛杀的时候,晏灵修恐怕还在玩泥巴呢,他们两者能产生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

  他这么说服自己,可亲眼所见不容辩驳,那就是晏灵修确实学会了那让全天下驱邪师闻之色变的控术,在上一个魔头死后第十年,人们刚刚从他带来的恐怖记忆里的重获新生,但只要一点火星,仇恨就能再度燃烧起来,烈火熊熊地将和他相似的一切吞噬得骨头渣也不剩。

  孟云君心如乱麻,只能全凭残存的理智行事,第一时间寻机把对方带在身边,这样不管晏灵修是有所图谋还是清白无辜,都在他可控的范围之内。

  “……”

  波浪拍打着船身,孟云君把手抵在额头上,侧过脸去看晏灵修哪怕在睡梦中也不得安宁的眉眼,意味不明地叹息了一声:“你可千万要好好的啊。”

  翌日正午,船行半日,到了莲乡。

  莲乡是个名副其实的水城泽国,渠道繁多,密如蛛网,河水脉脉,彼此勾连。

  隔着还有百来里的距离,来往河道的船只就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不乏有精致高大的画舫楼船,慢悠悠地顺水飘荡,带起的波浪也是轻缓的,银铃般的笑声遥遥地传下来。

  初夏时节,天气还不很热,但沿岸却已挨挨蹭蹭地挤满了莲花,盛开的那些颜色灼灼,未开的花苞圆润可爱,宽阔的莲叶田田地擎出水面,盛着一二晶莹水珠。隐约能见有采莲女撑着一叶小舟在莲田里穿梭,洁白无瑕的手腕映着黝黑的船篙,怀抱着几支半开的莲花,满船都是鲜嫩的莲蓬,头上还顶着一片绿叶遮阳。

  莲乡的码头和他们昨日离开的那个荒凉偏僻的小渡口几乎有着云泥之别,连栏杆上一个用于装饰的石狮子都打造得惟妙惟肖,莺歌燕舞,游人如织,等着交接货物的船形如长龙,一眼望不到边……他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上岸时没站稳,差点脚滑跌进水里。

  就在这时,一只带了香风的手扶了一把,磐儿赶忙道谢,抬头一看,却见面前是个巧笑倩兮的姑娘,手握一把小巧的折扇,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他。

  估计他呆头呆脑的样子看起来格外好玩,那歌女嘴角一翘,伸手就要去掐他的脸颊。磐儿何曾见识过这等阵仗,当即吓得面红耳赤,求救似的朝后看去。

  歌女好奇地瞥去一眼,恰好看到孟云君撩起衣摆登上岸来,其人相貌温和俊秀,一看便不由地让人心生好感,后面的晏灵修虽清清冷冷的,一张美人面却昳丽非常……哪怕莲乡是个风流齐聚的宝地,也少见这等风姿卓绝的人物,一时间四面八方都投来了探究的目光。

  歌女久经欢场,练就了一双利眼,一眼就看出对方乃是不是来此处寻欢作乐的浪荡公子,她不想被这样的人看轻,便收敛了些轻浮姿态,孟云君道了声“有劳”,她端正地屈膝回了一礼,转身和女伴们搭着手嬉笑着走了。

  “接连几场命案,当地百姓还敢到水边来,看来生活并未受太大影响。”孟云君没把这点小插曲放在心上,头也不回地一伸手,把晏灵修从船上拽了上来,感慨道:“轻歌曼舞,姹紫嫣红,好个太平盛世啊!”

  “或许要到晚上,才能有些不同。”晏灵修环顾四周,淡淡道。

  孟云君不置可否地一颔首,牵过被这番喧闹场景惊得咩咩叫的母羊,招呼道:“走吧,咱们先去找个落脚的地方,顺便和三师弟会合。”

  落脚的地方不作他想——莲乡游客稠密,交通便利,天枢院在此有近半条街的产业,客栈当然也包括在内,不过想要找对位置,还是颇费了一番功夫。

  孟云君分明也是头一次来,却好像对这里十分熟悉似的,轻车熟路在这些眼花缭乱的小巷子里乱转。晏灵修起初被他“宾至如归”的态度迷惑了,误以为他以前来过,不想接下去就看到孟云君笃定地转了向,连着三次都走回了同一条岔路口,晏灵修从未发现他一脸端方君子样的大师兄原来那么会装相……好在最后他还是成功摸对了路,带着晏灵修和磐儿找上了一家气派的两层小酒楼。

  莲乡到处都是水,倘若从天上往下看,就能发现几个笔直的水道将整座小城框成了数个套在一起的“井”字,在外围,差不多走上几步就要过桥,唯有靠近中心的区域是平整宽阔的大街。天枢院的铺子和其他的没有什么区别,只在迎风招展的旗帜底下,绣了个不甚显眼的山川纹。

  客栈起名“鸿运”,门外有一店小二拎着壶茶迎来送往,看到他们三个,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招呼道:“客人打尖还是住店?我们有空房!”

  孟云君微微一笑,翻出手心里的青玉小印,店小二眼睛一亮,顿时更热络了几分,言语中还颇有些亲近的意思:“几位可算来了,快快请进,曲道长就在里面等着呢!”

  天枢院内门三弟子,全名曲临逸,此刻正满腹惆怅地端着个酒杯,啜饮一口就叹一次气。鸿运客栈中极为热闹,大堂快要坐满了,别的桌子连张空板凳都找不出,唯独他嚣张地独占了一整张酒桌,孤独地借酒浇愁。

  “咣当”一声,一把桃木剑突兀地横到桌上,曲临逸手一抖,猝不及防洒了几滴酒水出来,他却根本顾不得擦,又惊又喜地跳了起来:“大师兄,你可算来救我了,我最近过得好苦啊!”

  话音刚落,他又看到了被孟云君身形遮挡起来的晏灵修,哭天抢地的哀叹戛然而止,憋了半晌,才干巴巴冒出一句废话:“小师弟,你也在?”

  晏灵修不咸不淡道:“显而易见,三师兄,我也在。”

  曲临逸“哈哈”尬笑两声,眼神在孟云君和晏灵修之间疯狂打转,完全想不通这两人是怎么混到一起去的——自己和小师弟入门时间相近,好歹朝夕相处了几年,就这还生疏得厉害。大师兄和他们年岁相差不大,阅历却隔了有千山万水那么远,且常年奔波在外,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师门,能和小师弟有什么交情?

  还有……听闻小师弟一年前之所以愤然离山,就是因为被师兄一通说教,加之年少任性,不喜被人管头管脚,这才会冒着院长暴跳如雷的风险,招呼也不打就从院里跑了……

  但现在来看,这两人都能相伴同行了,该是已然冰释前嫌了吧?

  他这边厢胡思乱想得险些刹不住闸,被孟云君曲起食指敲在了脑门上,“嗷”地叫唤了一声。

  “恰好碰上,看在同门之谊的份上,好心过来帮你的忙。”孟云君一眼就看穿他在困惑什么,简单解释了一句,随即似笑非笑地反问道,“怎么,不欢迎吗?”

  他当了十来年的内门大弟子,在天枢院里威望甚重,曲临逸嘴上不说,心里其实是有些发怯的,立刻否认了那等不知好歹的想法,但还没等他说完,就见孟云君目光下移,落在了他放才拿在手里的酒盅上。

  天枢院院规,不准弟子白日饮酒。

  曲临逸汗毛都要竖起来了,忙不迭扑过去,把酒盅双手奉上给大师兄检查,辩白道:“是糖水!我哪敢白天喝酒,就是拿来烘托一下气氛的。”

  他动作一大,挂了一腰带的配饰就叮铃咣当地做起乱来——假如他在捉鬼时也是顶着这一身去的,隔得老远给凶手报信,就不奇怪为什么会沦落到对外求援的地步了。

  曲临逸脸色一僵,又赶紧手忙脚乱地往下摘。

  晏灵修打量着对方一身不利于行却足够飘逸的宽袍大袖,还有丢了一桌子的鸡零狗碎,终于慢半拍回忆起来了

  ——他的这位三师兄,好像是个惊蛰天打扇,下雨天吹箫,迎风流泪,对月吟诗,自诩“风雅”,实为“风骚”的奇男子。

  想当年师父受够了他这些矫揉造作的毛病,把他赶去了西北历练,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他都坚持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样,还亲自摘茶叶炒来泡,累得半死不活,还非要去一个长得像月牙的湖泊赏景,把同行的师伯都给看呆了,回来跟院长一说,院长深感人各有志,就此便放任他和风花雪月过活去了。

  孟云君只当没看见他一脑门的汗,径直把磐儿往跟前一推,说道:“这是聂槃,我新收的大弟子。”

  “一表人才!真真一表人才!”曲临逸心虚极了,抄起一块玉佩塞到了师侄手里,“见面礼,一定要收下,别跟我客气。”

  孟云君凉凉地瞪了他一眼,示意徒儿收下,总算没再揪着那些小错处不放,问道:“你的信我看过了,讲述得不甚详细,可有什么要补充的?”

  提起正事,曲临逸哭丧的表情登时一收,变脸似的,拉开板凳请他们三个坐下,认真地复盘道:“恶鬼杀人,起于三月前一深夜,死者年二十八,因相貌丑陋,没有人愿意嫁他,常在外拈花惹草,轻薄美貌女子,风评奇差……”

  “时隔两旬,又有一年轻渔夫失踪,那人三十多岁,薄有家资,有一童养妻,年老色衰,但据邻里说有殴打媳妇的恶习,好像是想把老妻打死后再聘一房年轻的进门……”

  “第三名死者是距今一月前丧命的,年约弱冠,常去青楼喝酒……”

  “……”

  曲临逸把所有受害人的信息全都背了下来,不带停顿地一口气说完,渴得灌了自己半壶糖水,冲他们眨眨眼道:“师兄师弟师侄,你们也听出来了吧?从三个月前到现在,凶手的作案越来越密集,且目标一直很明确,皆是瞄准了二十到三十岁中间的男子下手,并非单纯为了杀人取乐。”

  那凶手,究竟和这莲花小镇有什么渊源?

  孟云君消化片刻,缓缓道:“我来前,听渡口一个老船夫说,前两天又有一个人遇害——他不知道这里最近怪事频出,怎么还敢夜宿水上?没有人去劝过他吗?”

  曲临逸苦笑:“怎么没劝?但在此之前,七名死者全是本地人,唯独那人不是。他在莲乡无亲无故,之前也从未来过这里,只是正常收取船资,送人过来探亲。他听说凶手专挑本地人害后,就没当回事,天黑后仍旧宿留在船里不走,谁想天亮后就不见了人影……”

  他觑了一眼孟云君和晏灵修的神色,突然伸手捂住了聂磐的耳朵,飞快地说:“我问了前夜劝他离开的那些人,他们告诉我,那外乡人之所以不走,其实是想等夜深人静,找个要价便宜的船女,好好快活一晚的。”